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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鬼夜行之极道贱师——by十年磨一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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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别胡说,老师你永远不会老。永远都不会!”十九斩钉截铁地说,两手紧握着常建的手,双目灼热地简直要喷出火来。

“永远有多远?在这世上,千万不要随便发誓,也不要用永远做时间的注解,时间有限,没有永远。”常建回握着十九的小手,记忆中的那个小小软软的手儿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宽厚了许多,时间真是把无情刀,孩子们会长大,他也会老去,这是自然法则。

那个小手的主人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天真无邪的绕膝雏儿了,他也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追求,而他的某些想法,让常建觉得害怕。那是他所承受不了,也承诺不了的。

十九一言不发,收回痴痴的目光,低声喃喃道:“老师,可是我相信有永远,只要坚信,就有永远。”然后他轻轻放开常建的手,背过脸去,不让他看见自己满脸的泪水,然后朝午觉房里走去,只留下一个落寞的小背景,看得常建有点心酸。

也许这对常建来说只是某年某月某个普通下午和学生的简短谈心,但他永远也想象不到在十六年以后,那个长大了的孩子依然坚守着这个信念。

十六年后,那个长大的孩子,天下第一的神医,深情地看着冰棺里沉沉睡去的常建,用罕有温柔的语气念着这么一句诗:“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他抬起车帘,凝眸远望,已经到了旧时轩辕国的境内,那远远的群山,便是他们少年时挥汗如雨热身演武的地方,群山间那片民宅里,是他们以前的书院,那时候他才八岁,老师对他说:“时间有限,没有永远。”

十六年过去了,他们终于长大了,老师却耍赖了。

老师一直是个调皮的人,他在和他们玩一场游戏,会在某个时刻突然醒来,吓他们一跳。一定是这样,十九心想。

所以他无论去哪里行医都会带着老师,有好吃好玩的都会展示给老师看,他还要带老师走遍这个新的帝国每个角落,每个角落都有关于他和他那帮兄弟们的传说,他们都是这广阔苍穹里夺目的明星。老师一定也很想念他们,也想知晓他们现在有多成功,所以他会带着他一一拜访他们。

想到这里,绝世姿容的十九露出倾城一笑,躺在冰棺旁边,抱着那冰棺来回抚摸着,然后轻声道:“老师,你说我们现在去拜访三哥他们,他们会不会怪责我当时把你偷运走了,占为己有的事?”

“哦,他们还四处发了通缉令呢,老师,你现在终于也做了一回通缉犯了,好玩吗?”

“老师,你似乎也睡了很久了,饿不饿,何似给你做的好吃的我都留着呢。”

“老师,你知道我有多想你吗?”

“老师,你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永远吗?”

“永远就是我坚信,永远就是只要我活着,就不放弃。”

“老师,这辈子我都再也不会放你走了。”

“老师,我已经长大了,只要你一睁开眼,就会发现我说的都是真的!”

“老师,你可不能骗人哦,只要我长大,就可以了。这可是你说的。你为什么不睁眼瞧我一眼呢,就一眼!”

“好吧,你继续睡吧,到了建都我叫你哦,相信你一定会睁眼看的,建都可是非常宏伟壮丽哦,是我们为你建的一座城,老师,你做城主好不好?”

“哈哈,你不要趁我睡着的时候偷偷醒哦,昨天晚上你是不是偷偷跑到我的梦里了,你八成一直在装睡。”

……

外面的北风呼呼的,又是一年寒冬腊月时,北风还夹杂着雪花,直把这辆华丽大马车里的情语低喃都淹没了。

若是知道十六年后的这一暮,今天的常建不知道会不会拉住那个孩子的手,擦干他的眼泪,抱一抱他,再多安慰他一下。

流光容易把人抛,这个世界,不知道有没有永远。

也许只是在那有限的生命里,一直有爱存在。

第七十三章:少年轩辕设之烦恼

丰神十三年,轩辕设虚岁十五。

他刚刚经历了人生中一场措手不及的失败。

败了秋围战场的最后一场,输给了某只长相俊美的狐狸男。

轩辕国一向崇拜英雄,鄙视失败。

所以他有些烦恼。

话说,轩辕国的开国之王是在大周一统时战功彪炳的开国元帅,铁血将军。听说他与周武皇是结义的兄弟,为开疆拓土立下汗马功劳,所以大周统一之后,他被周武皇赐称“大将军王”,把他家乡以及周边的几座肥美的城池一并划归为他的封地。

随着周室的没落,各大诸侯国纷纷趁机把触须升到周边,其中得益最多的莫过于轩辕国、庞国、晋国。

到了轩辕国现任的国君——轩辕胤仕,轩辕设的父亲这一代,整个版图已经扩展了十倍于开国之初。现在这片广阔丰饶的黑土地,北接高丽,南抵赵国,东达北海,西边与其它诸国接壤,全是轩辕国的天下。

东有轩辕,西有晋国。

天下只有这两个国家最是兵强马壮,野心勃勃。但也因为中间还隔着几个国家两边逢迎、巧妙斡旋,所以在某种层面反而达到了势利的相互制衡,两强隔山而对,都不敢先有所动作。

轩辕国的几次继位并不是由嫡长子继承,还是由武艺高强者擂台上争得。例如轩辕胤仕就是排行老五,上头还有两位兄长,现在早成了闲人王爷。

轩辕国的开国王上是武功盖世的大将军王,所以崇拜英雄,重武功,全民皆习武。

这与赵国恰好相反,赵国会进行各种文状元的选拔,而轩辕国却频繁进行“轩辕勇夫”的擂台赛。每年经过全国范围内的海选,最终都会进入殿试,若是拔得头筹,会受封为“轩辕第一勇夫”的称号,依次类推,还会排出前十位。

于是,轩辕国官员的履历表上就会有这样的一行,左大臣,仁仲元年第一勇夫;御史大夫,丰神十年第三勇夫。没错,若是你能在这次选拔中胜出,极有可能平步青云,成为王殿里的红人,官居上首。

于是,作为轩辕胤仕的儿子,轩辕设不允许自己失败。

那天,他寂寞地站在秋围战场里,如一动不动的雕像。直到四围的烽火都燃尽了,天都黑了,月亮也升起来了,他母妃的大丫环来叫他回去用膳,他才如梦初醒,逃出那场魔怔。

那天他很意外地没有胃口,眼神也有些呆滞。母妃问了他一些话,他却一句也没听进去。

他的口腔、舌尖、嘴唇上沾染了一些特别的气息,一种独特清新的薄荷味,久久不散。他脑海里又冒出那个凤眼白肤的家伙,一副目中无人、傲慢倔强的模样。

他觉得,那个唇红齿白的狐狸小子长得比后宫里那些成天争宠、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后妃宫人们还要美,甚至比百里国进贡的美人们还要美。

没成想,居然是个男孩,脾气还这么火暴,打起架来比他还凶狠!,居然会像禽兽一样咬人,还用头猛撞他的头,真疼!

母后说的果然没错,长相越是美的,心就越是如蛇蝎一般。遇到这样的,宁愿绕道也要避之。可他居然就糊里糊涂中了他的奸计,最后还被他重重地甩了两个耳光。

一想到此,轩辕设就不由一肚子怒火,他是轩辕大王的长子,前面只有三个姐姐,自然尊贵无比,从小被母妃和王太后宠爱着,连父王对他也是悉心栽培,抱有重望。虽然他平日并未表现出来,反而对他比其它弟妹们更严苛,但是母妃说这是因为对他的期望更高。

他生下来最大的目标就是要成为轩辕国未来的王。在达到这个目标之前,一定要变强,所以他这十五年比轩辕国其它的孩子更刻苦,更努力,每天闻鸡起舞,风雨无改,心无旁骛。

他现在的武功,若是在在同龄少年里,只论单打独斗,无论徒手还是十八般兵器都已无对手。他参加的秋围战场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最后一场之前,未有一败。他率领着一众队员,勇往直前,遇神杀佛,如入无人之境,一路上催枯拉朽,势如破竹。

没想到败在那个小子手上,而且还生生挨了两耳光。他这轩辕国的大世子,是这么好欺负的吗?若不是他这次匿名参加比试,这就是犯上之罪,论罪当诛,他好大的胆!

他舔一舔唇,上面还留有他的味道,于是不由脸一红,心头一软,又狠不下心来。然后找了个借口再也不听母妃唠叨,急急回了自己的世子宫。

他魂不守舍地洗了个澡,搓到脖子时,突然摸到那狐狸给他留下的印记,几个清晰的齿痕。他又羞又气,心中咒着那个狐狸男,却又有些莫名的失落,只得草草洗了,铁青着脸四处找碴。

这位大世子平时蛮横惯了,一见他面色不好,哪个服侍的敢惹他,都哆嗦着束手束脚,一言不发,生怕惹着了这个地雷主子。

轩辕设一向简单粗暴,哪有像今日这样百感交集,情难自禁,于是心中窝火极了,只得叫了几个护卫,去院中演练拳脚。

那帮护卫心叫大糟,也不敢尽全力,也不敢不使力,只得勉强应战。而那轩辕设也着实有两把刷子,虽是少年,却和成人也差不多高壮,是年轻版的轩辕王,一套棍法使得滴水不漏,毫无破绽,果然英雄出少年。直打得几个护卫连防守也不能,最终打得哀鸿遍野,全都扑地不起。

又折腾到半夜,这位混世魔王终是睡了。可睡的却不甚安稳,一会儿嗔,一会儿怒,一会儿惊,一会儿笑。

直到早晨醒了,两腿间湿湿的一块,大囧。

他从小在后宫长大,自是明白这是什么,虽然这是他第一次梦遗。他有些羞愤地拿着这些衣衫去后院一把火烧了,心中却再也平静不下来。

昨夜的梦还历历在目,他又回到了战场,他又骑在了那个狐狸男的身上,狐狸男啃了他的脖子,他生气地堵住他的嘴,然后不小心碰到了他小蛇般柔软的舌头。梦中的他如同啃食着薄荷味的果子,意犹未尽,然后一直缠绵起来。

他梦见自己剥光了狐狸男的衣衫,看到他肤光胜雪的胸腹和纤长的藕臂,轩辕设觉得的某个部位开始变得奇怪,焦灼感升了上来,一种前所未有的情绪呼之欲出。

狐狸男突然逃跑了,他一直追上去,追上去,似乎来到一个御花园,正是百花齐放的春季,似乎是他熟悉中的御花园,他一边追着狐狸男,一边看到花丛中假山边有两个人影,他摄手摄脚如豹一般地走过去,一看究竟。

只见一个男人正压着一个粉色衣衫的宫人,那男人身影熟悉,竟然是他的父王。而那个宫人就是刚刚百里国进贡的美人,正穿着一身粉色宫装,云鬓松散,衣衫半露,雪白的胸脯与双臂双腿正被阳光照射着,发出动人的肤光。

四周静悄悄的,只有一男一女发出哼哈啊哈的淫浪之声。他的父王穿着平日的那件龙袍,衣冠楚楚,却只是拿出跨下那件英伟的凶器往那美人两腿间刺去,美人被刺中像要死去一般,一边呻吟一边挣扎。

轩辕设有些急了,以为父王在杀人,于是又偷偷前行,看得真切了些,只见那美人却并不是在呼救命,脸上的表情有些痛苦又有些快乐,就像那娇喘连连的声调一样,明明喊的是:“大王,不要了,我要死了”、“大王,求你饶了我吧”、“好疼,不要来了”模样却又像升仙般妩媚享受。

而他的父王却双手紧扶着那美人的细腰,低吼着挺进,一边道:“果然百里国的美人滋味就是不一样,又嫩又滑,水做的一般,难怪名扬天下……”

那美人本来半闭着眼,听了这话,却睁开一双盈盈美目,娇嗔着道:“王,你弄得贱婢好舒服,以后让贱婢天天伺候你可好。”

身边的轩辕设一看那美人的脸,大惊失色,居然是那狐狸男的模样,再一看她裸露在外的丰乳也不见了,只有平平如也的嫩白胸脯和纤细的肢腰,却绝代风华,万种风情。

他震惊着呆立在旁,却见他父王开始加速,一边咬牙切齿地骂道:“贱婢,贱婢,好一个百里国的贱婊子,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勾引本王,看本王不操死你这个爱野合的贱人。”

轩辕设见那狐狸男在父王身下发出痛苦的叫喊,似要送命一般,叫得云霄可见,心中有些疼了,忙奔了过去想要劝阻父王,却发现自己突然附身到那个不断抽插的男人身上,一时间,他终于看得清了,自己正骑在那个狐狸男身上,对他百般轻薄,自己正发泄着火一样的欲望,而那狐狸男却一副欲仙欲死的样子,春日含情,死不悔改地勾引他。

那个梦里,最后的主角是他自己,而且来来回回多番羞辱着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狐狸男。

于是那个早晨,少年轩辕设一边羞愤地烧着春梦的罪证,一边诅咒那个罪魁祸首。心中的烦恼和纠结无处诉说。

而遥远城外的不卓书院,钟凤舞连打了十个喷嚏,一边斜着凤眼,一边叉着腰指天骂道:“哪个傻逼一早就开始念叨我,草!”

第七十四章:我们在柔道

欧阳光曦醒来多是在下午时分,这时候娃们正专心致志地在听邹老夫子讲课,轩辕不卓己酒足饭饱在屋里打着呼噜进行悠长的午觉,而常建则在一块精致的软垫上做着奇怪的动作。

他穿着一件棉质贴身又简约的衣服,窄袖紧裤,勾勒出修长完美的身体线条。欧阳光曦醒来,就在隔壁安静的练功房里看到的这副情景。

只见他的心上人,正在做着他前所未见的动作,一会儿合十双手,高举过头顶,金鸡独立,如一棵雪松,一会儿又把手臂伸到后面触碰自己的脚尖,把自己的身体圈成一个完美的圆弧。

欧阳光曦目不转睛地看着情人诡异的动作,简直有点目瞪口呆。

常建现在均匀地吐讷着,表情静若止水,四肢全然放松,时而如静坐如莲,时而缓缓立起,单腿独立,另一只腿伸到不可思议的高度,抵着后脑,又或者把自己弯曲成一个夸张的样子,头脚相连,细腰拱起,全身连成一个圈,接着把自己弯曲成一个回形,鼻子都可以贴上崩直的膝盖。

看到这个动作,欧阳光曦突然觉得又有些焦渴难耐,他想到那个夜里,那个特别的体位,当时他还暗自觉得常建的柔韧性真好,细腿挂在他的肩上,却还能自如地伸出舌头去堵他的嘴。现在一切谜题都迎刃而解了,原来他平时就已经下苦功夫练过了。

常建又开始将双臂绕到脑后,挂着侧升而上的腿,又像霓裳羽衣曲里那个经典的踢腿动作,又如飞天般灵动飘逸,全身显出又圣洁又诱惑的姿态。

常建正闭神凝神,用心地完成这一系列的动作,突然耳边传来一个熟悉而略显暗哑的声音:“老师,你是在修练房中术吗?”

常建心里咯噔一下,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不速之客给撷住呼吸了,他正准备解释这是什么,哪知道他这个超龄版的学生根本没给他解释的机会。

他的气息还是这么干净清新,昨晚饮了些酒来助兴,故他的唇间也含了浓郁的醇香,酒不醉人人自醉。

当常建终于从暴风骤雨般的深吻里找到呼吸,发现自己已经被扑倒在练功的软垫上,束发早被揉散了,凌乱的乌发披了一身,而那个练功服也被狼爪扒开,露出锁骨,也曝露了胸部大半的春光。

常建忙双手抓紧胸襟的衣裳,打量起面前这个对他不依不饶、上下其手的冤家。

他的睫毛还是那长浓密黑长,眼睛还是这么晶亮,眼底里燃起了熊熊的烈火。他微微上嘟的嘴唇似乎被他昨天晚上咬得有些微肿,性感地一塌糊涂。虽了脸多了那道明显的疤痕,但在常建看来,不但不损英俊,反而又添了几分男子汉的气概,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美男子、伟丈夫。

“老师,你修练这奇异的房中术,要不要帮忙,学生很愿意和你双修的……”欧阳光曦的眸子幽暗了许多,双手正强行搜寻着身下人胸口敏感的小葡萄,身子却又压得他又紧了几分,直把自己的强硬的欲望抵在他大腿内侧来回摩挲,非常非常不怀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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