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匣中情——by生煎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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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现在自己背负着如此血仇,过的也是朝不保夕的日子,哪有什么闲情逸致考虑这些儿女情长的小事?

更何况如何他真的趁这次田猎的机会下手,说不定还会连累场主一家,如此一来更加是不能和张翠搭上关系了。

第4章

从场主屋出来,李琛回房,反手关门,落锁。

走到床边,伸手往棉被下探了探,果不其然摸到了一个信封。

里面有三张纸,一张是田猎当日皇家的行仪路程安排,另一张则是围场的俯瞰图,最后一张则是云翔王爷的画像。

细细查看之下,李琛不由得暗暗心惊。

不知道姐夫用了如何的手腕居然得到如此详细的情报。

他来着围场多日,也趁着放马的时候四处探查,但一是围场太大,方圆覆盖百里,二是他是新人,有多处地方不便前往,因此进展缓慢。

至于他那不共戴天的仇人……

拿起画像,上面是一个白面无须的年轻人。

高高的扬眉,微微眯起的杏眼,薄情的嘴唇,寥寥数笔,将男子眼角眉梢间的跋扈和残忍表现无遗。

“好一个奢侈娇宠的王爷!”

一手将画像捏起,就好似扼住了云翔王爷的咽喉,李琛目中隐隐含泪。

“阿姐……三天后弟弟就带着这个狗屁王爷的狗头来奠您,您就安息吧!”

本来还担心行事没有保障,如今有了这几张图,三天后他的计划便能如期实施了!

拿起刚才随手放在桌上的佩刀,插上王爷画像的纸团,李琛冷笑一声,“云翔王爷么?你的好日子,很快就要到头了!”

天子狩猎,自有一派皇家气象。

大荧王朝从前朝鞑靼蕃人手中夺取天下,比起历代汉室王朝,更加注重以武治国。因此历年科举大比,儒生除了要考寻常的经史子集,四书五经之外,骑射、摔跤也是全天下莘莘学子们必学必考的科目。若武试不过,哪怕文采滔天都不能获得皇帝老爷的青睐,金榜题名。

皇朝上下,习武成风,而在大荧王朝的朝堂内,无论文武官员都能够骑马狩猎,能文能武,各自风流更成了朝堂一景。

于是每年的秋猎,除了考验皇室弟子,也成为了朝廷官员各展本事,赢得皇上欢心的必争之地。

想当然,秋猎成了大荧王朝最重要的官方活动,御林军和京畿的安防更是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整个围场自夏末开始就进入了紧张的准备阶段。

围场被分成了三个部分,分别用朱色,紫色和黄色的布幔围成三个小城。最周边的是朱城,中间是紫城,最内为黄城。

朱城驻扎着的是文武百官的大营,但凡京官及京畿附近的官员,皆在此按照品级大小分别住进不同的营帐。

紫城中驻扎的是皇室宗亲,异姓王爷和番邦域外前来共襄盛举的王族。

而黄城内,自然就是最重要的皇家大营——当今皇上朱邝砚以及八位兄弟和携带家眷的临时行宫。

越到内围,守卫愈发森严。即使是围场中的人员进出,也要经过层层盘查。每日所需的吃穿用度等,都由专人采买。所有水源重地也有专人把守,确保饮食安全。

在这个固若金汤的所在中,每个人员都被固定在各自的岗位上,作为马师的李琛,他的活动范围也仅限于马房,跑马场和一个小料场。

养马场不属于三个小城中的范围内,而是在最周边的城墟中。

马房内除了马场常年特供皇家使用的五百多马匹,还必须另外照顾今次官员和皇族们带来的良驹。

人手没有增加,需要照看的马匹却直线上升,导致马房内的人忙的人仰马翻,李琛也是半刻钟都不能停下,遛马,洗马,喂马,忙的不亦乐乎。

不过,这也是李琛乐于见到的。

不是有句话,叫做忙中出错么?

不手忙脚乱,他又怎么浑水摸鱼呢?

摸了摸身边红棕母马的皮毛,李琛站在马厩内,看着外头里三层外三层的守卫,听着远处传来的鸣金击鼓之声,若有所思地笑了起来。

不管外头的守备如何森严,他们最终要保护的人,却只有皇帝陛下一人。

而自己的目标,却是他的宝贝弟弟。

很有难度的挑战,但是如果姐夫的计划不出错的话,却不是完全没有可能。

顺手拿起大毛刷,给身边的母马刷其背上的鬃毛,那马儿舒服地打了一个响鼻,亲热地将头朝着李琛靠了靠。

“兄弟,养了几年马了?”

一旁站的太久,有些倦怠地靠着木框的侍卫闲闲地问道。

“呵呵,从生下来就和马开始打交道了。”

抬起头,李琛答道。

“会功夫么?”

见李琛打理他,那闲极无聊的侍卫也来了精神,追问道。

“会是会些,不过是些相间的野拳路子,花拳绣腿罢了,哪能和御林军的大哥比。”

李琛自谦地笑了笑。

不过,他这话可是谦虚过头了。

李琛的村子过去和鞑靼接壤,为求自保,乡里田间自发组成了不少习武的队伍,一旦鞑靼人前来烧杀抢掠,乡团边会敲锣打鼓,村民中的青壮年便一涌而出,拿起刀枪自卫。

久而久之,乡里便出了许多功夫高手,虽然谈不上什么门什么派,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套路拳脚,但是都是简单实用,招招毙命的那种。

第5章

李琛因为筋骨极佳,所以乡团的老人们也对他格外关照,加上他天生神力,因此习得一身好武艺。虽说不如江湖上那些一等一的高手,也没有什么内力轻功,但是在寻常人里,也算的上是身手矫捷的了。

“哎,大家不过彼此彼此!”

那兵大哥许是站累了,看看横竖左右无人,边撩起袍子做了下来,一边也招呼李琛坐下。

“你以为御林军,禁卫军个个都是大内高手,神功盖世?别开玩笑了!”

兵大哥一脸嘲讽地摇了摇头,“真是高手,谁高兴去当兵当侍卫啊?没听说过, ‘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么?我要有那身手,早就自立门户,跑去闯荡江湖了!再不济开个武馆,也好过领这三瓜两枣的俸禄,还弄的媳妇都娶不上。”

“怎,怎么会呢?我在乡下听人说,在皇城里当兵的,可都了不起。”

听这兵大哥如此一说,李琛心中不由得一喜,面上却做到了不动声色,有些不相信地摇了摇头。

“哎!那不就是糊弄你们乡下人的么?像我吧……”

指了指自己的胸,兵大哥无所谓地笑道,“我这御林军的资格,就是家里花钱通关系给我找的差事。你说你还会点花拳绣腿,老子我可是花拳绣腿都谈不上,也就是摆摆花架子糊弄糊弄而已!”

“那,那万一出事……”

“哎!能出啥事?哪个不要命的敢在天子脚下动手?再说了,万一真的出了什么事情,咱们还不是胜在人多么?来个一两个刺客蟊贼,咱们几百号人呼啦啦地围过去,还不是手到擒来?”

那兵大哥洋洋得意地左顾右盼,在远远地看到他的上司正往这边巡察后,急忙跳了起来,整了整衣服,一脸严肃地站起岗来。

见他如此,李琛哭笑不得地转身,一边想着刚才听到的情报,一边装模作样地继续刷毛。

如果说,刚才那位豪爽过头,不知道自己已经祸从口出的兵大哥所言都是真的话,那么自己一会儿的行动说不定会比想像中的更加顺利呢……

看到上司总算离开,松了口气的兵大哥又恢复了吊儿郎当的摸样,蹭到李琛身边。

“我说小哥,我在这里占了三天岗,就看了你三天。你说你整日里和这马打交道有什么意思?等这秋猎一结束,哥们带你去外头逛逛。这京里可不比你们乡下,好吃好玩的东西多了去了,尤其是那章台巷,啧啧,那儿的姑娘们可不比胭脂马差!”

章台巷?

李琛冷笑。

莫说是章台巷,就连它一边的南风馆,自己都未曾去过。

“我们当马师的一月才多少月俸,哪经得起在那花红柳绿的地方花钱?再说了,大哥你别小看这马儿,他们可是极通人性的,你对他们好,他们自然也会对你好。这可比那些只认银子不认人的姐儿们强的多。”

递上毛刷,李琛笑道,“要不您也试试?”

“这畜生会比章台巷的妞儿还好?爷来试试……”

结果毛刷,那兵大哥轻轻地刷了几下。

果然,温驯的母马将头靠了过来。

“别说,有点意思啊!”

兵大哥来了兴致,手上加了点力,继续刷了起来。

就是现在!

李琛眼睛一眯,将手伸到马屁股后面,在兵大哥看不到的地方,狠狠地扯了一下马尾巴。

“咻!!!”

受惊的马儿嘶鸣了一声,高高地扬起两只蹄子。

“我的娘!”

那兵大哥吓得不轻,跌了一个屁股墩。

还未等他反应过来,红棕母马就像是离了弦的箭似地,冲着马房门口冲了出去。

“这,这算什么?”

看了看手里的刷子,坐在地上的兵大哥愣愣地问道。

“是不是你力气太大,吓着它了?”

李琛做出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它这样跑出去,万一跑到猎场那边,惊了圣驾该如何是好?”

那侍卫的脸刷地白了,“追,追啊!还不快去追!”

“小的,小的现在就给您牵马。”

李琛退了几步,从后面牵出了那匹四脚踏雪的宝马飞影。

“我?就我这骑马的水准,等我追到刚才那匹,皇帝都要砍我的脑袋了?!你不是马师么,你快去追啊!”

“我的爷儿,您也知道我只能在这马厩里活动,怎么出的去外面。”

李琛一脸为难。

“拿我的腰牌,就说十万火急!”

从腰里解下一块铜制的腰牌,兵大哥哭丧着脸交到了李琛手里,“我的小命儿可就交到你手上了,你可千万要追上那杀千刀的畜生啊,不然咱俩都吃不了兜着走。”

接过腰牌,李琛低头一看——这草包居然是个还是个校尉!

用力的攥在手里,翻身上马。

“在下……尽力而为!”

用力地对着马屁股一拍,李琛绝尘而去。

第6章

“啾——”

骑到一片林子中,李琛长长地打了一个指哨。

笃悠悠的,之前那匹受惊奔出的枣红母马神情怡然地从不远的树林后踱步而出,看到骑着飞影的李琛,踏着小碎步上前,用马头温柔地顶了顶他的前胸。

“小红,刚才委屈你了,没有弄痛你吧?”

李琛翻身下马,愧疚地拍了拍枣红马的马屁。

想当然尔,像李琛这样经验丰富的马师,又怎么会让好端端的一匹马在面前突然发疯逃跑。

原来刚才的一切都是李琛的计划,他本打算接着马惊为由,冲出马厩来到伏击的地点。但是这样也有顾虑——万一中途被沿途的哨兵拦下,他刺杀大计就会受挫。

没想到那位大大咧咧的校尉大哥居然这么老老实实地交出了腰牌,刚才遇到几个盘查的御林军也没有多问便让自己过关,可见平时纪律之松散,居然在秋猎的重要时刻还不知警戒,松松垮垮。

刚开始李琛还以为自己运气绝佳,遇到了一个马虎大意的买官校尉,没想到一路走来多半看到的都是些散兵游勇,令他又是好气又是好笑。

气的是他们大萤国的天子居然被这些个草包们服侍,早晚怕是要遭不测;笑的是如此一来,他的刺杀计划成功率便大大提高了!

“在家乡便听闻过朝廷卖官弼爵的事情,本以为文官如此,没想到连御林军都不例外……”

系好腰牌,李琛冷笑。

将两匹马牵到草业中隐蔽起来,李琛将右手扶上配在腰间的佩刀,侧耳倾听着周遭的声音。

前后,有两批马队路过,前面的那对人马大约十几人左右,听马蹄声飞驰,估计正在追逐猎物。后面的那队……不,应该说,只有一匹马,孤零零的一匹马而已。

李琛眼角划过一丝了然的笑意。

据资料中说,云翔王爷朱邝珏为人性格孤僻,自以为是,从来不屑与朝中官员往来。自然,朝堂上的臣工甚至他的兄弟和宗亲们,也不愿意和这个臭名昭着的王爷多做联系,怕招人非议,被认为和这个人渣同流合污而避让不及。

平日是如此,今天田猎这样的情况恐怕也不会例外。所以,现在这一骑而来的人,一定就是自己那个命中注定的仇人——朱!邝!珏!

李琛咬着牙齿冷冷一笑,屏气凝神地蹲下,将刀拔出刀削,等着发动致命一击一刻的来临。

十丈,八丈……三丈,两丈……

透过面前作为掩护的层层树叶枝干,弯着腰的李琛看到一匹骏马踏蹄而来,但看那匹马健壮有力的蹄子,李琛便暗暗叫了一声:好马!

看着马蹄子,想必就是外邦进贡的大宛良驹!

据马场的场主说过,三年前为了恭贺新皇登基,大宛国的使者曾经派人送来三匹极好的汗血宝马,一匹名为黑马名为“踏月”,当今皇上收为己用;一匹四蹄踏雪名为“飞影”,寄养在皇家马场中,等到戍边大将国姓爷朱威海得胜回朝后赏赐,正是自己现在所骑的这匹;所有一匹白马则是叫做“独照”,被皇上赐给了他最疼爱的弟弟云翔王爷……

“朱邝珏……纳命来吧!”

李琛拔刀跳出草业,直朝着马背上刺去。

只听到“当”的一记刺耳的金属相撞声想起,李琛讶异地看着不知从什么地方蹿出的人手持着一把金丝大环刀,生生地挡下了他的一击。

那身穿侍卫服饰的男人也似吓了一跳似地愣了一愣,在看到李琛腰间所系的校尉腰牌后眼神一变。

李琛紧握佩刀,警惕地看着一身侍卫打扮的男人,眼角的馀光朝着马上一瞥,整个人却仿佛被雷击中似地全然石化了。

所谓谪仙当如是也……

白马之上,是一位鲜衣怒马,风流肆意的少年郎。不过双十年华的美妙年纪,却自有一股风流天成的气派。

刚参加完祭祀的少年身着一套嫣红曳散,上面用金色的丝线绣着襴云蟒纹,在阳光下仿佛要夺目而出似地耀眼。少年带着通体银色的红缨头盔,曳散外罩着同样银色的鱼鳞掖齐腰明甲,乍一看仿佛常山赵子龙降世,细一瞧那白玉般的脸庞,却只能叹到这分明是观音大士坐下的金童。

毫无瑕疵,犹如月中仙子才有的雪白肌肤,薄厚适度仿佛点了胭脂一般的菱形嘴唇,形状优美却不乏英气的眉毛,高挺的,像是在彰示他高贵皇家血统的鼻梁撑起了一张几乎可以说是完美无缺的少年脸庞看的李琛仿佛失魂了一般。

那少年挑着眉毛,有些讶异地看着李琛,杏仁般的圆眼睛亮晶晶的透着有些兴奋的光芒,对着李琛微微一笑。

笑容宛如一根带着火焰的利箭射进了李琛的心里,将他整个人都烧融了。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儿,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神仙童子,就像是月宫中的仙人似地纤尘不染。又如同漫山遍野的子规花一样,美的浓烈、灿烂、却带着隐隐危险的香气。

李琛有些自惭形愧地半低下头。

像他这般的山野村夫,对着这样的人物,连多看一眼,都像是玷污了他的神圣和高洁。

下一刻,李琛却脸色大变。

这细致中带着英气的眉毛,这明眸善睐的眼睛,这万万上翘,带着几分戏谑的嘴角,虽然神态和姐夫给自己的那副画像风格迥然,却分明就是那个万恶小王爷的脸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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