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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国王的微笑——by寂寞也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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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真是可怕,阿Q精神也的确荼毒人心啊!

******

山中不知年,这句话不那么夸张了。

小黑哥资质极佳,有陆宇的内气引导,有温泉水的特质温养,有陆宇毫无保留地倾囊相授,他极其顺利而迅速地修炼出了“气感”,连赞金箔法门匪夷所思。

陆宇笑了笑,这时才说:“明天是我妈的忌日,现在出去,还是再住一天?”

“现在出去吧。”

小黑哥熟悉了一下身内通透清明的“气感”,只觉飞刀和硬气功夫也更上一层楼,喜得森黑眼眸炯炯发亮,起身走过去,稳稳有力地抱住穿着毛衣站在紫檀树边的陆宇。

陆宇低笑得温柔:“想要了?”

小黑哥浓眉一跳,并不吭声,但接着,不知他是喜于练功小成,还是这几天被陆宇折腾惯了,竟厚着脸皮沉声低语说:“也有点吧。出去让你弄。”

陆宇稍有意外,挑眉看他。

小黑哥凝眸温和地直视他,却说:“不过,你答应我,以后你不要随意使出功夫,全部由我保护,”顿了顿,又说,“你,就当个压箱底的大招,无论是平常生活,还是报仇了恨,有我出手就好,你也依赖我一点儿,否则你一直这么自强,我可不就没用处了,对不?”

他是怕陆宇不答应,所以才加了一句。

他们两人的功夫,他学了才真正知道,金箔法门除了养身炼气,还是处处杀招的杀手谱,真正动起手来,无论是飞针也好,飞刀也罢,到激烈处就是拼命,敌我之间势必会有一方死伤,他可怕极了陆宇可能会遇到的危险。

但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小黑哥竟也会婉转地安慰劝道人了?

陆宇凝眸看他,没有立即回应,臂膀伸出来抱紧了他,在他赤裸的精壮脊背上抚摸片刻,才在他肩颈上啃了一口,呢喃低笑:“看你出去后如何表现吧。”

第一百章

出去时,小黑哥肩上背着登山包,登山包边上绑着几节紫檀树的枝桠——他还没完成要给陆宇雕刻木坠的承诺呢,脖子上挂着单肩包,单手拎着不锈钢饱暖小巧水瓶,另一只手牵着浑身轻松手插裤兜的陆宇,走路沉沉稳稳,脚踏实地。

陆宇则戴着帽子,东看西瞅,走走停停,时不时凑过去在他耳边说笑。

如果忽略掉他们之间那种情侣氛围,两人看上去,比来时更像单亲家长带孩子出游了。

小黑哥很享受陆宇对他的依赖,同时也越发对周围警觉,领着陆宇下山后,途径庐山山脚下的景点电影院门口时,忽然眼眸一缩,低声道:“陆宇,你看。”

陆宇也看见了海报。

他们两人都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人物,很难不注意到《太皇陵》的海报,因为,海报上面只有一人,正是陆宇饰演的少年皇帝的侧影,他身缠绷带,独自抚琴,俊朗无情的侧脸在初升的朝阳下,映衬出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忧郁和冷傲。

早有游人站在海报下专注地看,有男有女,女子居多,毕竟陆宇可是光着膀子的,虽然是侧面,胸膛也缠着绷带,但仍隐约可见胸肌的平厚,还有少男宽实的肩头,更遑论那结实挺拔的脊背侧影……

洁白的绷带,殷红的血色,蜜色的肌肤,冷峻的神情……满纸青春早熟的少年性感。

“以前可没有这张海报,而且,《太皇陵》不是要冲击戛纳电影节诸多奖项么?这还只是二月初,这么早就上映做什么?”

陆宇轻笑轻语。

小黑哥皱紧浓眉,沉声道:“拍戏时就不该脱衣服。”然后看看海报上的时间,转过头来,“明天会在X市首映。”

陆宇知道他担心什么,摇头道:“我没打算去看,让它自己首映去。而且,明天是我妈的忌日,我要留在A市陪一陪我妈。”

小黑哥心思被他看破,并没有尴尬,嗯了一声,稳稳有力地牵着他的手,拦住一辆出租车,回到了他们之前订着的酒店房间。

路上并没有人认出陆宇,一来海报只是侧脸,又是上妆的古装,也并非人人看过;二来陆宇用羽绒服连衣帽遮住了半边脸,又有小黑哥挡着过往人群,除非凑近他辨认,否则当真难以认出他来。

小黑哥收拾东西,又牵着陆宇上了他从X市开过来的车子——车子换个牌照,对他来说轻而易举——他开车往A市不疾不徐地行驶。

陆母的忌日在阳历二月三,在今年便是除夕日,在当年也是除夕日。

“妈妈过世的时候,陆翔庚守在床边,她走得还算安详,也不是拧着性子不甘心的人,只是……对我很不放心,临走的时候,已经说不出话了,还拉着我的手不愿放开。”

陆宇倚着副驾驶座,声音略有飘忽地轻声说。

他本来是极平静的,这么多年了,心肠也早就磨练得老辣成熟,可是坐在这辆车中,坐在沉静温暖的小黑哥身旁,说着真正年幼的时候的往事,他也不知怎的,忽然就湿了眼眶。

他闭上眼睛,胸中有点闷,有点近乎想要抽噎的、莫名其妙的委屈。

——怎么这么脆弱了?我陆宇又什么时候委屈到了?我委屈别人还差不多!

他皱皱眉头,忽然肩膀一暖,转头去看,小黑哥正眸带探寻地看他,黑亮黑亮的眼睛在浓粗的双眉下很是纯粹,似乎在说:还有我,无论你去哪里,我都会一直陪着你。

陆宇心怀一暖,挥手挡开他的手臂:“专心开车!和你在一块儿,我都多愁善感了。”

“哦。”小黑哥暗暗挑了挑眉,把这当成夸奖,乖乖听话地收手开车。

******

到A市时已经是二月三的凌晨,陆宇并没有住进被他离弃的空旷的家,那里虽是母亲留给他的遗产,但也无需专门刻意地住进去怀念。

墓地有守门人,凌晨过去也太过了,他们便住进酒店。

陆宇困了,也没有脱衣服,倒在床上说:“别脱衣裳,过来让我抱着,今天我们不做。”

小黑哥“嗯”了声,钻进被窝被他抱住,也伸着臂膀温存地反抱住他,感觉着,两个人,相爱相携,相濡以沫,共度此生,还有什么比这更吸引人的?他想:我小黑哥何曾奢望过会遇到这样的人物爱我?

于是他把陆宇抱得越发紧了些。

然后陆宇皱眉,一句话打消他罕露的情怀,便听他粗着声音道:“松开,犯傻了你?盖着被子,穿着衣服,再抱这么紧,冬天都能被你捂出痱子。”好个“不解风情”粗鲁莽汉模样。

小黑哥讪讪松开,嘴角勉强扯起一点,暗道:得,反正怎么说都是你占理。

……

次日清晨。

陆宇没有吃饭,沐浴洗漱后,里里外外都换上了崭新的洁白色衣服,并不是算太庄重,但很认真,很细致。

小黑哥见他如此,也有学有样,穿上了他准备的漆黑衣衫,出去上车后,说:“你先喝点清汤再去吧,早上润润胃。”

陆宇系上安全带,嗯了声:“去买吧,我们俩到妈妈墓前吃。还有,给妈妈带上一束马蹄莲,她喜欢那花,你去买,大束一点,算是礼物。”

“好。”小黑哥依言而为,一丝不苟。

开车来到墓地外,两人步行走进时,小黑哥警惕地观察四周,陆宇则内气超然,没感知到跟踪和注视,又有小黑哥这么个超级体贴的“保镖”在身边陪伴,便不分心。

但来到墓前时,他不禁愣了一下:陆翔庚这次怎么这么早?

墓前也有一束新鲜的白色马蹄莲,还有一张显眼的纸条……

他皱皱眉,先接过小黑哥手中的一大捧马蹄莲,恭恭敬敬地放到母亲,低声说:“妈,我来看你了。”事先根本没有太多心酸伤心的预兆,可是说出这话,任是他历经沧桑,却也躲不开孤儿思母的悲切,一下子便流出泪来。

有些感情,时间会把它拉得久远,似乎已经淡漠了,可是当你靠近的时候,才发现它一直在那里停着,就等着你靠近,然后在你靠近的时候,再像火焰一样烧你一下,烧得你喊疼。

小黑哥哪见得了他哭?心底揪了一下,伸着大手去给他擦泪,耍飞刀耍得那么溜的手指在为情人擦泪时却有些笨拙,浑厚阳刚的嗓音却温柔下来,低声道:“别哭了,你年龄算起来比我还大呐,我喊你哥?”

这不是调情,只是纯粹地逗陆宇心松。

陆宇听他说话就心松,抽出纸巾擦干脸上的泪,转头轻笑:“没哭,只是一下子没忍住。”然后看着那张纸条,皱眉叹道,“陆翔庚还不死心么?我有什么便宜值得他来占?”

他俯身,捡起那张被小石子压住的纸条,一看之下,登时脸色微变。

小黑哥浓眉一皱,连忙低问:“谁留的?”

陆宇怔怔地看着纸条,又读一遍,仿佛看到三十三岁的郑毅深沉有度地跪在他面前,眼眸充满眷恋地看他,向他从容不迫地痞笑,说:阿宇,咱们玩玩“命令与服从”的游戏,我可一直都是听你话的好兵哥呐!

他脸上闪现一丝复杂的恍惚,听到小黑哥的沉稳声调才清明过来,没有犹豫地把纸条递过去,深吸一口气,坦然低语道:“是郑毅,他记起来了。”

小黑哥一听“郑毅”二字,浓眉更加皱起来,眼底有些厌恶和憎恨,低头看那张纸条,心底也咯噔一下,转头去看陆宇。

陆宇已经强自心平,勾着嘴角,微微地笑:“说这些话的,是我上辈子爱过的那个郑毅。”他说话时,眼眸很透彻,倒映的也是小黑哥的影子,然后说,“我这个人有点死心眼儿,有时傲性得不可一世,有时又偏执得让人不屑,可我就是这样的我。”

他说着,伸手握紧小黑哥的大手,声音沉沉而认真,“现在,我和郑毅的债,我对他还清了,他也不欠我的,我干干净净一个人,只是死过一回,又抛弃前生,和郑毅分手了,再简简单单地爱上了你,并且幸运地也被你爱上,仅此而已。你不嫌我朝三暮四吧?”

小黑哥凝眸看他一会儿,见他说得认真,这才真正心安。他何曾患得患失过?此番头一遭经历情爱,越是爱得深,越是舍不得,也就越是害怕而受不得威胁,他扯起嘴角,低声道:“我小黑哥也不是没有本事的男人,我贴身跟着你,不会让你有朝三暮四的机会。”

陆宇也笑,抽过那张纸条,随手放回原处:“我死了,就死了,还有什么在不在的?”

直起身,说,“去北方吧。我要上学,要过平静的日子,要研究古董美玉,这是我上辈子就向往的生活,重生后也在努力,现在,终于可以有人陪着真正开始了……”

******

郑毅有时候恍惚间分不清自己是身在梦里,还是活在现实;有时候也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二十岁,还是已经三十三岁了;还有时候,他会突然蒙头蒙脑地想:阿宇呢?怎么好久没见他了?

然后心中一痛,才想起来,陆宇死了,他亲手放置的遥控致昏雾气弹……

他本是预料到陆宇的决绝分离之意,提前布置好,想把陆宇留下,无论事后陆宇如何对他盛怒,无论事后陆宇是不是再说“别用为我好作借口对我自作主张”,他总要留住陆宇这个人再说,否则陆宇走了,他可就真的找不回来了!

可是,他被郑老龙派人拦住,然后遥控器丢失,紧接着来不及他反应,陆宇就被人趁机枪杀。那么快,快得像是早有预谋。

陆宇对他没有任何防范,再大的能耐又怎会知道,自己住着的屋子里,竟有爱人亲手布下的陷阱?

命运对他们开了个大玩笑。

郑毅终于赶到时,看到的就是靠墙坐在血泊中的冰冷的爱人,他不敢置信,怎么会死呢?陆宇怎么会死呢?

在他的印象里,那个总是一次次优雅而坚强地护着他走过生死大难的人,绝对与死亡扯不上任何干系,所以他有时会忽略过去,再在接下来的拼闯中,把陆宇的实力算在其中,他们是爱人,爱人不是应该相互扶持么?

他觉得陆宇帮他拼闯,就像他被陆宇压着干一样理所当然。

然而,就在那一刻,他才突然反应过来,原来陆宇也是会死的,陆宇也会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他怔怔地踉跄着冲过去,傻了一会儿才发现眼泪已经流了下来,他小心翼翼地抱住陆宇,低声一遍一遍喊他的名字,可陆宇再也不会回应他,他悔恨痛苦,他歇斯底里地哭,但是他失去的,曾经不知道是这样弥足珍贵的人,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记起曾经和陆宇在一起看过的电影,那里面有一句台词:……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即便只爱三分,可一旦他因你而死,那么,你的心底就不止是爱情,还会有愧疚、懊悔和怀念,于是三分爱情,三分愧疚,三分懊悔,三分怀念,相加在一起就成了十二分的重量,会让人痛不欲生……

只三分爱情就能让人痛不欲生,如果突然发现自己心里是十分的爱情呢?

四十分的重量,让他一个人孤单地怎么活?

他像是一条窒息的鱼,他没有活路了,他发疯地报复所有人,他心狠手辣如地狱恶魔!

但是任凭他做再多的努力,死去的都不可能再活过来了。

然后他一个人发傻,他抱着头,他抓耳挠腮地又哭又笑,他喝得酩酊大醉,他幻想着睡一觉,醒过来就会发现这只是一场噩梦,陆宇还没有死,还在床上抱着他……

但他迎来的却只是一次次的梦醒,和一次次的打击。

他想回到从前,做梦都想。可是那顶多只是幻想,人活在这个最现实的世界,人人都想回到从前,可是谁又能回到从前?时光不能倒流,命运总是一去不回头的,否则世界上也就没有后悔这个词汇了。

有句话说得太对:人死不能复生。

……

再然后,他以为自己也将追随陆宇而去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一觉醒来,竟真的回到了从前,荒谬,却惊喜!

他发现自己似乎与二十岁的自己融合为一体了,性情有些矛盾;或者他还是二十岁的那个他,只不过多了上辈子的记忆?

他还没来得及弄清这一点,又突然发现,原来,陆宇也是重回过去的陆宇,可是,陆宇不再想爱他了,而且,陆宇好像又被他害死了……

太搞笑了是不是,他愣了一下,继而笑得睚眦欲裂,笑得险些昏厥,真想仰天吼一声:还是你狠。

可他终究怀着一丝希望,他没有亲眼看到陆宇死,那么陆宇就有可能还活着,他知道陆宇有着何等本事,陆宇以前不是没有受过重伤,不是没有遭过剧毒,陆宇和他在一起,那么多磨难,不都好端端地闯过来了?

他扇了自己两巴掌,却又以这一丝希望为脊梁,稳稳当当地站起来,走出卧室,淡漠而洞悉地看着这个最熟悉不过的世界,然后用一种最温和的手段询问:阿宇,你还活着么?告诉我吧,我只是想知道你还在不在。

有一句话他没有写,或者说,他没有说实话:阿宇,你要是还在,这辈子,我郑毅都绝不可能对你放手了,失去一次的滋味,对我来说已经太足够。

第一百零一章

陆宇在A市停留了几天,带着小黑哥,走街转巷地把记忆中的老地方逛了个遍。

刚过完春节,玩闹的人特别多,小吃摊、老井巷、鱼鸟市场……处处都有络绎人群,也处处都有他们两人相跟相随的影子,他们没有过分的亲密,没有太多的话语,有时为免麻烦,他们连手都没牵,只偶尔互相看一眼,感觉好像已经这样过了好多年。

A市中有郑毅早早派来的人,他眼下最紧迫的目的就是要知道陆宇是不是还在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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