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人间六月天 ——by山涧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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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众人都争论不休的时候,朝堂之外一声宣告打破了喧闹:“报!七王殿下驾到!”
“七王殿下怎么来了?”
“我怎么知道?”
“难不成是为了那桩婚事而来的。”
“嘘,你小声点,小心你的脑袋。”
稀稀疏疏的讨论声在人群中,你一言我一语,可惜他们自以为声音压得很低,但每一句话都被那龙座上的皇帝听得一清二楚。
一身锦衣黑袍的俊美男子踏入殿中,他挥手一扬,单膝跪地行了个礼:“臣弟拜见皇兄!”
“免礼,七弟是有什么事吗?”夜诣西坐上皇位这么多年,亲手斩杀了大哥和二哥,唯独留下了年龄尚幼的几个弟弟。
也幸好这几个弟弟都算乖,没有给他惹什么大麻烦,流着他们的性命好好培养一番,如今的出息也越发的厉害了,敢和自己叫板抬杠呢。
他微眯着眼睛,虽然早就知道对方是因为什么事情而来,但却故意卖着关子。
“臣弟是来求皇兄撤回八妹的婚事……”
这话说的太直接了,朝堂之上大臣们皆吸了一口冷气。
“婚事朕已答应,难不成你想让天下之人耻笑于朕这个皇帝言而无信不成?”夜诣西一拍桌子,坚不动摇:“布衣王子身份显赫,又是南蛮国的继承人,她有什么可挑剔?如若再任由她这般闹下去,我怕这整个国内就没有人敢娶她!”
夜圣斯脸色很难看,自从去过南蛮国,见过了那位嚣张跋扈的布衣王子后,他是坚决反对八妹嫁给那个空有其表的王子。
就位王子的花心程度,凭八妹的性格,闯祸是分分钟的事情,能不能受宠那是另一回事,活不活得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嫁出去可不比国内,没有任何人可以帮得到八妹。
“可是,皇兄,你真能眼睁睁的看着八妹落入虎穴吗?”他望着三哥的眼睛,小时候将弟弟妹妹保护在怀里的三哥,如今坐在龙椅上如同变了一个人一样。
不再对他们嘘寒问暖,也不在浅浅而笑,总是冷酷无情对他们下命令,不服从,遭受到的便是更加痛苦的打压。
“她也到了该嫁的年龄,除了布衣王子,你觉得还有哪国的王子愿意娶她?”夜诣西嘲讽的冷笑一声,不再言语。
这场早朝很不愉快的完结,夜诣西气呼呼的回到御书房,将墨台狠狠地砸了出去,一旁的丫鬟们吓得失声尖叫,颤颤巍巍的将东西收拾好,赶紧离开了房间。
殿外的大雨还在下,伴随着雷声,御书房的屋檐都在微微颤动,好像那道雷就要劈在屋檐上似的。
书房里堆满了奏折,每打开一封奏折上面的内容截然相同,无一不是洪灾泛滥,各个县各个村子都有着到相同程度的淹没,而且这洪水还是持续泛滥的程度。
老天,这是真的逼自己迁都吗?
揉了揉抽痛的眉心,夜诣西忍着不适应感将奏折看完,有一本折子让他眼神停留在上面。
“其之县……”
其之县位于达知达国与南蛮国的交界线,这个县城非常的富裕,但近几天因为大雨的绵绵泼洒,整个县城一夜之间被洪水冲垮,道路拥堵,竟无人生还。
看着这份奏折,夜诣西隐隐觉得这像是老天的惩罚,更像是一种诅咒。
他偶尔也会听到一些流言蜚语,大多讲述的都是,浮桑国皇帝在城楼自杀时的那股诅咒,当时攻到城门口的士兵很多,也有一些人听到了那位皇帝临死之前的遗言。
“鸢,给我看看,不要逞强,受伤了可不好。”福笙耐心的劝说着,手里拿着膏药,一只手扯住彬鸢半托半挂在腰间的衣裳。
“我自己可以……而且我又不是什么娇贵的身子,不是没受过伤……”彬鸢脸唰的一下红透,上药这种事情他还是比较喜欢亲自上手。
“可你又看不见不是吗?”福笙低下头在他粉嫩的鼻尖落下一个吻,“还是我来吧。”
“那好吧………”
“好~”福笙乖巧一笑,眼底闪过精光。
彬鸢听着屋外的小雨声才转移了尴尬。
某人真的没有乱做什么,乖乖给他上了药,又给他眼睛上的伤口换了药,才将他抱到椅子上坐下。
“真奇怪,这雨好像都下了好几天……”彬鸢喝着红枣汤,忍不住嘀咕一句。
福笙可从未注意过天气,土匪寨子里大多数的房子都是阁楼式,下雨和不下雨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连接在一起的过道都有避雨的功能。
而且山寨里的池塘很多,排水功能强大,也不必担心发生洪灾之类的问题。
“的确下了有好几天。”福笙用手指擦掉某个粗心大意的家伙嘴角的水珠,顺势又在脸颊上啄上一口:“夫人的脸可真甜。”
“哪有……”彬鸢别扭的扭过头,眨眨眼睛,可惜眼前还是灰蒙蒙一片,看到的物体非常的模糊。
他正努力的瞅着窗外的雨,头却被一双手强行地扭回来,只听见福笙语气突然严肃了些:“别这么用力的眨眼睛,慢慢来,总有一天会看见的。”
被人关心的感觉让他心口暖暖的,虽然以前墨野与梁羽辞还有大家都非常的关心他,但是这种关心与朋友的关心是不一样的。
“嗯。”
揉揉彬鸢柔顺的长发,福笙满意的说道:“那你在房间里坐一会,我去把小黑抱来。”
“好。”
房门打开又关上,脚步声渐渐远去。
一条黑小蛇从彬鸢袖子里爬出来,缠绕在他瘦弱的手腕上,吐吐舌尖,低语道:“王子殿下,这雨水怪怪的。”
彬鸢懂的东西不是很多,所以只能问着身旁的小蛇:“怎么了?”
“雨水里有诅咒的味道。”间窃探探小脑袋,害怕的往袖子里退了退。
人兽之子最害怕的就是诅咒,北国就是因为遭到了强大的诅咒,才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那段记忆对于他来说太深刻了,至今回想起来都忍不住颤颤发抖。
“诅咒……”彬鸢眉头皱着,这诅咒让他想起了一些修仙之士,虽然这片大陆上并没有流传一些关于法术之类的事情,但是通过他年幼的记忆可以看得出来,的确有这些人存在。
“这国家会不会得罪了一些修仙之士?”
“我不知道……但这雨水中的怨恨太深,我害怕,殿下。”间窃把头埋进袖子里闷闷的说。
彬鸢用手指轻轻的摸了摸他的背脊,安抚道:“别怕,你可是守护神,怕这些干嘛?对不对?”
小蛇又探出头,这次摆足了勇气,连头都抬得高了些:“我要保护殿下!”
“呵呵!那以后我的小命就拜托你了。”
“嗯!殿下就放心吧!”小蛇高昂的点点头,一副充满自信的模样。
“轰隆”一声,闪电夹杂着雷声劈在山头的不远处,阁楼晃了晃,小蛇刚刚的自信满满瞬间就被打击的淋漓尽致,抖着身躯缠在某人的手臂上,死活不肯出来。
彬鸢显得有些哭笑不得,他没有想到间窃害怕打雷,也非常心疼这孩子。
☆、遇到主角是恨
连续半个月的大雨持续不断,达知达国偏南的地区遭受洪水蔓延,成片成片的疆土化为汪洋,百姓们不得已往北迁徙,跨入浮桑境内生活。
而一个俘虏国家虽然没有了国王的支撑,可百姓不是那么容易说杀就杀掉的,浮桑国几十万的人口比达知达国整整高出一倍的人口。
比起达知达国的洪灾,地处沙漠地带的南蛮却遭遇了比去年还要严重的旱灾,自开春以来一场雨都没有下过,粮食颗粒无收,往年长得好好的胡杨树大片大片死去,一座座城池变为了鬼城。
灾荒肆意,民不聊生。
巴曼打算把商队搬迁于蛴魑国火焰城去,自从去年四月份出发来到南蛮,他便失去了殿下的消息。
信里,从楚由含糊不清的只言片语中得知,鸢宅一夜之间被屠门,殿下也下落不明。
城门口,搬行李的队伍已经将行李捆绑好,他的新婚妻子“梅沙”正笑盈盈的坐在前排的马车上,向自己挥着手:“夫主,快点上马了。”巴曼抿着嘴笑,将披风披起,走上前去亲吻着妻子白净的脸颊,安抚道:“风沙大,别杵在外面。叶大哥去寄信了,很快就回来,咱们再等一会儿。”
红衣女子不开心的嘟了嘟嘴,也知道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只能妥协:“那好吧,我在马车里等你,你可要快点过来。”
“嗯。”巴曼点点头,又安抚了一下新娇娘,才转身牵着马吩咐身旁的人赶紧准备。
梅沙等自己夫郎走后撩开车帘往外探去,只看到马尾消失在路尽头,一路上扬起尘埃。
她是真的爱巴曼,同样也很爱他的钱,两样都有,必不可少。
她是城主的女儿,两人是在斗兽场认识的,那时候她因为跟丢了仆人而躲在斗兽场的角落里大哭,是穿着一身浮桑国服饰的巴曼找到了她,将她平平安安送回了城主府。
她喜欢上了这个男人,在父亲百般的阻挠下,终于如愿以偿的和她走到了一起。
她觉得这是上天安排好的,他们应该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
女子抱着这样天真的想法,嘴角微微勾起,一副天真浪漫,不懂世事艰苦的模样。
当然身为城主的女儿,她的嫁妆也是非常丰厚的。
看着小姐这般模样,身为下人的老夫人雨珠实在是看不下去,她自幼跟在小姐母亲身旁,见多了男人的花心,此刻瞧着小姐这般投入,不仅谨言慎行劝说道:“小姐啊,公子他的确是好人,可你也不要这般盲目的去信任,谨记夫人的圣言……”
“我知道,雨姨你就不用担心了。”梅沙又不开心了,原本大好的心情被雨姨这番话一说,愉悦的气氛失了个精光,“我懂我都懂,这女人啊,一定要学会服从,虽然夫主对我很好,但我也得提防着他在外面给我找小野狐狸精回来,你就放心吧,我才不相信夫主是那样的人。”
“唉……小姐,你自个知道就好。”雨珠无奈摇摇头,操碎了心。
小姐的母亲走得早,她是从小拉扯着小姐长大的,骨子里已经把这个孩子当成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每一言每一语都是透露着关心。
不多时,马车摇摇晃晃的上路了,途中要经过达知达国边境,一行队伍赶了半个多月,从炎热干旱的沙漠突然进入到大雨漂泊的达知达国,许多人都生了病。
这其中也包括养尊处优,从未赶过远途的梅沙。
“咳咳!”
女子用手帕捂着嘴咳嗽着,拿开一看,丝帕上浸染了血丝,喉咙更是火辣辣的疼,她不舒服的往丈夫的怀里靠了靠,“夫主,咱们什么时候到……”她已经有很久没有闻到过花香了,自从离开了南蛮国,她甚至从未见过金黄的胡杨树。
她怀念在城内里的日子,虽然跟在丈夫身旁也很不错,但是她的男人总是很忙,对她也百般照顾,可就是时间很短。
“还有半个月。让你受苦了……”巴曼心疼的看着妻子日渐消瘦的脸庞,奈何路途本就遥远,他就算有万般能耐,也不可能飞过这段遥远的路途。
“那我们现在在哪儿?”女子虚弱的询问,想抬起头看看窗外的风景,可惜没有力气。
“祝阳山,只要穿过了前面那座万骨山,咱们就离开达知达国进入挧国了。到时候给你买漂亮的衣服好不好?那儿还有好多好吃的,只要是你喜欢的,通通都买下来。”
“真好……”女子满足的笑着,可惜病态的脸颊显示着一股危险的气息。
命若游丝一般垂垂流去,如同跟时间赛跑一样。
队伍在路边休息片刻,后继续赶路,迁徙中咳嗽的声音逐渐多了起来,大多数的人都不太习惯这湿气浓重的地方,一时半会儿不太适应,难免会感染生病。
走在队伍前面的是叶九,他身体健壮身高壮硕,体魄健康,即使下倾盆大雨,也没见他生过病。
他骑着一匹高大的黑马走在前头,如同威风凛凛的将军领着一帮子小弟赶路。
听闻前面那座山是土匪聚居最多的地方,吩咐好了周围的人做好警惕,拿着刀小心翼翼前行。
与此同时,彬鸢煎熬了半个多月,眼睛终于可以看见东西。
只不过他的这双眼睛是红色,与间窃的双眼十分相似,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的可不是竖瞳,除了颜色不一样,其他的和人类的眼球毫无差距。
福笙留在山头招呼着大家准备搬家的事宜,闲得无聊的他,带着牧儿沿着山坡的小路一直走到山下;一路上盛放的白色野花美丽芬芳,在这绵绵小雨中穿行,人的心情都舒畅了许多。
他从未有过庆幸,自己可以看见颜色而感到高兴,总比当瞎子来的强。
这会儿蹦蹦哒哒到路旁采采那朵白色的野花,没一会儿又跳脱脱的,爬到另一个枝头上摘树枝,活得像一个放羊的牧童,哼着小曲儿沿着路边跑。
“殿下!雨下大了,咱们回去吧。”牧儿冲着山尖上抱着一大堆花环的男子喊道。
彬鸢舍不得的看着脚下的那堆盛放的野花,他真的好想把它们全部都摘回去,可惜这满山遍野全都是,美的让人心旷神怡,他恨不得在这山尖上搭一个小木房子就此住下来。
“可是这些花好漂亮!”彬鸢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抱着怀里的花从山间走下来,来到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