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怀腾地站起来,急中生智地开始背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说,手舞足蹈,激情澎湃,一副完全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模样。两个安保人员呆在原地,交换着疑惑的眼神。梦游的人不能叫醒,他们犹豫了。
忽然间从天顶上降下一片黑影,分心的瞬间,两个安保人员连哼都没哼一声,就栽倒在地上。岳云把安保的身份卡翻检出来,孟怀接过来往密码盘上一刷,绿灯亮,大门开。
镍铁的大门缓缓分开两边。安保牵着的机器人忽然红光闪烁,发出电子冰冷刺耳的声音:“三级警报,不符合身份持有者出入。”机器人打开了腹腔,露出密密麻麻的激光枪管,不分由说朝岳云和孟怀射击。
岳云把孟怀护在身后,一把将他推出镍铁大门,岳云揉身躲过几束凶险的激光弹,正夹在镍铁大门间,瞬间一道红光蹿向心脏,几乎无法闪避。忽然间一道小小的黑影扑到的身前,撞入自己怀里。替岳云挡住了那道红光。只听轻轻“噗”一声,红色的血花在眼前炸开。
岳云刚出镍铁大门,揽住孟怀施展轻功,一口气就荡出几十米,离开了机器人的射击范围。跑出了研究所,狂奔在东北基地纷纷扬扬、还未散去的火山灰中。
脱离了危险地带,他一边带着孟怀跑向停车地点。岳云不禁低头看怀里抱着那团东西。到底是什么替他挡住了致命的射击?看清的时候他却愣了。
那个丧尸和人类杂交的小猴子,小家伙全身覆盖着淡淡的粉色绒毛,身上套着一件小褂,比起初次见面,已经长大了一圈,像个人类的大胖婴儿。它的身上被血染透了,肩膀处开了个洞,鼻息微弱。
孟怀瞪大眼睛:“这家伙怎么会……?”
岳云大感头疼,估算着几十米的距离,想把它抛回研究所。失血那么多可不是好玩的。可是他刚刚抬起手,小猴子仿佛能预知似的攀住他的手臂不松开,睁开黑溜溜的眼睛,哀伤地看着他。
“它多在乎你啊,连命都不要。”孟怀打趣道:“打包带走吧。”
岳云正色道:“它也是抗体,你也是抗体,都带走了,研究所的人会疯的,总得给人一条活路啊。”
“得了吧,”孟怀边跑边道:“现在回去不是送死么?走一步算一步,大不了安全了用EMS邮寄回去。”虽然醒悟过来现在好像没有EMS了,不过岳云也不再多说。孟怀很快就跑得气喘吁吁,岳云不时给孟怀在背后送一把力。等他们奔到停好的黑色悍马前,背后的声音已经很远了。
“我来开。”孟怀虽然累了点,但是神智却意外地清明,仿佛离开了研究所,前几天无处不在的睡魔也退却了。他抓紧这难得的时间,不让自己闲下来,免得又给昏睡可趁之机。他坐上驾驶位系好安全带,岳云已经从后备箱搬了一箱东西放在后座上,然后跳上副驾驶座。
砰,悍马发动,发出霸气的尖啸,带起空气中残留的火山灰,连成壮观的一道烟尘。
孟怀重重吐了一口气,尽情感受流线型的车身破开空气的驰骋感觉,踩油门到底。长白山的山道本来是蜿蜒曲折的,但是前几天的火山爆发,覆盖山体的岩浆全连成了一片,坑坑洼洼的,像是凝固的波浪。这点颠簸对于悍马来说并不算大事,孟怀也很会开车,几乎是沿着岩浆铺就的直线冲下山。
岳云从后座的箱子里取出急救箱,给小猴子止血包扎。小猴子乖乖地躺在他的腿上,偶尔温顺地吱吱几声。岳云给它注射了麻醉,不一会儿小猴子就闭上了眼睛,被小心地放在后座上,系着安全带,盖着岳云的外套。
“没伤及要害,只要不失血过多就没事儿。”岳云瞥向孟怀,他娴熟地操作汽车横移过几个稍微深的大坑。岳云苦笑着想,自己虽然在训练的时候学会驾驶,但是借车开出来的时候,心里还是对这种铁盒子排斥得很,比骑马感觉怪多了。他必须小心翼翼,一丝不苟,每按动一个小小的键,就会驱动比自身力气大好几倍的机械动作。如果说枪让他还有控制的感觉,汽车这种铁盒子实在是超乎他的承受能力,仿佛借助神力操控巨人的萨满法师。
可是看着孟怀专注而惬意的模样,难道他很喜欢开车吗?岳云不禁陷入了沉思。
岳云在想,现代社会的人比起古代,单体作战能力弱得太多,岳家军五大高手十大将军,每个都能以一敌百。再上溯到三国,赵云、吕布。关羽、马超、张飞,名将如云,哪一个不是千军万马如无人之境。可是看看现代的人,岳云待在特警顶尖的队伍里知道,赤手空拳的搏斗,那些队友绝不是他的对手。可是他们再也不需要像野兽一样跟人肉搏,菁英战士配的都是最好的装备,精巧却威力巨大的武器弥补了单体的缺陷,防弹衣和伸缩绳解决了他们的防御和移动问题。有了现代工具的辅助,一个人平凡人能通过机械的训练达到作战的最佳效果,而不需要花长年累月地苦练内功心法。
不,不止这些,灰红的火山岩浆像血海浩浩荡荡铺满了视野,岳云心里又想通了许多事。现代社会,单兵根本不重要。看看这片寸草不生的大地,看看这光秃秃的山峦,绝对的力量被压缩在小小的核弹头内,当它们铺天盖地地遮蔽了天际,能摧毁任何活物。出现在神鬼志怪小说里的恶鬼修罗也没有它们恐怖,可是发射核弹根本不需要人出力,只需要按几个按钮,就能杀死几万全副武装的士兵。
岳云苦涩地摇摇头,现代人个体实在弱小,可是他们柔弱的身躯里装着的思想和技术,却是古代哪怕最强的武学高手都无法匹敌的力量。就像孟怀,那时候他是多文弱的一个书生,站在钢板下差一点就会被砸得脑袋开花。可是当他修好了战车,也能毫不客气斩杀丧尸。更不用说此刻他惬意地开着汽车,古代最快的千里马也追不上他的速度。
“应祥,你在想什么?”孟怀看着岳云若有所思的模样,叫了他好几声都没反应。
岳云回过神来:“我在想,现代人身体弱小,却能制造出更强大的东西弥补他们的不足,比如这个汽车,实在非常厉害。”
孟怀笑了:“小将军,别自卑。现代人再厉害,也没办法在半空救下高楼上坠落的人,也没办法爬管子带人跑出研究所。”孟怀虽然看着前方,眼中却不自觉闪动着温柔的光。“能做到的人,只有你。”
岳云一滞,无数话语涌上心头,脑中却乱麻一团,什么也说不出。
孟怀此刻开着悍马,在荒凉的道路上风驰电掣的感觉像点燃了他血液中的一把火。从古到今人类都追寻着速度的极限。古人跨上千里驹,扬鞭东指,飞驰过的都像是踏足征服的地方。血液中天生烙刻的流浪远方情怀,促使男人去追寻远大的梦想。对于现代男人来说,混合着汽油和尘土的味道,比世界上任何的温香软玉都迷人。
孟怀握紧了方向盘,驱动油门腾跃出划开空气的弧度,在轰隆的油门声中,他感到内心涌上的情愫,大声道:“应祥,我爱你。”
岳云看着他神采飞扬的侧脸,似乎明白了什么。
那份表白,并没有带着欲拒还休,张惶扭捏的不确定,而是自然得像是说‘兄弟,我们喝酒去。’一般的豪情。
后面几百米处出现了另一辆车的影子。岳云打开窗子,呼啸冷冽的风刮进驾驶室,岳云从后座上拿了射击枪,探出身去,三点一线,准星瞄向移动的车轮底部,连射七八下,把弹夹打空,每一下后坐力重击在肩膀上,他却岿然不动。后面的车子里也探出人来回击,不少子弹打在悍马的防弹玻璃上。岳云侧身避过耳畔的子弹,下一击打碎了后面车驾驶窗的玻璃。对方一个急刹车,岳云趁机射中了前轮。后面车被甩出七八米,轰然歪在路边,冒着袅袅青烟。
岳云关好窗户,目光清亮闪动,缓缓擦拭过烫手的枪身,仿佛刚才什么也没发生,淡然接过话头。
“孟怀,我也爱你。”那神态中是着一个男人最骄傲的笃定与包容、宽宏与大气。仿佛他们的爱可以延续到永远。
汽车连续开了四五个小时,离开了长白山地区。两人轮换着开车。岳云在杂货店搬的东西够他们吃五六天,不提孟怀吃了个饱。孟怀看着油量表指针耗到一半时道:“我们要找油。”他心里有些忐忑,丧尸潮爆发以后,许多加油站都被难民搬空了。
岳云啼笑皆非地又想通了一件事,能量是现代人的骄傲的资本,也是现代人最大的软肋。
他们在一个废弃的加油站旁停下来,两人跳下车活动,小猴子还熟睡在后座上。他们很惊讶地发现好几个油箱都是满的。孟怀满心欢喜,刚拿起注射汽油的管子,忽然岳云一把拽过他,使劲往后撤。变故就出现在一瞬间,只听“砰砰”几声,几发子弹就射到了孟怀刚刚落脚的地方。
废弃的加油站周围出现了十几个持枪的身影,他们包围了岳云和孟怀,瞄准他们的要害。这些人身上都穿着普通的衣服,拿的武器也斑驳不齐,AK47、八五、毛氏、勃朗宁,有各种规格。他们脸上的神色警惕而冷漠。
岳云和孟怀靠着彼此的背,岳云低声道:“看看他们想干什么。”
孟怀沉默了两秒,夸张地举起双手大叫道:“投降投降,大哥们饶命啊。”岳云也把双手摊开,示意没有任何武器。
有个类似领头的大哥站出来说:“你们分开。”
岳云示意孟怀别慌,估算着能把这些人制服又不让孟怀受伤的两全办法,他们各向前走一步,立刻就有人冲到他们中间,用枪指着两人的背。
“大哥,你们要干啥?”孟怀可怜兮兮地问道。
“少废话,我问什么你们答什么,敢撒谎就崩了那个小子。”
“是是是。”孟怀忙不迭地点头。
“哪儿来的?”
“长白山。”
“干嘛的?”
“……踢足球的。”
岳云硬生生憋下一口血,孟怀为什么不能选个靠谱一点的职业。孟怀打的算盘却是,说是踢足球的,那么装成孬种样子别人也不会怀疑了。
有几个持枪的人笑起来,被头领大哥狠狠一眼瞪回去。他严肃道:“哦,那边的悍马是你们的车?”
“俱乐部的车。”孟怀面不改色心不跳。
头领大哥一挥手,完全放松了警惕:“两个废物,崩了他们。”
“英雄!饶命啊!”孟怀干嚎道:“我上有老母下有幼女,河东狮母老虎一大堆,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和基友私奔回老家结婚,大哥你就成人之美行个方便,留我们一条小命,我们做牛做马报答你啊。大哥你天庭饱满地阁方圆,一看就是人中龙凤无双豪杰,宰相肚里能撑船,我们吃得比猫少,干得比牛多。拜托了行行好。”
孟怀一气呵成不打草稿,一顿胡吹海说,把带头大哥的冰块脸哄得也绷不住了。他瞪道:“什么踢足球的,你根本是说相声的吧。”
孟怀嘿嘿干笑了两声,不断在心里催眠自己:人至贱则无敌,人至贱则无敌。
包围他们的人也放下了枪,一副看好戏的神色。带头大哥心情不错,大手一挥道:“算你们走运,先带回去,给爷们解解闷。”
包围圈逐渐松开,三三两两转过背去,岳云等的就是这个时候。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圈扫堂腿把最近人手上的武器踢飞,两脚蹬到对方的肩上,借力跃到空中。引开所有人的注意力,手上还有武器地忙不迭抬手射击,可是他们哪里赶得上岳云的速度。岳云居高临下,仿佛天空秃鹫俯冲般的势头,一边一耳光把最近举枪的两人扇飞,落到带头大哥身后,一手勒住他的颈脖。把他的双手钳制在背后。行云流水的动作瞬发出来,不过是眨眼的功夫,但是几个起落,形式已经完全逆转。
孟怀笑盈盈地捡起一把勃朗宁,装模作样地吹了口气。对一圈吓得呆木若鸡的刁民笑道:“算你们走运,不杀你们,给小爷把汽油加满。”
第四十八章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被制住的带头大哥徒劳地挣扎两下,发现岳云的力道不是他能撼动的。
岳云冷冷道:“废话少说。全都把武器放下。蹲下抱头。”那些持枪的人犹豫后,照他说的做了。
“现在我们才是大爷。”孟怀走到带头人面前,一脸奸笑:“问什么答什么,不许耍花枪,否则……哼哼。”
岳云很配合地把人脖子往后一折,他发出类似杀猪般的惨叫,痛过了却发现脖子没断。
环视这一圈身穿普通衣服、手拿杂牌枪的人。孟怀看到队伍里最小的一人不过十二三岁,招手道:“小子,你过来。”
少年脚下是一把和他身长不相符的冲锋枪,套头衫垂到膝盖,牛仔裤上有几个补丁,脚趾从布鞋的破洞里伸出来。
望着少年和带头大哥有几分相似的面孔,孟怀道:“小子,说清楚你们的情况,我们就不会伤害你父亲。”
少年一震,显然没想到外人能看出带头大哥和他是父子,求助般地望了父亲一眼,被钳制住的人沉默回应。
少年深吸一口气,用有些结巴但是清晰的声音断断续续说了个大概,孟怀他们弄清了来龙去脉。
加油站附近有几座山坳,坳里有几个村庄,统共近百人。平时村里的青壮力会结伴上山打猎。在山上,零零碎碎搭了七八间猎户草屋。有个老猎手,叫古玛,因为孤身一人,就住在山上。他技艺超群,几个村的年轻一辈打猎都要向他拜师,享有极高的人望。
几个月前,有个村里摆喜宴,其他村的人都来吃酒。老猎手古玛也应邀前来,平时这种婚庆活动他都会打几张兽皮作贺礼,但是那一次,他出现的时候两手空空,失魂落魄,连随身背的猎枪也不知道放哪里去了。
参加婚礼的人都觉得可能古玛老了,也没多在意。喜宴进行到一半,老猎手却恐惧地大哭起来,抱着头在地上翻滚。那时候大家吃酒正酣,一小半人都醉倒了,大家浑浑噩噩,都还以为古玛是在发酒疯。谁知后来更加可怕的事发生了,古玛忽然扑向离他最近的宾客,一口咬下了他的半边脸颊,那人当场昏死过去。宾客们全呆掉了,看着古玛像野兽一样撕扯昏迷之人的四肢,挖出血肉往嘴里送。等他们反应过来,古玛已经咬了两三人。在场的青壮年冲上来与老猎手搏斗,老猎手力气大得可怕,任凭子弹打到身上却不觉痛,连被牛皮绳绑住也能挣开。直到村长的儿子一枪崩在他的脑袋上,脑浆溅出,古玛才不动弹。
老猎手变得如此可怕,村人心里都十分恐惧。村长的儿子带着十几人上山,去古玛的猎户小屋调查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他们在古玛的猎户小屋外面发现一具断头的死尸,那具尸体像是死了很久,皮肤皲裂,干枯得像脱了水。他们天明时分返回村中,却发现村庄变成了人间地狱。
村人都皮肤干枯,眼眶深陷。行尸走肉地游荡着,他们互相撕咬。宴会旁有几具被啃得干干净净的骨架。那些离开村庄一夜的青壮年完全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能边走边杀,却找不到几个理智的活人。直到同行的人不慎被咬,他慢慢变异成干枯的尸体模样,青壮年们才恍然大悟。一定是古玛在宴会上咬了那几人,那几人又扩大范围。古玛变成那样的原因,也多半跟猎户小屋里那具断头的死尸有关。
没被咬的人逃出村庄,约有八九十人,在山间搭了小棚子,还有的住进了猎户小屋,他们不敢碰村中任何东西,也不能通过公用电话向外求助。山坳外几公里就是公路,他们每天都派人去公路上拦车求援。可是过路的车辆越来越少,偶尔有,也是执行军事任务的士兵,答应把他们的情况往上通报,但是一直没有人来接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