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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胡令 上——by银色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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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依稀的月光,玲珑试了几回才打开大门上的铁锁。院门外是黑漆漆的一片,寂静无声。玲珑想了想才向着记忆中书房的方向走去。渐渐走近,直到他的心都快要跳出腔子了,才隐约听到了人声。

果然不出所料!

玲珑躲在树影之下,偷偷望了一眼那戒备森严的屋子。冉闵果然还在连夜与手下将领议事。玲珑偶尔听胡六说过冉闵这个习惯,便牢牢记在心中,到今日才终于派上了用场。

玲珑深吸一口气,将心间的恐惧暂时抛诸脑后。

“将军——我要见将军——我要见将军——”

少年清越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中显得格外响亮。把守的亲兵闻讯赶来,二话没说立即扭住了玲珑的手脚。

“咦?玲珑?”认出来人是谁,胡六不由大感惊诧。这时候应该在偏院睡觉的人怎么突然出现在了这个地方?用审视的目光上下扫了几遍那一身狼狈的少年,胡六觉得他怎么看也不像是敌军的细作,那他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什么呢?

胡六低声向他这一班人马的队长说明了玲珑的身份,那将官也不禁有些为难起来。正这时,突然有个亲随小兵过来传冉闵的命令,询问外间到底因为何事喧哗。

“把他捆上,带去见将军。”那队长一挥手,自有人用牛筋将玲珑牢牢缚了,押到书房门口。

虽然丝毫没有挣扎,左臂的关节却在刚才被人硬生生卸了下来,玲珑的额间满是豆大的汗珠子。他用力咬着下唇,不敢喊出声来,悄眼向明亮的门缝里看去。可惜他的头被人按住了,门又没有全开,半点屋里的情形也看不见。

耳边传来悉索的对话声,玲珑知道那是在说自己突然闯入的事。

这一刻,他是真的怕了。

这屋子里的人随时可以判下自己的生死,要的只是一句话而已,而自己却连个辩解的机会都没有。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在这个视人命如草芥的乱世里,便是高高在上的王侯公子第二日也有可能身首异处,更何况是自己这个小小优童?

玲珑死死握紧右拳,连嘴唇已然被自己咬破都未曾察觉。

“打断议事是什么罪名还需要来问我吗?便在院子里行刑吧。夜里听听叫唤声,提提神也好。”

男人的声音既熟悉又陌生,和半年前一样冰冷无情。

“来人!将这……人绑在树上,抽三十鞭子。”

任由亲兵们将自己按在树上捆好,玲珑一抬眼只见一个大汉正手持一条乌黑油亮的长鞭向自己走来。他眼尖地看到胡六在那汉子取鞭子的时候曾偷偷在他耳边嘀咕了些什么,那人还微微点了点头。

也许还有一条活路?三十鞭而已,忍一忍便过去了。

玲珑闭上眼睛,努力回想年幼时母亲是如何教自己念诵佛经的。在东海太妃府邸的时候,他也时常受刑罚。在一次次被各种阴损刑罚折磨的过程中,他得出了一个经验,若是能将心思放到别的地方,便不会觉得那么难捱。

“啊——”

凄厉的叫声划破院中的寂静。

军中的刑鞭果然不是用来惩罚家奴的那种绳子结起的鞭子可比的。突如其来的一鞭,让玲珑痛得全身打颤,泪水登时模糊了他的双眼。随即又是反手一鞭抽在他的胸前,玲珑牙关剧烈地颤抖着险些咬掉自己的舌头。在他深吸了几口气后,第三鞭才堪堪落了下来。

一鞭。

又一鞭。

玲珑已经无力去数到底已经抽了多少鞭子。他用尽最后一分力气,给自己鼓劲。没事的,没事的,这执刑的官兵虽然每鞭子都打在实处,却也是手下留了情的。他用的是泡了油的阔鞭,看似可怖却只会打破一些皮肉,并不伤筋骨。玲珑听说军中还有一种浸了醋的鞭子。那个却能直接将人打得骨肉分离,纵是再铁的汉子用不了五十鞭也能将他打得一命呜呼。甚至还有一种尾上坠了铁球的鞭子,更是几下就可以取人性命。这官兵取了这条油鞭便是有心放自己一条生路了。再者他下手的位置都不重合,相对的伤也要分散些,而且还是正反手鞭打,反手的力气要比正手小上许多。

玲珑心中感激胡六的帮助,若不是有这个朋友,自己今日恐怕凶多吉少。他打定主意,若是冉闵怀疑他为何选在今天夜闯书房,就一口咬定是太妃递来的消息,断不能连累了胡六。

三十鞭怎么还没打完……

叫喊声渐渐低哑,玲珑终于支撑不住,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玲珑心中突然升起一股寒意。这感觉就好似他幼年时碰上狼群时那样,四处是莹绿色的兽瞳,躲在黑暗中伺机而动的猛兽并不直接攻击,只等人在令人窒息的恐惧中露出破绽再一击致命。

玲珑猛地惊醒过来。

烛火被晚风吹得晃动不已,将对面的人脸衬得有些狰狞。玲珑心中一颤,这张脸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是冉闵。

“小杂种,你来找我作甚?”冉闵的声音显得有些慵懒。

玲珑用力眨了眨眼,好让自己被汗水和泪水模糊了的视线变得清晰一些。看着天边泛起的鱼肚白,冉闵竟是和手下议了一夜的事。

玲珑张了张口,却只发出两声破碎不成调声音。强忍住胸前那一阵阵地抽痛,他咽下一口唾沫润了润火辣辣的嗓子:“将军,自半年前有幸见过将军一面,玲珑便一直念念不忘。今听闻将军要出征远方,玲珑有心鞍前马后伺候将军,故而而斗胆前来。”

“喔?你怎么知道我要出征?”冉闵饶有兴致地问道,他的心情似乎不差。

“每逢将军出征府里便会分发酒肉。”玲珑惴惴不安地解释。

“不错,这原也不是什么机密。”冉闵微微点头,“不过哪有带仆从出征的道理?”

“玲珑愿为将军亲卫。”

“兵员都有定数,哪是说加就可以加的?”

“玲珑听说将军的汉军营有独立征兵之权。”

“哈哈哈哈……你倒是打听得清楚。”冉闵大笑起来,“这总不是从一碗酒肉得来的消息了吧?你可知入了我的府邸便是我的人,那些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可是都不会有好下场的。好像前几日就有个贱奴因私自向外传递消息被打死在了前院。哼哼……说起来这人你还见过一回呢!”

望着冉闵眼中一闪而过的寒光,玲珑不禁全身微颤。他知道若要冉闵杀死自己,断不会费那么多口舌。这只怕是他要给郑樱桃和自己一个警告,不可以随意窥探他府中之事,却也不至于因此和郑樱桃反目。

玲珑想通了个中关键,在心中拿捏了一下分寸才开口道:“玲珑对将军的心意天日可表!玲珑只是思念将军的伟壮,绝没有半分旁的心思!”

闵冉微微一怔,轻笑道:“伟壮?呵呵……你这小杂种倒有几分意思。三日之后我要亲自点兵,你若能穿戴整齐绕着校场跑上三圈,我就是带了你去又有何妨?”

第五章

玲珑是被抬着去军营的。

当然,各中的经过他是丝毫不知的,因为他醒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第二日的傍晚了。虽然上了药,身上的鞭伤还是让他足足两天下不了床。直到第三日一早,他才勉强可以站起身。

与冉闵约定的日子已经到了。

“你小心!这个可不轻啊。”胡六见玲珑伸手取自己手上的铠甲,不禁出声提醒,“我虽然给你找了件最轻的来,可也有七七四十九斤重呢。”

冉闵带的全是步军,因而他营中的铠甲多是筒袖铠。

这铠甲是用小块鱼鳞纹的铁片缀成圆筒形的甲身,前胸和后背连在一起,还连带着两个铁筒袖,所以被称为“筒袖铠”。步军的筒袖铠从七七四十九斤到八八六十四斤,分成大小厚度各异的七等,如今胡六给玲珑送来的便是最轻薄的一等。

这时玲珑方才明白,冉闵口中说的“穿戴整齐”竟是要自己身穿重甲!

费了老半天功夫,才替玲珑将那一身铠甲穿好,胡六见他那摇摇欲坠的模样不由摇头:“依我看,留在府里做些粗活也总好过上战场拼命不是?你这样子实在是……”

“多谢六哥关心。玲珑既想伴在将军左右,这些苦还受得。”玲珑勉强一笑。更何况自己用这样的法子重新进入冉闵的视线之中,若是现在打退堂鼓回去偏院只怕日子绝不会好过。

“也罢,你且走几步我看看。”虽然弄不明白玲珑到底看上自家将军哪一点,不过胡六转念想起冉闵的过人之处,估摸着纵使有一两个男子对他心生爱慕也不奇怪。

玲珑不禁苦笑,穿着这身铁套子,莫说是跑,他连迈腿都有些勉强。他试了几次总算是找到一些诀窍,发现步子要短、身子要正,才不至于跌倒。

营房外突然响起号角之声。

胡六侧耳听了听,连忙道:“将军就要升座点兵了,我先去了。你自己慢慢走出来,校场就在东面,我昨日跟你说的地方。”他神色间有些担忧。

玲珑摆了摆手,笑道:“六哥尽管去,玲珑稍后就到。”

胸口的鞭伤还在火辣辣地作痛,玲珑知道此时要是强撑下去很可能会落下病根。可是,这本就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事。

他闭上眼睛,脑海中闪过那个此生最重要之人的面孔。

这身子毁了便毁了罢。只要能达成心愿,让那人过上好日子,又何必要在乱世中苦苦挣扎着多活几年呢?

玲珑睁开眼,向着营门走去。

门外是亮得有些刺眼的日光,是数千人震天的呼喊声,还有那个可以决定他命运的人……

冉闵坐在高高的点将台上。

这一次奉命出征,他要征讨的对象却不是北方屡屡犯境的鲜卑族人,而是率军去攻打南方的晋朝。

此时的晋帝司马聃不过四岁,大权旁落,朝中诸事皆由褚太后说了算。今年二月原本的辅政大臣何充过世,改由司徒蔡谟领和会稽王司马昱辅政。

那司马昱虽有抚军大将军之衔,却并不通军事。可那三朝老臣蔡谟却不是好相与的。此人尤其精于防守,擅长反败为胜之道,是北抗赵国的核心人物。在蔡谟的带领之下,多年来晋朝虽然北伐乏力,可大赵却同样是南进不能,一直相持在长江天险两岸。

可这却不是冉闵此刻最烦恼的事。

他的麻烦来自于他手下的将领也罢、官兵也好,通通对于攻打同为汉人的南朝提不起劲头,全军上下的士气有些低落。所以他才特意在出征之前先在营中点兵演武,为的就是要激起众人的斗志。

冉闵一脸凝重地看着台下众将领带着各自的队伍交错着变幻队形,对此次出征自己辖下的兵马有多少战力有了个粗略的估计。

果然还是不及平日的三分之二吗?

冉闵皱了皱眉头,他不想在皇帝面前落下个消极怠战的口实。那么……是不是要放弃先锋官的位子呢?

罢了,此事还是全凭陛下决断吧!

冉闵明白他此时最好的选择就是继续当好这个和旁人殊无交情、只依靠皇帝恩宠的将军。当今陛下可不是个容易相信旁人的人,为自己身家性命计,为这三千热血儿郎一家老小计,也绝不能失去皇帝的信任。

冉闵一抬眼,却看到了那个在校场一旁跑得比走还慢的人。

他不禁眯起眼睛。

历来皇储之争都不是臣子们可以轻易碰触之事。“从龙之功”虽大,只怕为此粉身碎骨的可能却是更多。何况如今的太子石宣深受帝宠,是皇帝最心爱的两个儿子之一,怎么看都觉得把赌注下在郑樱桃身上不是一笔划算的买卖。

只不过皇帝当年对废太子石邃难道就不是感情深厚?

一国太子死后竟连个独自的棺材都没有,一家二十六口挤在一口棺木中。皇帝陛下的生性凉薄可见一斑。谁又知道今日的石宣不是明日的石邃呢?

更何况收下郑樱桃的人让皇帝觉得自己是个渔色之徒也不是什么坏事。古往今来的帝王最忌讳的就是毫无破绽的臣子。越是有弱点便越是好拿捏,这“忠”和“才”之间,但凡帝王都喜好取前者。

而且这个小杂种也着实对自己有些吸引力。虽然一向律己从来没有尝过男人的滋味,那一夜却是真的销魂,现在想来还有些隐隐的怀念?

冉闵看着那人终于在才绕了一个半圈子后便倒了下去,不由皱起眉头。

罢了,收下吧。左右不过是个玩物而已,若是喜欢断没有委屈自己的道理。

他挥挥手,对着自己的亲兵低声吩咐了几句。

三日后——

玲珑站在汉军的方阵之中。

虽然并没有完成和冉闵的赌约,他醒来后发现自己还在军营就知道事情正朝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

说是要伺候冉闵,玲珑这几日却是连他的面都没有见到。将军不在营中,余下众人自顾自地操练,只留下他一个倒有些无所事事起来。

他白日里没有事可做,便穿了重甲在自己的营房里来回走动,努力适应身上的分量,毕竟今后行军都要身穿铠甲。他向胡六要了一管竹笛,每到傍晚,便在饭厅里给众人吹一曲解闷。这让一众官兵对他的印象好了许多,倒是他始料未及之事。

直到第三天清晨,玲珑早早起身穿戴整齐。今日是正式出征的日子,皇上要在点将台前给众将士践行,并亲自点主帅、先锋、前营、中军、后营等各路将领,分别授予大印。

这一日他们要在南门外站上三个时辰方才能完成出征仪式正式出发。

顶着火辣辣的日头,玲珑只觉得一身铁甲虽隔着夹衣,还是烫得惊人,不多久就已经是汗流浃背。

他眯起眼向着高高的点将台望去。

大赵皇帝石虎居中而坐,看着台下列队整齐盔明甲亮的兵马不由抚须大笑起来:“好!好!好!有如此君威,何愁攻不破建康〖注1〗!”

“陛下神武!”众将立即附和。

“哈哈哈哈……”石虎站起身来,拉过冉闵的手臂道,“那就由闵儿当那前部正印先锋官可好?”

一旁刚接了帅印的龙骧将军孙伏都躬身道:“全听陛下旨意。”

石虎对冉闵笑道:“冉儿,你可以有信心接这先锋官的大印。”

冉闵单膝点地,朗声道:“闵愿为陛下效死!”

“好!果然有乃父之风!”石虎大喜,连忙搀起冉闵,“那此次出征的先锋官便由……”

“且慢!”

只听一声清喝,皇帝右手边的将领中突然站出一人:“末将不服!”

那员大将约莫三十上下,国字脸,剑眉星目,身穿锃亮银盔,外面裹着朱红大氅,全身上下透着一股凛然之气。

他单膝点地跪在石虎面前,朗声道:“末将不服,恳求陛下给末将一个机会,与冉将军争一争这正印先锋官之位。”

第六章

石虎侧过头一看,发现出声反对的是自己的心腹爱将李农。

李农出身名门,祖上乃是三国名臣李儒。他年幼时就辩才无双,智谋出众。后来胡人入主中原,有些门阀主张合力抗胡,在中原之地建造要塞堡垒无数,互相援护,以期和胡军抗争,李家便是其中之一。

李家倾尽家财,在上白建立了六座相邻的堡垒,称六合堡,以家族私兵抵抗胡人掠夺长达十余年。其后渐渐不支,一部分族人不得已便与羯族和谈,投降了赵国。还有一部分,包括李农和他的父亲在内则加入了由流民组成的乞活军,后来成为了一支乞活军的领袖。

乞活军顾名思义,是百姓在乱世中乞求活命自保而自发建立的军队。乞活军刚成立时,基本都是在家乡过不下去沿途乞食迁徙的农人。后来又有走投无路的官吏、士大夫、军士加入其中,渐渐发展成了一支战力极强、组织严密的队伍。如今的乞活军中能人异士不知凡几,更有一大批极为出色的将官,李农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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