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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的邂逅+番外篇——by忧郁的鱼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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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堕落天使
我叫吴渐鸿,生活在一个很大的城市。别问我这个城市的名字,因为那只是一个符号,与我所讲的这个故事并没有太大的联系。
我有一辆二十多万的私家车,住在一个叫城市花园的小区里。这里住的人都是一些中产阶级,我便是他们其中的一员。我的职业是一个律师。现在在做涉外经济案子,收入还不错。不过这套住房花费了我所有的积蓄,也就是说,我除了这套房和车,其实一无所有。庆幸的是,我才二十九岁。

若是比较悠闲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去酒吧。平时的应酬已经很多,我不希望空下来时还是和一群人扎着堆儿。在现在的中国,白领已经成了小资的同义词。我身陷其中,却又极力想摆脱。很多人去酒吧是为了逃避寂寞,其实那个地方,只会让你的寂寞赤裸裸的显现在大众面前,更加无所遁形。我去,倒不是因为我寂寞。虽然从大学毕业到现在,我都没有女朋友。因为我是一个GAY,我去那,是为了交朋友。

这个城市虽然总是灰扑扑的,但同志的天空还算是多姿多彩,大概这里是全国同志活动最热烈的地方了吧。我之所以从毕业的南方大学千里迢迢跑到这里,就是为了逃避熟悉的人和事,可以自由的生活。不过我并不喜欢不洁净的场所,毕如公园、厕所、某个人民广场的一角。因为那里总是弥漫着一种暧昧不清的气息,太乱了。而且警察也查得厉害,不安全。像我们这样有点身份的人,如果性向一曝光,事业也会受到影响。我并不希望在某天的报纸社会新闻栏里见到[某律师因从事XXX活动被捕]这类的标题。

虽然我常会为了一些小事而陷入忧郁之中,但作为一个合格的律师,我还算是理性的。尽管我家人都知道我的性向,不再在结婚不结婚这样的问题上逼我。但出于中国的国情,我并不打算与某位同性结婚同居。这个圈子里,最给不起的就是感情。太难了,我并不是一个真的勇士。何况我曾经被伤害过,可能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吧。所以我选择去酒吧里渲泄精力。

在0号还是1号这个问题上。我不是个泾渭分明的人。这跟年龄无关,纯粹是心理问题。所以我跟很多人做的时候,都能在生理上得到满足。基本上,我在酒吧里认识的,都是一些有正经职业的人,但若那天酒吧里没有这样的人出现。我也会花钱去找MB。不过后者我并不是常常接触。一是怕染病,二则条件好的也不多,再说他们都打扮得太抢眼了,带着他们去宾馆开房的时候,总会惹来服务人员的另眼相看。

我的生活,总体来说,还算是如鱼得水,悠哉游哉。直到有天晚上,一个男人如空降兵般落入我的生活里。
那天,有一个拖了一年多的上千万的大案子结束了。从法院出来,我便和同僚们去海鲜城狂吃了一顿。然后,我为他们买了娱乐场所的单,便一个人去[魔鬼]好好放纵一番。
运气还不错,有个认识了二年朋友阿得也在那里。他是做外贸的,已经结婚了。我们是因为上床而认识的,到后来却因聊得投机成为了朋友。我要了支红酒,对他说,[今晚我买单了。]阿得笑了笑,[放心吧,这种事我从不会跟人抢。]然后我们便一边喝酒一边闲扯起来。

到了十二点,酒吧的表演开始了。这个时候,也是酒吧里面最热闹的时候,很多交易也在这时候开张。这天晚上,是一个看上去还未满十八岁的男孩子戴着女人的胸罩穿着若隐若现的黑色纱裙表演妖媚的舞蹈。在挑逗的音乐声中,他扭着细蜂一样的小腰,嘟着涂了晶亮唇彩的小嘴,一个劲朝台下那群乐癫癫找不着北的观众使着眼风。如果不是保安拦着,他的下半身可能就要遭那群狼手的荼毒了。

[长得还挺天真的。]阿得嚼着手撕鱿鱼,一边说。
[这老板真是忒大胆了,未成年人也敢用。]出于法学人士的正义之心,我假惺惺的说道。阿得嘿嘿的笑起来。虽然我们俩都装着一幅道貌岸然的样子,没有去凑那份热闹。其实心里都被那小妖精惹得毛毛的,真想把他一把从台上拽下来,压在身下好好蹂躏一番。

就在这时,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走入我的视线里,一眼就将我吸引住了。他真的很特别,我没见过像他这样飘逸的男人。也许他并不是画家,却自然的流露着一种属于艺术家的气质。头发是流行的中长,被打理得很有层次感,发脚处可能稍微烫了下,有点调皮的往外飞着,没有染任何颜色,配着他清亮的黑眼睛,有点忧郁。落在脸颊两侧的头发使他的脸显得有点尖。他个子比我要矮,大概一米七六的样子吧,肌肤透明苍白,像长年没照过阳光,而且体型看上去过于瘦弱,手腕细得跟女孩子似的。

他穿着一身柔软的白色棉纱衣服,却围着一根玫瑰红浅紫明蓝三色染成的麻质薄纱巾。像一个从时尚杂志里走出来的男模,这样的打扮令人几乎忘记性别的分渭,脑子里只浮现关于美的印记!而且他长得还那么清雅,马上就吸引了一大票火辣辣的眼光。他摆着一副冰冷的酷样,却无法让人反感反而想认真的去疼惜他。

看着我有点傻的样子,阿得却流露出不屑的口气,[不过是个MB,有什么不一样。]
听了阿得的话,我受到震惊。尽管我心中已隐隐猜到这个男孩的身份。也许是第一眼的惊艳吧。总觉得这样的男孩给人一种天使的印象,尽管他只是一个堕落的天使。
抬起头的时候,不经意间竟触到他的眼睛,那是我所经历过的最美的梦境,虽然带着宝石般冰冷的光泽,却像一个无边的黑洞,让人光速的被吸入其中。对于我的注视,他楞了一下,很快就扭过头去了。大概他已经习惯了被人这样注视。

那天晚上,我破例将他带回了家。他叫kidman,名字和那个风华绝代的美国女演员一模一样。这当然不是他的真名,没人会在这种场所使用真名,即使是我和阿得这样的交情,我们也没打听过对方过多的隐私。离开酒吧的时候,阿得拍拍我的肩,流露出些许担心,他第一次见我这样。

他身上有淡淡的香水味。因为我在的事务所有一个女律师是个超级香水发烧友,总算在她天天的熏陶下猜到了这个香水的牌子。CD的J’adore,中文名叫真我。但这样的女用香水用在他身上不但不令人反感,反而和他的气质相得益彰。说真的,如果不是他脱下所有衣物那一瞬,我都无法相信有这么一副风骨的人居然会是风尘中人。

很美的身体,细致而匀称,但错落在上面的痕迹却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想。将我拉回现实。阿得说的对,他只是个MB。不知为何,我失去了兴致。他裸着身体在我面前,目光冷淡,不置可否,就和身着整齐一样没有区别。

他带来的幽兰香气还在空气中游荡着。像一种邀约,挑动着心弦。我将那口叹息拉回肚子里。将睡袍披在他身上,说:“今晚可以陪我聊聊么!”
“你付了钱,当然可以!”他连一丝好奇或诧异的表情都没有。也许是他见过的客人太多了,所以不觉奇怪。但他这样的态度反而又为他被俗世亵渎的躯体寻回了一些尊严。
我已经记不得我们大致聊了些什么有的没有。他对于自己的身世似乎颇为隐讳。但言谈间,看得出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可能是因为白天太兴奋,不知不觉中我就睡着了。醒来时,身上盖着我给他的那个睡袍,而他,已不见踪影。只是睡袍的领口间还残留着那JADORE的余香。

日子就这样过着。手头上的CASE永远都是没完没了。我寻思着是不是去东南亚旅游一趟,三十岁就要到了,成天都这样忙忙碌碌,越来越弄不清自己为什么活着。
这段时间,我一有空便会去魔鬼,然而却再也没有见过KIDMAN,他与我像是露水和朝花的相逢。雾散后,太阳出来了,这点缘份便蒸发得一干二净。我没有刻意去打听他,但却总是忍不住在人海里闻到似曾相识的香味时扭过头去,寻找那个与众不同的身影。

星期五,我去朋友任职的大酒店拿他为我办的旅游团的机票。这家五星级酒店虽然处于市区,却很好的座落在盎盎绿意包围之中,像个小小的桃园。我十分羡慕他每天在这样的环境里工作,尽管我的薪水比他高上好几倍。

朋友的办公室在顶楼。拿了机票,我却忽然滋生了想在这多逗留一会的念头,没有从电梯下去,而是选择了走楼梯。正当我下到十二楼的时候,我发现在无人的拐角处蜷缩着一个黑色的身影。我走过去,就在那个人抬起脸那瞬间,我差点叫出来。

KIDMAN!是他!他一脸苍白虚弱的样子,没有空调的闷热过道里,居然穿着黑色的长袖衣裤。那一头诗意的飘然黑发此刻也全都汗涔涔的贴在头上,失血的嘴唇不住的颤抖。他看上去,好像是得了重病。

“你还记得我吗?”我试图将他扶起来。他真是太瘦了,接触之处全是骨头,而且温度低得吓人。他看着我,点点头。
“你怎么了?犯病了吗?”
“你能帮我吗?”他的声音嘶哑得像老了十几岁,站起来后几乎将他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我的臂弯里。
“我送你去医院。”我说。
“不,……”他痛苦的咳了几声。摇摇头,“我想找个地方好好躺一下。”
我几乎是半搀半背将他弄回家。尽管他体重比女人还轻,但从车库到家门口这段距离还是走得我汗流浃背,气喘不止。
我为他脱衣的时候,他忽然紧紧抓住我,抖得像片秋叶。解开的领口泄露了他的秘密。里面是交错的血痕,伤口因为干涸而与外衣凝固到了一处,难怪他疼得受不了。
我带他到浴室,心中说不出的愤懑。其实作为一个靠刑事案件起家的律师,我早已见惯各种罪行。这次我却激动得手都止不住颤抖。他闭着眼睛,长长的眼睫像只受伤的蝴蝶不住翕动着,苍白的唇却闭得紧紧的,不让一丝呻吟泄露出来。撕裂的伤口又溢出鲜血,衣服才脱了一半,我的手上已血痕斑斑。俩人都已是一头汗水。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扶他靠墙坐下,说:“等我放一缸温水,浸一下,就没那么疼。”
他黑黑的眼睛里早已盈满雾气,看着我,嘴唇微张,似有什么难言之语。
“扶着缸沿,两腿打开一点。”我让他跪在浴缸旁边,两手抓着缸沿,脱下有点肥大的长裤。
他没有穿内裤。我尽了最大的努力才压抑住自己的叫喊,鲜血和白浊的精液混在一块,连入口都看不清了。鞭痕重重,找不到一处完好的肌肤。他的状况,简直比一个被强暴的女人还惨。

他的脸面对那幽蓝的水面,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也没有勇气去看他的表情。没有人会相信,一个气质高洁如天使的人会从事这样一个职业。凭他的条件,去做个靠脸蛋吃饭的歌星或影星什么的,一定会有很多女孩为他疯狂。

太多的痛楚在我心中翻搅。我如同对待一只在风雨中折了翼的小鸟一般无比小心的为他拭去那每一道污迹。然而清晰看到的事实让我胃液翻腾,差点没呕出来。一角花花绿绿的钞票从破裂的入口露出一角。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将所有的钞票都掏出来的。居然有十几张之多,全都是百元美钞。每一张上面都沾满鲜血和精液。当我从他里面往外掏这些钱的时候,他似乎可以与钢铁比拟的意志此时崩溃得一塌涂地。全身抖得连池水都漾起涟漪。尽管他的头发遮住了他的表情,我还是看见那水面溅起的小小水花。

我强忍着恶心,将那些散落在地面的钱拾起来,扔进旁边的抽水马桶。直到最后一张飘浮在水面,我准备按下水阀。他却忽然抓住我的手,什么都没说,默默的将钱币一张张抓出来。

“你要多少钱我都可以给你,别捡了。”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大声吼道。
他的动作停下了,但被汗湿的头发遮挡的眼睛让我依旧看不清他的表情。
“对不起,我需要这些钱。”他的声音如同散发着高温的身体一样颤抖着。我没有再说什么,弯下腰,帮他把最后几张钱币从马桶里捡出来。然后用清水洗净,贴在白瓷墙面。
“谢谢……”他嗫嗫自语般,猛地扑上来,抱着我,哭得不能自已。
我帮他清洗了身体,每一道伤口都上了药,然后抱他到卧室。为他盖好被子,又喂了他几片消炎和退烧的药。在我离开他身边的时候,他拉住我的手,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说道,“爸爸死后,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好的人,我……”后面的话淹没在哽咽里。

我拂开他额前的发丝,用指尖拭去他止不住的泪水,温柔的说,“都过去了,好好睡一觉,我就在隔壁,有什么事,就叫我。”他艰难的点点头,闭上眼睛,仍有一长串泪水滑落脸颊。

夜色降临的时候,他还在熟睡。我想,他一定很久没有这样渲泄过自己的感情。他拉着我的手,哭了很久,脆弱的样子像个孩子。也许他原本就还是个孩子,过早的被卷入了社会的璇涡。我点燃一支香烟,看着阳台下那万家灯火。想起初识他的时候,他的眼神是那么的冷漠,里面没有一点温度,成功的为他巩起一道与外界的防线。他的神秘也使得他显得更加飘逸。他的美像是一个梦境,不可轻易触碰。他那与众不同的外表,也掩盖了他所从事的职业的肮脏和罪恶。然而今晚他却让我看到他最原始的一面。他有什么样的过去?往事不堪回首吗?在这个世上他真的孓然一身吗?我急于知道这一切,因为,我想,我已爱上了他。爱上这个伤痕累累,不洁身体的主人,爱上他深藏的未可知的灵魂。虽然我不是救世主,但是我希望可以让他走出过去的阴影,可以如同那些处在这个年纪的男孩一样在阳光底下微笑。

我放弃了旅游的机会,好好利用这半个月的时间照顾他。虽然都是些外伤,但是他还是虚得厉害。烧退下来后,更是瘦得肋骨浮现。下床都要人帮忙才行。说实话,单身已久的我也并不懂得如何照顾人。头几次做的饭最后都倒掉了,重新叫的外卖。毕竟是年青,他一点点的还是恢复过来了。那天他醒后,他告诉我他的真名,顾祺。

我陪他去了一次医院,是去看他的一个朋友。同样年轻的一个男孩子,却因为艾滋病挣扎在生死的边缘。他将那一千五佰美金兑换的人民币全数都交给了医院。我很震动。人们常常自视甚高,却吝于对身边的苦难伸出援手。

“黄诚照顾过我,现在他这样,他家的人又不管他,我不能就这样看着他在我眼前消失。”他轻描淡写的说着,我却忍不住搂紧他。黄昏的医院过道,寂寂中浮动着死亡的气息。那怀中感受到的心跳更让人感觉到生命的可贵。顾祺对我说起过他从前的事,家中一度很有钱,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后来生意失败,父亲便撞车自杀了。也许他说的并不完全,不过我不想逼他。看着他忧郁的样子,不管过去是否真如他所说那么简单,都毕竟是刻满伤痕,如果能够忘记,又何尝不是好事。

黄诚见到他身边多了一个我,就好像看到自己孩子有了托附一样高兴。“小祺真的很好,真的,……”他不知道如何表达心中的情感,反复着这几句话。黄诚大概也熬不了多长时间了,眼眶深陷,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但却因为我和顾祺的到来而高兴得说个不停。我点点头,表示都明白。

在顾祺去洗手间的时候,他悄悄问我,“你是真的爱小祺吗?”我认真的点点头。他开心的笑着,眉宇之间却藏着一线担忧,“小祺的事你都知道了吗?”“什么事?”我想他大概是知道些什么,便问。

“小祺的父亲虽然死了,但是他家过去不知是结了什么仇家,总有人找他麻烦,不让他好过。”
“你知道找他麻烦的人是谁吗?”我问道。
黄诚摇摇头,“小祺没对我说过,那人好像很厉害,小祺搬了好几次家都被他们找到,有几次,小祺被整得很惨,虽然他什么都没跟我说,我都猜到可能是那伙人干的。还有一个人也常来找小祺,像是他哥哥一样的一个男人,不过小祺说他没有亲人了,而且每次那个男人来的时候,小祺都故意躲开,他似乎不愿见到那个男人……”正说着,顾祺突然推门进来,于是话题便停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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