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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手术刀 上——by画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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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徽,你还是搬来和我一起住吧。反正我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总比住在这里方便一些。”

苏徽低头没有说话。

“房租什么的,你看着给呗。随便你。”陆觉非深深叹了一口气。这戒烟糖还真他妈的难吃啊。

“为什么?”

陆觉非笑了出来,“你还真是好奇宝宝啊,什么都是十万个为什么。这有什么为什么的。朋友有难就帮呗。你不懂了吧,和我没什么好客气的。”

陆觉非其实也觉得自己够可笑的,明明存了另一番心思,却偏偏还要装作大方。更可笑的是,对方也明明知道自己的心思,还得心照不宣配合着,两人共同维系着这样一种奇怪的关系。

为什么呢?

离爱差一步不敢往前走,却又舍不得彻底不要。大概就是所谓的贪心不足吧。

苏徽到底还是同意了。陆觉非选了离医院比较近的房子,和苏徽一起搬进去了。同居的情形和以前并没有多大不同。只不过这一次,陆觉非执意要将房子变成彩色,从家具到床单,都是鲜亮的。苏徽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笑着看他献宝似的把一套彩陶甬摆在了书桌上。

两个小娃娃,一个嚎啕大哭,一个看着他乐,憨态可掬。

俩人都开始忙碌起来。陆觉非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举止投足间,渐渐沉淀了些从容不迫的气魄。苏徽在医院的工作更是值班连连,难得休假。有的时候,可能接连好几天都不会碰上面;有的时候,难得其中一人早下班,会为对方留一份热饭菜。不过,俩人的厨艺都未进步,陆觉非依旧是番茄炒蛋壳,苏徽也还是解剖肉片。早睡的人会为晚归的那个留一盏明灯;晚归的那个会将第二天的早饭买好。

苏徽偶尔会发发呆,想着这样安静平淡的日子。说实话,他从来没有和一个人这么亲近过。他说,可以当自己的朋友;他说,可以一直在自己身边;他说,不离不弃。

无奈一笑,苏徽觉得自己是个混蛋。没错,享用别人感情却不愿意回报的混蛋。占着陆觉非的那一点心疼和同情,心安理得地不去回应。也想过要彻彻底底让他明白,不要做无谓的牺牲。终于还是舍不得。

舍不得就这样放手,彼此天涯。舍不得就这样退回到陌生的距离,叹息一声,擦肩而过。这点点贪念,这点点不舍,让苏徽有种茫然若失的错愕,有些不知所措的彷徨。

也许,在他的内心最深处,始终还是相信,终归有一天,他们两人都会回到原来的生活轨道上去。娶妻生子,安稳一生。

谁知道呢,爱情,不过是生命里的一个过客。来过,也会离开。

26、所谓友情(三)

有的时候,陆觉非也不禁有些疑惑,这个样子,是不是就和爱情没有什么不同。

只可惜,终归还是少了一步,一步谁也不敢踏出的距离。

如果不曾逢

也许心绪永远不会沉重

如果真的失之交臂

恐怕一生也不得轻松

一个眼神

便足以让心海 掠过飓风

在贫瘠的土地上

更深地懂得风景

陆觉非知道自己再也回不去了。早在某个莫名的时分,他就已经心甘情愿地将心放在了名叫苏徽的祭坛。陆觉非被爱伤得遍体鳞伤的时候,夏鹄对他说,永远不要将爱寄托在毫无未来可言的对象身上,否则,可能粉身碎骨。

只可惜,这颗心,只会听从自己的声音,走着走着,就这样不见了。

陆觉非自认为是一个不会爱的人。不是说他不会爱上谁,而是,他似乎从来没有真正懂得过爱的真谛。苦涩的初恋是爱吗?那被雨水浇湿,被人丢弃在泥泞里的坚持,是年少时的一段固执往事,还是情窦初开的懵懂未知?留恋花丛是爱吗?每一个绝色的男人,每一次心动的追逐,每一场欢愉的盛宴,是沉迷酒色的堕落,还是人生如梦的洒脱?陆觉非不否认自己是玩心重的人,但是他并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错。对于每一个恋人,每一次心动,他都是全力以赴地去爱去宠去满足的。只是,到目前为止,他似乎从来没有将自己的目光锁定在固定的某一处。花心?三心二意?呵呵,也许吧。如果都是真诚投入,就算没有地久天长,难道就都不能算是爱了吗?

是因为第一次的惨痛让心变得敏感,于是对待任何机会都变得小心翼翼;还是,他本来就是一个容易忘性的人,不适合长久地束缚于一处风景。就如耳边轻拂过发丝的风,可以在荷塘月色下耳语情长,亦能在尘风沙浪中呼啸而过。

不知道啊。他自己也不知道,苏徽对于他,是另一个命运的玩笑,还是一生一次的救赎。

陆觉非的概念里,没有专情二字。情一旦被困住了,就死了。然而,如果苏徽是他的朋友的话,他倒是有信心可以认认真真呵护他一辈子,让他热闹一辈子。没错,苏徽太冷了。不是因为他的性子冷,不是因为他的神色冷,而是他浑身上下散发出的那种因为长久空缺某种温暖而令人绝望的冷,让人不由得想去抱他,用力地抱紧他。

谁知道呢?凭自己无所谓的个性,大概,真的是应该努力保持距离,这样才可不伤他。虽然,好不容易,终于能够再一次愿意尝试。

可惜,不是你。

真的,不能是你吗?

一个人固有的生存理念和生活信仰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变的。正如他无法接受一个女子,无法享受一个正常的婚姻,苏徽亦难以舍弃关于家庭的执念。

很多时候,爱爱恨恨,种种不舍难弃,像是上天的一个玩笑。这种感觉,很微妙。

我问佛:世间为何有那么多遗憾?

佛曰:这是一个婆娑世界,婆娑即遗憾。

我问佛:如何让人们的心不再感到孤单?

佛曰:每一颗心生来就是孤单而残缺的。

我问佛: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又怕不能把握该怎么办?

佛曰: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

那棵独自守着月光的树,低声浅吟,我在佛前求了千年,只为你今年此刻的回眸。而你,终于还是灿然一笑,拥入了别人怀中。

夏鹄回来后,有段时间几乎是天天晚上都去钓鱼。陆觉非有点担心他,这个样子下去,先不说什么A打头的病,恐怕首先会精尽人亡。夏鹄自己倒是无所谓。他本来就是不甘寂寞的主,和闵榛在一起的时候也没少闹过。

只是这一次,闵榛没有再管着他。

对啊,都是人家的了,凭什么管着自己呢?

他有点妒忌林谦,恩恩爱爱的,许冉总是由着他闹,闹完了就把人拖回家。甚至陆觉非也是幸运的,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找到一个无怨无悔的牵挂。

有点什么挂念,总比浑浑噩噩好些吧。

回忆是个很混蛋的东西。越是消逝不可得,它就越显得美好珍贵。似爪挠心,让人想哭而无泪可流。记忆里的闵榛,似乎总还是那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倔强而勇敢,任凭父母责骂怒斥,挡在自己身前,毫不动摇。

那个时候,夏鹄就在想,要找个爱的人,就像这样的,无论风雨,始终陪在自己身边。现在回想起来,和闵榛在一起的日子,总是他照顾自己的多。闵榛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勇于承担责任的可靠感,就算再苦再累,也绝不会退缩。

有人曾笑说,闵榛那么冷傲的一个人,夏鹄又是个不甘寂寞的,这两个怎么就处在一块儿了呢?

是啊,怎么就在一起了呢?

也许是太过孤独的少年,终于找到了可以依靠的彼此。也许是相视的那一眼,注定灵魂的相拥。他们俩,性子差很多,却又极其相似。一样霸道,一样不折手段,一样做事不悔。

就因为是不悔,于是夏鹄无法去恨,无法去闹,因为当年俩人曾经一起放手。

刚回来的时候,夏鹄多么希望,闵榛能够对他发火,然后像以前一样原谅他。他是他最好的朋友,最好的知己。他了解他,就像另一个自己。

只可惜,闵榛只是对他微笑,然后说抱歉。

抱歉?记忆里闵榛从来不道歉。他那么冷情,那么霸道的一个人,居然也懂得道歉了呢。

夏鹄用手盖住眼睛,昨天晚上又喝过了,头疼欲裂。

酒吧里满是喧闹的人。那些认识他的人,大声吹着口哨,喊着,夏美人要回归了?洋鬼子的牛排吃腻味了,还是家乡的小鸡炖蘑菇好吧。

是啊,要回归了。

闵榛站在他眼前,那么淡定地看着他,灯光打在他的脸上,五彩斑斓,掩不去他眼里的温柔。就为着他此刻的温柔,夏鹄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前进一分。

他说,我很高兴你回来。

夏鹄有点想哭。是啊,我也很高兴呢。

我也很高兴你终于决定再跨出去一步,也终于等到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

尽管那个人,不是我。

但我还是高兴,也许我也可以去相信,终归还是有人能够得到幸福的。那个幸福的人是你,我很高兴。

夏鹄用冷水洗了一把脸,镜子里的人有点陌生。这么几年过去了,一直停在原处的人,原来还是自己吗?

带着一身伤回来,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妇产科的李医生通知侯半夏做好跟手术的准备,明天一早六点一刻的剖腹产。侯半夏诧异,为什么那么早做手术。

李医生淡淡一笑,你去看看那孕妇的病房就知道了。

侯半夏推开门的时候,病房里挤挤挨挨的一大家子人,里三圈外三圈地围着病床上略显瘦小却面色红润的孕妇。看得出这家人都很有教养,尽管人多,却毫不喧闹,安安静静地围坐着,时不时地说些对孩子的期望的话。

看见侯半夏拿着听诊器要给孕妇做检查,床边坐着的男人立刻笑着起身让出了位置。侯半夏猜测,这人应该是孩子的父亲。衣着得体,面相斯文,涵养极好,看得出是一位学术人士。

孕妇有些羞涩,却还是配合着侯半夏的动作。侯半夏检查完毕后,摘下了听诊器,道:“好好休息,明天一早的手术。”

站在一旁的一对老夫妇对侯半夏点头致意,看来是孩子的爷爷奶奶无疑了。就在侯半夏转身要走的时候,手中的病历不慎掉落。他歉然一笑,弯腰捡起,动作却在目光触及到床底的时候怔住了。

床底下放着一个火盆和一个香炉,就是农村地区很常见的用来烧纸钱祭鬼神用的火盆香炉。

侯半夏顿了顿,将病历捡起,然后朝众人笑了笑,转身离开,轻声阖上了门。门的另一头,是一家子溢于言表的喜悦和对未来满怀希望的憧憬。

子不语:怪,力,乱,神。君子应敬鬼神而远之。可叹这样一个书香世家,竟然也是如此迷信。又或者,原本鬼神之说就算不得真也算不得假,无人可谓其真实,亦无人可证其荒谬。是是非非,本就是信有信无的东西。

他只是感慨于,用占卜问卦的方式,去决定一个孩子的生辰八字,原来主宰命运这种事情不仅存在,而且很多。

病人硬要将迷信带进医院里来,医生也是无话可说。事实上,他们若是坚持,医生所能做的最多就是泰然笑过。不知道他们做了什么工作,让李医生欣然在早上六点钟做剖腹产手术。爱子心切,可见一斑。

当侯半夏眯着眼打着呵欠赶到时,手术台已经准备得差不多了。

张护士长皱皱眉,“你呀你,又迟到,将来自己当了医生可怎么得了。”

侯半夏吐吐舌头,不好意思地冲她笑了笑。张护士长在医院里算是资格最老辈分最高的护士,从小看着侯半夏长大。侯半夏小时候,医院就是他的后花园他的游乐场,成天在瓶瓶罐罐中打闹。在各个科室混得久了,老一辈的医生护士对他都有舐犊之情。

手术台的脚架已经架好,护士们进进出出拿点滴,准备麻醉。侯半夏换上手术服的时候,那位纤弱的孕妇已经在护士的指导下穿上白色的手术衣。五点半左右,李医师来了,带着侯半夏一起刷手消毒。

手心,手背,手臂,冲洗。侯半夏每次刷的都特别认真,这双手一会儿是要真正接触人体的。这种带有仪式色彩的步骤,于他看来,就是手术的开始。只可惜,作为一名实习医生,他所能做的仅仅是拉拉钩缝缝线而已。

如果和人说,这些实习医生花了小半辈子的时间,在功课上努力,在成绩上出人头地,削尖脑袋熟记中英文病历,所有前二十几年的寒窗苦读的光阴,只为了此刻能站在主治医生身旁,用自己颤抖的手帮忙拉钩缝线,这算不算是一种绝妙的讽刺呢?而这种拉钩打下手的体验,也仍然不是每个实习医生能够拥有的。

张护士长给侯半夏围了一条挡水布。因为在剖腹产手术中,实习医师必须用抽出器吸出四溢的羊水好让主治医生能够看清楚,因此往往会被溅得满身羊水,狼狈不堪。侯半夏深吸一口气,站在手术台尾两脚架间。这个位置很凶险,一会儿羊水泼出来,首当其冲。

李医师看了看钟,时间差不多了。他右手执刀,一刀划下去,脂肪、肌肉、血水立刻迸出来。一层一层的剥离,每一层的组织泾渭分明。看他那潇洒的下刀动作,真可谓游刃有余。这样的情景,总是让侯半夏激动不已。注定要当医生的人,似乎生来对于血腥就有着强烈的欲·望。

六点十四分,在那个良辰吉时的前一分钟,李医师终于割开子宫,弄破羊膜,用手将婴儿从子宫内抓出来。只那么一瞬,大量带着体温的羊水朝侯半夏泼去。来不及躲闪,手已经比大脑先做出了反应,侯半夏倾身向前,用抽吸器将多余的羊水吸出。无奈羊水过多,怎么吸都无法吸出。侯半夏放下抽吸器,直接用双手掬出来。

一声洪亮的啼哭。侯半夏抬头,一个小小的婴儿,皮肤还沾着羊水和污血,胎盘尚未脱离,螺旋状的脐带从母亲的子宫中伸出,悬空连着婴儿的肚子,被李医生平稳地举在手里,在手术灯下,不安地啼哭着。

时针顺顺当当地指向,六点一刻。

侯半夏突然有点茫然。

一个孩子,连他来到世间的时间都可以由别人决定,那他将来的命运和人生轨迹大概早已描绘好,毫无悬念。这种微妙的感觉,竟是如此熟悉。

侯半夏苦笑一番。好累啊,好想就此睡去。

27、所谓友情(四)

陆觉非是个绝对的乌鸦嘴。

当夏鹄终于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时,不禁愤愤然想到。从昨天开始,肠胃就一直很不舒服。忍了一天,终于还是挨不过跑到医院里来了。夏鹄一边咒骂陆觉非(陆:我冤死了我!),一边捂着肚子等某个白痴医生来给他做检查。

门被人推开了,接着夏鹄听见车轮滑动的声音。声响在他身旁停了下来,然后有个声音响起,“夏鹄先生对吧。”

夏鹄勉强抬头。

……

我靠!冤家路窄也不用窄成这个样子啊!

那个白痴医生似乎也认出他来,有点愣神,然后笑了笑,“我要给你做个直肠检查。”

嗯,看样子还挺温柔的,可惜脑子不怎么灵光。夏鹄配合地躺下了。

护士丙小姐推门进来协助检查,瞥了一眼一躺一站的两人,不知为何,挤出一个神秘的微笑,看得侯半夏有点犯怵。

定了定神,侯半夏拿出塑胶手套,慢慢穿了上去,然后对夏鹄道,“起来,把裤子脱了。”

啥?

夏鹄完全呆住。这,这不是他不配合,但是一男的站在自己面前,二话不说要脱裤子,不能不让夏鹄产生点不该产生的想法。

侯半夏没有觉察出他的异色,依旧面不改色,命令道:“脱裤子。”

护士丙小姐拖了条椅子让侯半夏坐下了。夏鹄顿了半天,终于慢吞吞脱了裤子。

我忍!

“趴着!把屁股垫高!”

……

小不忍则乱大谋……

“嗯,再高点,看不清楚。”

我再忍!!

夏鹄以极其不堪的姿势趴在床上,委屈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尽管屁股没有长眼睛,也能明显感觉到背后炯炯有神的目光。不用说,他现在肯定连屁股都红了。然后听见吧唧一声很不和谐的声音,绝似某些胶体被挤在手上的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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