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五个小孩子见齐欢回来了一下子跑得没影了。很快大半个村子就知道陈锦家今日吃饺子!都嚷着让自己妈妈给做,被妈妈拿着扫帚打得抱头鼠窜。
第六章
齐欢一直是一个很有目标的人,他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为了达到目的做些什么。但是在后来那两年,齐欢觉得无论做什么,他都空得发虚,每天都恨不得对着人群对着车流吼上几声。这不仅仅是因为得到一切后目标的缺失,更多的原因是因为寂寞,因为没人和他分享成功的喜悦,因为他突然间茫然了,不知道自己爬那么高赚那么多钱是为了什么。
当初他穿行在车水马龙高楼林立的街道上,指着反射着阳光熠熠生辉的高楼对陈锦说:“总有一天我也会在这里有一席之地!”
陈锦也仰起头看着那高不可攀的摩天大楼说:“哥,你一定可以的。”但是我爬不了这么高怎么办?陈锦在心里的声音齐欢听不见。
现在回想起来,一切都恍如隔世。齐欢觉得自己老了,是一种心里透出来的沧桑。经历过太多,得到的,失去的,他已经分不清哪些更重要。一心一意费尽心机地挤进上流社会却发现自己终究先天不足,学得来他们的鲜衣怒马学不来他们的得天独厚。从一个穷小子成为远航集团总裁的东床快婿,原本应该飘飘然应该享受高高在上的优越感,到头来只有一种耗尽心血的无力感。
他想陈锦,不仅是因为陈锦对他掏心掏肺的好。陈锦就像是他小时候烤地瓜时不小心留在手上的疤痕。每次一看到,回忆起的不是当时烫伤的疼痛而是地瓜那种香甜的味道。陈锦就是留在他心底的一块疤,消不了抹不掉。
这几天齐欢一直在为陈锦的户口奔波着,天亮出门日落回来。可他丝毫不觉得累不觉得麻烦,早上吃得饱饱的出去,晚上又有人等着自己回来。这样简单而充实的生活让他觉得即使整日里围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打转也没什么。
重生一次就让齐欢变得淡然了吗?金钱、权力、地位对他没有吸引力了吗?齐欢自己也不知道。他觉得双脚离开地面太久,直到回到陈锦身边才让他有踏实的感觉。双脚踩在地面上,每一步跨的都坚实有力。
今天齐欢回来比较早。
陈锦和村子里的小孩儿玩了一会儿后就回家收被子了。
托齐欢那辆坦克的福,那群一见到新鲜玩具就走不动路的野孩子甚至把齐欢的院子开辟成了新的根据地,一有空就到这里来弹弹珠拍纸牌,地上被挖得东一个坑西一个坑,树荫底下更是惨不忍睹。
陈锦有些羞涩,一般都是看着他们玩,偶尔也会尝试一下。
齐欢知道陈锦心里是喜欢这种被人接受的感觉的,所以从来不会阻止他,虽然他觉得这些玩意儿实在是孩子气。
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子,每次见到齐欢都是一个跑得比一个快,这让齐欢忍不住怀疑自己长得真的这么没有亲和力吗?
“阿锦,”齐欢还没进门就叫开了:“过来让哥抱一下。”
齐欢大步跨进院子一把搂住还没反应过来的陈锦,被太阳晒得通红的脸上满满的都是喜悦。
“哥,什么事这么开心啊?”
“哥给你看样好东西。”齐欢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色的小本子。
陈锦翻开,第一页上写着齐欢,第二页上写着齐锦。陈锦指着自己的名字说:“哥,这个字写错啦。”
“傻瓜,这个字花了你哥两千块大洋连同五天的时间怎么可能会错?”
齐欢一路上的心情都是激动的,这种激动在见到陈锦后变得波涛起伏。
陈锦一听这个本子值两千块动作马上变得小心翼翼神情异常谨慎:“哥,快,你快拿着!”那时的两千块对于陈锦来说就是天文数字。
齐欢就觉得当场被泼了一桶冷水,陈锦你要弄清楚关键不在于两千块钱而是现在你已经是齐家的人了好不好!齐欢心里有点窃喜又有点小小的罪恶感,自己这样做算不算违法犯罪行为,拐卖未成年儿童?管他妈的呢,反正老子认定了,谁也抢不走!
“我们明天就出发去北京!”他打算在这条路上把齐锦带得越走越远,让他没有反悔的余地!
齐欢从齐锦手上接过被太阳晒得香喷喷的被子进屋去了。
“哥,哥,我们鸡还没吃完呢。”齐锦跟在他后面说。
“也带走!去镇上的时候卖了!”齐锦大手一挥,又说:“今天晚上我们再吃一只!”
“哥,这个藏哪啊。”齐锦里里外外地找地方藏户口本。
“藏什么呀,这东西又没人要。”
“两千块呢。”
“……”
无论是杀鸡还是杀鸭都是要割断脖子慢慢放血才能让血放干净不积在肉里。鸡是齐欢杀的,因为手生,垂死挣扎的鸡弄得鸡血溅了一地,齐锦在一边看得有些心疼,对齐欢说:“哥,我来吧。”
这让齐欢男人的自尊心受到了小小的打击,手上一使劲,不小心整个鸡头被割了下了。齐欢耸耸肩道:“这样死的比较快。”
陈锦:“哦。”
最终这只身首异处的鸡还是陈锦搞定的,鸡胗鸡心鸡肝鸡肠子都没有浪费,就是鸡血被齐欢祭了土地公。 两个人都吃得满嘴流油,陈锦连手指头都添得得干干净净。
院外面早有小鬼头探头探脑的,陈锦看了一眼齐欢,又看了一眼院子里挤眉弄眼的小孩,忍了忍道:“哥,我可以把鸡骨头给黑子吃么?”黑子是村里不知道谁家养的狗,被一帮小孩子调教地只要有吃的就能做出各种千奇百怪的动作,齐欢喜欢管它叫贪吃狗。
“你去吧,以后这些事不用问我,你自己想怎么做怎么做。”看着陈锦雀跃的身影,齐欢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就是代沟啊!
齐欢收拾了碗筷,又收拾了衣物等东西,还洗了一个澡,坐在院子里一边乘凉一边等着陈锦回来。但是越等越不安,陈锦是个懂事的孩子,按理说他会早早回来帮忙收拾东西准备明天上北京,但是现在都快八点半了还没有回来。
齐欢变得有些焦躁,陈锦不安,其实齐欢同样不安,现在的日子就像是偷来的一样,谁知道哪一天会突然就回去了。
陈锦离开3个月后,齐欢就和李文秀离婚了。这场婚姻对于齐欢来说简直就是一场闹剧。齐欢知道自己做的不地道,甚至是让人不齿的。他辜负了一个男人,伤害了一个女人,还放弃了自己的女儿……同时他十多年的拼搏也付诸东流。李文秀就像是一件漂亮的衣服,现在脱下了这件衣服,他也没有脸面继续呆在这与他每一个细胞都格格不入的空中楼阁。
李文秀提出的离婚。她爱陈锦爱他野心勃勃爱他年轻上进爱他帅气俊朗,但是她忍受不了每日的争吵,忍受不了同床异梦的煎熬,忍受不了婚后的生活与婚前设想的落差……她年轻,漂亮,富有,她还有很多机会。她甚至有些后悔,他的父亲,一个看似忠厚的精明商人是对的,齐欢不适合她,她应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名门公子,会玩浪漫会哄她开心……李文秀甚至觉得丢脸,她曾和一个见到地上有瓶子都要捡起来卖钱的男人争一个男人!虽然她轻而易举地赢了,但是她觉得这是她人生的巨大污点!
当离婚协议书摆在齐欢面前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犹豫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就像无数次在交易合同上签字一样,甚至带着些迫不及待。
齐欢开始利用一切关系寻找陈锦,他不后悔自己这一段荒唐的婚姻,只有经历过他才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而这段婚姻是一个必要的过程,但是齐欢为这过程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他找不到陈锦。
直到一天的午夜,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吵醒了满身冷汗的齐欢,他颤抖着手指按下接听键,没有人说话,只有粗重的喘息声。
“……阿锦,阿锦是你吗?”齐欢的声音哑得厉害,他知道电话那头就是陈锦,他刚梦到他了。
齐欢一直叫着陈锦的名字对他说,他后悔了,他希望他回来……直到那喘息声渐渐停止……
齐欢听到陈锦叫他:“……哥……”
齐欢疯狂地开着车在这座城市四通八达的道路上寻找陈锦的身影。
天空微微泛白,再次响起的手机铃声吓得齐欢全身的血液都往心脏冲。
“请问您是陈锦先生的哥哥吗……抢劫未遂,陈锦先生当场死亡……他的最后一个电话是打给您的……请您来一趟……喂……喂……喂……”
颤抖着的手拿不住手机,整个世界都开始旋转……
陈锦就在离北京很近的一个小城市里,开车不过几个小时的距离。
办案的一个警察交给齐欢一个皮夹,是当初齐欢不要后被陈锦拿走的。里面有一张他和他的合照,唯一的一张,在公园里拍的,十块钱的快照,现在被陈锦剪下来放到了皮夹里,上面的陈锦还很年轻,羞涩地站在齐欢身边 ,脸上带着浅浅的酒窝……
陈锦总是把买来的新东西给齐欢然后自己用齐欢剩下的,旧的衣服,旧的鞋子,剩菜剩饭……唯一的好点的衣服还是齐欢第一次拿到工资给他买的外套,他总是留着过年的时候才拿出来……
齐欢拿着手电出去找齐欢,远远而来一个身影。
“阿锦,是你吗?”齐欢的声音点着一丝自己都不易察觉的紧张。
“哥,对不起,我看电视看迷了,忘了时间。”
“以后太晚了就不要出门好吗?哥会担心。”
“嗯。”
“哥,吃西瓜,可甜了,三婆给的。”
“……你吃吧,哥吃西瓜都吃怕了……”
第七章(番外一)
齐欢去B市读大学,他奶奶拄着拐杖一直送他到车站,看到他上了车还舍不得走。
齐欢眼眶红红的,鼻子酸酸的,他赶紧回头,怕自己一忍不住就在大庭广众下哭出来。他爸妈去世早,从小是被奶奶带大的。现在外出求学,奶奶年纪也大了,有个什么事都没人照顾……
但是齐欢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读书,他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也不是只知道挣钱生娃的土娃子,他在市里上的高中,繁华的世界给了他太多的刺激,而他能够握在手里的又太少。
拼命地读书,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对所有的一切都不在乎,这是什么都有了的人才有资格享受的特权。齐欢对于城里人那种微微带着鄙薄的表情即厌恶又羡慕。
到了火车站的时候离他坐的班次开车还有2个小时,就找了个地方坐下,将行李堆到身子前搭在上面养精蓄锐。他买的坐票,W市离B市有2天2夜的路程,不养足精神他怕自己吃不消。
总觉得人群中有人一直在看着自己,齐欢觉得浑身不自在,以为自己被小偷给盯上了,将行李检查了一遍,也不休息了,转头打量着四周。一眼就看到了被人群冲得左摇右摆的陈锦抱着个塑料袋正眼巴巴地看着他。
“你怎么到这来了?”
“哥,我去北京打工。”
“胡闹!你这么点大打什么工啊,到时候怎么照顾自己?出了事怎么办?”
“我已经14了,村里二毛13就出门打工了。”
“别人出门打工是有人带着,你有吗?外面世道没你想的那么简单,要是出了事吃了亏你上哪去说道?听哥话,回去,等哥放假回来给你买礼物。”
“我不回去,我就是要去北京,车票我都买好了,我可以养活自己的,我还能给你挣学费呢。”陈锦缩着脖子道。车票钱是他偷得袁宋英的钱买的,现在就是打死他,他也不会回去的。
齐欢瞪着眼睛被他气乐了:“你……我用得着你给我挣学费?”
“哥,你让我跟着吧,你不让我跟着,说不定回来就见不到我了。”
齐欢叹了一口气,呆在那个家里,的确有凶多吉少的危险况且村里小孩出门打工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就说:“要跟就跟着吧,到时候吃了苦头你就知道了。”
陈锦其实就像是扒着救命稻草一样扒着齐欢,他舍不得齐欢走。
陈锦跟着齐欢外出打拼,齐欢在学校读书,他就在外面给人打工。
才14岁的孩子,根本没人要,后来学聪明了就给人说自己18岁,看着却像是12岁,还是没人愿意要他。长得像根豆芽菜,力气也小一看就是做不了多少活儿的,要是给查人出来还得陪钱,所以陈锦一说自己是来找工作的,立马就给轰出来了,连商量的余地都没有。
回头陈锦却对齐欢说自己找着工作了,包吃包住老板人很好之类的。齐欢虽然也怀疑,但是看着陈锦眉开眼笑的样子也就觉得可能陈锦真找着工作了,也许没他说的那么好,但是应该也不差。
陈锦每个星期都会往齐欢的学校跑,第一次的时候跑到了教学楼里,站在齐欢教室门口扒着窗户往里看,给齐欢吓一跳。一下课就把陈锦拽到了角落里。
“你怎么来了?”
“哥,我给你送吃的。”陈锦举着饭盒讨好地看着齐欢:“哥,你学校可真大啊,房子一栋栋的都这么高可真好看,我问了保安才知道你在这栋楼呢,但是他不让我进,我爬墙进来的,找了好久才找着你,这教室可真多……”一边说着一边转着脑袋打量着周围,满眼的新奇与羡慕。
齐欢满脸古怪的看着陈锦:“你一个个找过来的?”
陈锦点头。齐欢哭笑不得。
“哥,学习很累吧,我给你带了炖肉,可香了。”
齐欢坐在学校人工湖边的长椅上大口地扒拉着肉。为了省钱,齐欢平时就是馒头就咸菜,填饱肚子最重要,肠子都要干成麻绳了。
看见陈锦正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夹了一块肉递到陈锦嘴边。陈锦摇摇头:“我才刚吃过呢,吃不下了,哥你读书辛苦专门给你做的,你快吃,都吃光。”
“等哥以后赚了钱,天天买肉吃!你就变着花样给我弄!”
“那是你媳妇儿的事,我就现在给你弄,等你以后有嫂子了就用不到我了。”陈锦抿着嘴乐。陈锦长得像他妈妈,一笑起来嘴边两个酒窝。
吃过饭,齐欢就带着陈锦在校园里溜达,给他讲学校历史,给他讲名人典故。
陈锦听得一愣一愣的,双眼亮晶晶地看着齐欢:“哥,你以后一定也能写进那个校……校史呢!”在陈锦的心目中,齐欢就是顶好的一个存在。
齐欢大笑:“我可没这本事。”
齐欢带陈锦回自己宿舍,对他说:“你下次来的话就直接到这里找我,对看门的老大爷说是我弟弟,他就放你进来了。”
“嗯,哥,你下次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吃鸡吧,吃鸡营养好。”
“你有钱不如自己买点吃的,看你瘦成什么样了,现在就一个人在外面要学会照顾自己,凡事多个心眼,别让人欺负了。”
“晓得了,哥。”
陈锦走的时候还将齐欢的脏衣服卷吧卷吧带回去洗了。
宋文见人走了从上铺探出脑袋对齐欢挤眉弄眼的:“欢子,他真是你弟啊,长得女孩子似的,眉清目秀啊,真够贤惠的,说贤惠没错吧,又给你做饭又给你洗衣服的,我以后娶媳妇儿就要这样的,又漂亮又贤惠,他要是个女的,我铁定追。他有没有姐姐妹妹,给我介绍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