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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王座+番外篇——by自恋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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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二你在说什么?”“你的神将光辉不在。”“你的灵将漆黑无比!这句我知道。”

“你的身将爬满污垢!”三只恶魔一起大喊。

“哦呼呼呼!”“啊哈哈哈!”“哈哈哈哈!”三种声音充满了天真,就好像小孩子做完恶作剧一样,永远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

魔法阵旁,布劳德威尔将圣剑别在了腰间。

他的腰上有两把剑,都是很不错的。

布劳德威尔想了想,他就缺了一匹好马。

他看到有人来了,就转身离去。

因为来人,是圣子和圣女。

早晚有一天我会把当天的耻辱报复回去的!他想到。

他是康拉之子。

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战士的儿子!

他的父亲是一位战士,他曾经几次袭击过魔兽聚集地,扞卫过村庄,保卫过王国的人民,最后与伟大的先帝斯伯格一同战斗过,他们共同击退了那些叛逆,那群逆贼必会不得好死!布劳德威尔想着,在心里骂了一句。

精灵族供奉了自然之神荷加仑不知道N年了,结果他连一件宝贝都没有赐下,反倒是火焰之神、光辉之主哈提恩,给了一把枪,一把金色的枪,一把金色带花纹的圣枪!

两者相遇,信仰不同,种族不同,国家不同。

这是什么?

这可不是什么国家内部矛盾,种族团结事件,在就连信仰也不同的前提之下,这就叫做圣战!

“为了吾主!”火焰女祭司升级了,她骑着不知道从那里搞来的白马,在她那群从城镇里面征集出来的士兵面前做着战前宣言。

这群人可不必之前的人,之前的人是和女祭司属于同一个民族,但已经多年没有经受过神恩了。

但眼前这群可不一样了。

他们是本地的人,是崇拜火的民族。

在伟大的哈提恩的感召下,现在由女祭司领导着。

虽然称作女祭司,但女祭司可以说是大祭司、总祭祀了。

甚至是直接称自己为教皇都不为过。

因为伟大的哈提恩实在是太可怜了。

崇拜他的人都是不聪明的,至今也只有女祭司一个人能够感知到神明,能够接受神恩,成为牧师,替天巡狩。①

(①这个“天”是天国之主的意思,天上的主人,指的是哈提恩。整句话的意思就是,代替天国之主巡视狩猎。话说有人不知道这个意思吗?QAQ)

而精灵族一方。

就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现在他们的“主”、自然之神荷加仑死亡了。

所有的牧师在一瞬间都感知到与荷加仑之间的联系断开了。

而纳芬也一早就逃走了。

他可不会领着自己的族人去送死。

除了高等精灵族,所有的精灵族人口都很少。

但即使是号称人口多的高等精灵族人口其实也不多的。

当然,这是以地球上六十亿人口做比较的。

这个世界上的总的高等智慧生物的总数其实不多的。

纳芬今天穿了一件无袖的上衣、长直膝盖的裤子,后面还有一件绿披风,与其他人穿的都不一样。

但纳芬看起来却是很有精神的,裸露双臂上肌肉结实、双腿健美修长,比较紧的衣服更能看出一副好身材。

他正在丛林里领着他那群族人乱窜。

他的族人们穿的衣服不是死长的,就是死厚的,总之怎么不舒服怎么穿。

精灵大祭司。

他照样带了一件绿帽子,身上的衣服足足有五件,站在那里更显得庄重严肃。

但他实际上是不好受的。

失去了信仰对于灵魂的损伤,那种空虚感使他无比难受。

这个世界的精灵族是不骑动物的。要爱护小动物,这是精灵族对于世界各族人民提出的美好建议。

第十九章:世界的仁慈(第一更!)

暗之子杀死了夜之子。

看到这件事情的人眼睛必瞎掉,听到这件事情的人耳朵必断掉,说出这件事情的人他的脑袋必被割下。

先有自然之子(白鹿)杀死了森林之子(宙斯之子荷加仑)。

再有夜之子杀死了自然之子。

最后夜之子也死了。

那凡动到了刀的,必被刀杀死。

空中飘荡着艾伯森曾经说过的话,“无论是谁吃血、那人必从民中剪除。”

艾伯森,血族君王,以诺之子,你可想过你有今日。

风,带来了消息——那恶魔已经远去。

树叶纷纷落下,为艾伯森穿上一件寿衣。

恶魔巴哈姆克在远去。

各种各样的幽灵在围着它转。

那些被它杀死的,那些被它折磨的,那些被它背叛的。

有的灵魂纯白之中绽放出七彩的光芒,有的灵魂是黑色外面裹着一层白皮,而有的,则是纯白无暇。

他们围着它转,环绕在它的头顶。

恶魔王子、世界的主人、第一位黑暗之子,恐惧魔王巴哈姆克,你到底在害怕些什么?你又在恐惧些什么?

“吼!”巴哈姆克朝天大叫,“我无所畏惧!”

它的声音还不清楚,即使是恶魔王子要学会语言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

并不是所有的生命都像艾伯森一样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但即使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也要小心不要摔下去。

摔下去了,血肉模糊,什么也不剩。

巴哈姆克继续走着。

你死了,我会为你哭泣,你虚弱,我会把你杀死。

这是它的道路,恶魔之主的道路。

一念起,周围的幽灵统统不见。

人类有一个脑袋,很聪明。

巴哈姆克有三个脑袋,怎么会不聪明呢?

它的头上有两个,但在它的胸腔内还有一个。

血腥味,闻到血腥味的巴哈姆克兴奋了起来,它终究还是一头野兽。

前方,精灵族的残余部落和火焰女祭司的部队在战斗着。

精灵族不是没有聪明人的,相反,他们都很聪明。

就是因为聪明,所以大都以自我为中心,没有什么集体荣誉感。

神祗陨落这样大的消息怎么可能瞒得住。

本来也就不需要隐瞒,但精灵族大祭司一有这个打算,适得其反。

本来也就不服大祭司的各个种族立马走人。

就连高等精灵也走了不少。

女祭司这次带的是先头部队,不多,五百人,但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

大祭司这次带的人也不多,两千人,但都在后面,这次一走,就剩下了三百人。

三百对五百,而且一方是肩不能担手不能提只会射箭和比划花哨剑法的长耳朵,而另一方则是极为有力量并且经常性劳动的圆耳朵。

女祭司此刻不再迟疑,大祭司也不再迟疑。

“为了哈提恩的荣耀!”女祭司大喊!

“为了哈提恩!”人们的呼喊声上达于天!

这是一支极有气势的队伍,他们为的信仰不顾一切的冲锋。

而另一边。

“魔法阵还没有画好吗?”大祭司的腿都软了,活了这么一大把年纪,哪里见过这种事情!

“快了快了!”大祭司手下的长老杜尔因说道。

“快点快点!”大祭司显得有些焦急。

“是的,大祭司。”

“还是你忠心啊!”大祭司手下的几个长老接到消息后早就已经没影儿了。

“一切为了吾主!”杜尔因说道。

对于杜尔因的回答,大祭司还是很满意的。

“是的!一切为了荷加仑!”

杜尔因是一个混血精灵,好听点叫做半精灵,说的不好听就是一个杂种精灵。

杜尔因完美的混合了父母的身体特征,金黄色的短发,琥珀色的眼睛,比其他精灵结实的多的肌肉,个子高挑,骨骼匀称,人类与精灵的良好基因在他的身上得到了非常棒的体现。

精灵族都是面上无须的,而且杜尔因的年龄也不算是老,长老只不过是职务的名称。

精灵族的人都不喜欢权利,并不是说真的不喜欢。

权力这个东西,谁都会喜欢,即使是精灵也不例外。

但他们会避免自己沾染上这种东西,他们认为这是不好的。

所以这一次的长老就轮到了杜尔因。

而大祭司,没有人会不想当。

只不过是没有适当的借口把大祭司拉下马罢了。

这一届的大祭司已经在位置上呆了很久了,如无例外,应该是终身制的。

几个精灵的种族互相制约,互相排斥,所以大祭司这个位置能够坐稳,但此刻要打仗了,下属的几个精灵联合起来了,大祭司就不得不让位了。

这次对于海精灵的进攻是打击死得最后一次拼搏了。

大祭司打算让各个精灵族的士兵减少,然后控制他们,使得自己的位置能够保住。

但他将其他的精灵都想得太简单了。

你以为我们都是傻子吗?就你一个精灵读过书,我们全是文盲。

嗤!这当然是不可能的。

各个种族派出来的士兵都很少,这与本身数量少也不无关系,但最主要的就是让高等精灵族完蛋,他们派出的数量多,死的也多。

在这个时刻,就连内部都不团结,就不要想着能赢得胜利了。

帝都。

历史记录者回头看了看这养育了他的地方,他的故乡。

他知道,这里不久将会被战火摧毁,恶魔占领。

他的话没有人会相信,历史记录者知道。

他不会去做无用功。

天下这么大,他竟然不知道要去哪里。

一处被邪恶玷污的大教堂。

康拉在向神忏悔。

他生前是一位伟大的战士,死后被黑暗污染,化作了亡灵骑士。

英雄圣殿。

六位远古先民的英灵在这里。

他们被世界的意志给唤醒。

但他们不想去打击恶魔。

他们感知到大雪山那边有异动发生。

“他们又来了。”一位骑士说道,他叫亚德里恩,生前是教廷的护殿骑士,侍奉圣神。

“嗯,是的。”一个老者点了点头,人们称它为贤者,贤者亚摩斯。

“我们必须尽快采取行动!”亚德里恩说道。

亚摩斯与亚德里恩是同一时期的。

但其他四人并不是同一时期的。

他们都不会听彼此的号令。

矛盾,从一开始就出现。

天上,凡狄斯在云层上无聊呆着。

他是水之神没错,可他有什么事儿需要做吗!

“哇啊啊啊!”他的身体变成一个小孩子,驾着云看向了陆地。

下面,有一件大事正在发生着。

生活在高山之中的变异青足龙蛇,它有着十二条腿,长三十米。

游走在大海之中的三十米龙龟,也爬上了陆地。

体型倒是相当。

两个怪物碰面了,蛇龟斗。

像他们这种天生地养的怪物,有的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而有的则是有好几个,有同类的然后长大了会杀死自己的兄弟姐妹,他们不需要这种东西。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达尔文的《进化论》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不变的真理。

雪山。

强烈的大风刮着漫天的雪,雪块打在身上就像刀子扎了一下那样疼痛。

为了节省魔力,这些奥术师们甚至都直接在地上走着。

这里是雪山,常年不见太阳,奥数师们年龄大、体质还较弱。

中途不断有雪豹、雪狼跳出来袭击他们,苦不堪言。

冰雪女王打着头领着一众老人向前走着。

女王年逾古稀,已经一千七百零三岁了,是这里最年长的,而其他的奥数师们最年轻的则是三百龄五岁。

一行三十一人,不分昼夜的向前走去。

这个世界的时间已经开始乱了起来。

但太阳不再升起,月亮失去光辉,世界满是严寒之时,便是末日到来之时。

世界已经感知到了,恶魔想要入侵这个世界需要火,那世界就在这个夏秋交替之际撒上一把大雪。

它才不会管什么人类精灵怎么办呢。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它这个是大仁,拯救了世界。

人类灭亡了还可以再造,大陆毁了,谁来送它一个新的。

其实恶魔的军团只是把人们给吓走了而已,并没有把人们真的全部都杀死。

但这场大雪却是一个灾难,堪比恶魔的灾难。

没有房屋他们可以住在野外;没有食物他们可以吃草根、啃树皮;没有衣服也可以就这样光着。

但没有火光、失去了温度的人们,只有死路一条。

天气说冷就冷,大地上没有了植物生长,野兽们出来觅食了。

天气潮湿,就连火也点不起来。

多少人会在夜晚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带着恬静的微笑在睡梦中活活冻死;又有多少人会因为失去了粮食活生生饿死;还会有多少人被野兽一点一点吃掉活生生吓死。

这是人,但野兽呢。

别说百年了,这是从创世初从未有过的大雪。

野兽们找不到食物吃掉自己的族人,杀死自己的孩子,再不够,吃掉雌性。

一切都只不过是为了活下去。

食肉动物尚且如此,那吃草的呢,唯有饿死吧!

第二十章:谁的葬礼?(第二更!)

艾伯森原本的计划是想要为自己找几个仆人,之后再创造一个分身在大地上为自己服务。

不过现在,还来得及。

僧院。

原本破旧的房屋现在却满是金光,远远看去仿若释迦摩尼居住的大雷音寺一般。

当然,这个世界上并那个没有释迦摩尼这种神秘的光头生物,却有着武僧。

没有和尚,不敬佛祖,不信如来。

“安息吧!虽然你已经堕入黑暗,但相信在圣神的光辉下,你必会重获新生。”艾瓦特骑士说道。

同时祝福的还有公主以及圣女。

圣子去探索僧院了,但其实是不愿意祝福艾伯森这个恶魔,在圣子维森特看来,像这种恶魔就应该化为灰烬,下地狱去!

僧院很大,后院满是尸体,没有一个活人。

圣子看到了以后也不去埋掉,也没有祈祷,就象是没有看见一般。

他已然把自己当成是救世主了。

艾伯森的身体就只剩下了一只眼睛和他的胳膊,别无他物。

骑士将它们埋起来,算是让艾伯森入土为安了。

尘归尘,土归土,既然已死,往事皆成云烟,随风飘散。

不要带着怨恨死去啊,美男。公主合上双眼为艾伯森默默的祈祷。

圣女则提着灯站在一旁。

那是艾伯森的魔法灯,是血族的一个圣器,现在却被圣子留下了,没有人说什么。

雇佣兵西尔伯曼为他的雇主挖了一个坑,将那只死掉了的恶魔埋了起来。

至于他的那些同伴?一把火烧了了事。

并不是没有感情,但既然已经死了,按照他们的习惯来说就是要火葬。

树林,布劳德威尔在休息。

作为一名剑客,他其实不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

你看啊,家里有钱,这是物质方面的,生活无忧,不用为了钱去工作。

爸爸还跟先帝是好友,这就叫有关系,跟权势挂钩的,到了哪里哪里的官员不会问声好,不会给个面子。

武术方面的,从小就跟父亲对战,而且父亲的好友也都是大名鼎鼎的骑士,剑术技巧方面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精神方面,想要成为一名伟大的剑客,这叫什么?有追求有理想有目标,而且目标明确,不会退缩,并且也的的确确能够完成这个目标。

用某东方国家的话来说就叫做“财侣法地。”

财是指钱财,这个肯定有了;侣是指朋友、一同修炼的人,没看见中国古代有的人就喊两句“吾道不孤!”,就是指的是志同道合的人,这个布劳德威尔还真没有,他可不像西门吹雪一样有陆小凤;法是指修炼的技巧,这个肯定是有的,不像艾伯森没人指点最后拜拜了;之后是地,也就是修炼的地方,中国人讲究风水,顺风顺水嘛,这个有了权势以后,要什么样的好地方会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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