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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夜BY 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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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集 惊魂嘉年华

文案:

第十二夜,是一月六号主显节的夜晚,

也是耶诞连续假期的最后一夜,

当神圣的狂欢节闭幕,邪恶的派对就开始了!

数年前,员警程启思邂逅了神秘男子钟辰轩,

两人从此成为搭档,更经历无数的谋杀案——

他们拥有对方的把柄,是好友,也是敌人……

现在,又到了第十二夜的前夕,

钟辰轩这次成为宴会主人——

「国王蛋糕」替杀人舞台揭开序幕,凶手究竟是谁?

漫长的心理游戏,终于要划下句点,

角力的过程与结局绝对让你意想不到!

说明一下,惊魂嘉年华是第十二夜的最后一部。原本是上下篇,但是因为某些原因TT,浓缩成了一部。

Twelfth Night or What You Will

——「第十二夜」,或是「各遂所愿」。

——你可以用这两个名字中的任何一个来称呼莎士比亚的这出著名的轻喜剧。

我早已发现,每次有什么很重大的事要发生的时候,那天一定会下雨。我第一次遇到辰轩的时候,我清楚地记得,H城下了雨。不,不是雨,是一种夹着雪的雨。雪化作了细细的雨丝,落在地上,泛着一片银色的灿烂的光。整座城市,像是一个闪着五彩晶莹的光的水晶的城市,那些光,是从街道那边那些楼房和商店里投射下来的。

我被那朵兰花吸引住了。午夜里,在一片光和雨里,发着淡淡的柔和的光芒的兰花。玉雕的兰花,温润的羊脂白玉,用一根细细的红色丝线串着,放在一张玻璃桌上。灯光自玻璃桌下面透了上来,照亮了那朵兰花,也微微地照亮了辰轩的脸。

钟辰轩,他一直以为是他在刻意地接近我,把我作为他计划里的一颗棋子,完成他几乎完美的杀人计划。其实,那一刻,我也是在刻意接近他的。

我认得那朵兰花。我想找到兰花的主人。

文若兰。那时候,我并不知道她叫这个名字。

我记得很清楚,非常非常的记忆深刻。有一次,在酒店里,文若兰站在窗前,她乌黑的头发一直披散到腰间,一袭白色的睡衣,让她看起来像仙子一样。窗外在下雨,那是四十几层高的酒店房间。

天与地,都被织在一片蛛丝一样的雨雾里。窗玻璃也被蒙上了一阵雨雾,文若兰用她的手指,在玻璃上无意识地画着什么。

她好像是在写一个什么字。写了一遍又一遍,写了无数遍。

听到我向她走去的脚步声时,她像从梦中醒来一般,急急地把那些写在雨雾里的字迹给抹去了。那时候,我不知道她在写些什么,现在我知道了。

她写的一定是「钟」字。一个又一个的「钟」字。

那天夜里,她脱下衣服之后,我发现她的脖子上多了一样东西。那是一朵用红丝线串起来的白玉兰花,在黯淡的床头灯下,那朵兰花在微微地发光。柔和而温润的光,如同文若兰的脸。

我问她:「是别人送你的?」

她点头,眼睛里有种很奇怪的神色。

最初,在一个暴雨滂沱的夜晚,那个所谓的高级会所里遇见她的时候,我并不明白她为什么会选择那样一个职业。她的教养和学问好得令人吃惊,谈吐同样雅致得惊人。但是,在跟她接触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开始明白了。

她是个放荡的女人。尹雪,你应该懂我的意思。如果说白天,她是一朵一尘不染的洁白的兰花,那么夜里她就是一朵玫瑰。大红的,怒放的,无所顾忌、肆无忌惮地展现她全部的美和妩媚。

我喜欢她。是的,这么些年以来,我回想起来,我是喜欢她的。某种程度上,我怀疑,我甚至是爱着她的。

我骨子里大概就喜欢神秘而不可知的东西,人也是一样。像你,像文若兰。

文若兰知道我的职业,她只是简单地告诉我:如果我想去调查她的身份,她的一切,那么她只能在我面前永远消失。我那时候,跟她正是最缠绵最激情的时候,我不舍得那种感觉。别问我那是什么感情,我不懂,我想我永远都不懂。

终于有一天,她对我说,她要订婚了。她知道我是个好奇心很重的人,她说,如果我想知道她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我可以在X月X日的晚上到XX酒店,她的订婚宴会在那里如期举行。

我去了。我见到了穿着婚纱的她。洁白的婚纱,百合花的花冠,她清丽如同仙子,几乎不带一点烟火气息。呵,我却总会想到,在窗帘全部拉闭了的酒店豪华的房间,我跟她所做的一切事。

我没有见到钟辰轩。一直到那个晚上,第十二夜的晚上,我在秦颜的酒吧遇上他的时候,我才知道他就是文若兰的未婚夫。因为他有那朵兰花。文若兰曾经说过,那朵兰花就是她的订婚礼物。

我曾经恨过钟辰轩,这一点我无法否认。他一直执着于文若兰在订婚宴上的突然死亡,不惜一切代价地追查她的死。他认为是他从前的一个同事造成了文若兰的死,他甚至以数条人命、一连串极其残忍的血腥犯罪为代价,想让这个他认定的凶手现身。我的两个女友,秦颜和施思,因此而死。

他把我也当成一颗棋子。一个帮助他的杀人舞台完美落幕的棋子。

尹雪,今天,当着你我可以承认,我恨他。没有人能够在如此被利用之后还能无动于衷,我也是人,我不例外。

不过,这不重要。时间可以把很多东西冲淡,我逐渐也淡忘了这件事,我有意让它在记忆里淡去。我同情辰轩,他大半的灵魂都还活在过去。我不明白他对文若兰的死究竟为什么如此在意,他一定还对我有所隐瞒。所以,我设计了一次舞会,你也知道,那场化装舞会叫做「仲夏夜之梦」。遗憾的是,计划出了偏差,舞会里确实有人死去,但我却没有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如果说谁有所得的话,那就是心怡吧,她得到了一个物超所值的蓝宝石坠子。

……尹雪,我常常想起施思。那也是一个雨夜,下着大雨,就跟我遇上文若兰的那天一样。我开着车,没头苍蝇一样的地小巷里乱穿,险些撞上了一个女孩。

一个干净、纯洁、爱脸红的女孩。她的脚,像是一对纯白的鸽子。

可是她死了。如果不是钟辰轩,她不会死。

我也常常想起秦颜。你看过日本的舞剧么?舞者的动作并不会很夸张,他们的形体语言,更多的是从一双手上表现出来。秦颜就有那样一双手,会说话的手。她珍爱她的手,胜过她的生命。

那个夜晚,我仍然历历在目。第十二夜的最后一天,嘉年华会即将徐徐升起帷幕。

我遇上了钟辰轩。就在那天晚上,因为钟辰轩的授意(或者我不能说是授意?毕竟他只是起来一个诱导的作用……),一个残忍变态的凶手,将秦颜的双手砍了下来,作为他珍爱的收藏品。而我,在秦颜的苦苦哀求之下,扼死了她。

直到今天,我仍然做着这个梦。我怀疑,这个噩梦将会纠缠我一生,直到我死。

第一章

「这幢房子现在属于我。」

钟辰轩回过头,对程启思说。他的脸上挂着一种奇怪的表情,程启思努力地想辨明钟辰轩这样的表情究竟包含着什么。钟辰轩的眼睛一直是很黑很黑的,即使是东方人的瞳孔也很少有那样的漆黑色,虽然清澈透明,但如果要往里看,却会什么都看不到。

他身后是一幢中式的三层别墅,带着一个花园,花园里花木扶疏,还有一个精致的小凉亭。

「你想要这幢房子?」程启思的语气里带着疑惑,「文家的这房子虽然不错,但也不是什么值钱的地产,你……你现在缺钱?要不要我借你点?」

钟辰轩微微一笑。「我不缺钱。我看重的也不是这房子值多少钱。我只是觉得有些感慨……文家这么个家庭,就这样毁了。」

文家原本是个值得羡慕的家庭。文致越和妻子胡月仪都是著名教授,儿子文桓也是个事业兴旺的心理医生。但因为文桓的妻子孟采桦的疯狂的执念——也因为胡月仪对她毫无原则的溺爱(胡月仪是孟采桦的生母,也是文桓的继母),孟采桦害死了文桓的远房堂妹田悦,抢走了她跟文桓生下的儿子。

因为孟采桦的身体状态不允许她再生一个儿子了。而她却发疯一样地想要一个儿子。为此,她不仅害死了田悦,害死了医院里知情的护士,甚至把自己的生母胡月仪推下了楼。

最后法庭以她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判决她终生居住在精神病院里,了结了此案。

文致越在遗嘱里,把这幢别墅留给了钟辰轩。在经过一连串繁琐的手续之后,别墅总算是正式转到了钟辰轩名下。

程启思迟疑了一下,问道:「为什么文致越要把这幢房子留给你?你跟文若兰并没有正式注册结婚,你们不算是夫妻,你也不是文致越的女媚。」

「也许这里面有着关于若兰的记忆吧?……」钟辰轩轻轻地说。他拉紧了风衣的领口,初冬的寒意已经相当浓重了。「我想在这里开一次宴会。」

程启思吃了一惊。「开宴会?为什么?」

钟辰轩说:「我生日。」

程启思本来绷紧的表情顿时放松了下来。「啊,你生日,对了,我见过你的证件,你的生日确实马上就要到了。好好,应该请一次客的。你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钟辰轩又好气又好笑地说:「生日礼物?我要什么自己会去买的,谁稀罕你送了。把你那一套留着追女孩子去吧。」

程启思小心翼翼地提出了一个建议。「我们可以另外找个地方。」

钟辰轩斜着眼睛看他。「你不喜欢这里?」

程启思环视左右。几年以来,虽然这幢别墅一直无人居住(文桓长年都住在他的心理诊所里),但显然花园是一直有人在整理的。几棵樱桃树已经高过了围墙,园子里最显眼的就是十来棵盆景,都是苏派盆景中的精品。以文致越的品味和爱好,他喜欢盆景并不奇怪。

「我不喜欢盆景。」程启思喃喃地说。他的声音很低,但钟辰轩还是听到了。

「为什么?」

「非其地而强其为地,非其山而强其为山。」程启思说,「原来找得好好的一根树,硬要把它截断,修剪,强迫它长成另外的一种样子。这对正在生长的树木,是一种毁灭型的灾难。我真不懂得中国这种传统的艺术……难道这种人为造就的不自然的奇形怪状就是『美』么?」

他看到钟辰轩捧起了一盆兰花,放进了车里。「你要带走?」

钟辰轩点了点头。程启思说:「花园里有很多兰花,你为什么非要选这一盆?」

「这是寒兰。」钟辰轩说,「顾名思义,它常常是在冬天开花的。兰花的香是天香,放在房间里难道不好么?」

他又顿了顿,说:「这一盆叫做素心寒兰。」

钟辰轩一向是个对琐事十分不耐烦的事,但这次例外。对于这次生日宴会,他都是事事过问的。程启思曾取笑他说,看起来像个女孩子十八岁成人礼的生日宴,却被钟辰轩用一句话堵了回去。

「放心,我请了尹雪的。」

程启思顿时哑口无言。自从上次的娃娃事件之后,尹雪就离开了,他不见她已经很久了,只是偶尔能够收到她的礼物。袁心怡也像是消失了一样,有一次在时尚杂志上看到她在筹备一个新春时装秀,大概是躲到哪里去找灵感了。

「定在哪一天?」程启思问。「方不方便换班?」

「不用换班。」钟辰轩十分平静地说,「日子么,我决定定在一月五日。」

程启思站了起来。他原本坐在舒适的皮面椅子里喝咖啡,咖啡杯一晃,他险些把咖啡全泼到了地上。「什么?一月五日?」

钟辰轩微微转过头,注视着他。「不行么?」

程启思张了张嘴,又闭上。他说不出一个「不行」的理由。但是,对于一月五日,他是有深深的畏惧的。

几年前的一月五日晚上,他跟钟辰轩第一次见面。他至今还清晰地记得,那一天下着夹着微雪的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映得水银一样的人行道五彩犹如水晶球折射出来的光。钟辰轩坐在靠窗的位置上,他的脸藏在黑夜的阴影里,一双眼睛却亮得如同天上的星星。

一朵白玉雕成的兰花在他的手里轻轻摇荡。

程启思每次回想这个场景,总会有些头晕目眩的感觉。那朵兰花,白玉的兰花,就像是一个魔咒,也像是一团乌云,一直笼罩在他和钟辰轩头顶。他一直认为钟辰轩至今都活在文若兰的阴影里,也一直试图帮助他走出这个阴影,但这一刻,程启思惊觉,不仅是钟辰轩,就连自己也一直没能从这个咒语里走出来。

文若兰究竟是个怎样的女人?

在钟辰轩的眼里,她是个纯洁、美丽,兰花一样的女孩,像奥菲莉娅一样死在水里。但是在程启思的心里,文若兰决不是纤尘不染的兰花。

钟辰轩又重复了一遍。「这个日子不行么?」

程启思「啊」了一声,这才从回忆里惊醒过来。「不……不是不行。只是……这一天是第十二夜,是主显节前夕的第十二夜。我不喜欢这个日子。……林明泉开始他收集人体美丽的器官的日子,不也是第十二夜的零时吗?你……难道就没有一点忌讳吗?」

林明泉是他们的同事。可以说,林明泉是利用了职务之便,从事了一次对人体最美丽的器官——鼻子,耳朵,手,脚,头发,等等——的窃取。他开始这次残忍的计划的时间,就是第十二夜的凌晨,也是程启思跟钟辰轩认识的那一天。

「我们是警察。」钟辰轩安安静静地说,「我们每天面对的就是尸体和谋杀。你觉得我们有必要有忌讳吗?」

程启思的眼神,探询地扫过了钟辰轩的脸。「看来,你已经打定主意了。好吧,辰轩,如果这是你的希望的话,我当然同意。毕竟是你生日,是不?」

钟辰轩微笑了一下。他的这个笑容,像天边的一线光,瞬间即逝。

但他显然是满意的。

「是。」

第二章

一月五日。

冬天的夜晚,天黑得特别的早。七点半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程启思开车到了文家的那幢别墅。他后来才注意到,这幢别墅上面挂着一块黑漆的牌子,写着两个极漂亮的柳体字:「退思」。听钟辰轩说,那是文致越自己的手笔。对此,程启思只有一句话评价:

国文教授果然不同。

花园里有许多闪闪发光的小彩灯,照亮了园里的一盆盆各色各样的兰花和高高低低的盆景。程启思再次看到了那盆素心寒兰,它开花了,青梗青茎,花心却是素色,微微地透着青绿的颜色,对着灯光薄得仿佛是半透明的一般。一股淡淡的幽香在夜色里浅浅地浮动,程启思忍不住用力地吸了吸鼻子。

这一吸,他又闻到了更浓郁的香味。这次可不是清清淡淡、若有若无的兰花天香了,而是又香又甜的点心的香味,从客厅里传出来的。

程启思本来就没吃晚饭,闻到这香味顿时觉得饥肠辘辘,大踏步地踏上几步台阶,走进了客厅。

文家的客厅十分宽敞,整个一楼除了厨房之外都是厅堂了。但以前客厅里散放着几个围屏,有漆金的,有绣屏,高的有一人多高,小的还不到人的膝盖。这时候围屏都被收起来了,只有一张不知哪里弄来的长桌,和一些大大小小的软椅。长桌上铺着雪白的台布,摆放着各类冷食、点心、酒品和刀叉。

「不伦不类。」程启思嘀咕着,他实在不明白以钟辰轩的品味,怎么会把一个宴会折腾成这样。但他的目光,立即被放在长桌中央的一个非常漂亮的刻花银盘吸引住了。

那个银盘很大,刻着蔷薇和叶子的花纹,擦得很亮,看起来沈甸甸的。虽然只有不算明亮的烛台光,但程启思盯着这银盘看了好一会,几乎可以确定这是件古董。这个银盘摆放在那些普通的白瓷盘子和刀叉之间,看起来十分的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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