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回想了一会儿,忽然有些悲伤,闷闷回道,“寂寞在唱歌。”
“行!就唱这首!”顾时一拍掌,这首歌他也听过,林小嫚以前就很喜欢唱,深深觉得这首歌和吉他的气质很符合,忧郁和吉他总是不分家的。
秦天犹豫了一下,问,“真唱这首?”
“是啊,就唱这首,怎么?不会唱?”顾时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这个表情再加深一点点就可以称作为鄙视。
“唱倒是会唱,就是很久没唱了。之前我爸说我唱的太难听,侮辱了这首歌的原唱。”秦天一想起他爸曾经说这话时露出的表情,心里就觉得很难受。
“你爸还说你唱不了歌呢,你怎么有勇气跑出来了!叫你唱,你就唱!”顾时看着他,觉得无法理解他的想法。
秦天一听顾时这么说,随手就拨起了琴弦,真的唱起《寂寞在唱歌》。
“天黑了,孤独又慢慢割着。”
才一开口,顾时就被惊艳了。唱这首歌的秦天,绝对不是在水池旁高喊“我是女生”的类似躁狂症患者,相反,沙哑的声音伴随着吉他彰显出一种别样的成熟味道。
“有人的心又开始疼了。”
顾时看着秦天的脸,忽然觉得眼睛很模糊,秦天因为瘦,穿着很厚的外套也不觉得过于臃肿,现在他的打扮也趋向于正常,看上去,就是一个藏着故事的清秀男孩,显得格外忧郁。伴随着现在的歌声,顾时仿佛看到一个为了追求梦想而放弃一切的男孩,背后深切的悲伤和寂寞,就连现在秦天鲜艳的头发,被寒风一吹,都有种萧瑟悲凉的味道。顾时一时看得有些呆。
秦天闭着眼睛忘我的唱着,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边回忆着自己这两年的经历,一边义无反顾地爱着自己的追求,不自觉地全都化成了情感融进歌声里,竟然引起不少人驻足。
一曲唱毕,秦天睁开眼睛,第一时间去看顾时的反应,没想到竟然看见了泪流满面的顾时。秦天十分担心,“你怎么了?”
顾时擦掉脸上的泪水,觉得有些可笑,竟然听一首歌听到流眼泪泡,看着秦天正在等自己的答案,解释道,“没事,就是有些想起一些人了。”
“哦,这样。那你回家看看吧,对了,我唱的怎么样?”秦天满心期待地看着顾时。
没等顾时回答,周围围观的群众抢先回道,“小伙子唱的不错啊,是附近音乐学院的学生吧?加把劲,再努力努力。”
此话一出,大家都纷纷开口,真心夸奖秦天唱的好。秦天吃惊地看着大家,这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大家都说自己唱的好,以前,无非是一些路过的人随手丢点钱给他,说是欣赏他唱的歌,倒不如说是打发要饭的。秦天一时高兴地不知要说什么好,感激地看着围观的人们,随后又唱了几首之前他很喜欢的,而被他爸认为是侮辱了原唱的歌,无一例外,全都受到好评。
第11章
秦天狠狠挣了一钵盂,相对于钱,更让他兴奋的是,终于有人真心地在听他唱歌。到了晚上,唱得喉咙几乎发不出一点声音,地铁站关门时,才被顾时拉着恋恋不舍地离开。
还没走出通道口,寒风呼啦啦的灌进来,秦天不自觉打了个哆嗦,转投看看顾时,穿的比自己少,但是人家身体健硕,冷冽的风吹过来,像挠痒痒似的。
秦天一边搓手一边在心里不服气,走出地下通道,外面一片灯火辉煌,各种商店门口的霓虹灯,照得夜空甚是灿烂。
两人走在大街上,一天下来也没吃什么东西,这时候都饿得前胸贴后背,路过一家火锅店时,透过窗户,秦天看着火锅腾腾地冒着热气,桌子前面坐着大多都是年轻男女,或羞涩或兴奋或……板着脸。
秦天咽了咽唾沫,哑着声音对顾时说,“我们去吃火锅吧,”嗓子有些痛,他停了一下,缓了缓,继续道,“我请你。”
顾时睁眼一瞪,“听听你的嗓子,成什么样了!还吃火锅,你是不想好了是吧,跟我走!”
说着,就拉上秦天,站在一家广州饭馆前面,问,“你海鲜不过敏吧?”
见秦天摇了摇头,顾时走进饭馆。两人一落座,秦天就迫不及待地伸手去接服务员递过来的菜单,顾时见了一下拍开他的手,抢先拿过菜单翻起来,一边翻一边理所当然地说,“就算不吃火锅,客还是得你请的。哎!服务员!”
见服务员拿着纸笔,准备记下时,顾时一样一样点着,“一份虾粥,一份蟹粥,一杯西瓜汁,一份辣椒炒鸡。就这么多,麻烦快点。”
顾时点完就把菜单还给服务员,秦天急了,拉了拉他的衣服,“哎!哎!我还没点呢!”
“我已经给你点过了。”顾时慵懒地靠着沙发的靠背上,今天一天算是折腾够了,累得他现在只想睡觉,故意看不见秦天此时气得涨红的脸。
这个时候,魔都的夜生活正当活跃期,就算顾时叮嘱了快点,他俩还是等了会儿才等到服务员端着点的餐上桌。
顾时先把西瓜汁推给秦天,然后问他,“要虾粥还是蟹粥?”
秦天几番张口都会说不出话,嗓子像是在冒烟一样,火辣辣地疼。顾时见他那个样子,又替他做主了,直接把蟹粥推到他面前,自己则抱着虾粥大口大口吃起来。
秦天喝了口西瓜汁,觉得味道不错,也就没那么怪顾时自作主张了,再喝一口粥,顿时觉得味道相当不错,于是心里默默认为顾时的选择相当合他的心意。尝了果汁和粥,秦天瞄准了顾时前面那份辣椒炒鸡,又准又快地下去一筷子。
没想到顾时比他狠,筷子一挑,秦天夹的鸡块掉回盘子里。顾时夹起那块鸡块,悠悠放进嘴巴里,津津有味地嚼着,一边嚼一边看着秦天,吐出鸡骨头,“别瞪了!喝你的粥去,这是为了你的嗓子好!”
于是,这顿宵夜,就在秦天一边兴奋着今天的成功演出,一边感慨粥很好喝,一边眼馋顾时的鸡块中度过,两人吃饱喝足,乘着夜班车回到住处,乘车期间,顾时实在架不住瞌睡虫的联合袭击,睡得鼻涕口水一把流,叫秦天之后好几天都拿他的这副邋遢样子埋汰他。
知道自己嗓子需要休息一下,从昨天唱完歌之后,秦天很满足地睡了个昏天暗地,最后在乒乒乓乓的锅碗瓢盆声中爬起来的。
秦天惺忪着睡眼,端着刷牙洗具开门,被眼前一幕刺激地差点把脸盆摔了。
厨房里,顾时围着围裙,蹲在地上正削着白萝卜,地上还摆着新鲜的鱼和蔬菜。厨房的桌子上,除了放了一份红色方便袋,还放着他从地下室搬过来的电磁炉和电饭煲。
秦天别扭地走到桌子旁边的水池旁,放下脸盆,不敢置信地看着顾时。
顾时早就看到他出来了,这个时侯就站在他身边,于是抬头漫不经心地打了个招呼,“醒了?”
秦天不自在地“嗯”了一声,结果发现出不来声音,于是换成点头,但是又发现顾时证背对着自己削萝卜皮,看不见自己点头。
顾时没发现秦天这时候小小的尴尬,成功削好一个白萝卜的皮,自顾去拿另外一个,一边削一边解释,“快中午了,咱天天在外面吃饭也不是办法,今天咱就自己做一回饭。”
秦天发不出来声音,转身刷牙洗脸。洗好后,看见顾时正端着一个盆,盆里面是切好的排骨,等在一边。
秦天疑惑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干嘛,这时顾时开口了,“看够了没有?看够了赶紧让开,我要洗排骨。”
秦天一步三回首地回到房间里,觉得今天的顾时很不一样,竟然愿意自己做饭,光这一点,他有必要觉得好好重新认识一下顾时。
秦天本来对顾时能做出什么好吃的没抱多大希望,一个人躲在房间玩着顾时的电脑,直到从厨房间飘来阵阵香味,勾得他食指大动,再也忍不住,溜到顾时身边,打探他到底做的是什么。
顾时见秦天从房间钻出来,一直在他身边晃荡,不仅什么忙都帮不上碍事不说,而且油烟很重,实在是他不适合呆在这里,好几次试图赶走他都不成功,顾时怒了,鉴于手上正在处理鲜鱼,于是假装一脚踹向秦天腿弯,“滚回房间去。油烟这么重,想变成哑巴是吧!”
秦天好不舍得的离开厨房,走到房间门口,还回头看着顾时,厨房是真的简陋,可是因为有顾时的存在,厨房竟然显得生机勃勃,从锅里腾出的油烟和热油的滋滋声,这种感觉,让秦天前所未有地觉得温暖,特别像一个家。
秦天继续在房间里上了一会网,学了一首新歌,心里却一直惦记着顾时能做出什么好吃的。过了很久,房间门被顾时一脚踹开,急冲冲地端了一盘菜进来。
秦天看着他火急火燎地把一盘清蒸鱼猛地往桌上一放,然后赶紧用手捏耳垂,嘴里惊呼,“烫死了!烫死了!”
秦天早就等不及了,立即凑上来,趁顾时不注意就要伸手去撕鱼肉,在即将碰到的一刹被顾时发现,一手拍掉,恶狠狠警告,“再让我发现动手动脚,别怪我不客气。去擦桌子,拿碗筷!”
秦天不服气地拿起抹布,心里想,不就是会做饭吗,得意个什么劲!我也会。但是一想到自己做的饭,他下意识地皱了皱眉。
顾时挨个把自己做好的菜端到房间,见秦天举着碗筷正襟危坐在桌前,似乎就等他一声令下,他就大快朵颐了。
“再等一下,我去叫隔壁小齐和我们一起吃饭。瞧你这个样子,能不能出息点,让别人看了还以为我虐待你!”
秦天觉得顾时这话很是伤他自尊,搞得好像他就是一吃货,于是愤愤地放下碗筷,扭过头,可是视线却不能随着眼睛的转移而转移。在顾时转身出门的时候,实在抵抗不住食物的诱惑,于是绝望地自暴自弃,夹了一筷子的土豆丝,塞进嘴巴里,心想,算了就当个吃货吧。
“你太客气了,不过真的很香,嘿嘿……”
“你不嫌弃就好了。”
门口传来两个人客套的说笑声,秦天赶紧把嘴巴里的土豆丝咽下去,因为咽得急了,秦天不小心被噎了一下。
顾时狠狠甩过去一记眼光,然后笑着拉着小齐坐到桌子前面。
秦天好像一只偷腥的猫,正在偷腥的时候,被人抓个正着,十分尴尬地抹了抹嘴角,向小齐笑笑。
小齐看着桌子上摆着的清蒸鱼、红烧肉、番茄炒鸡蛋、青椒土豆丝和萝卜排骨汤,都是一些家常菜,但是对于和顾时差不多生活经历的小齐来说,这些已经算得上小丰盛,于是真心夸奖道,“小顾,你真会做饭。”
“哪里啊,这些都是很容易做的家常菜,希望你喜欢,来,喝酒。”
顾时给自己和小齐分别倒了一杯白酒,正要碰杯,小齐看见秦天没有酒,就问道,“表弟不一起?”
“他嗓子不好,不能喝,就咱们喝。”
“哦,这样。来,干杯!”
顾时和小齐碰了一杯,喝下一口酒,忽然想起什么,抱歉地对小齐说到,“不好意思,我出去一下。”
再回来时,顾时捧着一个中型大小的汤碗,往秦天面前一放,不容反对地说,“你先把这个吃掉!”
秦天一看,原来是一碗炖梨汤,当下就不乐意了,他可不愿意吃素,他更想吃肉。
顾时又往前推了推碗,“快点吃了。”看见小齐正疑惑地看着自己,顾时笑着解释,“我表弟嗓子不好,现在都说不出话了,所以炖点梨,给他润润喉咙。”
“你这表哥当的,真是无话可说。来,我敬你。”
秦天心里虽然一百万个不愿意,但是他也不是不识好歹的人,知道顾时是为自己好,于是看着别人吃肉,大口大口把梨汤喝掉,赶紧去抢所剩不多的红烧肉。
可是,筷子还没碰到肉,顾时又给他盛了一碗排骨汤,“把这个也喝了,对嗓子好。”
秦天差点要抓狂,一直喝喝喝,喝饱了肚子里哪还有空间吃肉!他甚至想,顾时是不是存心整他呢,故意让他眼馋死。但是看到碗里堆着大块的排骨,秦天一下就安静了,欢天喜地地啃起排骨,排骨被顾时煮得很烂,入口即化,就这一霎,秦天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感觉自己被幸福感动满满的包裹住,想着要是能和顾时一直住下去,就太美妙了,当然,前提是顾时每天都做饭。
三人酒足饭饱,顾时送走小齐、打发秦天去刷碗,惬意地打开电脑,辛苦了一上午,怎么也该轮到他轻松一下了。
第12章
挂上QQ,顾时惊奇地发现林小嫚竟然也在线,他隐约记得这个名字前面的头像,自从两人分手后就再也没亮过,现在突然就这样亮在自己眼前,就好比发现心里面那个死了的人,今天诈尸了。顾时激动地差点尖叫出声,双击林小嫚的专属兔子头像,深深觉得这头像怎么这么可爱亲切,这么久了,她连头像都没换。
顾时在心里悄悄的想,她是不是也还记着他,所以头像都没换,但是理智又在告诉自己,人家已经是一个少妇阔太太了,记他干什么,难道回忆以前在脏兮兮的牛肉拉面馆,一起吃面的日子吗?
顾时悲喜交加地在对话窗口上,打了几个字,也不知道林小嫚会不会回他。
风生水起:你在啊?好久不见了
出乎顾时意料的是,林小嫚很快就回了。
LP:嗯,在的。好久不见。
顾时看着“LP”这两个字母,差点泪奔,多么熟悉的备注啊,“LP”老婆啊!本来以为自己忘记了,可是现在那么多的思念如滔天洪水滚滚而来是怎么回事!
顾时连打字的手指都是颤抖的。
风生水起:你现在好吗?
LP:不好。
风生水起:怎么了?和老公吵架了?
LP:不是。老公生病了,没钱治。你能借我点钱吗?
风生水起:能。他患什么病了?
LP:宫颈糜烂。
风生水起:什么?
LP:啊,不是,是前列腺之类的病。
风生水起:这么惨!
LP:是啊,能借我五千快钱吗?
风生水起:可以。
LP:你把钱打到622这个账号。现在能打吗?急用。
风生水起:好,我现在就去。
顾时迅速换上衣服,一边往脚上套鞋一边喊秦天,“秦天!进来一下!”
秦天正在刷锅,听见顾时叫他,在围裙上随便擦了擦手上的水,推门而入,站到顾时身边。
顾时戴上手套,急切地问,“身上有钱吗?借我点。”
因为还不能说话,秦天只能点点头,然后去自己包里翻来翻去,最后捧着一把钞票外加一堆硬币递给他。
顾时点了点钞票,都是一块五块十块,连五十的都很少,更别说一百的毛爷爷,全部一捆一捆分门别类的绑在一起。知道这是秦天每天唱歌才攒下的一点钱,顾时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我会还你的。”
秦天露出十分不屑的表情,出去继续刷锅,没刷两下,听见顾时急匆匆离开的关门声音,笑了笑,专心对付自己手里的锅。
顾时坐在公交车上,在心里算了一下,自己银行卡里能自由支配的最多只有两千,加上秦天给他的一堆零钱,总共三千,还有两千去哪里弄。
在公司没干多久,问同事借肯定是不行的,要是问以前的朋友借,顾时又担心伤了感情,没人比他更清楚,如果想和朋友保持友好的关系,千万别提钱这回事。最后在一家医院门口下来,顾时一咬牙,走进医院。
家里面的秦天,刷完锅,随意地往桌上一扔,然后看着桌子上摆放的乱七八糟的锅碗瓢盆,忽然想起顾时这家伙指不定又要龟毛,于是把碗全部摆放整齐,剩菜剩饭放到冰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