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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修——by潭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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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梧看着容修的背影,应了一声,抬步跟上,就像平时一样。

一切又回到了原点,就像是日出日落,轮回重复,仿佛每一天都是同一天。

可是,栖梧伸手捂住刚才被容修触碰过的地方。每一天又总是有那么几分不同,因着这微弱的不同,才能坚定着继续走下去。

我的主人,在你眼里,我和鸠栖是不同的。但是,您想要宠爱谁、看到谁都好,只要不是那个鸠栖。

只要不是他……便都……可以。

第二十九章

所谓的“金盆洗手”当然不会只是单纯的宣告退隐江湖,还有很多附加的事情,比如替莫意造势,又比如顺着这个势把莫意的婚事给办了。

莫意的结婚对象是沙野狼邱荻的女儿,名叫邱毓娥,今年刚满16岁。

黎城靠近边关,关门外便是一片沙漠。沙野狼本是中原的一个镖头,后来跑到大沙漠里干起了打劫的行当,或许是他在这方面比走镖有天赋,没多久便干出了名声,至今已有十多年了。

邱荻和莫清流是老交情了,两个人在年轻气盛的时候认识,不服对方的武功见面就打,久了竟也打出了感情,如今已是挚友。邱荻放浪不羁,不知道和哪个女人生了个孩子,他倒也真的尽心尽力把女儿拉扯长大,虽不是大家闺秀,但也是沙漠中的一朵生机勃勃的仙人掌花。

莫意和邱毓娥不算青梅竹马,被莫清流带回家的时候,莫意已经不小了。他们不过是见过几次面、赛过几场马,可比起其他那些新婚之夜才得知对方长相人品的新郎新娘,他们的待遇算是不错了。

婚礼那天的排场很大,原本参加“洗手宴”的人基本都到了。毕竟这不是现代社会,飞机火车等交通工具在这个时代还不存在,行路许久才看一场“洗手宴”实在不划算。

何况黎城附近,莫清流虽然是武林中人,可手上的权力堪比黎城城主;而黎城外面的沙漠荒野之地,则是邱荻的地盘。在这块区域讨活的江湖人多多少少都有需要他们帮忙的时候,借着这次机会在人前露露脸,下次套近乎的时候也好方便许多。

人在江湖,为名为利为武功,不过如此。哪里又有那么多潇洒韵事值得称道?

当然,无论其他人是何目的,容修是真的来喝喜酒的,再顺便瞅瞅有什么热闹。

莫意娶亲,自是莫家做东。与“洗手宴”不同,那属于江湖范畴,开在自家院子里省去了扰民一项,而儿子娶亲这种事属寻常人家的餐宴,被摆在了黎城最大的酒楼里,合情合理。

酒楼不似大堂,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坐进一个楼层,其他人怎么安排的容修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和栖梧被安排在了主层楼的角楼。对容修而言,这是个好位子,虽然旁边附带一只话唠。

“容小兄弟,正巧啊。”于志思笑眯眯道。他这两天不知道从哪儿弄来一把扇子,大冬天摇得寒风阵阵的,偏生自己还挺喜欢。

“于兄。”容修不冷不淡地应了一声,自顾自夹菜吃。

于志思的话唠属性不是白白被扣上的,就算容修态度冷淡,没有听他说话的兴致,他也能一个人把两个人的话给说了,还不带搁楞。磨磨蹭蹭许久,那边两位新人已经拜完天地了,于志思还没有把话说完的意思。

容修对他一直还算客气,不嫌他吵也不嫌他烦,顶多就是无视。而就是这无视,让于少侠有点不平衡了。

他郁闷地看着容修又往碗里夹了一筷子菜,有些酸溜溜地道:“每次见到容小兄弟,在下便会想,难道容小兄弟家中没有可口的饭菜,怎么连说话的间隙都不忘给自己碗里夹东西?”

容修停了筷子,看了他一眼:“食不言寝不语,江湖人虽不拘于此,但是于少侠……”容修微笑着问他:“容修何时说过,自己是江湖人士?”

于志思微楞,刚想说什么,却见容修又把注意力集中到了面前的食物上。

面前的这个小少爷虽然贪吃,但动作优雅,丝毫没有江湖人的粗旷豪迈以及流气。他不停地在动嘴吃东西,可若是仔细看便能发现,他的动作很散漫,夹菜的频率也不高,懒懒散散的样子根本不像在正经吃饭,更像是无聊之极的消遣。

“那容小兄弟,是官家的人?”于志思面露好奇地凑过去,压低声音问道,心里却已是千回百转。

作为黎城的第一把手,又是沙野狼邱荻为至交好友,莫清流的社交圈很广,并不仅仅牵扯于江湖,更有一部分来着与朝廷和商户。这些人中的许多人不愿与江湖多做牵连,并未参加莫清流的“洗手宴”。

先前于志思之所以判断容修是江湖人士,很大一部分原是便是容修参加了“洗手宴”,并且座位与自己安排在一处。加上栖梧的一看就是练家子,于志思便被局限了的思维干涉,做出了并不完善的判断。现在想来,比起师兄师弟的猜测,以栖梧对容修的态度来看,主仆更加符合情理一些。

容修懒懒地靠在椅背上,看着两个穿着太红衣服的新人相互拜叩,漫不经心地应了声。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有一天看着披着鸠栖皮的人穿上新郎官的红衣,和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女子拜堂。诚如他对莫清流所说,这个人并非他所认识的鸠栖,可是心中仍然有一种说不出的惆怅。

其实在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鸠栖已经死了。只是存着侥幸心理,想着或许只是搜索人员的失误,或许又是容潜导演的一场不入流的舞台剧。

可现在,他的眼前真正出现了一个和他想象中,长大后的鸠栖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容修不得不承认,鸠栖是真的,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没有任何的理由,失忆也好、态度也好,都不是容修做出判断的根据。

以前说过,自从容修以精神体在不知名的空间内飘离过一阵之后,他的脑容量似乎被刺激开发了不少,记忆力无与伦比的强悍。

在容修看来,一个人的相貌、声音、体型,会根据时间的推移所改变,但一个人的骨骼脉络却不会。近距离的观察,只需要一眼,容修便知道莫意不是自己要找的人,不是他的鸠栖。

而已容潜的本事,若非真的没有办法,也不会用上替身这种不入流的手段。假的永远都是假的,无论他与真的有多相似。

而在千里之外的清修山庄,容潜砸掉了一个杯子,堂下跪了一地的人。

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发出声音,哪怕是鳞净,先下也不过是跪在地上的众多人之一,没有什么特别。

该死的,准备了这么久,为何修儿一眼便能判断那不是鸠栖!?

容潜的声音冷若冰霜:“去查!”

第三十章

容潜派出去的人当然查不出什么,这点容潜心里也清楚。

他暗中观察自己这个儿子许久,平时的监视和保护都在此列。越是深入探寻越是能发现这个儿子的隐秘,清醒后的耳聪目明、三年前被他试探出的武功、与房事上的娴熟等,悉数在此。而令容潜更加感兴趣的是,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容修是怎么把那些事变成隐秘半点消息都不漏的?

容修身上的秘密着实多了些,若是放在几十年前,没准他会被容潜整个拆开看看,这身体里到底是什么个构造。而现在,身处容潜这个位置,已经不在乎那些或虚或实的东西了。只留下一些好奇,也因对象是容修,而被他抑制住了。

这么说来,容修少爷还是很有人品的!

于是,趁着很有人品的容修少爷两耳不闻窗外事,坐在人家婚宴上吃吃喝喝的时候,我们从容潜大爷的角度来说说鸠栖的事。

容潜大爷表示他其实很无辜,他虽然觉得自家儿子对这个随侍好过头了,可毕竟是用惯了的人,他除了放任鳞净折腾折腾以外也没生什么别的心思。可以这么说,栖梧的死,就是一普通的因公殉职,一场单纯的意外。

虽说是意外,可容潜是何人也,他是个权力滔天现在又闲着没事干的儿子控!自己的手下一不小心把儿子的随侍弄没了,他表面不说心里还是惦记着的。因此为了弥补自家儿子的损失,容潜大爷交给了鳞净一个艰巨的任务,——寻找合适的替身!

替身,在他这个身份看来是个挺好用的东西。他曾经丢下身上的烂摊子带着自己的宠姬到野地里放风,那几个月里替他坐在裁决者位子上的就是他苦心培养的替身。甚至这些替身还带编号,一天一个,能轮个十几天不重复。直到后来,连最亲近的下属都分不清到底哪个是哪个了,他才丢下已经宠腻味的姬妾自己回来,顺便把那些能以假乱真的替身都给毙了。

容潜他真不是什么好人,可现在他却想做一个好父亲。

所谓的好父亲,在容修的定义里就是儿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只要不超过他心里的限度就行。当然超过了会怎么样暂时还不知道,容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是很听话的一个孩子,证据就是他至今没让容潜发过火,当然憋屈是少不了的。

一心为儿子着想的好爹爹容潜,派人寻回了已经有点腐烂的鸠栖的尸体,找人把那具尸体研究了个通透。哪儿有疤痕啊哪儿有骨折啊哪儿有胎记啊,反正都给记录了一遍,然后就是寻找年龄相似体型相仿声音相近的少年给他们个人制造了。

这个任务足足花费了三年的时间才完成,还是鳞净赶工赶的。找着合适的人不算,最重要的是给他们洗脑确定忠诚。容潜那边催得紧,鳞净自然在可协调范围内偷些懒,他找个了比洗脑更加有效省事的方法,便是失忆和潜意识催眠同步进行。

是的,这里看官们都应该明白了,那个叫莫意的娃其实就是这场意外的牺牲品,以及从NN个替身里脱颖而出的完成品。当然失忆的莫意根本不知道自己是某个死人的替身,甚至如果容修没那么快揭穿他,陪他玩了“记不记得我是谁”的戏码,没准莫意脑子里还真能反应出一点记忆来,这就是潜意识催眠的作用了。

可惜,容修看得透,也懒得玩。于是,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莫意这颗棋子就这么在黎城安家落户了。除非此后有用得到他的地方,否则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曾经是被人处心积虑培养出来的替身,而且最后根本没派上用场。

对于莫意这个人,容潜没觉得有什么可惜的,左右他只是张张口把事吩咐了下去,真正做事累死累活的不是他本人。只是容修少爷坏了自己的算计,常年处于算无遗漏的容潜大爷不爽了,——说起来容潜对这个儿子不爽又无奈很久了。

按照他的本意,如容修自己所说,他对鸠栖就是个“你消失了我偏要找”的执念,或许还要再带上点少年时代的雏鸟情节。所以只要鸠栖这个人出现,无论容修最后是把他带回自己身边,还是放任自流让他该干嘛干嘛,容潜的目的都算达成了。

可偏偏容修一眼就认定了这不是鸠栖,反而让容潜犯难了。是花时间再养个更像的呢,还是直截了当跟容修说“那人死了你就别找了”?

若是执念容修定是要证据的,到时候把那具腐烂得不能再腐烂的尸体从地底下挖出来便是。他容潜坏事做多了,挖个坟算什么?虽然是这么说,可容潜作为一个完美主义者自然不会让自己的儿子留下那么一星半点的遗憾,更何况这遗憾是自家的下属办事不利造成的。

综上所述,闲着没事干简直蛋疼的容潜大爷又找上了看似很空实际很忙的鳞净童鞋。

鳞净对容潜百依百顺容忍力极强,若说鸠栖和栖梧对待容修如同盲犬一般忠诚,那么鳞净就是盲犬的祖宗!对于自家主子的无情无耻无理取闹,鳞净一贯采用听之任之随君为之的对应措施,态度端正地都能上忠犬科教材料了。

然而就在容修命令下去鳞净准备去干活的时候,多年没主动往家里传消息的容修寄回来了一封信。

信很短,就一个字,还歪歪扭扭的如同三岁稚儿的书法。

——“足。”

容潜皱了皱眉,丢给鳞净问:“修儿啥意思?”

鳞净满头黑线:“……属下不敢妄自揣测少主意图。”

主仆俩四目相对无语,这人写个字怎么也能懒成这样啊!

“啊——啊欠!”

大白天骑在栖梧身上嘿嘿咻咻的容修突然打了个响亮的喷嚏,口水喷了栖梧整背。

……

第三十一章

莫意的婚宴结束后,容修便没了再留下来的理由,以他一贯的作风现在应该窝在奢华的马车里睡觉,直到到达下一个目的地。至于目的地的选择,这个他一向不关心,一般都是随栖梧高兴,又或者像这次一样,响应容潜的号召。当然,响应的人是栖梧,容修还是在马车里睡觉的那一个。

对于栖梧的行为,容修没想太多。他很清楚如果自己说不想去,即使是容潜的命令,栖梧也一定不会欺负他不认路就把路赶上容潜指明的那条道上,这点自信容修还是有的。

这两个人的相处看似和三年前没什么区别,其实还是有一些微妙的变化的。比如说现在赶车的人很少是栖梧本人了,而是那个出场过一次,编号为十七的影卫。栖梧常常钻进车厢里充当容修的抱枕细软,偶尔在容修手痒的时候被吃吃豆腐,口头上调戏一二。再比如在容修许久没有要过他的时候,栖梧会自己洗干净了躺在床上等着容修,这种情况演变到后面通常就是一场有爱的有氧运动。

容修现在基本可以确定,栖梧对待容潜的态度参照自己,无所谓或者与自己意愿相同的事顺着容潜大爷的意。若是意愿相左,那么对不起……容潜大爷您靠边待着去吧!而事情的意愿是否相同,则是参照容修自己在这件事上所持的态度。

在确定这件事的时候,容修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在暗地里得瑟了好一阵子。无论那个人是不是栖梧,对容修而言,这个世界上能有人把自己看得比容潜重要,本身就是件能让他感动的事情。更何况那个人是栖梧,与自己有过肌肤之亲,在肢体的距离上是离自己最近的人。感动和满足在此基础上升华,加之先前的种种,感情上的变质无可厚非。

这个世界太过孤单,每个人的心里总有一个角落留给自己,不管是谁、有多亲密,都无法靠近。而那个角落里的自己,却也害怕着孤单,总是在脑中幻想着有另一个人、或一些人的陪伴。

对容修而言,以前的家人和现在的栖梧,就是那样的存在。他们未必是最好的,然而容修可以把他们当作是最好的,那是他的世界,自然由他说的算。他本就是个随性无拘的人,想要自己做决定的机会很少,但既然有了这样的机会,他当然要大胆一些。

栖梧对容修而言是特别的,如容潜、如鸠栖,又都有些细小微妙的不同。容修形容不出这种感觉,却因为这种莫名的感觉让其对栖梧很放心。就算他知道栖梧有很重要的事情瞒着他,他也相信、并愿意相信栖梧。这与信任本身无关,只因为那个人是栖梧。

因此,离开黎城的容修安安心心地在马车里睡觉。他不是不在乎自己将会被带到哪儿,而是无论被带到哪里,他都能迈出双腿将路走下去,——连带着栖梧一起。

所以说,从某种意义上,容修少爷出乎意料的纯真痴情,充满韧性。

“少爷,到城镇了,要停下来么?”和赶车的影卫十七小声交流之后,栖梧放下车帘将脑袋缩进马车,问容修。

容修想了想,懒懒回问道:“如果离开,天黑之前能到下一个城市么?”

“如果不赶的话,到不了。”栖梧揣测着容修的意图:“少爷是想露宿,是么?”

“嗯。”容修认同地看了栖梧一眼,应道:“买些调料,我有些想吃烧烤。”

栖梧听到意料之中的回答,微微一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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