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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渊——by白夜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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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属性分类:现代/警探黑道/强攻强受/养成

关键字:叶临叶渊  配角  其他

叶临的劝世名言:饭可以乱吃,话可以乱说,孩子不能乱捡!

伪叔侄文+养成文,年下偏执侄子攻VS腹黑叔受,本文三观略不正。常驻酱油CP:季岚VS季小齐

上部

第一章

叶临在GA(国家安全部门)有一个外号,叫千变。这来源于他那张雌雄莫辩的脸,装成男的时候看起来像个青涩少年,装成女的时候自然就是纯情少女了。

当然,这也和他最擅长的化装脱不了干系。

他进GA跟他有没有爱国心没有关系,而是因为一个女人,一个比他年长差点十岁的女人。

那女人叫秦朝,人长得漂亮不说,能力还特强。

叶临那时候才十四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所以喜欢熟女很正常,有证据显示许多男孩子在年少的时候的性幻想对象都是年长很多的女人。

可惜等叶临进了GA之后,才知道他被坑了。秦朝喜欢女人,当初跟郁家的千金郁悦打得火热。就算后来两个人以分手散场,可喜欢女人这是个事实。

然后到现在叶临十九岁了,几乎常年在外出任务。等他再次得到秦朝的消息的时候,秦朝说她找了个男人。

这事别人不知道,不过是秦朝跟他关系不错才偶尔提及的,还找了好几年。

叶临摇头叹气,等秦朝喜欢男人的时候,他已经不喜欢她了。两个人怎么就这么有缘无份呢,就算秦朝喜欢强悍的男人,他也是有机会长大的好不好。他只是差点时间的磨练而已,再过几年他会比那个叫楚暮的男人要强好不好。

就在叶临为自己的初恋叹息的时候,他遇见了一个孩子。

准确的说是他眼瞎碰到一个中了枪的孩子,这主要怪他偏偏要走夜路。中国有句古话怎么来着:久走夜路总要遇见鬼。

叶临倒不是什么心软的人,他不过是恰好碰到自己想到自己的初恋情人心软了那么一点点,然后就手贱的把人给救了。

完全就没想过,这么小一个孩子,还重了枪伤,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那小孩子倒也是个能抗的,在叶临替他取子弹的时候咬着自己的另一边手臂一声都没吭。

这一点让叶临很欣赏,不过欣赏归欣赏,他可不想找个麻烦给自己。

他后悔了,而且是后悔极了。这孩子的穿着怎么看都是有钱人家的孩子,看看那手工缝制的贴身又精细的衣服,再看看衣服扣子上镶的钻石。

那一枪明显的不是误伤那么简单啊!就算M国没有禁枪令,谁都可以拿把枪乱跑,也不至于把这么精细的一娃给误伤到啊。

可人救都救了,没后悔药给叶临吃。

他也只能硬着头皮把人给看养好,其实他不想看养的,只是他不知道那小屁孩是谁家的孩子。看这样貌应该是亚洲人,他还能准确到是中国,日本以及韩国人这个范畴。当然,这几个国家的混血也有可能。

叶临自认为自己还是比较逗孩子喜欢的,在各种套话之下那小子居然不上套!一个字都不吭,只是叶临走到哪他跟到哪。

事实上带着这么一定时炸弹,叶临也哪都不敢走。

一直在叶临住的地方呆了一个月,叶临可管不了那个小屁孩是谁了。他得马上去接新的任务,总不能带着一个孩子去吧。

叶临走的时候对男孩子说,“你好,我叫叶临。再见。”

然后转身走了,长发飘然,自以为风骚无比,一定给那小屁孩一个绝美的背影。

这种良好的心态还没过一个星期,叶临颓了。

原因简单无比,他又碰到了那个孩子,在另一个城市。

叶临不知道这孩子是不是一直跟着自己的,以他的警觉性有人跟他,他应该会察觉。那就可能是小破孩追他追到这个城市然后迷路了,到现在才碰到?

可能有很多种,叶临才懒得费脑细胞去想。这麻烦,他可不想再招惹了。

可惜,到最后他还是把孩子救了。

因为那孩子的眼神,盯着叶临执拗无比,还张口说,“叶临,救我。”

叶临从不否认喜欢强悍的人,在看着这个有狮子一般眼神的孩子有了那么一丝兴趣,也算正常。他其实是很想知道这个孩子以后长成什么样的,何况这孩子居然会中文,也就说有可能是华裔。说不定就是什么重要人士的孩子,他不救不行啊。

闲事就这么管定了,就算麻烦,至少也得把人家父母给找到吧。

可惜这回他们就没那美国时间慢慢休养了,叶临是被追着屁股跑的。

那个孩子到现在还不说自己的名字,也不说自己的父母是谁。这让叶临伤透了脑细胞,他是真想把人给丢到半路不管的。

有了这个麻烦,叶临是不能回国的。只能带着人到处跑,他千变的特技再一次发挥了出来。

可惜,人家追得太紧,他再变带着一孩子也是很好排查的。何况追着他的那群杀手不是泛泛之辈。

叶临觉得自己的确是爱刺激,爱冒险,不然当初也不会加入GA。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喜欢被当作落水狗一样打。

这一场逃亡让叶临有些疲于奔命,连脾气都大了起来。

头发没时间保养,脸上都有了伤口,他还怎么千变?

他不得不对那个孩子抱怨说,“你看,为了你,我连我最喜欢的东西都没了。”

可惜那个孩子除了当初说的那四个字之外,再也没说过话。

叶临是没兴致问他父母是谁,他叫什么名字了。

很明显的,他要是父母还在,也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落于这种危险的境地。

只是这一路逃亡,叶临是真的什么都丢光了。

甚至于为了掩藏,在面对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也跪着磕头赔罪。只因为那小子对着一个对他吐口水的小混混踢了一脚。

叶临是欲哭无泪,他知道这个孩子是有钱人来着受不了这种委屈。可现在他们两个是乞丐好不好,人家喜欢丢钱还是吐口水是人家的事。你去惹什么惹,还嫌弃后面的尾巴不够多嘛。

不过这孩子也有些奇怪,经历这么多他居然就没哭过。当然了,也没笑过,整天板着一张脸,活像别人欠他多少钱一样。

这一路下来,叶临的脾气是越来越大,可那孩子居然忍受得住。

这只能让叶临越来越感兴趣,越来越喜欢。

一直到那一天,他收到秦朝的急讯,要他去东南亚一趟。

秦朝从来没有主动找过他,现在找了,只能证明是出了什么大事。而且还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包括他们的上面。

叶临已经带着小破孩逃到了欧洲,再混到亚洲去倒也不难。

第二章

到了金三角,叶临终于松了一口气。这是在秦朝的地盘上,她男人还是这地方上最大的雇佣军首领,混得还是很开的。

秦朝住的地方还是那么像模像样,里里外外的一层都带着枪。这让叶临更加放心了,就算那些人追来了好歹外面的人还能抵挡一阵子。

正在进大门的时候,叶临看到一个四五岁模样的孩子从里面走了出来。穿得是端端正正,怀里还抱着一盒巧克力。

叶临再一低头看自己带着的小屁孩,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两个人一路逃难似得来的,什么都没有。

那男孩子看见叶临跟他手里的小孩子,扯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给笑了,然后走了上前来。

小破孩接过小男孩手里的巧克力的时候,那动作绝对算是抢的。叶临也看清楚了那巧克力的牌子,一个字贵,两个字珍品,三个字买不到,四个字贵族食品。

小破孩估计是因为饿了一天,所以吃的时候一点也没含糊,全往肚子里吞了。

叶临再去看那孩子,那可怜的小眼神,估计只是想分一点点的,结果被小破孩这么一狂吃,没了。

见到秦朝的时候,叶临吓了一跳。

秦朝的肚子太明显了,虽然才四个月,但是看着跟五六个月似得。

两个人见面是不会说废话的,秦朝找他的原因就是因为刚才给小破孩巧克力吃的那个小男孩。她最近可能有了麻烦,想让叶临先带着。

叶临苦着脸把自己遇到的这事给秦朝说了,小屁孩以为叶临会丢下他,赶紧把他的衣角给抓住。看秦朝的眼神都是恶狠狠的,不过还是没说话。

秦朝倒是没逼叶临非要带着两个孩子,事实上也带不了。

叶临最后还是带着小破孩走的,秦朝说两边都有麻烦要是混在一起说不定更麻烦。而那个孩子,叶临才知道居然是郁悦的第二个孩子,也难怪秦朝那么紧张了。

听说郁悦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得了抑郁症,最后把孩子丢在国内,跟着她那丈夫周游世界去了。现在生了第二个还让秦朝带,的确是很省事,太他妈会打算盘了。

叶临离开金三角本来是准备直接回国的,可惜一出秦朝的范围就遇见了那些追来的尾巴。秦朝给的人到最后也一个没能活下来,叶临这才知道他们两个人这回遇见的麻烦都够多。

这逃亡从开始到最后,一路经过的北美,欧洲,亚洲,非洲,然后再次回到亚洲。妈的,算得上是环球旅行了。

这么整整一年的时间,全是在逃命。哪个地方都呆得不能长久,不到一两个月那几个杀手就追到了。

逃命叶临在行,反恐反狙击他可不擅长。面对那一直紧紧追着的杀手,他只能逃。

何况那几个杀手算得上是些人物,他不敢惊动上面,只能靠自己交的朋友的帮忙到处逃窜。

一直到最后,叶临忍无可忍,事实上是实在没有办法,只好走了最险那一步。

那一步走成了,他跟小破孩算是从此可以彻底的消停。要是不成,也不过两条命而已。叶临一向不怕死,但是他爱美。

杀手已经被设局除掉了三个,剩下的他是没辙。一个人怎么跟那么几个人斗,何况他还带着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孩子。

望着眼下的深渊,叶临开始犹豫。

这么跳下去,死了还好,不死要看到自己身上哪里残了,脸要是花了,他哭都得哭死。

叶临从来不否认自己爱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这一跳到了真要跳的时候可真够让人恼火的,跳不跳是一个问题,活不活也是一个问题。

一直到最后,那个小破孩说了一句话,让叶临义无反顾的跳了。

小破孩对叶临的爱美有一定程度的认知,在一起逃亡了一年之后。所以面对他们的唯一生机,他是一点犹豫都没有。因为跳不跳都是一个死,不跳是死定,跳了有可能活着。他要活,他还要报仇。

“叶临,就算你毁容了,我也娶你。”

当小破孩说出这一句话的时候,叶临被震撼了。倒不是因为觉得那孩子男女不分,而是觉得这么一个小的孩子为了活命就能抓住别人的弱点进行诱惑,以后不知道会是个什么样的人物。要他是个女人,还真得被他这么一句话给下定决心跳。

瞧瞧那小破孩坚毅且执拗的眼神儿,这话让人一听就是真的。不过叶临倒是没怎么当真,他一个男人要真毁容了,让一个小孩子负责,那不搞笑嘛。

叶临抱着小屁孩义无反顾的跳了,然后他们日子平静了。

当然,代价是昂贵的。在他们两个被叶临安排的人救到的时候,小破孩的脑袋受了伤陷入了彻底的昏迷,也就是所谓的植物人状态。而叶临的脊椎出现了问题,在养伤的时候因为条件不够有了后遗症。所以以后只能从GA退休,还是病退。

等叶临养好了伤带着重度昏迷的小破孩回到国内的时候,已经又是一个半年。

他哥叶楚风看见他带着一个孩子回来,不得不问哪来的。等叶临把孩子的事一说,差点把叶楚风气得拿椅子砸他。

这闲事是能管的嘛,妈的,一看就是个麻烦。

叶临被叶楚风骂得跟个龟孙子似得,最后叶楚风也没了办法。闲事管都管了,好在现在也没什么麻烦,他还先得让叶临彻彻底底的检查一次身体,看他的脊椎还有救没有。

等到检查报告出来,叶楚风叹了一口气。要是当时就能进好点的医院,这个问题就不会出现。现在已经过了半年,各种数据表示是很难再动手术。

叶楚风心疼自己的弟弟这辈子就这么废了,但心里也有松一口气。叶临从小就胆子大,爱冒险。这回这事一出,倒是可以让他安静下来,不用再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

叶家是混黑道的,说白了也就是一犯罪集团。当初叶临死活要进GA,叶楚风没办法也只好让他进了,而且为了自己弟弟有个好的前程,经常主动的跟条子合作。

凡是混道上的,都讲的是一个义字,跟条子合作那叫背信弃义。可为了这么一个弟弟,他也没有办法。

一直到叶楚风死了之后,叶临才知道他哥为了他的理想付出了多大的代价。而他还拿他的仇家一点办法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人一路高升。

而他,好像就在那一晚彻底的成熟了起来。学会了仇恨,学会了隐忍。

第三章

叶临回国没多久就收到了秦朝的死讯,只是死因被列为GA一级机密。

收到那个消息的时候,叶临正在医院探望小屁孩。在那一瞬间,叶临突然觉得这个世界真他妈混蛋。

叶临以为他已经够倒霉的了,初恋挂了,千方百计救回来的孩子跟个死人似得。却不知道更倒霉的事情还在后面,那一个打击差点让他彻底站不起来。

叶楚风死的那天,下着很大的雨。他跟条子合作为了捉到让条子们头疼了很多年的大毒枭而假装去跟那个大毒枭交易。

双方都是亲自去的,到最后回来的,却是一个都没有。

而当天下午L市的晚间新闻里就播放了这条新闻,说市公安局长带头亲赴某毒品交易现场击毙了一伙涉案累累的犯罪分子。

当犯罪分子里出现叶楚风的照片之后,叶临把家里砸了个稀巴烂。

他哥是跟条子合作的,叶临从一开始就知道,却在死后被这么出卖。这些人,为了自己的功绩,连个死人都不放过。

叶临眼睁睁的看着那个人因为这回的立功而连升三级,去了另一个城市当一把手。而那个男人还假惺惺的来看望叶临,说了一大堆什么不得已。

叶临冷冷的看着那个男人,要是他没收到他哥会死是因为这个男人的一个明显的部署失误的消息,他还真不会那么恨这个虚伪的男人。

叶楚风死了,叶家得有人出来掌控局势。谁都没把叶临这个从没管过事的公子哥儿放在眼里,却因为他是叶楚风的弟弟个个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不除掉不痛快。

而小破孩在医院也遇见了危险,有人连他也想除掉。起因是叶楚风对外宣称那是他的儿子,他们要斩草除根。

叶临当然知道这件事也有那个男人的影子,为了掩盖他的失误担心叶家找他报仇所以决定叶家一个都不留。

这个仇他必须得报,只是他现在连自保都有问题,每走一步都要谋划良久,不能出一点错。

至于那个男人,就先让他活着,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叶临没见过郁悦,在亲自见了之后觉得跟传言中的不一样。

郁悦也是个成熟的女人,只是跟秦朝不同的是这个女人骨子里都带着一股冷淡。让人看了,觉得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却不敢太过于接近。

叶临见郁悦是因为小破孩在医院出事是郁悦的人替他把人保下来的,于情于理他都该感谢一下她。

当然,叶临也知道郁悦不会无缘无故的帮他,就算她曾经跟秦朝有一段,而他跟秦朝的关系不错。

郁悦借给他一支楚暮手下最精锐的雇佣兵,有十三个,用来保护他跟小破孩。而且只要用得到郁家的人脉的时候,只要开口她都不会拒绝。

而相应的条件就是,在叶临掌控了叶家之后替她保护好她在国内的两个孩子。

这对叶临来将是一笔求之不得的交易,叶楚风留给他的东西完完全全的不够他用以掌控叶家。但要是有郁家的帮忙,他要容易得多。

有了这些还不够,他还要跟上面的人做一个交易。他开的条件美好得不像话,他就不信他那个想往上爬的上级不会动心。

完全的掌控住叶家,花了三个月时间。算是彻彻底底的让叶家下面的那些人服了气,谁也不敢再小看这个笑眯眯的,却杀人不眨眼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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