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的时候他们通过了第一个经过的城市,碰上了一个变异丧尸,苏锦华像捡到宝一样,高兴地下车实验自己的五行术,然后这个倒霉的丧尸就成了实验品,身体被烧成了焦炭,脑袋却被冰锥刺穿了。
苏锦华又收获了一小枚晶体,高兴地收在了他姥姥为他缝的小荷包里。
出了市区,一辆同样改装过的越野车从另一条路上跟了上来,叶启凡和苏锦华没有太在意,天朝大国强人太多,苏锦华当初改车的时候,不少人都在排队改车,为了两个人插队的事情还差点儿打起来,最后还是汽修厂老板出来解决的。
天黑以后,叶启凡有点累了,苏锦华让他在路边停车,打算等后边的车过去以后两个人回空间睡觉,谁知道后面的车也跟着停了下来,并且从车上下来一个健壮的男人。
男人长得不错,穿的也不错,一件皮夹克没拉拉锁,显出里面健壮的肌肉,身材很高大。男人走到驾驶座一边敲了敲窗户,叶启凡把苏锦华的围巾向上拉了拉,然后才摇下窗户。
“你们好,我们没有恶意,我就是想问问你们是不是也要在外面过夜,我想我们可以互相关照一下。”男人说。
叶启凡知道天黑以后赶路在末世绝不是一个好主意,如果自己回答说不的话一定显得很怪异,于是看了一眼苏锦华,点了点头。
“我叫马超伟,很高兴认识你们。”男人笑着自我介绍。
叶启凡打开车门,跳下去和他握了握手,“叶启凡,里面是我爱人。”
马超伟觉得眼前这人挺逗,高高壮壮的看着也就二十岁,说话却老气横秋的,小情人儿就说小情人儿呗,还爱人。
“那好,我们还要搭帐篷,不打扰你们了,一会儿咱们商量一下晚上的值夜顺序,一会儿见。”
“一会儿见。”
那边车上满满的坐了五个人,三男两女,这时候都下车了,从后备箱里拿出帐篷、充气垫子和睡袋,两个帐篷很快就搭好了。
苏锦华在车里看了一会儿,见人家搬出烧烤架开始做饭,自己也不情不愿的把一套野外炊具拿了出来。
他不想委屈自己和叶启凡的胃,用高压锅闷了一锅排骨炖土豆,用车载电饭煲煮了一锅米饭,还烧了一个西红柿鸡蛋汤,香味把后边一群吃方便面的男女勾得口水直流。
叶启凡帮他把做好的东西抬进车里,两个人坐在后座上开着灯开始吃饭。
过了一会儿,马超伟走了过来,倚着车门笑呵呵的说:“小兄弟伙食不错,弟媳……”他想说‘弟媳真能干’,结果苏锦华抬起头来看着他,马超伟的下巴立刻掉了下来——‘弟媳’竟然是个男的,长得像妖精一样漂亮的男的!
“我是男的。”苏锦华笑着说。
马超伟回过神,尴尬地抓抓后脑勺,“对不起啊,刚才我也没看清,不好意思。”刚才还以为叶启凡的媳妇是个模特呢,那么高,原来是个男的。
“没关系,我不介意。”苏锦华好脾气的说,擦擦嘴吃完了。
“再喝点汤,晚上冷。”叶启凡盛了一碗汤递给他。
“不喝了,又不是王八汤,喝多了还得上厕所,你也少喝点。”苏锦华把碗接过来又倒了回去。
马超伟看看两个人的饭桌,还剩了不少菜饭,暗自咽了一口口水,自己车上的人已经吃了好几天方便面了,两个女人加在一起还不如人家一个男媳妇。
“马先生有事吗?是不是晚上值夜的事情,我们没什么意见,什么时间段都可以。”叶启凡一边收拾餐具一边说。
“哦?啊,是的,我就是来和你们商量这事儿的,我那边有三个男人,你们就两个,那你们就值上半宿吧,12点以后我们来值。”马超伟说,这样的安排很公平,上半夜比较好熬。
“那谢谢了。”叶启凡笑着说,比较满意马超伟的安排,正好睡不着做点运动。
苏锦华关了灯,准备把剩汤倒掉。
“别倒,能不能把汤给我们,我们已经很久没吃过蔬菜了。”马超伟终于忍不住开了口,这俩人太没有末世的自觉了,剩菜还倒掉。
“可是,刚才那碗汤盛汤的碗是用过的。”苏锦华端着锅不好意思的说。
“没事儿的,我不说没人知道。”
这句台词是用在这里的吗?苏锦华囧了一下,让叶启凡把高压锅里的排骨也给他们端过去,过了一会儿,马超伟又跑回来一趟把剩米饭也端走了。
苏锦华听见那边一阵欢呼,笑着给叶启凡削了一个苹果。
不久,马超伟带着一个女人回来还锅,看见满地的苹果皮又心疼的肝儿也跟着疼,“什么年月了,你们还打皮吃,我们连苹果核都没见过!浪费啊!暴敛天物啊!”
苏锦华一边吃苹果一边看了看锅,“你们太客气了,还把锅刷了,这不是舔的吧?”
“你还别说,刷之前就很干净,汤渣儿都没剩!我们娟子是水系异能,攻击不行,刷锅洗碗倒是正好用。”马超伟笑着说,旁边叫娟子的女人不好意思的看了他一眼转身回去了。
“水系异能?你们都是异能者?都有什么异能?我们家有个人是风系异能,我还见过一个火系异能。”苏锦华兴奋地说,叶启凡在旁边搂住他,对异能者也很好奇。
“我们不都是异能者,我和大刚,就上那边胖一点的那个,我们俩是,我是火系异能,大刚是雷系异能,很厉害的!娟子是水系,没什么攻击力,剩下大明和燕子都是普通人。我们打算去B市的异能者基地,他们在电台里招人呢。”马超伟很健谈,三言两语就全说了。
“异能者基地?他们把基地建在哪里了?普通人收吗?”苏锦华好奇地问,也许和异能者在一起会安全一点。
“他们把紫禁城占了,现在过皇帝老子的日子呢。不收普通人,只允许一个异能者带一个普通人进去。”马超伟说。
“把紫禁城占了?!”苏锦华和叶启凡惊讶的异口同声的问。
“嗯,收音机里是那么说的。”马超伟心不在焉的盯着地上的苹果皮说。
苏锦华和叶启凡对视了一眼没说话,三个人又聊了点儿别的,马超伟回去睡觉了。
“他们这是要干什么?李自成进京?”苏锦华靠着叶启凡小声的说。
“可能有些人觉得紫禁城围墙高吧,也许没别的意思。”叶启凡也觉得有点怪。
“骗鬼都没人信!但愿不是像小说里那样觉得自己进化超出人类范围了,再强的异能也敌不过飞机大炮,而且部队里也有异能啊。不过躲在紫禁城里也许当局舍不得用大炮打他们,那可是博物馆,多少好东西呢!”作为古玩爱好者,苏锦华有些眼热。
“上次老刘还拍卖了一个国外收回来的鸭嘴金壶呢,我看见了,挺漂亮的,比现在机器活还精致。”叶启凡说。
“那是,过去要是做不好要砍头的……”
两个人说着说着就跑题了,从古董说到了工艺演变,从工艺演变说到了刑罚种类,从刑罚种类说到了人权问题……半夜12点,马超伟睡醒一觉来接班的时候,两个人已经讨论完了乾隆到底是明君还是昏君的问题,正在就公主坟埋的到底是谁展开辩论。
马超伟打着哈欠说,“你们俩还真是精力充沛,我们来接班了,你们去睡吧。你们就睡车里吗?你们俩这大个子够窝得慌的,要不睡我们帐篷里吧。”
“不用了,谢谢,反正就一晚上不要紧的。”苏锦华窝在叶启凡怀里笑呵呵的道谢,叶启凡关上车门抱着苏锦华盖上了大被,马超伟在外边什么也看不见,回自己车里坐着去了。
车门一关,两个人借着棉被的掩护就回了空间,在里面好好的休息了一天才在外面黎明时又回到了被子底下。
苏锦华早上煮了一锅青菜肉丝面,还搁了四个荷包蛋,两个人热乎乎的吃了早饭。
后面的人正在收帐篷,除了马超伟其余人昨晚都没看清苏锦华,只是听马超伟形容了一番什么妖孽啊、倾国倾城一类的字眼,现在天亮了,几个人包括马超伟在内都目不转睛的盯着苏锦华看。
叶启凡不高兴了,把苏锦华推回车上,自己收拾了炊具,然后上车发动,和后面的人打了一声招呼就继续上路了。
他们开出去好远,后面中那个没有异能的女人款款走到马超伟身边,“马哥,那两个人真不识好歹,你们保护了他们一晚上,连声谢谢都没有。”
马超伟看了一眼这个女人,“白痴!敢两个人就上路,而且吃得那么好的人会是普通人吗?妈的,胸大无脑,就是多了两个肉球!”
女人讪讪的,挨挨蹭蹭的想要靠近马超伟,马超伟冷冷的看了她一眼,“你他妈的还不去做饭,老子吃方便面还要等餐?!”
第十四章:B市监狱
叶启凡和苏锦华一路听着音乐向南开,他们今天要经过好几座城市,必须快点开,否则天黑弄不好还得碰上后边的人。
叶启凡今年28岁,苏锦华也27岁了,并不像他们脸上显得那么年轻,毫无城府。事实上,由于苏锦华出色的外貌,两个人这些年碰到的人和事远比普通人多很多,上到高官下到流氓,两个人见得多了。
叶启凡看起来一副冰山脸,可是绝对长了一颗七窍玲珑心,什么事儿都是一点就透;苏锦华平时迷迷糊糊的,可是大事儿也绝不含糊,而且从小身怀异宝,对陌生人戒心很重。
这个马超伟看起来很健谈、很实在,但是自始至终不该说的一样没说,而且车上的人没有一个敢绕过他过来搭话,一定是他们那个车里的领头人物,绝不是看起来那么简单的。
苏锦华和叶启凡都是怕麻烦的人,这些尔虞我诈的事情向来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修仙以后更是淡漠,除了血肉至亲还放不下,其他人和事儿真是一点儿不愿意多粘。
普通人的一生不过匆匆百年,有些人活得那么累,他们俩不修仙的时候也想不通。
两个人一路甜蜜着向南开,虽然路上的情景比当初苏锦华自己外出时艰难百倍,可是两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舒心多了,苏锦华再也不觉得自己像威尔史密斯了。
每通过一个城市都要费些力气,城市里的丧尸要比乡下多很多。这也难怪,城里一般人家最厉害的武器恐怕就是菜刀了,而且在末世到来之前就已经卖脱销了,普通的捆绑根本困不住进化后的丧尸,月圆之夜过后,丧尸暴动,城里自然损失惨重。
路上挡路的丧尸都被两个人绕过去了,实在绕不过去,两个人就下车开枪解决,他们不知道现在的异能者威力有多大,造成的伤害又是什么样的结果,所以不敢贸然使用法术,怕被人看出不同惹上麻烦。不过还好两个人身手好,子弹又很充足,一路上倒是无惊无险的过来了。
苏锦华的小荷包里又多了几颗晶石,全是薏仁大小,苏锦华打算收集够了以后打造两件新型法器,修仙也要与时俱进,这种丧尸结晶是好东西,是地球上原来没有出现过的新型物质,能量巨大,普通人可以开发,修仙者也当然可以利用。而且苏锦华老是小心眼的认为别人不会把好东西给他留在混元天珠里,上品飞剑他也认为是人家玩儿剩下的,空间里有好多法器他都挑三拣四的看不上眼。
傍晚的时候,他们赶到了B市市郊,按照路边房地产广告牌提供的地址找到了一个刚开发完的别墅区。两个人转了一圈,干掉了两个变成丧尸的保安后失望的退了出来,“和图片差距太大了,狗屁欧洲小镇啊,还没住人外墙砖就掉了。”
“我们再到旁边看看吧,这片儿别墅这么扎堆,肯定能找出不错的。”叶启凡安慰他说。
别墅区的人都跑光了,丧尸也少,到处都是空房子,两个人逛得很悠闲。原来富人们太依赖小区安保系统,连带围墙的都很少,一般全都是修剪的整整齐齐的草坪和宽大的落地门窗,漂亮是漂亮,可在末世一点儿用都没有,好多落地窗都被打碎了,里面一片狼藉,不知道是活人干的还是丧尸干的,不过反正都没好,结局都是死路一条。
两个人转到最后把一个装修的很豪华的样板房收了,在别墅区留下一个大坑,然后心满意足的回空间布置新家去了。
第二天一早,在里面忙完了的两个人来到了B市监狱外面,正是三姨夫公司刚刚扩建完的那一个,他们查过了地图才来的,这个不行再找下一个。监狱外面很干净,一个丧尸都没有,大门紧闭,门外值班室里也没人。苏锦华看见旁边家属楼里倒是有人影闪动,但是没有人理他们,感觉怪怪的。
“烦啦,监狱是不是还照常开着呢,要不咱们犯点事儿把自己送进去?”苏锦华有种入地无门的感觉。
“得了吧,法院都关门了,差好几道手续呢。我们到前边叫门试试。”叶启凡说。
监狱的确建的很坚固,可能是把里面的囚犯都当超人了,能够被看见的就有两层门,头一层没什么防御力,就是一道铁栅栏,上面还挂着家属会见的注意事项,纯粹就是分流人群划分地界用的,苏锦华和叶启凡一翻就过去了;第二层就厉害了,坚硬的水泥墙有两层楼那么高,厚厚的铁板大门拍都拍不动,苏锦华找了半天才在旁边看到了门铃。
“不知道这门铃还有没有用。”苏锦华说着上前按了一下。
“什么人?站到摄像头前面来。”旁边的对讲机里传来声音。
有人,有活人!可怎么回答?苏锦华求救似的看着叶启凡,有时候叶启凡撒谎比他厉害。
叶启凡走过来,对着对讲机上面的摄像头站好,“我们是里面犯人的亲戚,想要问问他在里面好不好。”
“亲戚?你们找谁?监号多少?”里面的人问。
叶启凡凭借良好地记忆力报了一个前半年上报纸的诈骗犯的名字,里面的人说,“跑了,没你们找的人。”
“跑了?就跑了他一个?”叶启凡不相信自己蒙的那么巧。
“都跑了!现在里面没犯人!”对讲机里传来笑声,不知道犯人跑了狱警有什么可高兴的。
“那你们可以让幸存者进到监狱里避难吗?我们住的地方不太安全。”苏锦华心急的在旁边说,不过叶启凡拦着他,并没有让里面的人看见他的脸,有时候他的脸特别能惹事儿,这种时候还是不要出岔子比较好。
“幸存者?你们几个人?有粮食吗?”里面的人问。
叶启凡让苏锦华离摄像头远一点,说:“我们还有几个家人,但住的比较远,我们有粮食,我们还有几辆改装过的车。”
里面的人突然不说话了,苏锦华奇怪的看看叶启凡,那种怪异的感觉更强烈了。
“好吧,你们可以进来,人不能太多。”过了一会儿,里面又传来了声音。
“好的,我们回去准备准备一星期左右就过来,谢谢你们。”叶启凡彬彬有礼的道了谢,拉着苏锦华离开了监狱大门。
走出很远之后,叶启凡回头看见门上岗哨里人影一闪而过,动作很快,但是以叶启凡的眼力却可以看出他穿的是囚犯的衣服,而不是狱警的。
“里面被囚犯占领了。”两个人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
苏锦华笑道,“要是狱警我估计还真没这么好说话,里面的人恐怕是想把我们诓进去,然后抢粮食夺车。走吧,看来计划要变一变,至少你爸他们不能大摇大摆的让他们看见。”
“咱爸!”叶启凡无奈的提示,这么多年苏锦华也改不过来,也就在国外结婚的那一天叫了爸妈,后来就老是一溜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