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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人间六月天 ——by山涧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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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彬鸢沉默片刻,在被子里摸索,触碰到了对方冰凉的手,握着那双手,想着什么。
  “你不怕吗?”福笙凑近对方,感受到对方发顶上传来的清香,想起了那一晚大雪里,这人温和的手指把自己身上披着地披风解下,披在自己地身上,那时候他闻到的也是这股味道。
  “不……”彬鸢想了很久,摇了摇头回答。
  他真的一点都不害怕,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人身旁的时候心底莫名的安心。
  “小黑呢?”彬鸢记得自己被那个男人危险时,小黑好像保护了自己。
  “他呀,恐怕又是去捉老鼠了吧。”福笙撒谎连睫毛都不会抬一下。
  当然,黑猫的尸体已经被人处理掉了,连带着房间里的血迹也被擦掉了,彬鸢这几日来神经疲惫,自然忽略掉了空气中那淡淡的血腥味。
  “哦……他今天还保护了我。”
  福笙眸子又暗了暗,将藏在被子里的手反过来,紧紧的捉住对方的手。
  “怎么还不睡?”
  “我……我睡不着。”彬鸢说出了心里话,他近月来,总是失眠多梦,每每一睡着,就会梦到关于现代的记忆。
  梦中他会看到父亲,看到父亲一点点老去,最后死在屋里,没有儿女为他效忠,没有儿女为他安葬,就连受病痛折磨最艰难的那段时间,也得自己爬起来做早饭。
  更痛苦时,吃喝拉撒乱成一团糟,却没有半个心疼的人在身边照顾着。
  想着想着,彬鸢眼睛的伤口又疼了起来。
  福笙抹掉对方眼角红色的血泪,说道:“我近日写了一首曲子,却无人倾听,鸢,要不要听听?”
  彬鸢被对方柔情的声音弄得有些呆溺,回过神后赶紧回答“好啊!”当然,他现在是没有什么心思听歌的,只不过他这人总是很难拒绝别人。
  福笙从腰间的腰带里掏出一把短短的骨笛,骨笛是由人的骨头打造的,短短一节,上面有几个孔。
  他将笛子放在嘴边,指尖一按一抬,随着气流的贯穿,凄婉的音律荡漾在这是夜空中,仿佛要到云霄上去。
  彬鸢觉得这首曲子好熟悉,自己好像在哪里听过。
  他闻着那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阳光味道,加上心底的安全感,疲惫的神经渐渐放松,随着那音律慢慢进入梦乡。
  音乐停顿,而聆听者已经熟睡了。
  福笙修长的手指玩转着笛子,柔和的目光看着熟睡的人,最后头一点点的低下,在那张红润的嘴唇上印下一个炽热的吻。
  “听说二当家的被赶出了山,就是昨晚的事,你们知道发生了什么吗?”
  “嗨,你的消息可真晚。我听说二当家得罪了那住在阁楼里的贵人,才被赶出去的!”
  山寨里,所有认识二当家的毛头小子,都在讨论着这件事情。
  当然,二当家与大当家比起来,当然是他们的大当家品行更加过得去,二当家,那就完完全全的是一个土匪,没有人性的那种,被他玩死的少年多了去。
  彬鸢一夜好梦,醒来后,床边空旷的地方已经凉了,屋子外是鸟叫声,一声接着一声在竹林中穿行。
  他揭开被子,正准备起床,却被一个急急忙忙的声音阻止:“公子,你咋自己起来了?”
  彬鸢一下子没反应过来房间里还有其他人,戒备的问道:“你是谁?怎么会在房间里?”
  小厮乖乖的行礼,虽然他要侍奉的主人是一个瞎子,“小的是大当家派来伺候公子的,公子可以叫我牧儿。”
  小厮的声音听起来不是很嫩,可见得对方的年龄一定不小,彬鸢依旧没有放下戒备心,赖在床上不肯下来,双手揪着被子,头别过去,不为所动。
  “公子,你怎么了?”牧儿为难的拿着鞋子,跪在床边,害怕这位公子讨厌自己,只要一想到自己出了这间房间地下场就是死,只能将头重重地磕在地板上,恳求道:“请公子不要讨厌奴,奴一定会好好的侍奉公子!公子,奴什么都会,请公子不要嫌弃……”
  那一声一声毫不留情的磕头,震等彬鸢头皮发麻,他从未想过要为难这个人,只是非常害怕与陌生人接触。
  有时候他真的很想抛弃和平社会下的思想,可是那种在21世纪根深蒂固的教育已经深入骨髓,他总是无法像这个世界的人一样那样平静的面对被奴隶的人,觉得奴隶的存在就是应该的。
  “你不要再磕头了,我,我并没有讨厌你……”彬鸢双手胡乱的摸索着,终于触碰到了对方,将手放在对方已经磕出血的额头上,手一抖,又缩了回来。
  “谢谢公子!谢谢公子!”牧儿如同获得新生,带着血的脸上笑了出来,笑得很憨厚,也很老实。
  福笙的确很会看人,派过来照顾彬鸢的的确是一个没有心机,又踏实能干的小厮。
  将头发束好,牧儿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彬鸢来到桌旁用餐。
  彬鸢因为看不见,即使他想自己吃饭,牧儿也会把碗抢过来,一点一点的喂着。
  吞下一口菜,彬鸢开口问道:“牧儿,你今年多大了?”他听声音,并不觉得这个小厮年龄很小,相反这人可能比自己还要大。
  牧儿脸色一阵苦涩,又带着些许惶恐,颤颤巍巍的回答:“小的,已经二十五了……”
  “那你为何会在这土匪中?”他听对方说话的语言,像是浮桑国人。
  “奴是奴隶,原本是要被押往达知达国的,运送奴隶的队伍,就是在这座山头遭到了土匪的袭击,我们也被带上了山头。”牧儿惶诚惶恐的回答。
  彬鸢自动屏蔽屋外的那些聒噪声,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吃饱了,又问道:“那你是哪国人?”
  “奴是浮桑国人……”牧儿手抖着将碗放下回答。
  果然如此,彬鸢不发一言,随即他想到了什么,将紧紧攥紧的衣袖放开,压低声音说道:“牧儿,我有一件事想拜托你。”
  “公子请说,只要是奴能做到的,一定给公子办妥了!”
  “不!”彬鸢伸出手,摸索到对方的肩膀,拉近两人的距离,凑在对方耳畔,小心翼翼的说:“我要拜托你的事,可能会很危险,也有可能会掉脑袋。你也不要因为我是你的主子所以才答应这件事,你用心考虑就好,即使不答应,我也不会怪于你。”
  牧儿眼睛一眨也不眨的盯着彬鸢,这是他一生中见过的最漂亮的主子,小的时候,他的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庄稼人,后来,村里因为收成不好,姐妹们嫁的嫁人,兄弟当的当了兵,死在下战场上。
  他是家里最小的那一个,被父母卖给了镇上的一户人家当奴隶,后来国破家亡,他又辗转被卖到各地,一次运输的路途中,遭到了土匪的打劫,押送奴隶的官兵都被土匪杀掉了,他也捡了一条命,呆在这土匪窝子里。
  “公子请说吧!”
  “你当真不害怕?”彬鸢有些紧张,因为识人不清很可能导致自己落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奴不害怕!”牧儿突然逾越地握住彬鸢的双手,跪在地上,仰着头,把对方的手按在自己的心脏上,如同宣誓一般的说道:“公子请一定要相信,奴绝不会背叛公子!”
  彬鸢因对方那诚恳的话语,被说得心口有些颤动,反复搜索脑海中的记忆,确定自己以前根本不认识一个叫做牧儿的人,才松了一口气。
  “没有人会随随便便的对一个人忠诚。何况你我才认识短短半天,你要如何证明?”彬鸢把手抽回来,虽然他多半是带着利用的心态,可是在这乱世,唯有心狠才可以活下去。
  牧儿笑了,感受着手上的温度,如当初般相似,就觉得眼前的人和当年一模一样,根本没有变过。
  他知道,公子肯定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但这对于彬鸢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可对于他却是珍贵的回忆。
  那时候他刚刚被卖进一户大户人家做奴隶,一个新人,当然会被一些看不顺眼的人给欺负。
  那时候,主人家来了客人,还是一个非常有钱的商人,大家都忙得不亦乐乎,所以并没有注意到他这个受伤之后的人。
  是彬鸢救了他,让受伤的他躲在招待客人的客房里,才躲过了一劫。
  那人特意为他叫了宵夜,给他留了治伤的药留了一些钱,还买通了一些下人,自此以后,他的生活才有了一些好转。
  “公子请放心,奴一定会证明给公子看的!”他咬牙坚持说道,眼眸中泛着一丝执着的光芒。
  一开始他并不知道彬鸢会在山寨里,直到被分配到这里服侍新的主人,当他走到床边,看着熟睡中彬鸢的样貌时,就相信这一定是上天的安排。
  他不知道公子遭受了什么,又为何失去了双眼,即使这样,他的心目中,公子还是最神圣的存在。
  “那好吧,我需要你办的事情,有一点危险。”彬鸢默默盘算着时间,“最近这几天,你帮我了解一下山寨的地形情况,平时巡逻的人什么时候休息什么时候上岗也观察一下。”
  “这个就包在我身上吧。”牧儿点点头,瞧着太阳已经映进了屋子里,建议道:“公子要不要出去走走,最近大雪消融,天气冷的要命,现在好不容易出了太阳,可不要错过了。”
  “好。”彬鸢伸手示意对方搀扶自己起来。
  因为不熟悉房间,他总是找不到出去的方向,也幸好身边有个小厮帮忙。
  又过了几天,彬鸢该吃吃该喝喝的日子过得倒还悠闲,就是最近福笙一直没有来找他。
  彬鸢并不着急,当然,现在的他精心策划了一件大事情,能不能成功,主要还得看上天给不给他一个翻身的机会。
  如同手下汇报的一样,那伙商队浩浩荡荡地从山尖上走了过去,一路风平浪静,根本没有碰到传闻中被土匪围堵打劫的景象。
  事出反常必有妖,骑在高马上,楚由默默把四周的景象以及地形记在心中,他深吸一口气,忽略掉心中那不平衡的气息,一遍又一遍给自己催眠。
  要相信殿下!
  他知道殿下并没有死,也知道殿下在策划什么。
  鸢宅还没有被屠杀的前一晚,丑时三刻,万籁俱静时,殿下推开了他的房门。
  这件事情只有他们两个知道,其他人都被蒙在鼓里,他仍然记得那一晚殿下严肃的语气中,包含了多少辛酸以及无法言喻的痛苦。
  “你要知道,我恐怕没办法保护所有人的性命。你可知,在这世上有钱无权是多么悲惨的事情,有可能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彬鸢将三封提前写好的信摊开在桌子上,“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明日晚上不管我碰到什么事情,你们只管做自己该做的事就好,不要回来了。”
  “殿下!”楚由不得不攥紧那三封信,绝望的看着殿下将风花雪月全部的财产资料一一转让。
  “不用担心我的安危,带着大家好好的,最好离开这里。蛴魑国是个不错的好去处,将风花雪月的所有财产转移过去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们现在所面对的不过是一场小小的风波,以后的事情多了去了,你且安心大胆的去做吧。”
  自那以后,他每晚都没有睡过好觉,无时无刻总会想起殿下离去时的背影有多么的荒凉。
  没人能够体会他的想法,只有他一人在这乱世之中保留着人性。
  明面上风花雪月的产业好像就是卖东西,实际上,他们真正的产业是药。
  每年,这片大陆上有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会因为疾病而死,殿下曾经花费了几年的时间辗转各地统计发病率,疾病的类型,针对好几种疾病撰写出了几本草药书。
  殿下花费高额几倍的价钱买下药材,再低价贩卖给普通的老百姓,时间一长,这样的日子,一坚持就是好几年。
  当然这件事情墨野与梁羽辞也是知道的,他们几个曾经熬夜围着一盏蜡烛翻看账本,计算着每一笔收入的钱财,每一笔低价售卖出去的草药。
  没有任何人有他们熟悉风花雪月场下的事情。
  彬鸢回想起往日的种种,觉得自己有些圣母婊。
  可是,他是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不可能因为自己在一本书的世界里,就觉得周围那些活生生的人是假的,只有活着,那这一切都是真的。
  生活在这世界的百姓愚笨,也很善良,他们很穷,却不会穷的丢了人性。
  彬鸢曾经亲眼看着一对母子投河自尽,当然,古代的小孩心思很单纯,他们想要的不过是母亲能够健健康康,可当浑身上下摸不出一个铜板买药的时候,这世间所有的困难仿佛都放大了百倍。
  在这土匪窝里呆上了一个月,天气依旧寒冷,迎新年后,土匪山涧里一天比一天热闹。
  阁楼下的梅花林开的茂盛,一朵一朵梅花红艳艳的,如同吸饱了鲜血,肆意生长着婀娜多姿的身姿,供人欣赏。
  梅花很香,淡淡的香味在寒冷的空气中飘得悠远。
  “公子,该喝药了。”牧儿把厨房里熬出来的药端给彬鸢,生怕对方烫着了。
  “最近外面都在干些什么?”彬鸢一口将要喝尽,即使嘴里苦的已经没了味觉,他却连眉头都没有眨一下。
  人变得可真快,以前最畏惧的在现在看来不过是小菜一碟。
  “他们最近在策划袭击另一伙快要路过的商队。”牧儿听到的东西很少,偷听的太明显也会引起察觉,每次都要路过的时候,也是急匆匆的走来走去。
  “是哪一国的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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