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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只想种田——by染千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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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白天披着反派马甲暴虐男主身心,被男主极限反杀,掉落一地装备;晚上换上小弟马甲对男主温柔呵护,疗愈男主身心,助男主稳固境界。
  精分操作下,男主终于要飞升了。
  那一日,从天倾泻而下的虹光之中,男主对苏晚笛道:“没有你,我哪也不去。”
  苏晚笛撕破温柔的假面,嘴角勾勒出邪肆的弧度,“放心去吧,我马上就到。”
  话落,一掌将惊疑不定的男主送上了天。
  也是在那一日,修仙界接连飞升两人,成为代代相传的传说。
  飞升上界的苏晚笛面对等他解释的男主,恶劣道:“傻子,被我耍着玩,开心吗?”
  男主当时仿若无事一般离开了。
  不久,苏晚笛就在天宫为庆祝仙帝回归而举办的大宴上看到了坐在首座的男主。
  一向威严不苟言笑的仙帝对苏晚笛笑得温柔缱绻,“玩的开心点。”
  苏晚笛:请问,初来乍到,就得罪了大boss,这地方我还能再呆下去吗?


第2章
  摄政王他命不久矣。
  “禀王爷,吴长史求见。”内侍轻敲书房门扉得到准许后说道。
  宴云河放下手中的舆图,右手食指按了按眉心,吴长史是宴云河的幕僚之一,原著中宴云河能成为小皇帝亲政路上的绊脚石,也有此人一半的功劳,他不知道此吴长史对原主有几分了解,但对方绝对是聪明人。
  之前他为了不暴露,以身体不适为借口已经推脱过几次面见,但这次吴长史前来,却是宴云河主动相请。
  宴云河做事向来是先想最坏的结果,若是他真的无法获得足够的名望值,也没几天好活,系统里的人气值浪费了就很可惜,利益最大化,此时先兑换一些种子改善一下古代农业,也算他留在此世的足迹。
  可惜他的人气值太低,一万的数值也只够兑换一百颗小麦种子,像玉米和番薯这种高产作物,一万人气值才能兑换一颗,综合考虑下,他选择了「小麦」这种古人有种植经验,且适合本地气候的农作物。
  御03号小麦种子,耐干旱、抗倒伏、遗传基因稳定,最优亩产1000斤左右,结合他最近了解的本地气候,宴云河选择了这款种子,希望它能够适应这古代的土壤。
  这次找吴长史,自然是想将这些种子交给他,若是过几日宴云河真的亡了,还要靠这些人将种子传承下去。
  吴余圣进来就见宴云河左手拿着笔在勾画着什么,他脚步略顿,接着躬身开口道:“属下拜见王爷。”
  宴云河抬眼看向对方,只见面前人一身青色常服,年纪三十许,相貌清隽,神清目明身姿挺拔,行礼时不卑不亢,显然不是阿谀奉承之辈。
  “长史快快请坐,之前卧病怠慢了长史,今日正想着长史,听说长史也想见孤,这可真是心有灵犀。”宴云河言笑晏晏,觉得自己和善可亲,应该是好领导的样子。
  谁料吴余圣听了这话却略微抬眼不动声色地打量了宴云河一番,口中说道:“王爷说笑了,若王爷早日成婚,也不需与下臣心有灵犀了。”
  宴云河听了他这话,略一思量那笑就险些挂不住,「心有灵犀」一词在古代那是比喻恋人心心相印的。
  只不过后来也不限于恋爱双方了,但这个时候显然还没有后来的用法,宴云河随口一说,一句话就漏了馅。
  他干笑两声,打断催婚这个千古难题,连忙转移话题,“前几日有老农进献了一些优良麦种,说是照料好了亩产能达八百斤,趁着农时未过,长史尽快将麦种种下看看收成。”
  吴余圣接过宴云河递来的纸包,随手捏了捏,是麦子的触感,但他心中却不以为意,这世上哪有产量这么高的麦子,王爷应是被人骗了。
  但种种又不是什么大事,他随手将纸包塞入怀中,打算之后就交给庄子上的管事。
  他不知道这是宴云河这还是往保守了说的,宴云河也是想到这时没有农药化肥,产量不好估计,先说个八百斤。
  见宴云河似是交代完了事情,吴余圣赶在宴云河开口叫退前肃容问道:“属下敢问王爷一事,请王爷如实回答。”
  “长史请说。”
  “属下请问王爷,所求为何。”
  宴云河沉默一瞬,知道他之所以有此问,应是知道了早朝上的事,这个问题于他本人来说没什么可犹疑的,无非「活命」二字。
  但现如今的他并非单纯的宴云河,他还是摄政王宴云河,从《青云掩月》中可得知,于摄政王宴云河而言,也无非二字可概括——「权势」。
  但二者也不是没有共通处,为了不显得他性格转变突兀,他必要将两者联系起来,宴云河要想活着离不开名望,获得权势的方式也可从「名望」中取得。
  “自我接手朝政以来,平藩王之乱,整合兵制,自认兢兢业业未曾懈怠,但世人却并不认同,计讯一事虽伤不了我,但世人的攻讦却使我疲累,如今我只愿世人对我能够首肯心折。”宴云河斟酌之后说道。
  吴余圣眉心微蹙,从宴云河的一番话中,他马上明白了宴云河此时的意思,这位摄政王不再只依靠强权谋取利益,他还想获得人望,为此他不惜牺牲一些利益,也要使天下人信服。
  “属下明白了,之后属下会为王爷筹谋,只不过这次也属实匆忙了些,若是早点谋划,今日之事还大有可为。”吴余圣谦恭道。
  宴云河闻弦歌而知雅意,“之后孤若是有其他想法,定会提早与长史商议的,不知这次长史有何打算?”
  吴余圣道:“王爷暂离朝堂一事此时不宜反复,但您把持朝政一说已失去根据,我们只需将这个消息透露出去,有识之士自会明白您一片丹心,更何况左相依然在朝,贪恋权势这个名声想来也与他相配。”
  宴云河一点就通,这些「有识之士」恐怕还要这位吴长史安排,想来如此操作一番,自己的名声能够好上一点,他当即对吴余圣道:“此事还需尽快安排,舆论的高地我们不占据,那占据的就是别人了。”
  之后二人又商讨一番,宴云河再三嘱咐了麦种的事,这才结束了会话。
  待吴余圣走出书房之后,宴云河松了一口气,再次看向桌上的舆图,他想知道这个架空的世界和他原本生活的地球有何不同。
  从地理位置上来说,《青云掩月》作者并没有跳脱出其生长环境,这里与宴云河所生活的大陆有很多相似之处。
  比如西高东低的地势、东面临海的地理环境,北方的草原也大差不差。
  他的手指抚过舆图上长长的两条线,停在了山川之上,这里是不是秦岭淮河分界线呢?然而再细节的东西,就无法从这张舆图上得到了,但只这些就让宴云河安心不少。
  他打开更文系统,看向名望值,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快速获取名望值,做些慈善活动会不会好一点呢?宴云河想着这些,他也不能把希望全寄托在吴长史的行动上,或许明日该去外面看看情况。
  那边吴长史离开书房之后却是去找了宴云河的贴身侍女,清荷已在王爷身边侍候了八年时间,是王爷生母端妃生前的侍女,论忠心,无人能出其右。
  “我今日面见王爷,发现王爷脸色不佳,这几日王爷可还有什么不适之处?”吴长史询问清荷,其实他心中觉得王爷此番说是移情换性也行,今日王爷竟数次不以「孤」自称,这是自他担任摄政王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虽然王爷忘记了大部分的事,但本性也不该如此。
  宴云河还是错估了原身对权势的渴望,仅从自称上就暴露了本性。
  清荷神色略有憔悴,宴云河受伤期间,她辗转难眠,事无巨细必亲自过问。
  如今宴云河能起来活动了,她倒是一副快要倒下的模样,此刻听吴余圣所问,却搪塞道:“吴长史有疑问何不去问王爷?擅自透露王爷的事,可是重罪,吴长史不会不知道吧?”
  吴余圣并不因她的话而慌乱,只故作担忧道:“我也是忧心王爷身体,故而乱了分寸,只这次发现王爷像是变了许多,这世间凡能移情换性的事莫不是大事。
  如今外乱已定,些许朝堂小事还不足以使王爷大变,我唯恐王爷是这次的伤造成的影响,这才斗胆来向姑娘探寻。”
  他的一番话正说到清荷的心坎上,自从王爷苏醒以来,行事与以往大有不同。
  若不是在一些莫名的习惯上还和以往一样,她都要怀疑王爷是换了一个人,旧事也忘了个七七八八,太医说是伤了脑袋的缘故,清荷最近憔悴忧虑,也与此有关,想到吴长史是王爷的心腹,若因王爷忘了些什么耽误了大事,那岂非不妙?
  “王爷是有些精力不济,时常神思不属,若有什么重要的事,吴长史还是提醒王爷一二较好。”清荷斟酌着回道。
  吴余圣点点头,谢过清荷之后告辞离去,之后着手安排先前书房商议之事,直到晚间才得闲。
  在西街买了只烤鸭,拎着就去了崔太医府上,王爷的平安脉向来是崔太医诊的,吴余圣和崔太医也算是有点交情,此时上门也是不得已为之。
  客厅之中,三盏茶饮过,吴余圣这才试探地对崔太医道:“王爷很是担心自己的身体,您可还有什么调理身体的良方,不妨透露一二,王爷是不会亏待有功之人的。”
  谁料听了他的话,崔太医却面色大变,冷汗潺潺道:“王爷的病情我都已言明,未曾有丝毫隐瞒,实是我医术不佳,无能为力啊。”
  吴余圣掩在袖中的双手紧握一瞬,接着佯怒道:“实话说与你听吧,王爷之后又寻了名医,你却还在这危言耸听,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你还不实话实说,是谁给了你好处,让你欺瞒王爷的?”
  “冤枉啊!”崔太医呼号一声,眼泪就冒了出来,接着又怕人听见,压低声音道:“王爷的脉相确实是接近油尽灯枯之象,下官不敢欺瞒王爷,若有错处,都是下官无能,非是下官本意说谎啊。”
  “油尽灯枯?”吴余圣喃喃重复了两次,想到之前雄心壮志、野心勃勃的摄政王,又想到今日一意孤行退出朝堂,只为留下好名声的摄政王,一瞬间他就想通了王爷那么做的原因。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若不是事关生死,谁人可以轻易改变?权势在生死面前也不过是过眼云烟,还不如留下身后名,若到死还在史书上留下污名一笔,那岂不白活一场?
  “罢了,罢了。”吴余圣清隽的脸上一片哀戚,若这是王爷临死之前的重要愿望,他只能尽心为王爷谋划,以报王爷的知遇之恩。
  崔太医人虽胆小,但他在宫廷浸淫多年,此时看出吴余圣状态不对,略一思索自己刚才和他的对话,已发现端倪,不由怒道:“你!你诓我?”
  他只以为吴余圣作为忠王的心腹,对忠王的身体情况必定一清二楚,谁料忠王竟连吴余圣也瞒着没说,这要是让忠王知道他病重的消息是从自己这传出去的,自己还能有几天活头?
  吴余圣收起脸上的哀色,冷声道:“今日我能在你嘴里问出这些东西,难保他日其他人也能问出,你若是想要保命,最好把自己的嘴捂严实。
  若是外面有任何关于王爷的流言,第一个死的就是你,你最好把所有的一切都烂在肚子里。”
  虽则如此说,但他知道这件事已经瞒不住了。
  他站起身朝外走去,大袖纷飞,像是临风持剑的斗士,他的战场不见刀光,却同样凶险。
  宴云河自是不知道吴余圣这一天的心路历程,此时的他正躺在床上逛着种子商店,虽然《我是摄政王》人气值不高,但种子价格高啊。
  感觉更悲伤了,但这阻止不了宴云河逛商店的心,只不过他发呆的样子和清荷口中的神思不属百分百契合就是了。


第3章
  摄政王他要扬名。
  逛种子商店是宴云河的睡前娱乐,商店里的种子五花八门、品种多样,只小麦品种就有上百种。
  商店里的种子按作物用途和植物学系统相结合的分类法,分为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绿肥及饲料作物。
  价格用人气值划分的话,古代本土就有的粮食作物最便宜,目前本土没有的如玉米、番薯就贵多了,其次是绿肥及饲料作物,而经济作物定价最高,比如橡胶树种子每颗高达十万人气值。
  商店里的每种种子都有简单的描述,宴云河也是依据描述选择了御03号麦种。
  虽然宴云河现在是个穷鬼,但看看也不要钱,他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靠逛种子商店打发时间,看着看着,慢慢也就睡着了。
  次日一早,宴云河收拾妥当就去体察民情了,由吴长史陪同。
  选了王府最普通的一架马车,宴云河坐在车里晃晃悠悠地去了茶楼,一路上,宴云河隔着车窗观察大郑朝最繁华的都城——洛城。
  古有衣冠识人一说,宴云河今日进入市井才发现,不只衣冠可识人,古人的阶层区分从外貌上就鲜明无比。
  这打眼望去,多数人都是饱经风霜的模样,面白的没几个,而且个子也不高,及至到了茶楼附近,才多了不少读书人往来,这还是在大郑的都城,其余地方什么样,宴云河都不敢想象。
  “长史,孤看那墙角处似有乞丐,这些人为何做了乞丐?都城内的乞丐多吗?”宴云河收回视线看向车内的吴余圣。
  吴余圣看了看宴云河苍白无血色的面容,之前本想提醒王爷莫开窗,以免着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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