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火人间六月天 ——by山涧小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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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啦好啦,别闹了,听我解释。”
王果果乖乖站好,不好意思的摸摸鼻子,一脸英俊帅气的模样被他糟蹋了个透。
海泊不削背过脸去,要不是师傅要在这府上呆上一些时日,他可一点儿也不想和这些愚蠢的凡人打交道,真是愚蠢至极。
王果果同样内心十分的厌恶海泊,他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拽拽的模样给谁看呀?要不是他是殿下的三徒弟,他当真会立马揍死的人。
“好了你们两个,都吵了一个上午了,安静些,听我说。”
王果果:“好的,殿下!”
海泊摆正了脸色:“师傅请说。”
“王果果,说说看那村子里的症状?”
王果果回想着,便觉得遍体生寒,若不是着急赶路,他当真会在四周考察一番,看一看到底是何种野兽所为,竟然把一个村子的人都给杀的片甲不留,横尸遍野。
“整个村子的上空都盘旋着乌鸦,腐臭的味道铺天盖地,不像是钝器所伤,倒有点儿像野兽所为,内脏什么的全都从肚皮里翻了出来……”实在是说不下去,王果果憋屈的捂着嘴,只要想起那场景他就想吐,更别提去回想了。
“可有报官?”
王果果点了点头,脸色发白:“都安去附近的镇上报了官,不知进展如何。”
彬鸢琢磨着这事情颇有些蹊跷,但他不可插手凡人之事,把目光投向正襟危坐的叶九:“你可有看法?”
叶九将茶喝掉,看着空空的茶杯,心思百转,早年跟着殿下在沙漠上横闯,也不是没有见过那些没有水喝而被晒成干尸的尸体,却实打实的没有见过王果果口中所描述的那种死状。
“洞河村属于朱雀城管辖,恐怕得跑一趟朱雀城,询问当地的官府才有情况。”
楚由同样琢磨着,但其实他并不想管这些事情,每天死的人多了去了,他们要见一个救一个,哪忙得过来?只是碍于殿下,心里的想法也不好发作,轻飘飘的说了句:
“恐怕是山中野兽所为。”
这话王果果就不赞同了,当即反驳道:“哪有野兽有那本事,将整个村子的人都给屠杀了?那些村民是傻吗?看到野兽来了,不知道逃跑吗?”连续问了几个问题,把楚由怂的脸色微怒。
王果果是想好了,好不容易碰见了殿下,他也不会再跟着楚由,从今以后殿下去那他就要去那。
“的确不像山中野兽所为……”彬鸢想起了五年前的烟柳城中发生的事情,眉头微皱,紧抿着薄唇,叹息一口气说道:“五年前也曾发生过这种事情。”
所有人都看向彬鸢。
“那时我还在北国雪山上修炼,附近山中的妖怪也曾向我禀告过山下的异状,我几次下山巡查,却没有发现那总是频频袭击凡人的野兽……”
王果果一脸震惊地合不拢嘴:“殿下还认识妖怪!”
彬鸢报以微笑,“山中精怪本性纯良,不会平白无故伤人,可这伤人的东西就很难猜测了……”
“对了!”彬鸢突然想起来一件重要的事情,“墨野在比城,儿子恐怕已经有叶紊差不多的年纪。”
“什么!墨大人已经结婚了!”王果果又是一脸震惊,“殿下你这消息还当真吓人,怎么也没想到会是墨大人……”
因为在王果果眼里,他始终无法相信这个事实。墨大人曾经对他们说过,一生追随彬鸢,即使得不到回应也无所谓,能够相陪在侧就好。可谁曾想?短短五年过去,对方就已经生儿育女,当年的誓言就像一瓢水一样泼了出去,什么都收不回。
彬鸢同样脸色不是很好,沉闷的说:“墨野他失忆了……”
原来如此,众人恍然大悟。
叶九见殿下如此伤心,很想安慰却发现自己是最没有资格开口说话的那一个,楚由接收到叶九不断投来的眼神,没办法一口饮完杯中茶,开口道。
“殿下也不必伤心,人各有命不是。”
叶九恨不得一巴掌拍死楚由,这都说的什么鬼话?像安慰人的话吗?这根本就是风凉话。
彬鸢并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对待事情他一向都看得很开,不然早就郁郁而终了。
又是呵呵笑笑,关于洞河村的事情被忽悠过去,所有人都以为殿下肯定忘记了这件事,但其实彬鸢一直将这件事情记在心上耿耿于怀,他怀疑是那怪物又出来作恶了。
办完事情回来的都安直接来到了后院,见亭子里坐满了人,欢欢喜喜的跑过去坐下,挤在王果果旁边。
彬鸢朝着已经变成一位帅小伙子都安笑笑,都安也朝着殿下回礼,却不敢直视殿下的容貌,他怕自己看上一眼心口就会慌乱,到时候弄出丑态可就不好了。
本来就很融洽的气氛,王果果突然叹息一口气说道:“要是巴满和阿维库在就好了……”他由衷的一句感叹,说完之后却发现殿下的脸色十分的奇怪。
彬鸢大脑一片空白,以为自己已经忘却了过去的种种,却在听见这两人的名字时心口疼的让人无法呼吸。
他死死地抓紧茶杯,面色僵硬,耳朵鸣鸣作响,听不见周围人的说话声只能看见王果果的嘴巴一张一合不知道在说什么。
“闭嘴!”彬鸢一阵怒吼,将手中的杯子砸了出去:“闭嘴,不要说了!”
王果果赶紧闭嘴,看着殿下疯狂的样子他也吓了一跳,知道自己肯定说错了什么,一脸的后悔和无措。
“殿下……”叶九想要靠近彬鸢,在迎上那双鲜红色的瞳孔时赫然止步,“殿下你怎么了?”
“家里只有阿姆和哥哥。”
“哦,阿维库的哥哥叫什么?”
“哥哥叫阿拉耶,在王城给贵族喂马。”
那个有着棕色头发的小孩给他的记忆造成太多的障碍,太多的噩梦是关于那个孩子的,如果不是因为他,不是因为他,自己怎么会失去双眼,怎么会吃了那么多苦?
彬鸢想起自己承受的一切和遭遇眼泪止不住的掉了下来,他一方面渴望与熟悉的人相见一方面又害怕听见那些让自己害怕的名字。
“师傅!”海泊防备的看着周围的人,把师傅揽进怀里,擦掉师傅眼角的眼泪:“师傅别怕,徒儿在这里。”
彬鸢只知道自己大脑一片空白,宛若在深寒的冰渊,一双带着温度的手,将拉进一个温暖的怀抱里,他紧紧的依偎着这个熟悉的怀抱,将头紧紧的埋着,颤抖地身躯才安静了下来。
等到双眼复明,耳边也听得到声音的时候,醒来便在自己的房间里,周围安静,只听得见仆人的脚步声匆匆走过。
彬鸢不记得自己晕倒前的事情了,其实不记得也好,心口的刺痛还在,他觉得这也不是什么坏事。
另一边书房里,几人聚集在一起商讨着。
叶九脸色严肃,只要想起殿下在庭院里晕倒时的表情,就害怕得心口发慌。殿下听到那两人的名字反应这么大,肯定经历了一些事情,是他们不知道的。
“你们几个如何看待?”
楚由这么几年一直没有待在殿下身边,也不敢乱猜测,但是知道这两人必定有一个是让殿下比较害怕的存在,不然,怎会听到名字后闻之色变。
“或许应该找到两位当事人,询问就知道答案了。”
这话说的轻巧,王果果皱着眉头:“那两人的行踪,你还知道吗?几年前就已经没有联系了,何况是阿维库,自从那场大火后,我就没有再见过他。”
都安也赞同的点点头:“王果果说的没错,那日大火以后,宅院里乱的不行,我确实没有见到他的身影。”
叶九想起了一些事情,但不知道该不该说,殿下没有挑明,应该就是不希望他把这件事情公布出来。可是,叶九觉得这对于殿下太不公平了。
握紧的拳头一点点松开,叶九最终还是说道:“没有见到是好事。”
几人刷刷的看向他,楚由皱着眉头,不太明白他话里的意思。
叶九也不管他人的表情,往身后的椅子上一躺,疲惫的揉着太阳穴解释道:“早些年殿下跟着土匪一起,那时候我依然跟在巴曼身边。若不是殿下将整件事情挑明,恐怕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
“发生什么了?”王果果眨巴眨巴眼,一脸的好奇和担心。
“浮桑国一天之内被攻打下来,你们如何看待?”
国与国家之间的事他们这些小老百姓可不好插嘴,王果果闭了嘴巴不发一言,不是他不想说而是根本有心无力。都安为人比较憨厚不了解这方面的事情,只能当一个见证的旁听者。
楚由却知道得比所有人都还要仔细,因为草药的涨价,触怒了其他泱泱大国,遭到了几个国家同时的攻打,即使浮桑国有再厉害的兵,可与几个国家的比起来无异于以卵击石。
“朝廷的事情,我们又怎说得上?”楚由沉着脸说,显然不太想接触这方面的事情。
他们常年从商,打仗什么的真的是没有半点瓜葛,所以间接性的忽视掉了这方面的重要性。
叶九声音沙哑的说道:“可就是因为巴曼,浮桑国才在一天之内就沦丧了……是他将浮桑国的地图献给了南蛮国!”
轰隆一声,这消息无异于是一条惊雷洒在每个人的头顶上,轰得大家耳朵嗡嗡直响。
楚由脸色阴沉沉的,不可置信的看着叶九:“你说的可当真?”如若这些事情是真的,那日后碰到的巴曼岂不是仗着自己被蒙在鼓里,肆无忌惮在他的面前晃悠,还拿走了殿下的产业“月”铺。
“若有半分虚假,天打雷劈不得好死!”叶九竖起三根手指对天发誓,眼神决绝。
这样的消息实在是让所有人都难以相信,楚由有点难以消化,借着不舒服的理由匆匆告辞。
王果果和都安也同样告辞了。
回房后,楚由一个人静静的沉思着。
“风”“花”“雪”“月”四个铺子其中“风和花”就在他的手上经营着,“雪”一直有叶九打理,而“月”则一直在巴曼手中。
前面三个铺子要不就是药草服装首饰和吃食,卖的东西都非常的接地气销售范围较广,可最后一个铺子卖的却不是那么简单,都是一些兵器,其中还包括了一些殿下所说比较危险的东西在里面。
楚由瞬间感觉自己苍老了好多岁,后悔当初自己为什么不把铺子的契约拿回来,当初巴曼明明把契约退还给了自己,自己却带着人追出了城外又把契约还了回去,现在懊恼的恨不得拍死当初的自己。
只希望那小子千万不要把殿下研究的武器用在攻打浮桑国上,不然他这一辈子都无法安心。
时光如梭,眨眼间又是一月过去。
篝火节,达知达国最隆重的一个节日,五月五号这天举行,这一天到来时,由皇城军队组建的篝火表演会在都城里上演,到时候百姓们皆可在正道上围观。
巴曼如今二十六岁,正是施展拳脚的大好年纪,又是皇上眼前的红人,年纪轻轻就成了小有所成的军师,可谓是在朝廷之上有着比较重要的话语权。
五岁的小女儿烟茶在父亲的怀里睁着大眼睛左顾右盼,怀里抱着一个摇起来会嘣嘣直响的灯笼鼓,白嫩嫩的手指指着一个卖面具的摊子:“阿爹,那个是什么?”
巴曼抱着女儿来到摊位前,把一个狐狸面具拿起来放在女儿脸上带着,小孩子喜欢的不得了,又把面具拿下来观摩,最后戴在爹爹的脸上。
巴曼扔下几锭银子又离开了,他今天专门带着女儿出来玩,只想逃离那个疯女人的眼里。
他所烦躁的疯女人正是自己的妻子叶洒儿,整天神经兮兮的以为他在外面找女人,回到家就撒泼打野,各种耍无赖。
如果彬鸢知道男女主成为这种相处模式肯定会笑掉大牙,毕竟这和剧情当中的恩爱夫妻相差甚远。
带着女儿在城中逛了一圈,看着家家户户都在筹备着篝火节,觉得甚是无趣,路过一个胭脂店铺时,巴曼脚步停了下来。
其实他并不是不爱那个愚蠢的女人,可毕竟是枕边人,女人的妒忌心很强,稍有不慎就会成为一把要了自己命的利器,适当的时候还是得讨好一下。
胭脂铺很小,店门口的牌子非常简陋,毛笔字潦草的写着“一抹嫣红”,这字迹看起来还非常的丑,可见得写这块牌匾的人得有多大的勇气才把自己的字挂上去。
店铺虽小却五脏俱全,琳琅满目的胭脂和香味非常冲鼻,巴曼闻不习惯,只好冲着在柜台上正单手支着脑袋打盹儿的店老板说了句:“可有妇人常喜欢用的胭脂?”
那老板一下子瞌睡惊喜,看了一眼巴曼,怎么也没想到会是一个抱着小孩的男子来到自己的店里买胭脂,目光有些惊讶,但还是客气的说道。
“我在店里可不做寻常生意,这位大人莫不是走错了店?”
“你是男的?!”巴曼看着对方眼角涂红身着花花绿绿的衣裙,没想到开口说话竟是一个男子的嗓音,当真吓得后背生寒。
店老板有点发脾气,眼中含怒:“怎么我是男的,你有问题吗?”
巴曼赶紧摇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给我拿一盒胭脂吧。”像见了鬼似的赶紧将银子放在柜台上,恨不得下一刻迈脚就跑跑出店去。
老板拿起银子看了看,不耐烦的说:“要哪种胭脂啊?”
巴曼哪懂这些东西,胡乱搪塞:“随便来一盒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