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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 中——by鬼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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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狼的习性,他很可能娶狼随狼,娶人随人,一旦他结婚,或者有了意中人,那么我们相处的时间和空间就会越少,到最后,也许真的只留下一段像做梦一样的回忆。

一路上,我都在不停的胡思乱想这些杂事,倒是很难打发时间。即使在旅途中,伊格内修斯也没放松对老大他们的教育,每天必定要有大量的时间用于学习,他甚至会布置一些奇怪的任务,比如他会要求老大他们住进一个贫苦的农户家中,待上两到三天,与他们同吃同住,同进同出,穿同样的衣服,做同样的事情,之后,再交上来一个简略的报告。

在他们忙碌的时候,我就有大把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大部分时候,我都会利用这个机会,跑到树林里去捕猎,锻炼自己有些生疏的技巧。现在老大他们都吃熟食,连带我都跟着吃起了熟食,他们还喂我吃面包!我当时狼脸都快变形了,饶了我吧,我是头狼,不是人,不要把我和你们等同起来,我只喜欢也只想吃吃肉,生肉,自己捕猎到的肉!

每天我站在树林中,咬死一只猎物的时候,温热的鲜血涌入喉中,我才会有一种真正活着的感觉。

我想,我终究只属于旷野,我终究成了一个真正的动物。

外面寒风在树林间呼啸而过的声音鬼哭狼嚎似地传来,我们停在了一个小镇上,住进了镇上最好的旅店。

窝在马车上整整一天 ,不管是人还是狼,都已经有些精疲力尽,伊格内修斯更是看起来脸色枯败,好像深秋的树上留下的最后一片摇摇欲坠的孤零零的树叶。

我实在很担心他还没到目的地就因为旅程的过度劳累而倒下,但是每次他都能在第二天准时出现在我们面前,让人不得不惊叹他顽强的意志,他用以支撑那孱弱身体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呢?

老大抱着我躺在床上,一床棉被松松的盖在我们身上。

他修长的手指漫不经心的梳理着我的毛发,深棕色的眼睛目光涣散,很明显,早就不知道神游到什么地方去了。

老大与聒噪的金毛是两个极端,他相当沉默,除非必要,平时几乎不开口说话,而且相当的惜字如金。一种温和宁静的气氛在房间中无声的蔓延开来,我懒懒地趴在那儿,又鬼使神差的想起了那个疑问。

不禁动了动,隔开一点空隙,想趁机偷偷观察一下。

但是我的动作引起了老大的注意,他回过神,看着几乎已经脱离他手臂的我,眉头皱了皱,手一伸,又把我抓了过去,搂紧。我无奈的叹了口气。

他低声笑了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笑出声,声音温柔而低沉,好听得很,这一刻我知道,他是真的很高兴。

他对着别人的时候,几乎没有什么表情,虽然很多人喜欢他那张表情僵硬的脸,但是我知道,他根本没有放任何情绪在上面,或者说,他不觉得有任何值得在意的东西,而正是这种一视同仁的淡漠态度,居然让很多人认为他非常平和。

他轻声说,“塞莱斯,塞莱斯,塞莱斯——”

一连串的叠音从我头顶传来,我不解的抬头看着他,他微笑的看着我,抚摸着我的脖子,“这是我给你起的名字,塞莱斯,意思是‘唯一’。”他低下头,用自己的脸贴着我的脸,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我的塞莱斯。”

我的心猛地一跳,那温柔的声音几乎穿透了我的灵魂,直达我内心最深处,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烙印。

我几乎有些不敢抬头看他此时的表情。

但是我还是鼓起勇气仰头看着他,他侧躺着,银灰色的长发顺滑的垂下,我们无声的对视着。

“你要是能说话该多好。”他用五指梳着我背上的毛,“不,不会说话也没关系,就像以前那样。”他叹了口气,“塞莱斯,我的塞莱斯,你知道吗?”他喃喃自语着说,“我觉得自己变了,我害怕这种变化,我怕我会忘记做狼的感觉,忘记我们相依为命的时光,忘记我们曾经是彼此的唯一,到那个时候,你该怎么办,我又该怎么办呢?”

他看着我,大概是觉得自己这样想有些无稽,轻声笑了起来,“你是草原上最聪明的动物,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像那头狮子一样直接可以吗? ”他低声自问,我满脸黑线,学谁不好,学那头没品位的狮子。

他摇摇头,突然说,“你不会喜欢这个,自从我学会人类的思考以来,我就一直在想,也许比起我们,你反而更像人类。”

这句话他只是随口乱说的吧,我看着他满脸认真的表情,有些惊讶他思维的敏锐。

其实过多的思考并不是一件好事,动物凭借着本能以及借着本能累积的经验和智慧生存,而只有人类学会思考万事万物,从问出“我是谁,我从哪里来”这句话开始,人类与动物之间就开始了截然不同的进化之路。

越像人也就代表着回到草原的可能性越低。

他的手慢慢收紧,力气大得快把我的腰搂断了,我痛得低低的吼叫出声。

他稍微放松了点,但是还是紧紧地抓着我,用坚定而不容置疑的声音说,“先试试伊格内修斯的办法,就算不行,我也绝对不许你离开我身边,我们从母狼的腹中就注定了要永远相伴。你是人是狼都不重要,也许是狼更好。”

我按照老习惯,在他情绪不太稳定的时候,舔了舔他的脸,蹭了蹭他的脖子,当做安抚,他非常人性化的叹了口气,“我总怀疑你能听懂人类的话。”

我沉默,我确实能听懂,不过这一点没必要让你知道,你也不需要知道。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听不听得懂人类的话,对事情的发展根本无关紧要。

第41章:小火与杀戮

太过于沉浸在自我中,往往会陷入自怜自哀的情绪中不可自拔,会忽略周围人的变化和感受,把一切不想看到的情况都归咎于其他人,这是我从那天晚上老大的话里得到的一些感受。

他看起来沉稳冷静,但是考虑到他实际年龄以及骤然面临的剧变,他受到的冲击应该是甚过于我,而我居然一直都没有想到这一点,反而在他迷茫的时候,刻意疏远与他的关系,只是为了保护自己虚弱的内心。

当他暗自烦恼,苦苦思索着如何平衡这种关系的时候,我却选择了逃避。

我暗自唾弃自己。

不就是要上演一场动物与人之间的真情八点档吗?如果我能放下一些东西,那么,又有什么是做不到的呢?更何况,只要老大没有表露出那些我臆测中的疏远,或轻视,那我根本不可能主动离开他——即使以狼的身份待在人类的世界并不是一件美妙的事。

金毛的坦荡,或者该说是毫不在乎的本性流露,也许才是最正确的做法。

过了五天,伊格内修斯再次把老大和金毛安排进了一个农户家中生活,这里已经相当靠近莫尔省,大概是最后一次比较长时间的停留了。

这一次,我选择了跟在老大和金毛他们身后。

金毛惊讶地看着,“白狼,你也来?诶,居然放弃自由捕猎的机会跟我们去过那种无聊的生活。”

“塞莱斯。”老大在旁边轻声说。

“什么塞莱斯?”金毛挑眉重复问。

“它的名字,塞莱斯。”

金毛惨叫一声,把我和老大吓了一跳,他指着老大气愤地说,“我本来想叫它皇后的!”

我用诡异的眼神看着他,他居然能把这么难听的绰号,对,只能说是绰号,连个名字都算不上的词安到我头上,他果然是头没有变化完全的人狮,脑子还处于狮脑与人脑的夹缝,并且明显偏向于狮脑。

金毛陶醉的看了我一眼,“我第一次爱上的狮子也是白色的,它真是漂亮,让我至今难忘,我曾经想和它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狮群,可它在一次与鬣狗群的大战中为了救我而死去了。”

越说到后面,金毛的声音越低,到最后,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他原本粗鲁而帅气的脸渐渐变得温柔而动人。

原来,就算是头种狮也曾经有过纯情的时候。

我选择性的忽略了他话中的另外一层意思。

这一户农家是典型的罗斯帝国的农民家庭,拥有十几亩属于自己的土地,养活着一大家子人,包括两个老人,他们的三个儿子以及他们各自的妻儿,所有人挤在三间矮矮的石屋中。

如果不是亲自住到这种房间,你永远不能体会那种拥挤而窒闷的感觉。

前世就有特定的词汇“鸽子笼”来形容这种居住条件,但是那至少卫生设施要更好点,但是在这里,我觉得我宁肯住在荒郊野外。

很明显,金毛非常不乐意进行这种实践,老大也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张分配给他们的黑乎乎的床——这间房子甚至连个窗户都没有。

按照伊格内修斯的吩咐,他们必须住在这里,而他们也没打算做阴奉阳违的事。

房间因为常年不透风,所以很潮湿,而且弥漫着一股极其怪异的味道,我刚闻到的时候,只觉得自己的鼻子大概都要坏掉了,这比在草原上闻到的秃鹫还没来得及吃掉的腐肉气味更奇异。

老大和金毛必须睡一张床,让两个不对盘的人,这么朝夕相处确实困难了点,所以我被选为缓冲点——被强迫睡在了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给他们提供的被子很薄,已经基本失去被子的功能了。

窗外风呜呜的叫着,我们听着同在一个屋子住着的那三兄弟的老二一家三口聊着天,一边喝着稀薄的黑麦粥,今天有客人来,所以原本的浓粥里面加入了难得的肉末。

我们听着他们谈论着日常的生活,他们把我们当成了喜欢新奇和自虐的富有市民,为了体验从未尝试过的生活而来到这里借宿。为了我们手中闪亮的银币,他们热情的回答着我们的问题。

老大和金毛交替询问着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他们种了些什么,平时的生活怎么样,附近都有什么邻居等。

其实就我看来,这些问题没什么意义。

就我们一路上遇到的情况就可以粗略估计出来,他们大半种的应该是大麦,小麦,玉米这些常见的主食,大概还自己种点菜,在土地的间隙,会种点迷迭香之类的调味或医疗用的香料,如果还有余力的话,也许会种点苹果或者葡萄。

他们的回答果然如我所料,不过这家人运气很坏,今年的葡萄收成不太好,酒的价格也不高,他们已经有了负债,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在不久之后,他们将会被迫出售自己手中的土地,到了连土地都没有的时候,也就只能卖身为奴还债了。

罗斯帝国里有相当一部分奴隶的来源就是债务奴隶,当然,最大的来源还是战俘以及专门的捕奴者从异族劫掠过来的人。

我觉得他们迟早会卖身为奴还债的,大部分处于困境中的农户都没有逃过这种必然的命运。

第二天,我们随着这家里的男人去帮附近的大农场收割牧草。

枯燥而繁重的劳动,让懒惰的狮子开始暴躁起来,我趴在旁边的收割好的牧草堆上,懒洋洋的看着他金色的眼睛中充满着让人难以忽视的怒火,整个人就好像燃烧起来的火焰,就差最后那么一点火星让他燃烧起来了。

火星很快不负重望的出现了。

前方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喧哗声,是这个农场的主人来视察奴隶和劳工的工作进度了。

这是附近最大最富有的农场,上千的奴隶在这里为他们的主人不停歇的工作,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要时刻面临着鞭打的危险。

我看着那个奴隶农场主穿着厚实的镶着毛边的长袍,十个手指上戴满了宝石戒指,虽然称不上肥胖,但是那满是肉感的身体依然可以看出来平日的养尊处优。

他领着身后的一群人慢慢的走着,在经过金毛和老大时,停了下来,眼睛眨也不眨的看着他们。

我看到他在询问着身边的人什么事情。

顿时有不好的预感,不会是我想得那样吧?这个扭曲的罗斯帝国,把同性之间的关系当成了一种时髦,这种最开始是为了稳固军队关系的异常取向,原本只存在于小范围内,但是渐渐被某些寻求刺激的人推广到了整个帝国,他们以拥有一两个出色的男性情人或者男性宠物为荣。

这一路上已经遇到了数次类似的事情了。

那些不长眼睛的——也许是眼睛太好了,看中了老大和金毛,试图把他们抢过去据为己有,到最后往往横尸当场。

伊格内修斯的意思是,自己的事自己处理,如果老大和金毛因为杀人而被通缉和追捕,他不会插手。所以老大和金毛只能变回原形之后行动,这种行为得到了伊格内修斯的默许,也许他清楚地知道,弦不能绷得太紧,适当的放松有益于得到更好的结果,更何况,他也很担心,过度压制老大和金毛狩猎的本能,会不会某天自己被不耐烦的他们撕成成碎片。

对老大和金毛来说,这是个有趣的娱乐,足以释放平时累积的压力。

我囧着脸看着老大和金毛毫不反抗的被人抢走,躲在不远处跟着他们进入了一栋奢侈的别墅,趁着人不注意,从旁边钻入了别墅里面,埋伏在灌木丛中,等着晚上那场闹剧的到来。

这种等待实在有些百无聊赖,但是我已经打定主意跟着老大和金毛,一直到我觉得跟烦了为止。

这个别墅范围还算广大,灌木林足够藏下一只百人小队,我听着鸟鸣虫叫,感受着冰冷的大地传来的厚重的气息。这里和草原不同,草原奔放,无情却又热烈,即使同样是野外,也许是雏鸟效应,我依然认为草原才能有归宿感。

这里可以生活,但不是家。

我抬起头,穿过灌木之间那些隐约的缝隙,看着中庭那里的人来人往,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很熟悉的东西,我用爪子揉了揉眼睛,我没看错吧?

为了确定一下,我悄悄地趴伏在地上,一点点的靠近中庭旁的灌木篱。

那只鸟!那只极漂亮的脚被锁链拴在笼子上的火鸟!太眼熟了,难道是我在船上遇到的那只?我曾经给它起了个名字,小火。

骄傲的火鸟,我们在船上玩着躲躲藏藏的展羽游戏。

周围的人终于散去了,我趴开灌木林,露出头,冲着那只火鸟低低的叫了两声。

它立刻转过头,看着我,激动地挥动翅膀在笼子上扑棱着,看到它的反应,就知道我没认错了。

可怜的孩子,居然横跨了一个大陆辗转流落到了这里,既然碰上了就是有缘,我会救你的。我安抚的叫了两声,在人来之前,又把头缩了回去,等待黑暗的到来。

初冬,天阴沉沉的,冷得让人心里发战,大家都早早的回到家中享受温暖,过着一天中最舒服的一段时间。

这个农场奴隶主也做着同样的事,我听到了不远处传来的惨叫声,抬头望天,这天可还没黑呢,就开始饱暖思淫欲了。

别墅里面一片混乱,所有人都跑到了后院里,前面空无一人了。

我跳出来,跑到窗台上,把嘴伸到小火那儿,它扑棱着翅膀努力往我这靠,我费尽力气想解开那快扭成麻花的金链,这个实在太考验技术了,我张开的嘴都快冻僵了,那链子才开始松动。

一二三,终于成功了,小火用脚踢开链子,欢快地飞到空中盘旋了几圈,然后落在我背上,我们要赶去和老大他们会合,然后回到伊格内修斯那儿,这个地方又待不久了,也许还要趁夜离开。

但是,我发现这回的情况大概要发生变化了,因为伊格内修斯气急败坏的闯入了别墅,一张苍老的脸气得发青,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直扑别墅后面那处混乱的地方。

我不紧不慢地跟着他,他现在赶过去也没用了,按照老大和金毛的速度,早就处理完毕了。现在过去,大概还可以看到老大和金毛如何耍弄那些打算杀了他们的人。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我从窗外看过去,室内一片狼藉,那个农场主的尸体残破的扔在一堆软枕间,旁边的地毯被血染成了黑色。而老大和金毛则大模大样的趴在房间里与那些奴隶和下仆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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