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启凡在房间里忙来忙去,把平时苏锦华用惯的小物件都放在一起,让苏锦华全部收在空间里,省得到时候找不到。两夫夫不在乎行李箱大小,连平时苏锦华喜欢的沙发靠枕都拿上了,最后两人收拾整齐离开监狱,踏上飞剑直奔南方目的地。
第三十一章:私人基地一
这次最远的一家就是曹阳家,曹阳家所属地区应该属于NJ军区,不过离NJ军区中心地带十分遥远,离GZ军区也差着十万八千里,所以末世来了以后颇有一些三不管的状态,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状态。
曹阳是家里的独生子,爸爸也是个建筑工程师,妈妈原来是个会计,不过很可能已经不在了,哭哭啼啼的曹阳其实很坚强,他把骨灰盒都准备好了(⊙﹏⊙b汗)。
SY军区管不到NJ军区的事儿,苏锦华和叶启凡没有详细的军事基地所在地的地图,也没有在附近找到什么大基地,只有一个市政府组织警察和一小股驻军仓促搭起来的小基地,面积比叶建国占领的监狱大不了多少。他们没有在里面找到曹阳的父母,只能进城去寻找。
按照地址找到曹阳的家,门框摇摇欲坠,里面一片狼藉,一看就知道里面发生过什么。苏锦华和叶启凡对视一眼,收集了一些有纪念价值的东西转身下楼。
一般说来如果没有大批活人的吸引,丧尸不会离开自己的地盘太远,两个人在楼下找了一会儿,果然发现了曹阳的妈妈。
他们费了一些力气才能确定那是曹阳的妈妈,因为曹阳的妈妈是第一批昏迷变异的丧尸,虽然经过几次变异,腐烂程度慢了一些,可是南方天气湿热,尸体早就腐烂得破败不堪,要不是他妈妈穿着与相片上一模一样的衣服,任两人眼力再好也认不出来。
曹阳的妈妈是空间异能,被火化时竟然扔出几个活人来,吓了苏锦华和叶启凡一大跳。
几个活人也不知道被关了多长时间了,一个个面黄肌瘦,而且还有一个竟然有些神智不清了。
苏锦华忙着把骨灰装进曹阳准备好的骨灰盒里,叶启凡走过去询问那几个还清醒的活人,“你们有谁认识曹文琦吗?”
几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其中一个男人说,“我认识曹文琦,他老婆就是刚才你们火化的那个女人,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在B市念研究生。”
叶启凡点点头,这人没说谎,确实认识,“我们要找他,你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吗?”
“知道,但是我有一个要求,你们必须把我们一起带上,我们饿了好几天了,没有力气对付丧尸,出不了城。”男人说。
这个要求不算过分,叶启凡本来也没想扔下他们不管,略微一想就答应了。苏锦华把刚才打死的丧尸晶体全都挖了出来,洗干净以后随手装进了荷包里,结果发现刚刚救出来的几个人都艳羡的盯着那个荷包。
“你们知道这些晶体的作用吗?干嘛使劲儿盯着看?”苏锦华奇怪的问。
“不知道,但是我们基地可以用这个东西换粮食。”一个状态稍微好点儿的男人回答,说话的时候还上上下下的看了好几眼苏锦华,那眼神虽然饿得有些涣散,但是仍然掩盖不了里面的贪婪。
苏锦华没注意这人的目光,注意到了他也不在乎,现在没人能对他产生威胁,他唯一烦恼的就是背后两条丢人龙的形象问题。
出门之前,他自己设计图案,叶启凡帮他进行了电脑数字化,然后请四姨操刀,用监狱里被服加工厂的电脑绣花机,把所有的衣服后片都绣上了密实的电脑绣花。虽然苏锦华穿上以后看上去骚包得直欠抽,可是实际上这些衣服根本不具备流行性,因为大夏天的别人根本穿不了——都纳成鞋底儿那么厚了,一般人穿上还不得热死!
叶启凡把大客车开过来,面黄肌瘦的一群人都上了车,之前神志不清的竟然比别人上车都快,生怕把自己落下,也不知道是真疯还是假疯。
苏锦华给了认识曹文琦的那个男人一点儿吃的,他怕还没等到目的地向导就饿死了划不来。其他人也眼巴巴的看着他,可是苏锦华讨厌这些人身上若有若无的煞气,觉得他们都不是什么善类,所以再也没往外拿,给完了向导吃的东西就回座位上揪司机耳朵去了,两个人一边开车一边聊天,吓死乘客很多脑细胞。
大约两个多小时以后,他们来到了位于郊外的一个度假村外面,这个度假村是仿造古代土匪窝建造的,有很高的石头围墙和了望哨。
一个男人站在了望哨里冲他们喊,“交粮食再进!”
车上的几个人都下去了,其中一个有气无力的向上面摆手,“是我们,开门。”
门并没有马上打开,过了一会儿,小门里出来两个男人仔细辨认了一下瘦的形销骨立的几个人,“是你们几个啊,哈,你们老婆都已经跟别人睡了,你们才回来,命还真大!进来吧,我们通融一把,看你们这样也不像有粮食的。”
苏锦华没有下车,叶启凡拦住了要往里进的向导,“你不能进去,让他们把曹文琦找出来我们才能放你。”
男人挣了两下没挣开,无奈的说,“曹文琦就在里面,我们一起进来的,不过来了以后我们就分开了,这里面很大,我怎么知道到哪里找他啊。你们也进去不就完了吗?”
叶启凡把他拎回车上交给苏锦华看着,“我们进去找找,如果找不到人就把这老骗子还扔回城里去。”
“无所谓,我不嫌麻烦。”苏锦华举着枪对着向导笑呵呵的说。
叶启凡下车问从门里出来的两个人,“我们两个人要进去,需要多少粮食?”
“每人每天五斤米,车另算。”年纪大一点的男人说。
苏锦华用枪管抵着向导下了车,随手把大客收了,笑呵呵的说,“车没了,不用算钱了。”又丢出一小袋米,“十斤米,看好了,可是香米!”普通大米他的空间里面都是100斤一袋儿的,只有香米是十斤装的,苏锦华给得很肉痛。
出来的两个男人在苏锦华下车的一瞬间就傻掉了,连地上的香米都没有捡起来,弄得苏锦华很奇怪。经过几次进化以后,空间异能者的空间也都大了不少,能一下装进一辆大客的并不在少数,他这样已经会引起别人的窥视,苏锦华搞不懂这两个人为什么傻掉。这时候,叶启凡在大门那里招呼他,苏锦华押着向导进门了。
时间过去好久门口的两个人才回过神,不过可惜苏锦华已经进去了,两个人捶胸顿足的感叹自己反应太傻,连和美人说话的机会都白白放过了。原来苏锦华一下车两个人就对苏锦华的外貌惊为天人,所以才呆若木鸡,相信如果苏锦华知道自己一下车就能达到这效果,估计他连那十斤香米也舍不得。
叶启凡和苏锦华押着向导走进这个度假村,或者现在应该称其为末世基地,发现这个基地里一个穿官衣的也看不见,十分明显是个私人基地,管理看起来也十分混乱,苏锦华他们一路上看见好几拨打架抢粮食的,还有一些衣衫不整的女人面色灰暗的倚着门冲人招手,从事的职业十分明显。
度假村很大,岔路很多,叫钱世贵的向导一路上总想跑,最后苏锦华一生气卸了他一只胳膊,答应他找到人再给他安上,这个钱世贵才算安份了。
“找到人你就能走了,你说你老闹腾什么?难道现在耷拉着胳膊好看?”苏锦华一边走一边训着钱世贵。
“谁知道他还活着没有啊,要是找不到人你们不会真把我扔回城里去吧?我还有老婆孩子呢!”钱世贵哭丧着脸说。
“你老婆都跟别人睡了,门口那人说的。”苏锦华气死人不偿命的说。
钱世贵嘿嘿一笑,“我老婆?白给都没人要,比我还大三岁呢!女大三抱金砖,金砖没看到,现在老得跟我妈似的倒是真的!”
“你也不年轻,六十几了?还跟那帮人出去拼死拼活的,要不是我们赶巧了,你就得饿死在曹文琦老婆的空间里。”苏锦华看看钱世贵的老脸说,那群人里钱世贵是唯一一个没有煞气的人,岁数也是最大的。
“我才五十二!你这小孩儿说话真气人!”钱世贵甩着胳膊,脱臼虽然不太疼,但是总还是难受的,“我看你还是把脸蒙上吧,你看一路上多少人盯着你呢,他一个人可护不住你。”
苏锦华看了一眼周围虎视眈眈的的人们,无所谓的说,“不怕死的就来呗。”这种事情末世前就有,末世以后更多了,他早习惯了,没自保能力的人才会胆战心惊。
叶启凡拎着枪走在后面,周围人贪婪的视线让他很不舒服,本来就没多少表情的脸看起来更冰了。
这个基地的人除了女人大部分都是异能者,而且与监狱里的异能者们不同,他们都很剽悍,有些人身上煞气很重,那只有是杀过很多活人才有的现象。
叶启凡暗自戒备着,修仙者不忌杀生,但是杀戮太重天劫也会很重,他可不想到时候弄个飞灰湮灭的下场,他要和自家宝贝天长地久的永远在一起。
天色暗下来以后,度假村里一片漆黑,只有阴惨惨的太阳能路灯还亮着。苏锦华一边走一边问,“你们这也太惨了,连个发电机都没有。我说你有个大致方向没有,黑漆漆的今晚上有戏吗?能找到吗?”
钱世贵可怜兮兮的说,“两位小祖宗,要不咱们明天再找行不行?这儿离我家不远了,你们今天晚上先歇一歇,也让我和老婆孩子报个平安啊。”
叶启凡在后面拥着苏锦华走路,晚上宝贝背后的金光有点儿遮不住了,真不适合再找下去,“在前面带路,先到你家去吧。”
“我觉着这老小子从一开始就往自己家走,待会再卸他一条胳膊!”苏锦华恶狠狠的说,吓得走在前面本来就有些不平衡的钱世贵差点摔了跟头。
钱世贵所谓的家不过是度假村别墅里的一个小房间,这一栋别墅住了七八户,除了厨房和卫生间,剩下的地方到处都铺了被褥,别墅里点着几根白惨惨的蜡烛,人影一动火苗就跟着飘,弄得跟鬼屋似的。
钱世贵领着两个人绕过满地的铺盖进了房间,他那个比他大三岁的老婆扑上来抱着他一阵哭天抢地,“死鬼哦……”
苏锦华头疼的听了一大堆方言,只听明白了头三个字,后面一句都没听懂,这时候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自己捡了个大便宜——竟然一下子就找到一个会说普通话的向导。
第三十二章:私人基地二
钱世贵的老婆哭哭啼啼的诉说了半天,过了一会儿,钱世贵磨磨蹭蹭的走到苏锦华身边问,“小兄弟,你们能不能再给我点儿吃的?我老婆饿了两天了,一点儿就行,明天我一定老老实实地带你们找到曹文琦,绝不食言!”
“那么说今天你一直不老实喽?”苏锦华活动了一下手腕说,吓得钱世贵一退好几步。
“没有没有,我就是一开始想跑,后来一直很老实的。”钱世贵捂着胳膊说。
“你不是一家三口吗?你们家孩子呢?”叶启凡扫视了一圈以后问。
“我老婆说我儿子加入了一个狩猎队,现在开会去了。孩子还不知道我还活着,自己想要赚口粮养活他妈呢,哎,我要是早回来两天就好了,怎么着也不能让孩子去遭那罪。”钱世贵无奈地说。
“你儿子多大了?看你这岁数他怎么着也得二十了吧?”苏锦华好奇地问。
“二十二了,我儿子可孝顺了。”钱世贵骄傲地说。
孝顺还让自己老爹一个人出去冒险?苏锦华撇撇嘴,这位才是二十四孝老爹,家家父母都觉得自己孩子天下最好,夏小雪就经常把他们家天天吹得天上有地下无。
苏锦华递给他一袋面包和一包火腿肠,“和我们说说你们这个基地的情况,这些东西给你老婆,让她别声张,否则被抢去了就没了。”
钱世贵把东西交给他老婆,千恩万谢的在苏锦华和叶启凡对面坐下了,房间里没有床,他们都是坐在地上。
“我们这个基地现在由一伙人控制着,就是门口那帮人,他们的老大叫徐明远,这个度假村就是他开的。末世前他在我们这地方就是名人,很多人都传他是黑社会起家,不过现在黑社会不黑社会的也没人敢提了,当初他能打开大门让大家进来大家还是记他一份恩情的。”钱世贵起来拉开门向外看了一眼,回来压低声音继续说,“在基地住必须上缴粮食和物资,你们外来的每天交5斤,我们这些人每天也要交3斤,交不上就会被赶走或者想别的办法,不过那就要看他们的心情了。我们这儿有异能的大部分人都组成了狩猎队出去找粮食找物资,没有异能的就惨了,干什么的都有,活着不易啊。”
“你们找来东西就那么乖乖的上交?大家都有异能怎么还怕那帮人?”苏锦华奇怪的问。
“有异能又怎样?杀丧尸是一回事儿,杀人是另一回事儿,而且,异能还有高低呢!不知道徐明远那帮人怎么弄的,大家都说他们的异能比别人厉害得多。听说曾经有一个狩猎队不服,他们打了一场,二十几个人全被他们灭了,临了就剩一堆灰!”钱世贵有些感同身受似的摸了摸胳膊,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徐明远还是双异能,火系和雷系双异能!”
“双异能?那他的结晶会是什么样呢?彩色的?还是两个?”苏锦华有点儿手心发痒的自言自语。
“宝贝!”叶启凡不得不出声拦住爱人的臆想。
“我就是好奇,我没想挖他的脑袋。”苏锦华有些三百两的辩白。
“你还想挖他的脑袋?!你疯了!”钱世贵压低声音说,“徐明远不挖你的脑袋就不错了,他现在在基地里收晶核,丧尸的每个一斤粮食,异能者的三斤粮食,这一阵子基地里打架都下死手了,就是那三斤粮食闹的!”
正在这时门开了,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走进来,年轻人看见钱世贵愣了一下,然后就扑过来说了一堆方言,不过他扑的角度不好,正好压在钱世贵脱了臼的胳膊上,疼得钱世贵呲牙咧嘴,连忙推开他。
久别重逢的爷俩叽里呱啦的说了一会儿,年轻人转过头看向了苏锦华和叶启凡,虽然看苏锦华的时候愣了一下,不过还不算失态。过了一会儿,年轻人走过来向两个人道谢,“我叫钱晓松,谢谢你们救了我爸。”
苏锦华有些不好意思,他们根本就不是故意救了这些人,现在要接受人家的道谢还真是别扭,而且现在钱世贵的胳膊还耷拉着呢。
“不客气,举手之劳。”叶启凡在旁边回答,平静无波的声音标示着此人段位明显比脸红的苏锦华高多了。
“能不能把我爸的胳膊先接上,明天我带你们去找曹叔叔,我昨天见过他。”钱晓松恳求说。
“见到了再接。”叶启凡回答,一码是一码的恩怨十分分明,今天钱世贵老想跑,谁知道半夜会不会闹什么幺蛾子。
钱晓松有些恼怒,声音略高了一点说,“我爸这样忍一晚上,明天胳膊就废了!”
“没有我们他人都废了。”叶启凡冷冷的回答。再过两天他就会饿死在曹文琦老婆的空间里,胳膊怎么会废掉?明天一个治愈术就好了,只不过先让他难受一阵子。
话说到这里,先前的客气氛围一扫而光。钱世贵的儿子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毫无预兆的发出一道雷丝射向叶启凡,钱世贵吓了一大跳,他没想到儿子竟然会这样做,他一辈子连偷鸡摸狗的小勾当都没干过,到了儿子这一代竟然敢出手伤人了。
眼看那道雷丝已经接近叶启凡了,钱世贵猛地一扑把儿子按倒了,“小松你干什么?他们是救了你爸的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