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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年少——by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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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亭臻说着,又狠狠地瞪了蓝竟航一眼,这祸害,还生怕全洛州的人不知道同乐山庄和芙蓉楼关系密切!蓝竟航委屈兮兮的缩着肩膀,一副“坦白从宽,恳请恕罪”的小媳妇模样看着杨凤珏,杨凤珏冷冷的瞟了他一眼,一把打开他悄悄伸过来欲拍马屁的手。蓝竟航更加委屈的撅着嘴,转而眼巴巴的盯着非花,又被杨凤珏一把拍了脑袋外赠一个狠辣的白眼。(杨凤珏:老大的人你也敢明目张胆YY?!扣你薪水没收奖金!……)

“进蓝府的是凌家的人,追着月家的二公子过来的。月家主母知道了非少爷就是同乐山庄里的云非公子。”

邱亭臻说完,就感觉到自家主子身边的低气压更加浓重,冷冷的气息让阳春二月的明媚阳光生生黯淡了几分。

“把那些杂碎全料理了,别脏了我们的地方!还有,给月家去一封信,让他们看好自己的狗。”

“嗯。另外,淙州春汛,淙江中下游一带发了洪涝,我们是不是……”给拨点钱粮过去。(邱亭臻:老大发威了,我还敢叫他给钱给粮,咱胆子真的没白长……)

“自己按往年的惯例办!”天阳商行哪年不是把大把的银子粮食分送到各地的分号去让下面的人做善举?这事还用得着他操心么!

“是是是,那老大小非你们慢慢吃,我们先撤了……”蓝竟航看自己没再遭殃,赶紧的扯着邱亭臻的衣袖灰溜溜走人了。

二月十五花朝节之后,络绎不绝出城踏春的游人终于渐渐重归于宅院之中,江南的天气不断地回暖,离着那草长莺飞的时节不远了,城外忙着春耕的人们也终于能歇歇了。

此时,距离洛州城三里地之外的官道旁,一辆不起眼的马车正停在耕种完毕的路边地头,赶车的男子一脸的络腮胡子,半倚着车厢门啃冷馒头。一会儿,从车中传来女子的声音:“刘大哥,喝些茶水。”

一只皓腕递出来一个铜壶和一个油纸包,“也别光啃馒头了,这不是还有肉干么?”随着声音,一位头戴纱笠的女子迈出了车厢,倚着另一边的车门坐下,把头上的白纱撩起来,顿时,一张清丽的面庞就出现在男子的眼中。

“嗯,你也快吃吧,吃了休息一会,下午我们接着赶路,估摸不用一个时辰就到洛州了。”男子收回投放在远天之中的怅惘目光,笑着对女子道。

“嗯。”

第四十三章:春风沉醉

入夜时分,明月跃上柳梢,城东一带的街区远远近近的灯火开始升了起来,暖黄的光晕在夜风的吹拂下摇曳出暧昧的华美,白日的温热喧嚣还没来得及散去,掩盖在夜色之下的城市又开始了新一轮的盛宴。

洛州城的夜晚一向有着不输于白日的繁华热闹,何况经历了一个冬天的蛰伏蜗居,春风和煦的夜晚更加让人有出门赏玩的欲望。

洛州的夜市最开始起源于城东的青楼妓馆,以及在那销金窟周围做些小买卖的货郎摊档,后来发展到城东的几条杂货街、饮食街,再然后整个城东以及城北的部分街区都开始加入夜市。

官府为了方便管理,就将夜市划分为掖庭和商坊,并且在衙门中设立了掖庭坊进行专门管理。掖庭,顾名思义,就是做皮肉生意的勾栏院,后来把戏馆、杂耍之类的也归入进去;商坊,是除了掖庭之外的所有买卖。

商坊经营的大都是一些小本买卖,大商家虽然也有在夜间开门迎客,只是逛街的人们似乎更加钟情于小摊小档,久而久之,处在夜市街之中的一些中高档店铺,每到了夜间开坊(夜市开放就成为开坊),就会将店铺中低档的货物摆将出来低价出售,或者干脆就做起了别的买卖来。

天阳商行在城东也有几间铺子,卖的自然是高档的货物,不过到了夜间夜市开市,也还是入乡随俗了。

譬如锦绣坊(天阳商行名下经营绸缎类的商号),白日卖的是一等一的绫罗绸缎,到了夜晚的夜市,绫罗绸缎都选了最金贵的摆出来,但是同时,柜台上也多了许多从乡间购买回来的各色布匹、绣品。

布匹和绣品单卖,同时也作为客人购买顶级的绫罗绸缎时的免费赠品。

这个办法不过是非花从现代剽窃过来的常见促销手段,不过这种手段在古代商业中应用得不多,就算那些古人懂得运用,也不舍得用价值太高的东西作为赠品,并且还长期坚持着。

说起来,锦绣坊的这些布匹和绣品是派了专人从各地的乡村僻壤选购回来的上等品,带着各个地方的乡土特色和民族风情,卖的价格不算高,但也绝对不低。

须知这些东西都是花费了人力物力从全国各地的穷乡僻壤带回来的,经了锦绣坊的手,价钱自然不能低到哪里去。

在古代这样的农业社会,山里、乡下的村妇一般都会自己织点布、绣点东西来换取日常生活用品,但是零散的卖出去的话,价钱一般会被压得很低,而且因为这些织出来的布和绣出来的绣品的规格都不统一,用料工艺也千差万别,所以也很难找到有长期愿意接收的商家,所以,就算有些布匹织的再好,绣品绣得再美,也是被埋没在乡间。

而锦绣坊就是看中了这点,派了大批的人以走村货郎的身份到偏远的山村、乡下去,高价收购山里的特产,包括药材、皮毛、土布等等一类的东西,集中之后进行细分、加工,再分配到商行里的各个店铺售卖。

这样既帮了那些贫困的乡民,又能以相对低的价钱购入货物,还方便探听民间消息,一举三得。

而锦绣坊卖的这些东西也因为风情独特、稀罕少见,深得城里的姑娘、媳妇们的喜爱,因此,每到了夜市开市,锦绣坊的生意不仅不输于白天,反而有了一种白日所没有的喧闹。

再譬如芙蓉楼,原本在城中的主大街上就有一间店面,后来生意实在太好,蓝竟航又在城东靠近城门方向的主大街上盘了一家酒楼过来,改成了芙蓉楼的分店。

这家分店的地理位置绝佳,白日顾客盈门,有时候甚至超过了城中的那家总店,只是到了夜市,作为以酒菜为主要盈利途径的高档酒楼,要凭此招徕顾客明显不合时宜,毕竟有多少人会在逛夜市的时候去吃饭的呢!

于是这家芙蓉楼的分店一到了晚上,门外一溜儿的全是现代街边常见的烧烤摊、牛杂摊,烟火味夹杂着浓香飘了满街,把逛街的人引得口水直流,老远的就挤挤挨挨的先往芙蓉楼门前跑。

一楼大堂里挨着厨房的地方,沿墙摆着一溜儿的大锅小锅,有凉茶、红薯糖水、绿豆粥、红豆粥、糯米粥……应着季节的变化,还会有时鲜的水果粥,偶尔的一些节日,还会推出果汁奶茶之类的饮料。

芙蓉楼和城东的勾栏街只隔了两条街区,每到入夜开市时分,青楼妓馆里的小厮丫鬟们纷纷被打发了来楼里买粥水糖水。大抵是这些流食对肠胃滋润,坊间的人长期吃下来,肠胃里的一些小毛病不知不觉间都没了,身体和皮肤也就好了些。

于是就有了传言说这些东西吃了能治病,后来又说能“美姿容”,芙蓉楼也因着这些粥粥水水而更加受到欢迎,虽然蓝竟航让人澄清了“能治病”的留言,不过就奔着“美姿容”这一条,芙蓉楼就多了一批固定的女性顾客。

再之后,逛夜市的人们不管饿不饿渴不渴,走累了都爱到芙蓉楼里歇一歇,点上一碗汤水或者一碗香甜的米粥,完了再接着逛。

非花和杨凤珏坐在一楼大堂的角落里,看着忙碌的掌勺伙计和来来往往的人,不禁对视而笑。“吃完了,再走走吧。”

“嗯。”两人相携着走出门,汇入了那夜色的人流中。

待两人走得远了,芙蓉楼里另一昏暗的角落里传出了对话。

“刘大哥,你看到了吗?那孩子……”

“嗯,看到了,是他。”

“呜~”打扮成男子模样的人哽咽着道:“那孩子越长越像傅姐姐,方才~方才我都要以为是姐姐她又活了过来……”

刘斌心不在焉的“嗯”了一声,他在想刚才跟非花在一起的那男子,气势不凡,而能护住非花这么些年的,想也知道不是普通人,就在方才,那人临出门时目光似乎还瞥了他们一眼,分明是早已注意到他们了。

那人究竟是什么身份?非花又为什么跟他这么亲密?

这刘斌正是当年非花还在中州之时所遇到的母亲的故人,而旁边做男子打扮的却是中州名姬卿蓉。

当年刘斌本想带着非花离开中州隐居乡间,悉心教养心上之人的孩子长大成人,只是后来被杀手追杀,竟然让非花失了踪迹,生死不明。

刘斌发动了所有的亲朋好友帮手,苦苦找寻了数月而不得,凄苦愤恨之余,只身硬闯月府,只伤了十几个侍卫,却连月靖霜的面都没见着,更别提要替非花讨还说法。

这些年来,他四处漂泊,对自己说那是为了寻找非花,可是内心里却又有一种“非花已经死了”的绝望。风尘经年,渐渐的,流浪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的姿态,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悲苦的内心归于茫然麻木。

前些日子,刘斌回到中州去探望卿蓉,竟意外得知非花还没死,还好好的活在洛州。欣喜若狂之下,他探访了几番才决定亲自到洛州来求证。

今夜他本是陪着卿蓉来逛逛洛州有名的夜市,却不曾想会偶遇了那孩子,若不是卿蓉拉着,激动之下怕是早就冲上前去相认。

卿蓉这些年的忧心难过不亚于他,更兼人在风尘身不由己,容色虽在,内里却已厌倦不堪,何况她虽然因着才华技艺日趋精炼而声明更着,但实际上的际遇和当年相比,其实早就不知衰落了多少。

她有意自赎于娼门,而且能托付终身之良人,这么多年来也只遇到了刘斌这么一个,虽然知道他对傅姐姐不能忘怀,但是在这茫茫人世,他们能真心相待、相互依靠的就只有彼此了,就算没有爱情,能相守着渡此余生,也是幸事。

所以,卿蓉这次跟着来洛州,一是要寻到傅姐姐的孩子非花,二是探探刘大哥的意思,三么,就是想寻一处安家的地方,万一刘大哥不愿意,自己有个安度余生的庇护所也好。

两人坐在昏暗的大堂深处心事重重,浑然不觉大堂里的人越来越少,直到小二过来歉声提醒,两人才惊醒过来。

此时,街上的行人只剩了稀稀拉拉的几个,沿街的店铺正纷纷打烊,街边的小贩们也打着哈欠匆匆收拾行当,影影绰绰的灯火映照在两人的身上,那被拉长的身影渐渐消融在春日的夜色中。

如此又过了几日,刘斌终于探得了非花的住处,于是带了卿蓉,直接来了城南的别院。

非花和杨凤珏刚吃了早膳,正在花园里给长了新芽的葡萄藤掐枝,小厮来报时,非花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刘斌是何许人也。

非花在洛州的这些年,其实也有想过要给刘斌或者卿蓉送个信去报平安,毕竟当年那人亦是真心想带他离开月家,去过安静的日子,但是最开始是不知道他们在何处,后来知道了却又觉得没有必要。

“请他们到园子里,好生伺候,我们一会儿就过去。”

杨凤珏曾听非花说起过那人,非花不关心江湖之事所以不知道,他确实明白的。要说这个刘斌来头也不小,师从圣门,虽然因为个性驽钝而成就远远不及师门中的其他弟子,但是他的武艺、名声在江湖上也还叫得出名来。

这个圣门是江湖上一个极有名望的门派,其渊源追究起来还跟当朝皇族有些牵连,其门人来自这个大陆的各个国家,每一辈均出不少俊才,更兼许多门徒在各国中权势不小,因此圣门在江湖上的地位、威望一向超然。

这个刘斌虽然武学成就不高,但据闻从小被圣门门主收养,和门中长老、本辈的弟子感情亲厚,江湖人轻易不敢小觑。

杨凤珏却不是畏于刘斌的来历,他只是感激当年刘斌将非花带离中州,要不是他,或许他和非花也不能相遇。

刘斌坐在花厅中喝着下人端上来的明前茶,手上动作不疾不徐的磕着茶盏盖,眼睛却不时地瞄向花厅的拱门。

蒙着面纱坐在一旁的卿蓉看了他的神态,虽然心内也跟他一样急得恨不能起身走出去探看一番,但是看着男子的装模作样的镇定,她忽然觉得没有那么焦心了,心绪平静下来的她,一抬头就看到了那相携而来的两人。

如花美眷——

一刹那间,卿蓉觉得自己心里是冒出了这样一种感觉……

“小非……”

那边,刘斌看到非花,“腾”地站起来上前几步,手抬起来似乎想把非花抱进怀里好好看一看,却又想起非花已经不是以前的小孩子了,于是伸出去的手臂只能很尴尬的垂下去。

“小非,你~你还记得我吗……”

“嗯。刘叔叔……”

非花话没说完,就被激动的刘斌一把揽了过去,脑袋被压进一个陌生的怀抱,他怔楞地感受到抱着他的人几近哽咽的语气,一时之间竟忘了挣开。

第四十四章:外出遇敌

从那天之后,卿蓉和刘斌似乎就在络州安下家来,隔三差五的到别院里来探访,或者干脆说服了非花在城内外到处逛。

一日,卿蓉兴冲冲的跑来,“小非,走,去看看我的新家。”

卿蓉的新居位于络州城外二里地的一处乡村里,一座不大的小庄院,背靠着起伏平缓的小山陵,周围是大片的农田。村子建的相当齐整,看起来倒似是一座小有规模的城镇,村里的住户大都是城里有钱人家的别院,以及拖家带口的佃户。非花想不到像卿蓉那样习惯了热闹和喧嚣的生活的人会选择这样的乡下小地方安家,不过到了庄子之后,看到那阡陌交通、鸡犬相闻,绿树环绕、流水淙淙的景象,还有热情、安分的庄稼人,非花大概也能明白她的心态。在风尘中迎来送往了大半辈子,心里最向往的,应该就是那些平凡普通却洋溢着淡淡真情的家的生活吧。

说是乔迁贺宴,其实来的人也就四五个,除了刘斌、非花,来的人一个似乎是乐师,三是来岁年纪,谈吐文雅,另一个却是个颇为泼辣的妙龄女子,还有一个看起来是个秀才。这几个人和刘、卿二人都十分熟稔的样子,非花本不是多话的人(其实根本就是十分冷淡),那几人的谈话他亦岔不进去分毫,因此,吃过了卿蓉亲自下厨整出来的宴席,稍坐了一会,非花便告辞离开了。

卿蓉和刘斌知道他的脾性,思及出门时杨凤珏锐利的眼神,对他也不多做挽留就送他上了马车。

二里地的路程并不远,出了环绕着农庄附近的一小片树林,远远的就能看到络州城那巍峨的城墙轮廓。然而,才刚出了小树林里不久,他们的马车被迫停了下来,一圈灰衣蒙面的持剑者挡住了去路。

赶车的侍卫统领阮海冷静的勒马,握着马鞭的手在身侧暗暗做了一个手势,跳下车辕扬声喝道:“不知道是哪路的朋友因何拦路?”

回答他的是一片阴戾的沉默,阮海正要再拖延一点时间,只见站在灰衣人后面的领头者挥刀做了一个动作,围在四周的灰衣杀手一齐向马车攻过来。

杨凤珏今日一直在处理天阳商行的事务,早上非花被那卿蓉带走之后,不知为什何心情一直烦躁到现在,把暗中跟随的护卫又曾加了一倍,心里的不安并未稍减,他把原因归结为非花不在身边。一个人吃了无味的午饭,和商行里的一众管事讨论了商行的事情,接着继续看公文。

正在想着非花什么时候会回来,蓝府的管家忽然派了人来说月家的二公子

从那天之后,卿蓉和刘斌似乎就在络州安下家来,隔三差五的到别院里来探访,或者干脆说服了非花在城内外到处逛。

一日,卿蓉兴冲冲的跑来,“小非,走,去看看我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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