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人间六月天 ——by山涧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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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过是在看一个畜牲进行繁衍后代的事宜而已。
时笔被士兵拖到了台上,他嘶吼呐喊,扑咬每一个想要来碰他的人,一个士兵将他击倒后,往他的嘴里塞了一块布,将双手反剪至身后吊挂起来,一魁梧的汉子走上台来将他浑身摸了个遍,硬是没有找到可以交合之处。
“王子殿下!这东西,这东西和人不太一样,奴等不知!”
“这有何不知?”布衣邪邪的笑着,在时笔惊恐绝望的眼神下亲自上台来,对他伸出了手。
这一刻恐怕是他这一辈子都使他无法忘记。
他发誓,如果有一天他有能力逃离这个国家,有能力报仇,他要这人千刀万剐,不得好死!
一条来自神兽的诅咒,无影无形的在这个国家的上空徘徊,最后化成一缕硝烟,消散在每一寸的土地中,每一个子民的灵魂里。
“啊!”间窃赫然惊醒,摇晃的马车让他头脑发晕,正欲爬起来,发软的蛇尾巴让他根本寸步难行,只能待着等待车外的杨左进来。
已是后半夜,搬家的队伍还在前行,不然这场大雨可能会淹没迁徙的路途,要是碰到湖泊或者大河,那可就是寸步难行了。
马车外还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福笙走的方向是挧国以东,要路过南蛮,听闻南蛮国家正发生着旱灾,也不知是真是假,反正队伍就朝着那个方向前进了三天,大雨变成了小雨,气候微微干燥了些。
间窃做了个噩梦,他梦到了时笔撕心裂肺的痛呼,那种在深渊一般发出灵魂的呼救,让他感到隐隐不安。
他想要去找殿下,可是殿下在前头的第一辆马车内,而他的马车是最后一辆,中间隔了十辆马车,他是过不去的。
车帘被撩开,杨左捧着热乎乎的馒头走了进来,递给间窃:“吃吗?”
间窃不吃素,他只吃肉,果断摇了摇头:“我不要,难吃。”表情嫌弃的生怕别人看不见似的,眉头都快皱成了一个倒八字。
“那就饿死你。”杨左毫不客气的将馒头拿回来,自己狠狠的咬了一口,舔舔嘴唇:“嗯,真香!某个人那就是吃不到,所以才说难吃!”
间窃动动小鼻子,的确闻到了一股食物的香味,可是他本来就不吃素,吃了以后肚子会不舒服,只能委屈巴巴的看着杨左逐渐吞咽的喉结,“我好饿……”
杨左左腮帮子一鼓,右腮帮子一鼓,馒头就被解决掉了,他还意欲未尽的舔舔手,“食物已经没了,饿的话你就自己出去找吃的吧。等会儿,队伍会在前面的驿站休息,森林里有的是野味,想吃,要靠自己动手!”
“你欺负我……”间窃委屈巴巴的开始掉眼泪,翘着嘴唇:“我可是神兽!你怎么能这样对我?我的子民都是把食物端上来,送到我面前给我吃的……”
杨左十分受不了对方这一副小媳妇的模样,眼球都快翻不过去了,自从碰到了这个神一般的神兽以后,他翻白眼的次数逐渐增多,早晚得翻出病来。
“我又不是你的子民,也不需要你这位神兽的守护。所以,神兽大人,你哪凉快哪呆去吧。”杨左伸手撩开车帘,这时候队伍已经停下了,卸货的卸货,整理的整理,他手指着森林的深处:“饿了的话,你看那,估计有很多美味,自己去捉一只吧。”
说完毫不留情的放下帘子,跳下车而去了。
间窃被气的不轻,他根本就不会捕猎。
大颗大颗的眼泪珠子往下砸,抽泣的吸着鼻子,红色的眼睛委屈恹恹的,突然,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往驿站走去的殿下,麻溜的化成一道光,变成一条小蛇,顺着车帘缝隙划出去。
彬鸢坐了一天的马车,累得浑身要散架似的,到驿站后,迫不及待的奔回到自己的房间,往柔软的床上一扑,舒服的滚了两个圈。
“呼~”
呈八爪鱼状躺在上面,翻过身来,看着模糊的帐顶,羊脂玉白色的纱幔随风拂动,微光从窗格里打进,尘埃在光柱中浮动,空气中漂泊着夏天的气味。
屋子里泛着一股阳光的味道,一条小黑蛇顺着敞开的门缝溜了进来,摇身一变化成一个人,脑袋向门外伸了伸,确定没有人看见将门关上,蹦蹦哒哒的跳在床上,扑到彬鸢怀里。
“殿下!我好饿!”
他嗷一声扑过去,在彬鸢怀里左蹭右蹭,被彬鸢无奈的提了起来,规规矩矩的在床边坐好:“嘿嘿”露出一个傻笑,肚子却在这个时候发出不合实际的声音,“咕噜咕噜~”
“怎么,杨左没有把你喂饱?”彬鸢下床把放在桌子上的包裹打开,里面还放着一只带了点温度的烤鸡,“给,趁热吃吧,凉了就没什么味道了。”
“谢谢殿下!杨左那个小气鬼,他只有馒头!”间窃抱怨道,捧着烧鸡闻了闻,确定是他依然喜欢的那股味道,把包裹在上面的大叶子一层一层翻开,烤肉的香味瞬间在房间里弥漫开来,他馋得流口水,迫不及待的大咬一口,塞得满口是肉,美滋滋的吞掉。
烤鸡是福笙准备的,彬鸢不爱吃这些太油腻的东西,只吃了一点点,剩下的全放在包裹里了。
很快,间窃就解决掉了一只烤鸡,胡乱蹭了蹭嘴角的油,又化成一条小蛇,往门外跑去。
彬鸢在小蛇快溜没影的那一会儿,赶紧嘱咐:“记得感应一下时笔的位置!”
“好!”小蛇点点头,哧溜一下就窜没影了。
空灵的答应声也不知道是从哪儿传出的,彬鸢只觉得那回应不像是用嘴说出来的声音,而是直接在他的脑海里显示的。
队伍休息了一晚,第二日清晨太阳未显露出色便启程出发。
这样赶路不夜不休,每当入夜,月色清朗繁星点缀,路旁大片大片的桃花挑着芬芳为路人增添一抹春色,而这样的时节已经是春花将谢夏雨已至。
古代的迁途那可是一场大型的活动,彬鸢头靠在敞开的马车窗上,望着缓缓移动的春日景象,感慨道:“难怪古人总是对着自然景观忧伤清吟……大好风光让心情阔然一松。”
“古人?”牧儿不明白殿下的话,当然,跟随殿下这么久,他早已经习惯殿下总是自言自语,说一些让他费解又不能理解的话。
“先辈们。”彬鸢难得的伸一个懒腰,冲着牧儿解释道:“草色青青柳色黄,桃花历乱李花香,东风不为吹愁去,春日偏能惹恨长,红粉当垆弱柳垂,金花腊酒解酴醿,笙歌日暮能留客,醉杀长安轻薄儿。”
他以前很喜欢这首诗,因为生活在现代的时候,伴随着童年记忆最深刻的就是那窄窄的只能容下一个人单行通过的小巷,密密麻麻的不锈钢窗向外蔓延,层层叠叠的衣服挂在空中,滴滴嗒嗒的水珠往下砸,那条巷子永远没办法照到阳光,腐烂着一股发霉的臭味。
而他的家就住在那条巷子的尽头,以前窄窄的几十平米的小房间里。
后来母亲改嫁,他搬去了父亲的家里,那段记忆模糊后,更多的是与父亲的记忆比较深刻。
每到小时候读起这首诗,他总是会羡慕那些在乡下有爷爷奶奶的人,因为他喜欢那样的景色,却从未见过。
牧儿才疏学浅,听不懂,但也觉得这首诗意境非常好。
马车依然不疲不惫的缓缓赶路,彬鸢靠在车窗上有些摇摇欲睡,眼皮一合,车窗猛然一晃,又睁开来。
“殿下还是靠在奴下的双腿上吧。”牧儿赶紧乖乖坐好,腾出双腿,方便殿下靠在上面休息。
彬鸢也很不客气的往他大腿上一倒,呵了一口气,舒舒服服的枕着头,安静片刻,他幽幽的问了一句:“你说什么样的祝福才是最好的?”
牧儿没读过书也不认识字,当然在他心里,只要自己喜欢的人平平安安活在这世上,对于他来说就是世界上最快乐的一件事。
“奴下,只希望殿下平平安安,这便是对于奴下来说,是莫大的祝福。”
闻言,彬鸢莫名一阵感动,却也只能苦涩的笑着回答:“这世上哪里有活的平平安安的人啊,如若病死,如若老死,如若猝死,或者相恨而死,总有万般的死法让我们尝个遍,到头来落下空空一纸愁肠,当真是惹人垂恨……”
“殿下莫要说这不吉利的话!”牧儿隐悔的摇摇头,绞尽脑汁想了片刻,才道:“我只要殿下在这世上安然老去,不管白发苍苍,还是素不相识,这一生只愿你安然过好,不与这乱世硝烟共进退,这般足矣。”
这一番话说的彬鸢霎那睁开了眸子,他将头转过来,看着牧儿,心口扑通扑通的跳,抿着的嘴唇一张一合:“牧儿,你到底是想表达什么?”
牧儿轰的一下羞红了脸,二十好几的大男人脸红的跟煮熟了似的,只能规规矩矩的坐好,如果此时有个地洞,他恐怕早就钻进去了。
他压着头,把头压得极低极低,恨不得缩进衣服里,声音如蚊子一般细细绵绵回答:“奴下……奴下没想表达什么……”最终他还是把怦然欲出的话给吞进了喉咙里。
现在还不是时候,他狠狠的告诫自己,等到恰当的时间他一定会表达出来的。
☆、救人要紧
六月初,迎着骄阳,队伍抵达了南蛮国索洹城。
队伍刚到城门脚下,便被整装待发的士兵拦了下来,“你们是哪里的移民?”一士兵跑上前来,吆喝一声。
死囚看了一眼安安静静没有发出任何声响的马车,翻身下马,从袖子里掏出通行证,附带着夹在里面的银票,他将东西递上去,笑着说道:“官爷辛苦了。咱们都是生意人,你也知道,达知达国近月来洪水泛滥,实在不是个好去处,只好在此处落脚,还望行个方便。”
士兵看了一眼通行证,翻到最后一页,果然看到了自己国家的印章,便笑着将夹在里面的银票抽走,把册子还了回去,嘱咐道:“今日乃王子殿下迎娶王妃殿下的大喜日子,王子与王妃的迎亲队伍刚好在此城落脚休息,你们万万不可冲撞了王子殿下!”
“小人省得,多谢关爷提醒!”死囚连连点头,士兵放行后,对着身后的一帮子大队使了个眼色,队伍麻利的穿过了城门。
马车停了一会儿,又开始缓缓滑动,彬鸢却隐约察觉到此时的索洹城与以往的索洹城变化了许多。
马车一路上小心翼翼地进城,途中,街上冷清清的,没有一点儿属于热闹之城的气氛。
将车帘撩开,彬鸢看到的却是空无一人的茫茫大街,虽然街上挂满了红绸缎子,样子倒是够喜庆的,却没有什么人。
他扭头对着身后手支着脑袋小眯着的人说了句:“往年来的时候,这城中热闹非凡,如今倒是大变样了。”
福笙微微含笑勾起嘴角,眼睛依然狭义的眯着,昨晚上他强行压制体内那个呼之欲出的人格,半宿都没睡好觉,现在困得很,却也不敢掉以轻心,方得时时刻刻注意着周围的逸动。
“最是惨无人道的布衣王子在这城中路落脚,这城中的百姓怕是有好一阵子不得安宁。”福笙裂开眼缝,看到的就是彬鸢单薄的背影,瘦弱的想要一把搂进怀里,狠狠的亲吻,他勾起手指,撩起对方垂在肩上的长发,放在鼻尖深深一吻,一股芬芳让他一阵恍惚。
“小鸢。”他痴迷又煎熬的弱弱唤了一声。
“嗯?”彬鸢不假思索的回过头,就看到对方又把自己的头发放在嘴边,赶紧拿了回来:“你怎么就是改不了这个坏习惯?老喜欢吻我头发,哎……”
“小鸢又不让我吻,当然只能吻你的头发了……”福笙一对狭义的眸子睁开,如同一只睡醒了的豹子,锐利的异眸聂着一股光,一把搂住彬鸢:“夫人想住在这城中何处?”
彬鸢被对方搂搂亲亲弄的有些脸羞涩,但一想到可以在城中入住,难以压抑心怀的激动:“简单的房屋就好,有一座院子也很不错。不需要富丽堂皇,像个家就行。”
“好。”福笙爽快答应,脑海里面早就勾列出了自己想要的房屋,并且早在上个月尚未出发之前就已经买好了。
队伍前行了没过多久,果然在一座巷子的院子门口停下,这座院子很大,大到如同一个富贵人家几几代代积累下来的财产。
彬鸢从马车里晕乎乎下来之时,瞧见的便是这硕大宏伟的宅门,两只威风凛凛的大白狼蹲坐在门口,这是索洹城的神兽,与北国的神兽有着共同之处,在这个世界,每一个城市都会有一个相应的守护神兽,真不真实存在彬鸢就不得而知。
但是北国的神兽却是真真实实存在的。
门口的惊讶还远远不足以达到让人瞠目结舌,等他来到宅子里面时,身旁的下人忙碌着搬行李,福笙嘴角挂着一股笑容陪着他闲逛:“夫人可还满意?”
彬鸢斜着眼睛翻了一个白眼,“这么大一个院子。你当初可没有跟我说过你买了这么大一个院子!”他惊讶的说话都有些结结巴巴,这可比他当初买下来的鸢宅大出了好几倍,价钱肯定也不便宜。
当然你要相信一个土匪是不缺钱的。
是夜,初到新家的彬鸢在自己的院子后院发现了一座温泉,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澡,刚从岸上起来,屋檐上空夜幕绽放出了一垒一垒的烟花。
往他后一步上岸的福笙一把将他拉入怀里,“好看吗?”他故意将气喷洒在对方敏感的耳畔,语气略有一些生气,希望那双红色的眸子定格在自己的身上,永远永远不要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