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七王爷的人头送到,蓝沧浪便依约令手下接受招安,他自己则抱了王爷的人头去了和硕南部的雁荡山。那里山峦起伏,水色澄碧,风景秀美,正是他选择的,王爷和他的埋骨之地。
天上人间,他总要和他的王爷在一起。
他爱王爷,从王爷将他从乱军中救起的那一刻开始,九年来,这份爱愈来愈是浓烈,早已不可自拔。但他清楚地知道,王爷心中的那个人,是金銮殿上那个九五至尊,有着他一辈子也及不上的容貌和才华。王爷的痛苦就是他的痛苦,王爷的幸福就是他的幸福,他心知自己是没有希望的,所以只要能一辈子守在王爷身边,为王爷排忧解难,为王爷做一切他能做到的事情,也就满足了。所以王爷让他趁着饥荒煽动叛乱,他去了;王爷要死在他所爱的人面前,他帮着。
只是王爷若是死了,他便也不能活了。
深秋的潭水清寒,蓝沧浪蹲在潭边,将王爷的头颅细细洗净,抱在怀里轻轻吻着。王爷生前从不敢奢望的事情,在死后终于可以得偿所愿了。这是蓝沧浪这辈子第一次吻他心爱的人,也是最后一次了,所以吻得格外仔细,从额头吻到下巴,从唇角吻到耳后,每一个角落都不放过。
王爷,王爷,我爱你……
蓝沧浪细细吻着王爷早已冰凉的头颅,从左唇角一路吻到右耳后。王爷的右耳后是有一道伤疤的,那正是九年前王爷救他的那回留下的。蓝沧浪微微冰凉的嘴唇一路寻找着那个爱的纪念,却不料耳后一片光滑,竟是什么都没有。
蓝沧浪愣了一瞬,又查看了另一只耳后,同样的没有疤痕。
这不是王爷!
那道疤痕已经深刻在他的心中骨中,万万不会弄错,这个头颅虽与王爷的面容一般无二,却绝不是王爷。
蓝沧浪的心中突然涌上一层惊喜一层希望,也许,王爷还活着?
蓝沧浪厌恶地将那个头颅扔进寒潭,捧了潭水狠狠地搓洗自己的嘴唇——他是有洁癖的,一想到刚才用这里触碰了那个陌生男人的头颅,就恨不得拿刀割了自己的嘴。他的初吻,竟献给了一个可恶的死人!
从这天起,蓝沧浪便踏上了寻找王爷的漫漫长途。凭着一种惊人的直觉,在两个月后寻到了清凉镇。
那一天,正是清凉镇落下第一场大雪的时候,七王爷楚君翊正坐在镇上唯一的酒楼上,看着窗外飘飞的大雪,慢慢啜着杯中温酒。
天色向晚,道旁店家晕黄的灯光映在雪上,有一种奇异的温馨感觉。楚君翊啜尽杯中的最后一滴酒,心中突地浮起一个念头——不知道沧浪怎么样了?
小镇的生活是极为平静寂寞的,偌大的宅院里只有两个老仆,一个小厮,然后便是他这个落难王爷。从和硕带出来的银票足够他花一辈子,楚君翊根本不必担心生计,所以整日四处闲逛,两月间几乎将镇内镇外逛了个遍,这个时候他才发现,没事可干的他,很寂寞。
寂寞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最容易想起那些,不寂寞的时光。幼时的他跟在谦哥哥身边,不懂什么叫寂寞;后来渐渐长大,与楚君慊一起读书习剑,一起去边关历练,也是不寂寞的;再后来,楚君慊即位,他自请到了和硕郡……还是不寂寞的,因为不管什么时候,他身后都影子一样跟着一个人,那个他以挨了浅浅一刀为代价,从乱军中救回来的——蓝沧浪。
这世上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叫做心有灵犀。
就在楚君翊想着蓝沧浪的时候,在大雪中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前行的蓝沧浪突然心中一动,鬼使神差就推开了那扇半掩着的门,登上了二楼。
只一眼,他就捕捉到了那个魂牵梦萦的身影,目光再也移不开,鼻中微微酸涩,眼里也有了湿意。
这时候,楚君翊慢慢回过头来,也看到了身上落满雪花的蓝沧浪,微微一笑:“你来了。”没有多余的惊讶和欣喜,仿佛这是一个早已约好的相会,只是那么轻轻地、熟稔地、随便地说了一句:你来了。
虽然容貌跟从前不一样了,但那个坐在窗边朝自己微笑的,的的确确是他的王爷他的爱人。君翊他,还活着。
蓝沧浪只觉心中有什么东西瞬间膨胀,冲毁了理智,他两步扑上去抱住了楚君翊:“王爷,你还活着。真好!”
那一瞬间,楚君翊突然就明白了,这世间没有什么恩情可以让人这般死心塌地,除了爱。毁绝世俗,蹈火不顾的爱。
一颗寂寞清冷的心和一颗火热炽烈的心,合在一起便有了宜人的温度,恰如阳春三月春风拂面,舒适、自然,不冷,也不热。
两人整日黏在一起,吟诗、作画、养花、种草,闲暇时去郊外的山上游玩一番,夜了便回家,在卧榻上抵死缠绵。
这样的生活,不是神仙,胜似神仙。在楚君翊以为他们会这样过一辈子的时候,却接到了皇上的诏令,命他火速进京。
皇兄终于……要向他讨债了吧。
这样的生活……就要结束了吧。
说到底还是他自作孽不可活,害了无数百姓,害了皇兄的爱人,现在,报应来了。若是他早一步明了了自己的心意,就不会做这些损人不利己的傻事了吧,但他从前对皇兄的感情执着到执拗,若是不设计那一出,他怕是永远不会死心,永远不会注意到身边的人,便永远也体会不到放手之后的轻松适意,甜蜜幸福。
可这幸福注定了昙花一现。
沧浪,不想最终,我还是害了你。等我死了,还完了这份债,我唯一对不起的人,就只有你了,所以你不能离开我,天上地下,生生世世,我们都要在一起。
楚君翊牵了蓝沧浪的手,目光温柔如水:“臣弟死后,请皇上把我们葬在一起。”
楚君慊知他误会,一时也没心思解释,只惊异地去看他身畔的白衣人,英挺的身姿,俊朗的眉目,那一双眸子就好像……沧浪之水,澄净、温柔、广阔。
楚君翊见楚君慊不答,微微皱了皱眉:“皇兄……”一句话没说完,就见御书房的门一开,走进一个青衣秀丽的人影来。那不正是他以为被他害到缠绵病榻,就要伤重不治的离公公么?
离公公既然没事,那皇兄召自己来,所为何事?
离落见了七王爷,粲然一笑:“王爷,别来无恙?”
七王爷对他心中有愧,讪讪道:“无恙,无恙。公公一向可好?”
“托王爷的福,好得很呢。”
七王爷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的面皮,那面皮下面到现在还时不时隐隐疼痛:“好就好,好就好,那真是好极了,好极了。”
一场悲剧瞬间变成喜剧,再怎么滑稽也不过就是这个样子了。
蓝沧浪看他无措,反握住他的手轻轻捏了捏,对他轻轻一笑。七王爷看着他含情的眉眼,想到今后还可以跟爱人一起度过无数个朝朝暮暮,便也笑了。
两人四目相对,情意绵绵,这世间最幸福的事情也不过如此。
——身外事为心外事,眼中人是意中人。
第三十一章:两人对酌秋月白
“王爷,让奴婢给您易容吧?”
等双方澄清了误会,七王爷终于明白,皇兄之所以这么急急召自己入京,是因为他的亲亲小爱人要去边关,他急着把这烂摊子甩给自己,好去追随爱人的脚步。
这个时候,离落在一旁突然来了一句:“王爷,让奴婢给您易容吧?您要易成哪位王爷?”
七王爷一口茶喷了出来,急急摇手:“不……不……不用了。”
“那您准备以什么身份监国呢?”离落微笑。
楚君慊这摊子可不是说撂下就能撂下,一项项交代清楚也要花不少时间,所以本来也不必这么急着把七王爷叫回来,只是……七王爷以什么身份监国是个难题。
在先皇的七位皇子里面,楚君慊排行第二,因为大皇子天生双腿残疾,楚君慊又算是皇后所出,身份尊贵,所以最终继承了王位。其余的几位皇子,三皇子就是七王爷同父同母的亲哥哥,因向匈奴泄密之事被废了一身武功,贬到南海,四皇子在边疆作战时神秘失踪,十多年来生死不明,五皇子和六皇子野心勃勃,虽然都在封地上老老实实地呆着,却始终在等待机会夺权篡位。
所以七王爷能冒充的,只有三王爷和四王爷。三王爷是他的亲哥哥,模仿起来比较容易一些,只是三王爷名声不太好,恐难服众;四王爷当年还比较得人心,只是失踪了这么些年突然回来了,若说受伤失忆,后来慢慢又记起来了,究竟有多少人会相信呢?
楚君慊干脆紧着召来了七弟,让他自己决定了,趁着离落还没走,简单给他易个容,却没料到王爷竟是这个反应。离落当时在七王爷脸上做了些什么手脚,楚君慊是不知道的,所以自然无法理解七王爷为何对易容畏之如虎。
拜离落所赐,易容之后,七王爷的脸可是生生疼了小半年方好,到现在有时还会隐隐作痛,他哪敢让人再易一次?
七王爷道:“四哥当年不是总带着面纱么,大臣们也未见得知道他是何模样。我整个面纱来带不就好了,何必还要易容那么麻烦?”
当年的四皇子因为面貌过于柔美,常常被人当做女子轻薄,是故时时处处带着面纱,上战场时更是以狰狞铁面覆脸,所以见过四皇子真面目的人屈指可数,也不过就是父皇母妃兄弟姐妹再加上寥寥几个嫔妃宫女内侍而已。
离落笑得诡异,看来七王爷这辈子是别想做自己了,这倒也算是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了。
离落出行的日期定在八月二十三,楚君慊执意要让影卫沈洛岩跟去保护离落,离落却说什么也不肯,只是向楚君慊请了李越随行。
楚君慊拗不过离落,只得依了,命沈洛岩抽调了几名身手不错的死士,划归离落调遣,又把李越单独召进宫来,很是恐吓了一番,叮嘱了一番,又温言劝哄了一番,整得李越半个月内一想起来心里就哆嗦。
他这两年真是被离落给害惨了。
八月二十二日夜,楚君慊与离落对坐在廊前月下,尚带着白日温度的风缓缓吹着,两人一时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啜着杯中清酒。
两人对酌秋月白,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无眠卿将去,未别时已盼归来……
“阿离……”
“皇上……”
两人一同开口,一起落音,一时四目相对,都愣在那里。从去年梨花开时不寻常的初见,到如今第二年的秋风将起,两人一路坎坎坷坷走到今天,正经的离别还是第一次,一时间都有些舍不得。
仿佛有很多话要说,临到了了却一句也说不出来。只是如此这般一杯一杯地灌着,却奇异地谁都没醉。
楚君慊看离落一杯一杯接连不断地倒进喉咙里,眼神清亮,脸色不变分毫,忍不住赞了一句:“酒量不错嘛。”
“那当然,”又一杯酒下肚,离落傲然一笑,“我七岁的时候就千杯不醉。”
“是么?”
离落的声音低了下去:“原是母亲生下我就走了,父亲招架不住一个整夜哭个不休的娃娃,所以每天晚上人家的孩子喝奶我喝酒,酒量就这么练出来了……”
听了离落的话,楚君慊想笑,又笑不出来,想说点儿什么,又不知说什么好。两人一时又陷入了沉默。
一直喝到月上中天的时候,楚君慊道:“走吧,回去休息,明天还要上路呢。”
那一夜,两人相拥而眠。离落在楚君慊怀里睡着了,楚君慊却看着离落安静的睡颜,一直睁着眼到天明。
那是他的阿离,是他一辈子也看不够的爱人。
第二天清早,楚君慊去上朝,离落在桌上留下了一纸短笺,便叫上李越并几个护卫上了路。
前方,便是巍巍雪山,茫茫大漠,以及莫测的烽火狼烟。
第三十二章:西去平凉遇故人
离落执了皇上手谕,一路快马疾奔,但觉风景渐变,朔风渐烈,十日之后,终于入漠。
入漠前,离落几人休整了一天,请了个当地向导,将马匹换成了骆驼,准备了充足的食水,一行七人进入了茫茫大漠。
一入大漠,顿觉景物异变,四围空旷苍凉,微微起伏的沙丘一直蔓延到远方。当时正值日暮,一轮血红的残阳堪堪落到地平线上,整个大漠都笼上了一层淡淡的红,那景象说不出的苍凉壮阔。
沙漠中白日酷热,夜晚却很冷,离落体性寒凉,白日倒还罢了,一入夜便觉有些撑不住,解开包袱翻找衣物时,发现去年冬天穿过的狐裘竟然在里面。离落皱了皱眉,抖开狐裘,“啪”地掉下一物来,离落拾起一看,却是一个信封,信封里有十张银票并一张信纸。纸上写着:“阿离,西北风寒,记得穿厚点儿。出门带点儿银钱还方便些,必要时贿赂贿赂守将,也好办事。”落款是君慊。
离落捏着那十张千两银票,一时间哭笑不得,皇帝怂恿内侍贿赂臣子,这恐怕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呆了半晌,只得把银票收了,把狐裘披上。
向导牧仁扎哈生了一堆火,李越窝在火畔,鼻息沉沉,却是早已睡熟。牧仁扎哈见离落冷得身子微微打颤,便出声招呼:“过来烤烤火吧,姑娘。”离落眉目清俊,声音轻细,牧仁扎哈只当他是女扮男装,出门在外还方便些。
离落听了嘴角微微抽搐,没说什么,就乖乖挪了过去:“阿伯,这儿离阿塞罕沙漠还有多远?”
“这是莫干沙漠,离阿塞罕大概一千多里吧。”
“几天可到?”
“最多四天。”
“那多久能到平凉关?”
“如不出意外的话,七日。”
离落微微蹙眉:“这个季节,阿塞罕沙漠季风要起了吧?”
“姑娘也知道沙漠季风?这个季节要通过阿塞罕沙漠,只有白天在绿洲中歇息,夜晚赶路。”牧仁扎哈往火里添了一把干胡杨枝。
阿塞罕沙漠每年从初秋起,到隆冬止,日日午时到申时之间狂风骤起,沙尘漫天,沙丘在狂风的推力下一个时辰可移百里,此时通过阿塞罕沙漠的人畜都会被黄沙掩埋,少有幸免。
这种奇特的季节性沙暴被称为阿塞罕沙漠季风。
离落搓了搓冰冷的脸颊,掩紧了狐裘:“你可有把握?”
“放心。”
四日后,一行人进入阿塞罕沙漠。
牧仁扎哈带着他们找到了一个绿洲,补充了些食水,休息了半天,在入夜时分上了路。
是夜,天空澄净无片云,淡淡的月光洒下来,大漠仿佛笼上了一层薄薄的白霜。月光正好,星辉闪耀,有北极星指路,沙漠中的方向竟比白日还容易辨认些。
离落裹了狐裘,在月光下就像一团移动的雪。李越盯着离落的背影看了半个时辰,越看越像个白毛大熊,终于没忍住,笑了出来。
离落正冷得哆嗦,听见他笑,回过头,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
李越也不理他,转头问身边的一个护卫:“你说公公这样子像什么?”
那护卫看了离落一眼,低低道:“像个雪球。”
李越哈哈大笑:“我却觉得活生生就是个北极大熊,熊骑骆驼,嘿嘿。”
离落武功虽废,内力却并未全失,把两人的话听了个清清楚楚,“哼”一声,抄起个水袋便砸了过去。李越扬手接了,拔开塞子就灌了两口:“多谢。”
第二天上午,将近巳时,竟然还没找到下一个歇脚的绿洲,牧仁扎哈一时也着了急:“茨蓝绿洲明明就在这附近,怎么……”
离落听了心下一沉,经验丰富的向导自是不会领错路,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风沙太大,已经一点点将绿洲吞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