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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火散尽+番外篇——by鹔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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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

耿耿不寐,如有隐忧。

微我无酒,以敖以游。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

——《诗经·邶风·柏舟》

本文HE,浮火散尽,我心不转。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霂生,付凔濂 ┃ 配角:杨扬,柳渊 ┃ 其它:我心匪石,不可转也。

第一章

凔濂从床上爬起来,照例亲吻我的脸颊。

我知道这只是他的习惯。戒不掉的习惯。

“霂生,明天我很早就会走,晚一些回来。”

“我知道了。”

总是有一些人喜欢举办无聊的宴会。珠光宝气,衣香鬓影,然后邀凔濂去参加。

就好像没了他就少块肉一样。

当然,他有那种资本。

衣柜里放着的衣服,不能穿出街的全是我的,还有些平凡相似到我都分不清的白衬衫黑裤子。他的全是名牌,或者,更贵的定制的衣服。

柜子里没有礼服,他习惯了当天买当天穿,然后过完宴会就丢掉,因为我有些神经质地受不了衣服上的香水味。

他第一次把衣服穿回家的时候,酒气混着香味,我当场恶心地吐了。之后他很细心地再不把衣服传回来。

我有时候会恶劣地猜测他是因为关心还是愧疚。隔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快发疯了就和他说些有的没的,这句话居然从没问出口。

大概我也并不想知道。

我趴在被子里听着门外零零散散的声音。其实我一向醒得很早,因为我喜欢看黎明下的霜。天光微亮的时候霜落如雪,却总是比雪温暖一点。

我很怕冷。

不过我习惯了赖床。这是自由职业者最大的好处。如果要我去做个工薪族,第一天我就会被解雇,然后等着饿死。

凔濂以前经常抱怨我懒,等发现我与外表相反地神经质之后就不再说了。

这样也正好。

我听见他关门的声音。等两道门都关了,我慢吞吞地爬起来,爬到床前。由于我很懒——尽管这是不好的习惯——电脑就放在床头柜上。原本我是想放在床上的,一次凔濂发现床单被烧着后就严禁我再这样做。然后两个人谈判,各自妥协。电脑就放在床和桌子中间。

我按开电脑开关,数了二十下,显示屏上显示出输入密码。我敲下一行数字。

我确定我的电脑凔濂是开不了的。他不是解密高手,我也没有设个复杂密码的脑子。但是这个密码是八位数,他的出生年份加上阴历生日。凔濂自己从来不过生日,也只知道阳历。我第一次给他过生日的时候顺手查了万年历,居然就这样记住了。

我明明不是个记性好的人。

打开电脑,我把写好的文稿发给编辑,然后计算着自己能得到的稿酬。难得发现自己有样特长,就以此谋生了。

当然,爬格子赚到的钱,还远不如别人送凔濂的一盒雪茄——虽然他已经戒烟了,因为听说吸二手烟容易得癌症之类的病。

我只是希望自己一点点存起来的钱能够保证我搬出去的时候还能有地方落脚。这很重要,我是个不住在属于自己的地发就会很不安的人。

不过现在我还窝在舒服的房子里,以后的事情以后再想。

空调二十四小时开着,冬夏温度一致,几乎没有区别。我一度怀疑它会在我睡着的时候爆炸。当然这种事并没有发生。凔濂总说他买来的东西都是最好的。他所谓的最好总是和一个永远也不会扁下去的钱包联系在一起。

不像我,没有选择买什么东西的机会,因为我喜欢的不是贵得离谱就是廉价得没有人卖的东西。

每一天日子都这样过去,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也忘记了什么时候开始。

有一些记忆开始模糊,模糊到我错觉自己已经老了。凔濂穿着长袖衬衫的样子,笑的样子,喜怒哀乐,全都变了。只是改变得太自然,以至我以为所有事情原本就该是现在的样子。

很多人喜欢喝咖啡。我曾经喜欢过香醇又甜美的……速溶咖啡,一勺咖啡五勺糖的那种。所谓品味远远比不上舌头的满足感。

现在却越来越喜欢清茶。茶味再浓也清楚分明,一眼可望到底。喝咖啡的时候却永远望不到杯底,面上浮着的泡沫也一个个破碎。

我承认我又文艺了。

像我这样被家人赶出来又窝进另一个房子继续躲着用笔赚钱的人,难免。

虽然凔濂常常会说我想得太多。

可他没有看过我更多歇斯底里的模样,我庆幸。绝对很丑,比现在还丑。

十年时间,早过了我应该不安的时间。可是时间太喜欢捉弄人,在我准备安定下来的时候,让我看见不想也不该看见的东西。

我想骂人,却连一句粗口都找不出来。离那些令人迷醉混乱的时光太久远,以致我成了现在这个自己也认不出来的样子。

别人会用什么形容词说我?现在,大概会是斯文,有礼之类的。至于以前,我想,同学聚会的电话根本就不曾打到过我这里。

当然,我也不太记得自己到底有没有留过邮箱和手机。毕业照上的那个人,与我的反差也如穿了衣服化了妆的明星和她们素颜的样子。

呃,原谅我的刻薄。

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滚到了浴室的地板上。用滚这个词很合适,因为我的脚上还缠着一床毛巾被。

嗯,这是个挺奇怪的状况。

我一脚将毛巾被踢进洗衣房,拧开了水龙头。

看见一只手上拿着的毛巾,决定接水洗脸漱口。

看着镜子里的我,不由得想过很久以前刘奕对我说得话。他那时候是我临铺,总是喜欢照镜子,同寝笑着骂他说,靠,你是不是男人,要不要拿点粉拍你脸上,也好让你有点东西可看。

他又仔细地钉上一枚耳钉,抓了把头发,满意了,回头抛了个媚眼说,老子就这样,小样儿你管得着么?

他又说,暮生咱别理他,他嫉妒呢,长那一脸痘痘,我是女生绝对会敬而远之。

哪像你,是吧,一脸嫩的跟没发育似的,跟你的镜片一个德性。

我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过不了几秒他又掏出镜子来照,正好窗外的太阳光反射到我眼睛里,一晃一晃地疼。我下意识地用手拍开镜子,他立马注意到了,于是换了个方向。

刘奕是我见过的男人里面少有的细心,被拍开了也知道先看我一眼,而不是发脾气动手。

过一会,摆弄好了,他又来对我说教:“暮生我告诉你哈,照镜子的时候自己会觉得自己美其实不只是因为自恋这种扭曲的心理!照镜子的时候,眼睛和鼻子会靠近镜面,然后就会产生眼睛很大鼻梁很挺的错觉了!”

你也知道是错觉啊。笨死了,又爱脸又爱研究臭美的小孩。

他真是太爱打扮,明明很帅却从来没交过女朋友,我一度以为他想要变性做女人。若不是之后的事情,说不定我会一直和他做朋友。像我这种人即使不是gay也该注定是一辈子孤独的命。

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发觉的,某一天突然在班上说要休学,也不理我错愕的眼光,转身就拎着书包走了,潇洒又干脆。我追出去,他在操场上停住,很不耐烦的样子,眉间扭曲的形状让我不安。说了句再见,好好高考就走了。

结果我居然真像在拼命一般地用功,最后一学期级名次升了八百多,班主任看我的眼神都透着不可置信。考完高考看到分数我松了口气,原想着联络他报喜,没想到接到他一通留言,破口大骂,最后说了一句,靠,不要脸,搞gay不要搞到我眼前来,真他妈恶心,然后就没声了,剩我一个人在电话前呆坐半晌,起身,走人。

那时候休学和退学没有实质上的差别,我再也没见过他。

我想,原本是有些怨恨他的。然而几年后再回忆起他,总觉得他还是够朋友了,至少一直忍道高考后才说这样一通话。

我是不是应该感激他过了这么久还记得来骂我?

第二章

也许是高考的后遗症长了点,我从大一颓废到大二。如果不是遇到凔濂我毫不怀疑自己会就此死掉。

那段时间因为写稿有了点起色,自己弄了医院的证明搬出了学生宿舍,住进大学旁的公寓里。每天都会喝酒,四十五度以上的酒类一杯杯灌,却依旧清醒得不像我。

什么醉后糊涂,全是骗人的谎话。

当然酒精还是有一定作用的。在我被人揍了以后,无论是淤青还是出血,大脑的痛神经总会缓上一拍。

那时候最习惯做的事是回到家,躺在浴室的地板上打开莲蓬头冲一个小时的澡。然后,擦干头发上床睡觉。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发型惨不忍睹,一度让原本平淡无奇的我成为班上人的谈资。

窝进被子的几个小时是我最安心的时候。柔软的床铺带着干净布料的味道,让我舒服得想要叹息。

啊,这个句子是借用的。

不记得具体是什么时间开始和凔濂交往的,只是模糊地想到一些情节。

他问,可以和我交往吗?

我说,好。

这个回答也许纯粹是因为我突然觉得厌倦。常去酒吧看多了疯狂的男男女女,我相信我是最清醒甚至可说最洁身自爱的一个。没有混乱的关系,没有嗑药,甚至连烟也不抽。只是不停地喝酒。

偶尔打架,从来都是别人看我不顺眼,惹上了不管输赢,我都尽量快速逃开。当然,也有被人打到胃出血的经历。

躺在漫水的暗巷里,冰冷,阴暗,野猫野狗从我身边踩过,让我有种自己成了它们的错觉。

力气一点点流逝,我确定自己一生都不想再有那样的经历。手机和钱包都被拿走了,我迷糊地想着,幸好没有带证件出来的习惯。

只是唯一温热的血液顺着很多处伤口流下来,我甚至已经想放弃等死。

我什么时候堕落到这种地步的?

不清楚。只是突然觉得不甘心而已。

想着要不要拼尽力气爬到街口,我却没有下一步动作。原因无他,想必只是因为自己变懒了。

很可笑么?我扯动嘴角却连自嘲的笑容也无法露出。

当我在爬与不爬间挣扎的时候,面前出现一个人影。我想着这人身材不错啊,可以去当模特了。只可惜我不是电影里的英雄,那种即使被揍得鼻青脸肿狼狈不堪也必定露出一个帅气侧脸的物种。

我确定我现在丑得自己都不敢照镜子。

结果第二天一醒来,闻到的居然是医院消毒水的味道。不用睁开眼睛,我已想要立刻离开。

这种地方以前来得太多,现在提到医院已让我不寒而栗。

准备走的时候医生说,你朋友只帮你付了一半的钱,你还得在这里等一会,要不然就现在付钱离开。

我说我没跟朋友出来啊,要是他不付钱我不得一直留在这里?

医生推了一下眼镜,说,你朋友把证件扣这里了,你就等着吧。

一直等到下午,凔濂来医院付钱,我却不记得在哪里见过他。

他说,我是你班长。

好吧,我真是个记性很差又不合群的人,高中毕业的时候才能对着黑白毕业照念出寥寥几人的名字。

我没问他为什么会送我到医院,基于他是班长这件事。我不担心被记过,现状已是所谓债多不愁。

只是那个酒吧不是学生该去的地方,他怎么会在那里?

“我喜欢你。我注意你很久了。我从老师那里拿到了住址。昨晚没事就去看看你到家没有,没想到正好看见你出来,才跟着你走到市中心去了。结果你一下子不见了,我找了很久。没有及时找到你,对不起。”

我看着他,他依旧冷静自持。他总是那个样子,以致我从记住他起就从未猜测他话里的可信度。

我以为他在耍我。没多少人可以这样对同性表白吧!

“我很喜欢你。我们交往吧。”他居然用同样的口气又说了一遍。像是担心我头脑还不清楚一般略微放大了声音,却依旧冷静淡然。

“……好。”

他站在背光处。那一刻我觉得他站在白色的背景里勉强算是一道风景。下午的阳光从玻璃窗透进来,他笑得很晃眼,让我想到很久以前的午后,镜子反射出的光芒。

时间太过久远,我常常怀疑自己那时候是突然眼花了还是太过颓废寂寞放浪以致将他的形象无限美化。

不可否认的是我很喜欢他的脸,包括他帮我付的医药费——彼时我还是自己负担着大学学费,成年后便与家人彻底脱离关系。不是被迫,而是主动。从知道我的性向后他们立即将再生一个孩子的计划提上日程,两年后我高三时弟弟出生。

不过我从未见过他。谁愿意再让被给予无限期待的孩子去接触一个恶心变态的兄长?

我孤身一人,远离他们的居住地,也算成全他们养育的恩。

之后我曾经问过凔濂花了多少钱,他报出的数字让我再无偿还之心——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只够它的零头。

他说,我再晚点去你绝对死定了。

我说,这是个病句。

在他面前我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意识到自己是个穷到一无所有的人。

自知之明,拜他所赐。

后来从众人口中听过很多对他的赞扬,无非学习优异,待人接物表现良好。

若我有幸被人记住并评论,大概得到的评价会比他差了百倍不止。

第三章

在家里待得百无聊赖,我觉得自己快要发霉了。从浴室出来,干脆用新床单裹着身体就算擦干了。

我决定出去。

衣柜里的衣服根本不用挑,我也看不出它们的区别。唯一一件在袖口上绣着繁复暗纹的衣服是柳渊送的,过了四年我依旧舍不得穿。

当初我这样对他说了,他笑着说没关系,他是最好的服装设计师,再过十年这件衣服依旧流行。

我很疑惑为什么那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喜欢以十年为界,却又能一边如此心安理得地及时行乐。

杨扬说,别太认真了。这是他的口头禅。

我把脖子上的玉解下来。那是柳渊送给我的东西,一个袖珍的玉玦。

彼时他还是个从国外归来的服装设计实习生,对中国的玉几乎一点也不懂。见到自己觉得美好的东西就买下来。

玉玦,语决。他大概从未听说过忌讳谐音这种事。

绑着玉玦的是台湾的红绳,颜色深暗,不易褪去。衬着青白色的玉显得很干净。

柳渊说他觉得玉是最衬我的,其他的水晶钻石都显得华俗而女气。我看着他的宝石耳钉默然。

然而我一边暗自庆幸遇见他的时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刚从大学毕业,穿着白衣黑裤,看起来沉默而简单。

而那些不堪的回忆都收在凔濂手里,以致我有一段时间不肯正视他的眼睛。

我戴着玉玦的时候他问了两句,说不太吉利,也不像我会喜欢的。

再后来他送了我一颗黑琉璃耳钉。

当然,并非花前月下烛光晚餐的浪漫,除非我抽风想去丢脸。

只是偶尔在玻璃橱窗中看到的。

他去表店挑选新表,而我站在店外,只觉得店里散出的暖气让我几欲窒息。

人总是能很快地弄清楚什么地方适合自己。而我的这项才能似乎十分突出,离开了自己的地方就如游鱼离水,不知所措。

我在门外打转,却突然发现旁边的店子冷清却舒服。店主坐在玻璃门前雕刻着手里的挂饰,而我透过玻璃橱窗看着暖黄的灯光,听着店里播的那首kiss the rain。

灯光里黑琉璃的耳钉投下一点阴影。

我在那里站了五分钟,店主终于抬起头。他和他的店一样给人干净又纯粹的感觉。他看着我笑了,探出头来问我要什么。我摸了摸口袋才发现自己没带钱包,因为只要我和凔濂上街买东西,钱都是凔濂来出。

我正遗憾着,凔濂从手表店里跑了出来,喘着气的样子让我以为他又有急事要离开。我轻声喊他,他看见我的时候马上快步走过来,问我看上了什么。

我沉默,他无奈地转过头跟店主说了几句话便真的将耳钉买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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