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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侍离落——by陆望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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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个时辰,阿塞罕沙暴将起,他们一行人,难道真要葬身在这茫茫沙海之中了么?离落心中竟冒出一个念头来,我若死了,君慊会怎么样?

离落回过神来,一时失笑,还是赶紧设法保命要紧:“这附近还有没有其他的绿洲?”

牧仁扎哈摇摇头:“最近的距此地也尚有百里……”

“那么……还有别的办法么?”

“只有躲在骆驼身下,护住口鼻,听天由命了。”牧仁扎哈苦笑道。没想到自己一辈子在沙漠中兜转,熟悉沙漠更甚于熟悉自己的身体,最后竟然要葬身在沙海中了。自己半截身子都入了土的人,死了也就死了,可这几个姑娘小伙儿都还如此年轻,葬身于此实在可惜。牧仁扎哈想到此处,不由抱歉:“姑娘……”

离落打断了他的话:“就按你说的办。半个时辰后,大家把骆驼集中在一起,手牵手抓紧了,谁也不要松手。”

申时三刻,新换过一番地貌的阿塞罕沙漠上疾风般奔来一队人马。

沙漠松软,马蹄易陷,能在漠上纵马的都是些控马高手。马匹奔跑虽快,却不耐长途,这一队人胯下骏马个个神骏,显然不是长途跋涉而来。

为首的一人道:“程姐也真是的,明明没什么油水,还让咱们天天来。”

旁边一人笑道:“劫财还在次要,程姐的心思你还不懂么?半个月前茨蓝绿洲突然消失不见,原是程姐担心漠上行商被困在此,着咱们救命来的。”

为首那人“哼”了一声:“明明是漠匪,倒成了圣人了。”

一行人在茨蓝绿洲遗址处搜寻了半晌,一无所获。正要纵马离去时,突听手下一人惊呼一声:“那边的沙子在动。”

沙暴终于止息,离落一行人从骆驼腹下爬起,正一点一点挖着沙子,却被一伙儿漠匪拔萝卜似的拎了出来,捆了捆带走了。

真真倒霉到家了。

这伙漠匪共有二十来个,领头的那个一脸凶神恶煞,旁边那人却笑得很温和。李越本来是要拼命的,却被离落扯住了。离落对他耳语道:“别莽撞,咱们的食水也该补充了,这附近肯定有绿洲。与其咱们在沙漠中乱闯,不如先跟了他们去,再相机行事。”

七人被捆成一串扔在骆驼上,携带的贵重物品自然被摸了个干净。离落狼狈至此,思来想去没琢磨出什么脱困的点子,倒是开始可惜那十张千两的银票。那兑出来可是一万两白花花的银子啊,若是楚君慊早些给了他,留在京中多好,这样以后就能在京中盘个书铺子,没事去当当小老板。嗯,不错的日子。

其实这半年来,离落的心境已经有很大改变。从净身入宫那一刻起,离落便知这一辈子是不会有什么指望了,思及总不免自伤。那时,他从没敢奢想过未来,更逞论幸福。可这半年来,离落感受着楚君慊给他的这份虽不见得圆满,但却真真切切的感情,心中渐渐安稳,脸上也渐渐有了真正的笑容。

这不过才别了十几日,离落就开始忍不住想他了。其实仔细想想,那皇帝还真没什么好,四年前害他净身入宫的是那个人,半年多以前害他入狱重伤的还是那个人,可是感情这种东西,从来就是没有道理的,既然爱上了,那边便好好地爱吧,直到一切无可挽回的那一刻,或者有幸在一起过完这长长的一生。

离落抬眼看去,茫茫沙海一片荒凉,将近酉时,太阳还明晃晃悬在天上,烤得人头昏眼花,远处却有一星盎然绿意,触目清凉。绿洲,终于就要到了。

沙漠中千里一色,绿洲里却是泉水淙淙,空气温润,百花盛开。大漠中干旱之极,绿洲都是依着泉水而生,但像这般的漠中温泉,却是十分少见。

那绿洲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也占了十来亩地。绿洲中屋舍井然,屋前有花,屋后有田,男女老幼在田间劳作,一路行来有不少人跟他们打招呼,连那个一脸凶神恶煞的头领,都开心地笑了。他笑起来的时候,原来也是个阳光少年。

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红花绿树。若不是他们刚被这伙漠匪劫了来,还捆在骆驼上,离落真要以为这是世外桃源了。

李越和几个护卫功夫俱都十分了得,入夜不久就挣开了绳索,并替离落和牧仁扎哈解开了身上的束缚。堂屋中正在觥筹交错,甚是热闹,离落几人悄悄摸去厨房,偷了干粮,灌了清水,不想,去牵骆驼的时候却被人发现了。

不得已一番混战。李越几人功夫虽高,但双拳难敌四手,一时也左支右绌,只剩了自保的力气。牧仁扎哈却是打一开始便被人捉了,押在一旁。离落徒有招式,真气流转不畅,双肩双腿俱都无力,不过半盏茶时分便被人扭住了。

离落极是恼怒,朝对方狠狠瞪去。四目相对的瞬间,两人却都呆了一呆。

原是故人。

第三十三章:夜来尘梦两悠悠

那故人说熟不熟,正是姬夜来。

离落眸中难掩惊色,姬夜来好好一个千金小姐,出家了又出嫁了不说,怎么还当了漠匪?

姬夜来见了离落,亦是十分诧异,忙松开了手:“你怎么会在这里?”这明明便是缘法寺书市上偶遇的那个美貌夫人,一看就是有钱的大户人家,怎么没事跑到大漠里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这也正是我想问的问题啊。离落揉了揉被勒得发疼的手腕,一时苦笑。当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想当年他们素未谋面便已被人并称,如今几番波折,他们不过二十岁左右的年纪,便已是满身沧桑,早不复当年。这一遭意外相逢于大漠之中,却是一个漠匪一个肥羊这样诡异的身份,当真是……造化弄人啊。

“一言难尽,请姬姑娘先让他们停手吧。”离落道。

姬夜来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于是双方罢手。堂屋中被一伙子男人整得混乱不堪,姬夜来干脆带着他们到温泉畔的白石上坐了,慢慢叙来。

上弦月只有浅浅的一弯,淡淡的月光下周围的景物只是依稀可见。

“夫人怎么来了这里?他……不担心你么?”姬夜来鞠了一捧温泉水,看着水从指缝间缓缓流下,“夫人的腿脚可好些了?”

李越在一旁瞧着,奇道:“夫人?你啥时又成了夫人?”离落那家伙当真是个妙人。

离落对李越视而不见,听若不闻,只道:“素雪离合丹很有效,好多了……”因是一时不知该怎么解释,便先拣容易的回了。呆了半晌,才笑道:“姬姑娘叫我离落便好,哪里是什么夫人,不过小小内侍罢了。”唇边淡淡一抹自嘲。

“内侍?”姬夜来难掩惊色,“跟你一起的那人……”

“正是当今圣上。”

姬夜来吃惊不小,心下却是雪样地通明透彻,端看那日两人间的亲密动作,也知这皇上和内侍间的感情非比寻常:“那公公来此……”

“去平凉关监军。”

内臣监军?当真是一句比一句更让人吃惊,姬夜来一时说不出话来。看来,这个叫离落的不简单,若不是大贤便是大恶,看他言行举止,倒像个知书懂礼的,可俗话说人不可貌相……姬夜来不禁想起缘法寺书市上那个紫衣清远的女子,那般的美好,娇而不媚,一颦一笑都是那般纯净如冰山雪莲,让她不由自主地心生好感。于是,见了那女子的书掉了一地,露出那般着急和心痛的神色,便不由上前替她捡了起来,还将阿塞罕沙漠地图赠予了她。

不想……她,竟不是女子。姬夜来心下浅浅酸涩,这样纯净美好的人儿,竟是个阉人!这时借着月光细细打量他,那一张面庞肤色雪白,清丽之极,黑眸中透出如同月色一般清冽的光芒,雪色狐裘裹着的躯体单薄细瘦,似不胜寒。

离落见她打量自己,微微一笑:“姬姑娘怎么在此落了草?”

姬夜来回过神来,发觉刚刚居然看人看呆了,一时讪讪:“我现在的名字是程夜,禾口王程,夜晚的夜,姬夜来那个名字早不用了……公公不必再提。”说着心下微微叹息,回首这些年的风雨坎坷,再回首,已是恍如隔世。那个在斩青台上雪剑横空的姬家大小姐,究竟是不是她呢?

离落马上改口:“程姑娘……”

姬夜来微微一笑:“说来话长……公公想必知道,我十九岁那年未出阁,却跑去出了家。因着我少女时赚的那些浮名,这件事可说是轰动一时,爹爹气得极了,就与我断绝了父女关系……不过大约很少有人知道,我出家,不是因为信佛,而是为了逃婚……”

离落也是一愕:“逃婚?”

“不错,逃婚……那时我年少气盛,仗着有一身武艺,不禁向往着广阔的江湖,自由的空气,和……两心相许的郎君。”姬夜来说这话时的表情,有一丝淡淡嘲讽,也有一丝浅浅的幸福,那般纯粹的少女心情,纵使现在想来无比天真痴傻,也是弥足珍贵的。

离落的眼神微微一黯,就听姬夜来继续说下去:“父亲给我挑的这准夫君,原本也没什么不好的,不过比我小了五岁而已。说来,那人在京中也颇负盛名,我素来也是敬佩的,只是……我不甘心,不甘心我的一辈子就这样被敲定,高墙深院,相夫教子,再无转圜余地……”

李越在一旁听着,总是不甘心被冷落,在一旁把温泉水搅得哗哗作响,这时“哧”地一笑:“不过小了五岁……姑娘也真真看得开,令尊倒也挺开明的嘛。”当时礼教尚严,女子比男子大一两岁的都少见,更何况大了整整五岁。

“你若知道他是谁,便不会这么说了。”姬夜来淡淡一笑。

“是谁?”李越歪着身子凑过来,极为好奇。

“温瑜阳。”

姬夜来那三个字尚未落音,只听“扑通”一声,李越突然不见了。

等李越湿漉漉地爬出泉池,去瞅那正主儿的时候,只见离落神色无异,只微微笑着:“后来呢?”

离落面上平静,心中却不由翻江倒海,一时揪疼得厉害。记得五年前的那个夏天,伯父是提过要给自己说一门亲的,被他婉言拒绝了。后来的事情,他约略听过一点,但究竟怎样他也不甚清楚,因为……不过两个月后,天就塌了。

这件事情,他从此再没想起过。

却不想,伯父为他选下的女子,竟是姬夜来。

李越瞅着离落那笑容分外之不顺眼,用一双湿手把离落扯到姬夜来面前:“姑娘,有什么遗憾尽管说,有什么情谊尽管诉。”

离落甩开他的手,厉声道:“李越!”

姬夜来却是被他们俩的举动整得极为糊涂,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终于将目光定在李越面上:“有什么话请直说。”

李越刚一张嘴,离落便飞快伸手去捂,被李越一手挡开了:“有什么好瞒的,你明明就是温瑜阳啊。”

一时间四围寂静,只有淡淡的月光静静流泻。

看花要看夜来香,选婿当选温瑜阳——

当时在京中齐名的两人,隔了漫漫的时光,和重重的血泪,在遥远的沙漠绿洲中静静对视。然后,怆然一笑。

在彼此俱是少年得意的最好的年华,他们不曾相遇;反是在历了重重劫难之后,满身沧桑印记的他们,在荒芜的大漠中重逢。

姬夜来的心中五味杂陈,微微心疼,也微微怅然,向来心高气傲的温家小公子,竟能忍受得了净身入宫的屈辱。温家遭难的事,她是听说了的,她以为他定是死了,也曾替他惋惜过,却不想他竟然这样活着。明珠蒙尘,玉玦残缺,温瑜阳这些年的日子,不知是怎么熬过来的。

离落的笑容微微苦涩,他委实不愿以这样的身份与她相认。前尘往事,早如一梦,现在他,只是内侍离落。

只听“咕咚”一声,李越又掉进泉池里去了。这回却不是失足,而是结结实实被人推进去的。这推他的人不做第二人选,正是离落。
第三十四章:愿作鸳鸯红尘间

姬夜来出家之后,不耐烦在庵里呆着,便趁夜偷偷跑了出去。因着身上没钱,干脆草草易了容,扮作个游僧,各地到处转转,在寺院中免费吃住,过得竟也十分逍遥。

——直到一年后遇见了胡念。

那一年,胡念二十五岁,就已在荐福寺当了二十五年的和尚。胡念那时候当然不叫胡念,他有个非常烧包的法号,叫做孽缘。

姬夜来在那一年的春末来到广宁落雁丘荐福寺,当时,寺外的丁香正开到荼蘼,余了最后一丝含了水意的香气。那,正是个雨后初晴的早晨,姬夜来被困在山林里,淋了一夜雨,这时一身狼狈地摸到了山门前。

一个清秀的和尚挑了担子,扁担两头各挂一个木制水桶,就那么晃悠悠地走出山门来。

宿命是个很奇妙的东西,有些人强求而不得,有些人苦恋而终甘,有些人却是只需一眼便注定了一生的牵念。

那青年僧人,生有一双蓝汪汪大海一样的眸子,眸中的色彩是她一直向往的自由广阔,蓝天,大海,都有着无边无际的浩瀚的空间。那汪天空和大海一般澄净的蓝,一下子就打进了她心里。

青年僧人看着对面那个一身狼狈的小和尚,微微蹙起了眉头。这样奇怪的感觉,从心尖儿上升起,暖洋洋地传遍全身。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还没等那僧人想清楚,便发生了一件他从没敢想过的事儿。

似姬夜来这等性子,没什么是她不敢做的,当时又年轻气盛,喜欢了就是喜欢了,所以当天晚上就摸上了那蓝眸和尚的床。一番云雨后,蓝眸和尚自知破戒,害怕地不知如何是好,姬夜来心下暗笑,连哄带骗就把他拐走了。

他们走的时候,启明星还在天上挂着。那个法号孽缘的蓝眸僧人,只带走了母亲留给他的一本手写医书,连衣帽都是姬夜来平素带在身上的俗家服饰。

一个和尚跟另一个和尚,私奔了。这是荐福寺建寺百年来的第一大奇闻。

两人还俗后,自个儿整治了一桌酒席,吃吃饭拜拜堂就算成了婚。法名不能用了,姬夜来这个名字也不合适,于是用了母亲娘家的姓氏程,在“夜来”中取了一个“夜”字,便是程夜;孽缘自也不能再叫孽缘了,母亲临去前原本给他起过个名字,叫做胡念。

于是,胡念和程夜,就这样稀里糊涂成了一对儿。

其实胡念也是个聪明灵秀的青年,不过在寺院里呆久了,心思单纯,不通人情世故,开初那夜才会如此不知所措。在红尘中兜转了半年,胡念便混成了个人精,难得的是,这人精对姬夜来始终一心一意。

听了这一段儿,离落唇角蓄了一丝笑意:“程姑娘当真是女中豪杰。”那笑意里有七分敬佩,三分嘲笑。

姬夜来怎会听不出来,赧然道:“那时候年轻,不知道天高地厚……”

离落道:“可若让你再选一次呢?”

姬夜来怔了怔,笑道:“一样会将阿念拐了去。”

两人相视大笑。

李越被整的颇惨,回去换衣服一去就没回来。此时泉畔的白石上就只剩他们俩人,月光静静地照着,泉水缓缓地流着,如此清景,几乎让人忘了身在大漠之中。

静默了一会儿,离落道:“后来呢?”

“后来……我们就在江湖上四处游逛。阿念向来聪明,他母亲临去前留了本医书,他日日琢磨竟也能给人看病了,我俩就靠着他行医赚来的钱艰难度日。这时候我才明白,江湖真不是那么好混的,跟我想象中差距甚大,”姬夜来说着微微苦笑,“去年春天,我们游荡到大漠,看到这漠中温泉绿洲,我很是喜欢,就多呆了几日,没想到竟碰见了漠匪。这绿洲不小,因着有温泉,四季温暖湿润,所以有不少居民在此定居,日子过得本来不错,但这较为富足的生活引来了漠匪的觊觎,隔三差五就来此抢掠一番,很多人不堪其扰,都搬走了。那一日我跟阿念看不过去,仗义出手,不想那匪首满面凶悍,竟是个银样蜡枪头,不过十几招竟被我给捅死了。这下子替人惹了大祸,当真是想走也走不成了。我和阿念犯愁之极,想起曾经跟漠上鹰有过一面之缘,于是觍颜去请了帮手来,干脆去挑了那伙漠匪,收服了当时领头的二当家阿穆尔,诺,就是劫你来的那个。他开出条件要我当老大才肯归顺,若不然便是杀了他也没用。结果……我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成了漠上女匪。不过这里蛮清净,人也热情,没什么尔虞我诈,在这儿守护着一方净土,也挺好的。”说了这么长一段话,姬夜来停下来喘了口气,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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