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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王座+番外篇——by自恋水仙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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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有趣的莫过于海精灵一族了,手指和脚趾之间都带有蹼,武器更是神奇,大部分都用网。

精灵族是吃得很少,但依旧需要吃饭。

按照现代除了人类都是动物的说法,他们是杂食类动物,不过他们喜欢素食多过肉食,因为他们热爱大自然,他们相信吃掉一株植物所造成的伤害远远要比杀掉一头动物所造成的破坏要小得多。

不过倒是没有任何一个精灵去思考毁灭人类会给大自然造成多大的伤害。

在这个世界里,也许是由于这里的精灵长相比较挫,也许是因为审美观的差异,总之,没有什么精灵奴隶、精灵女奴之类的东西。

精灵也不会没事儿闲的到处乱窜。

这个大陆不大,这个世界很小。

天圆地方,由一个巨人高举着世界。

这并不是神话,而是事实。

在传说中,世界是由圣神所创造的,而白鹿,则给大地带来了生机。

于是世界上有了人类,有了精灵,有了各种植物动物。

这个世界上没有巨龙,没有兽人,什么侏儒矮人之类的统统都没有,倒是有不少畸形的矮子,不知道是不是什么侏儒矮人之类神奇生物的雏形。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巨人,那就是高举世界的巨人莫顿。

当然,这个世界也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生物。

比如高居在冰封之原最深处的冰山之上的冰雪之王,天知道它长什么丑样子,人们连它是公是母都不知道。

还有巨鹰,他们居住在悬崖之上,最早孵化出来的小鹰会将它的兄弟姐妹们的蛋壳啄破,吃掉它们,而他们的父母也不会管。等到它们长大了,再将它们推下悬崖去,会飞的就活,不会飞的只有死路一条!

在一些黑暗聚集之地,可怕的魔兽正在潜伏着。

并不是说所有的异界动物都叫魔兽,那普通人还怎么活啊!

至于魔晶什么的,至今还没有人发现,想来也是,如果魔兽身体里有的话精灵也应该有的才是。

那些魔兽聚集之地没有人去收拾。

人类不敢,精灵说怕伤害自然。

每个精灵都擅长使用长弓、短弓、复合长弓、复合短弓、细剑、长剑以及短剑等。

但海精灵使用他们所喜爱的渔网,少部分使用三叉戟以及长矛。

精灵可以随意控制自己的睡眠,但目前为止还没有过精灵尝试一直不睡觉。

他们对于催眠类的法术免疫。

第十一章:树木与黑暗(第二更!)

夜晚的冰雪大图书馆寂静无声。

图书馆已经被损坏的不成样子了,被捆绑起来的几只精灵奄奄一息。

没有被掉下来的石头给砸死真是圣神保佑了。

精灵们是不能被催眠的,所以艾伯森也对这群神奇的生物没有办法。

帝都卡拉狄。

“陛下在哪里!回答我!”得知了预言的历史记录者梵克森大吼道。

“大人,我,我不知道。”侍者说着,哭着跪了下来,“你要救救我啊大人!大人,我家里还有奶奶啊大人!我死了我奶奶可怎么办啊大人!”

梵克森可没有什么功夫管他家里有几口人,“哼,你奶奶,你奶奶的奶奶活着也救不了你!”

帝国的现状其实很差,就占有土地来说,很少。

这片大陆虽说也不大,但整个人类王国也就只占领了中间再加上一点小海岸,算是占领了不到四分之一的土地。

说是四大城市,可不就真是四大城市,只有四个大城市,其他的都是小地方。

国家内乱刚刚平复,但还是有着个个邪恶的集团在搞破坏。

在外,有精灵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来打击王国,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沿海有海兽,森林有大蛇、精灵,沼泽有死尸,高山有怪兽,悬崖有巨鸟,天上有妖婆。

妖婆就是女巫啊,也称巫婆,他们跟魔法师不一样,哪里不一样呢,性别不一样,身份不一样,地位不一样,最重要的是她们没有得到合法的认证。

这个是世界的魔法师都是男的,而巫婆都是女的。

魔法师都是有家族的,而巫婆都是野生的。

在这里的人看来,他们就是怪,打死了有经验。

没有谁将他们当作人来看,就连热爱和平,喜爱大自然的所谓善良的精灵们也一样。

火堆旁,大森林。

独木不成活,这是自古以来的道理。

一棵树怎么能够打得过一群手持武器的狂信徒呢?

虽然那棵树会说话,那群人里面也只有一个狂信徒。

树木都是怕火的,而女祭司被称为红衣大主教,火之女祭司。

她是火之民,她是光之子。

她不怕火焰,火焰也不怕她。

长枪上聚集着火的魔法,那是光的力量!

枪上边洒满着异教徒的鲜血,现代人称它为树脂。

树是不能够掌控诸如土和水的力量的,就像巨鹰也不能够使用风和漂浮的魔法一样。

什么都会了,就不会有什么磨炼了,这是自然所不允许的。

树是一株植物,植物遇到火当然就会死了,这是自然的法则。

什么大树引来的水,这是不可能的,即使它拥有着整片森林的力量也不可能。

森林如果学会了刮风下雨打雷调节土壤的话,那整个世界不都是森林了。

有选择,有竞争,才是世界不变的真理。

雄鹰能够漂浮在空中,随意控制风的方向、大小,它还去学习飞翔做什么,它还要翅膀干什么。

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这位会走路会说话还会蹦会跳的大树先生唯一能做的就是去召唤几只啄木鸟来送死。

但他现在加持了整个森林的森林之力当然是与众不同了,他能召唤出几十只啄木鸟来送死。

打书还觉得很得意。

最后大树它妈森林看不过去了,召唤出来三只野猪,这已经是极限了。

即使它再喜爱自己的孩子这也是它所能够做到的极限了,这是神祗的战争,它不能为了自己的孩子而牺牲所有的孩子,在它看来,那个树人与那些蘑菇没有什么不同,最多就是活得久一点,更得它喜爱罢了。

死亡是必然的结果。

大树的神没有救得了它。

火焰的神胜利了。

他也没有拯救那些被野猪撞死的信徒。

这是神祗之间的战争,但还上不了台面。

即使是伪神,也不是森林能够惹得起的。

如果森林想要报仇,就只有等到时间的变化,最后形成自然之灵,再想办法体悟自然,凝结神性,获得神格,最后超脱,高举王座。

但这位伟大的母亲已经没有办法这样做了,光辉之主、火焰的缔造者、光明的传播者、伟大的世界之主、众神之父的怒火已经降临。

那火焰瞬间燃起,乌云密布,一道闪电划过天空,整个世界瞬间亮了起来,却又暗了下来。

火堆依旧在燃烧着,那是不灭之火。

女祭司瞬间就明白这是一个机会,“看!那凡与吾主作对的,必被剪除,他们必将遭到毁灭!”

黑暗之所。

这里原本是一处教堂,现在却被黑暗所笼罩。

无数的女妖冤魂怨灵黑暗邪魔都聚集在此处,这里的光明使他们感到温暖,即使已经死亡,他们还是本能的向往光明。

米娜也在这里,她与她的主人失去了联系,她现在不再受到艾伯森的控制了。

但她不敢逃跑,一个肮脏丑陋的可怕巨怪在教堂的最深处无声的哭泣着。

它生来就受到了父亲的厌恶,父亲走了,它不懂那代表着什么,它只是在不断的破坏着,以期望能够得到父亲的喜爱。

但现在,它感受不到它父亲的气息。

它的名字叫做巴哈姆克,是未来的世界之主,最初的恶魔,邪恶至尊,恐怖之主,魔鬼之子!

虽然在哭,但那声音却显得无比恐怖,仿佛在狞笑。

没错,它的父亲就是艾伯森!

这世界上唯一的吸血鬼,优雅的贵族,俊美的公爵,血族之王,以诺之子,伟大强大为诸神所宠爱的艾伯森!

艾伯森,梦幻的美酒,绿色的精灵,再加上美妙血液的芬芳,神一般的作品!

风,吹过空荡荡的教堂。

有怨魂的叹息声响起,几度纠缠,梦回千载,但愿长梦不醒,一梦千年。

女妖们在游荡着,透明的游魂飞过大厅,黑色的幽魂围着蜡烛。

后院的墓地里,尸体们一个一个爬出,他们生前是伟大的圣骑士,如果艾伯森看见一定气的直跺脚。

那些战士的遗体被保存的完好无损,如同生前的一样,这是真的。

在魔法的作用下,骑士们沉睡着。

由于这个世界没有死神,没有阴间,所有人死后的灵魂都会留在他们的身体里。

他们是身体完好无损,时间被定格他们死前的那一刻。

艾伯森在这里的话,甚至可以让他们变为死亡骑士啊亡灵骑士啊之类的生命。

第十二章:自恋水仙花(第三更!)

“我的父亲,我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未来的教皇艾拉纲德说道。

他的面前是一位靠在椅子上的中年男子,男子闻言睁开眼睛,凝视着他的儿子,一位神祗的地上代言人,未来的教皇。

艾拉纲德也不甘示弱的看着他的父亲。

“你是我的儿子,我的一切在将来都是你的。”男子说道,“想要的话,就自己动手去拿吧!”

“我的船队征服了海精灵,越过了死亡之海,连海洋之神都拦不住我!”男子顿了顿,继续说道,“现在我还年轻了,但我不能动了,在我快要死了的时候我向大海之神发誓,如若我还活着,我必将奉上我一半的财富,以后永不出海。”

艾拉纲德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些。

“大海之神有眼,他会看着你,在冥冥之中保佑着你!”

“因为你,是我的儿子!未来的卡丘索!”

男子说完就闭上了双眼,不再说一句话。

艾拉纲德听完之后就离开了,他轻轻关上门,向这位以前的卡丘索,征服了大海的男人致敬。

从这一刻起,他们不是父子!

他们是海洋之子,他们属于大海!

他想,他明白了!

他明白自己应该怎样去做了!

在这里,卡丘索是伟大,强大的意思,译为海之王者。

“阿奇伯德!备船!我们出海!”艾伯森喊道。

“好嘞!少爷!”没有问为什么。

阿奇伯德是之前那位老爷爷的孙子,是一个略带痞气的青年男子。

一缕黑色的头发长至肩膀,被一条紫色的丝带束起来。

长得很不错的帅气面孔上带着一丝坏笑,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

常年锻炼的使得他的身体肌肉结实,但蜜色皮肤摸上去却又有些柔嫩。

想到这一点,艾拉纲德有些不自在,他是不是应该找一个女孩子破处,毕竟都十六岁了。

森林大祭堂。

精灵族喜欢将自己族里的东西冠上“大”字,也喜欢冠以一些自然景观的名称,比如那冰雪图书馆,又比如这个森林大祭堂。

祭堂,是高等纯血精灵族特有的东西。

打仗前,需要拜祖宗;打仗时,需要拜祖宗;打仗过后,也要拜祖宗。

那些高等纯血精灵无论什么时候都在拜祖宗。

其实他们的祖宗并没有做过什么伟大的事情,可是他们喜欢拜。

高等精灵属于魔法师,弓箭手,不过他们更喜欢拿着他们那个死细死细的长剑比划剑术。

常见上面刻着繁琐的花纹,其实一点用也没有。

并不是大奥术师所雕刻的什么魔纹。

就是好看,每一把长剑上面花纹的都不一样。

金银相交,繁琐之极,花纹华丽,精雕细琢。

只有有的小说里面说的什么古朴,跟他们的剑更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们的剑就跟古龙小说里面的西门吹雪一样,没事闲的就去擦。

天天擦,夜夜擦。

精灵们有的是时间,花纹擦破了,就说明长剑质量不好,需要重新制造一个。

他们将以前的长剑保存起来,重新打造一个。

精灵族的魔法都用在了制造长剑身上。

精灵族使用魔法锻造武器,他们相信自己的比别人的都要好,从来不用其他的生物制造的产品。

木精灵纳芬来到了大祭堂,他这次穿着一件练武服,更显得他的肌肉结实,身材挺拔。

就现代人的长相而言,纳芬长的是相当不错。

身材高大,肌肉强健,双臂长而有力,胸膛厚实健壮,连腿部也是十分修长强健的。

暗绿色的衣服,红铜色的碎发,明亮的黄玉色眼睛,再加上精灵族特有的端庄五官,使他看起来极富立体感。

纳芬对于来到高等精灵族的祭堂没有什么兴趣,又不是自己家族的。

他东看看西瞧瞧,觉得没有一个比自己家的要好。

“高等精灵族的东西全是破烂儿!”他想起自己走之前爷爷说的话,觉得自己家的老头子说的话还是有几句是正确的。

这种精灵族特有的就算我觉得好看也绝对不会说好看的性子,纳芬是学的是十乘十啊!

精灵族的性子说好听了都叫自恋,难听一点放现代都得叫心里有毛病。

这种自恋是病,得治!

如果艾伯森在这里的话应该会和精灵族谈得很融洽,因为艾伯森也有这种病。

他还特地去查过心理医生呢!

有一个专有的名词叫作自恋型人格障碍者,就是说的艾伯森与精灵族这种家伙。

在古希腊神话里面有一个美少年也是如此,他的名字叫纳西瑟斯,他的父亲是河神,母亲是仙女。

纳西瑟斯长大后成为了天下第一的美男子。

见过他容貌的人都深深爱上了他,甚至有许多的仙女向他告白示爱他都不理睬。

经过一些波折,有一个女神看他不爽,就变出了一个小湖。

纳西瑟斯看到了自己的倒影就不忍心离开,最后跳了下去,与自己的倒影结合在了一起。

后来,他所在出现了一株水仙花,而爱慕他的女人为了纪念他,将那朵花取名为纳西瑟斯,译为,自恋。

在现代据说也有一个女子,网名叫凤姐,也患有这种疾病。

大森林深处。

自从那天森林神迹之后,王子埃里克和埃尔伯特牧师就有些魂不守舍,那是他们所见过的最美丽的景象。

森林的出口就在眼前,可是他们竟然生出了就如此与生活在这里一直到老的念头。

其实并不止他们这样,许多见过森林神迹的人都这样。

这是神术,自然之神荷加仑的法术。

它比其它两位神祗活的要早,自然知道应该如何去经营信徒。

也知道许多法术该如何发出。

这就是提前出生的好处。

第十三章:艾伯森的宝物(第四更!)

艾伯森在唱歌。

他正在唱歌。

唱歌。

“啊哈哈哈!”张扬的笑声在响起。

“阴影笼罩

迷离莫辨

你也把我击倒;

灾难降临

我赤裸的背脊

被你无情地碾压。

命运摧残着

我的健康

与意志,

无情地打击

残暴地压迫,

使我终生受到奴役。”

艾伯森用奇异的音调在唱歌。

唱歌。

在唱歌。

艾伯森在唱歌。

歌。

唱歌。

“够了!”艾伯森大吼道。

“够了!”一个声音直接说了出来。

“够了!”另一个声音接着说。

“够了!”第三个声音重复。

“艾伯森说够了!”第一个声音又说。

“够了!”第二个声音。

“够了!”第三个声音继续。

“啊哈哈哈哈!”三个声音一齐大笑。

“你们给我闭嘴!闭嘴!”艾伯森挥舞着血族灵杖,仿佛要驱赶什么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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