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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上——by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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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冲那两个中年男子挥挥手,说了句:“你们先下去吧。”那二人虽心有所顾,却还是收了账本离去。风行这才笑嘻嘻地坐到少年对面,“不知眼下这位,到底我那位术士故人,还是这望江楼的老板?”

少年淡淡地看了他一眼,开口道,“怎么又是你,风云。”

风行先是愣了下,随即反应过来那日自己慌称名为风云,然后便笑道,“这说明我们有缘啊。哦对了,我都跟你说了我的名字了,还未请教大侠尊名?”

本以为他不会告诉自己,却不想那紫衣少年眼皮都不抬地说了三个字:“沈烟月。”

“啊?”

这回轮到风行傻了。这个名字,怎么听着这么耳熟啊?

出来这么些时日,风行听到的江湖传奇可是数不胜数。而这其中最为出名的,只怕就是沈烟月这个名字了。曾被称为西炎术士第一人的沈凌的独子,天资过人,术力超群,又是沈凌那段传奇般的爱情的结晶,所以沈烟月小小年纪便享有盛名,被人称为“紫云烟月”。而在两年前冥妖入侵时,沈凌所创的隐雾山庄被毁,当时年仅十七岁的沈烟月便带着隐雾山庄残余的几个孩子南下投奔于南海巨商的祖父沈宏。

沈宏对这沈家的独苗十分疼爱,不但教他怎样做生意,还把自己的产业全都交给沈烟月管理。起初,沈家那群管事的怎么都不服一个小毛孩,虽说是沈家唯一的继承人,却从未学过生意经。只是在沈宏的教导下,沈烟月对生意方面的事上手速度却是快得惊人。不出一年时间便将沈家打理得井井有条,沈老爷子更是放心地将沈家旗下所有产业都交给了他,对外称自己年事已高,从此沈家的当家便是沈烟月了。

在沈烟月行走于西炎各地,管理沈家产业的同时,却也继承了沈凌的遗志。他在术法方面很早便有了极高的造诣,以前身在隐雾山庄时,江湖上是只闻其名,不见其实。这回本是为着沈家的生意而游走四方,沿途所过之处,却将隐于民间作乱的冥妖一举歼灭,为自己赢来了民间的声望。有许多民间的术士不服,纷纷找他挑战,却都无一例外地大败而归。再加上沈烟月相貌生得好,又得了个西炎第一美男子的称号,这名气是越来越大,隐隐有着超越他的父亲沈凌的趋势。

江湖传言皆是将事实成倍夸大,所以听的时候,风行也就没怎么在意,一直以为是言过其实。一个未及弱冠的小毛孩子能做出个什么名堂?不就是因为年纪小点,长得好点,所以大家都宠着,这才出名的嘛?

只是不想此时此刻,江湖八卦的男主角竟然就坐在自己对面。风行一时无语,怔怔地盯着他看,那目光像是要在对方脸上盯出个洞来才罢休。

“你有何事?”沈烟月边吃饭边漫不经心地问道,“我信你这回不是有意跟踪我,所以才没出手教训你。不过你若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碍……我……”风行一激动,竟有点结巴,“在下原本只是想邀大侠一同游江……却不知大侠原来就是人称‘紫云烟月’的沈家公子,真是……那个……失敬,失敬……哈哈……”

虽然在少年眼中,这个姓风的傻头傻脑的,还是个登徒子,不过也能看出,他这一席话说得倒也诚恳。沈烟月不是那么小气的人,于是冲他点点头,“说起来你应比我年长,也不用叫什么大侠。我虽在江湖上有些薄名,却也算不得什么江湖中人。”

听起来像是谦虚之辞,不过对着比自己年长的人我啊你的,还直呼其名,这沈烟月虽与自己客气,却并非真心啊。看来的确是第一印象太坏了,风行心里暗自叹气,不过想到这少年竟是个厉害的术士,在江湖上又有些名声,要是能结交此人,对云出岫说不定会有所帮助。

想到这里,风行也不管沈烟月是否看得起自己,便又是一幅恭恭敬敬的样子把自己道听途说的有关“紫云烟月”的好话对着少年说了一遍。在云出岫的教导下,不懂世事的风行在朝中虽也变得有些圆滑,然而却从来没有了解过拍马屁的真谛。像他这样凑上去就对着马屁股乱拍一通,别说讨不得好,说不定还会被马踹一脚。

只是沈烟月却是生平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心中反倒有些好笑。这人可真是稀奇,初见时坐在青楼的画舫之上,再见时又对自己出言轻薄,可见真真不是什么好人。只是这人身手不凡,又是汉阳风家的人,身上还带着鳞骨的气息,也一定不单单只是什么豪门公子。再则,他说身上的气息是由于经常出入风家所至,可风家那龙骨青鳞刀却是神武大将军风行的配刀,就算身为族亲,要想能经常见到风行,想必此人也定是朝中要紧的官员,不,看他的身手,应该也是前锋将士才对。

想到这里,沈烟月对风行的态度便再次缓和下来。他一介江湖草民,家里又是做大买卖的,民不与官斗,这样对自己没好处。这人应该也只是想要结交认识些江湖中人,即已让他见识了自己的本事,那人是断断不敢对自己有非份之想的。于是沈烟月便让人多加了副碗筷,与风行一同讨论起江湖见闻来。

第二十五章:烟波江上使人愁

自从那日望江楼一聚之后,风行也不管沈烟月是不是真待见他,便日日在客栈沈烟月住的那间天字一号的房门前蹲点。只要见了沈烟月出门,便装作巧遇的样子跟在人家后面。沈烟月何等人物,怎会不知风行是每天在外面等着,有时也就到日上三竿才起来,或自窗户走脱,让风行白等一场。

不过交道打得多了,倒也渐渐知道此人并非第一次见时那样无赖。反倒是豪爽大方,谈吐风趣,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一来二去,沈烟月便不再避他,而是爽快应邀,与风行一起游山玩水。

一日,风行邀沈烟月一同游江,沈烟月一听游江,便想到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不由得心生不快。只是到了江边,看到风行跳上一艘简陋的小舟之后,才解开了心中的不郁。

小舟之上再无他人,却在一个矮几上放着一坛酒和几道小菜,这也算得上是纵情山水。于是也不再客气,拿了酒坛拍开封泥,那酒气却并非沈烟月向来喝的如千江醉之类的美酒一般甘醇,却是烈气逼人,隐隐还有着血腥之气。

“这是……”

“哈,就知道你没见过,”风行得意地说,“这是西疆雷漠族的特产,在当地叫‘察忽尔’,就是骆驼尿的意思,传到我朝之后,那些肚子里有点墨水的酒徒嫌这名字太粗鄙,就给改了个文雅的名字,叫‘化血残阳’。据说酿成此酒最关键的一步,是用骆驼血来浸泡粮食,这第一坛酒骆驼血所成的酒,便是‘化血残阳’的酒源。之后便在普通的酒水中加入酒源,深藏于沙窿之中。几十年之后再将之开启,骆驼血的腥气已去,但这酒却成了西疆第一烈酒。”

“用骆驼血来酿酒?这倒是头一回听说。”沈烟月凑近闻了闻,“不过此酒之烈,只怕是比骆驼尿的冲天劲儿有增无减,名字虽粗,倒也贴切。哎,这东西你是从哪儿搞来的?西疆雷漠族与我朝交恶,要弄到他们的东西,可不容易吧?”

“当然不容易,不过嘛,这也算是托了神武大将军的福吧!”

风行有些得意,想起去年领着一支百余人的队伍深入敌境,打得雷漠族的一个大族长屁滚尿流的样子,到现在一提起此事仍旧痛快至极。那时候的战利品,便是那个大族长头一天才叫人运来的几百坛“化血残阳”,于是便每人拎了几坛,回去畅饮了两天两夜。这“化血残阳”不愧为天下第一烈酒,不但喝的时候爽快,后劲也是极大的。那日畅饮之人竟都晕睡了数日方醒,醒来之后也找不着东南西北。

听了风行的话,沈烟月道,“瞧你这得意劲儿,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你打的胜仗弄回来的呢。”

风行尴尬地咳了两声,心想可不就是我弄回来的嘛。却只见沈烟月抬手就抱着酒坛子灌了一口,吓得急忙叫道:“你你你……你当心点,这可不比你望江楼的千江醉!”

一大口下肚,烈酒从口腔一路烧到胃肠之中,酒气却在第一时间冲上脑门,顿时只觉全身如烈日炙烤,长舒一口气,似乎都要从口中喷出火来。沈烟月道:“好酒!这西疆蛮族所酿之酒虽远不如我中原的美酒精致细腻,却是另有一番风味。这样的酒,只怕我中原纵使人才济济,也造不出来的吧。”

“这酒中的骆驼血,必需要西疆沙漠中的烈日才能将腥气蒸去,也就只有在沙漠中才能造出此等美酒了。”

沈烟月自跟随沈宏学习经商以来,才开始喝酒,喝的也只是他沈家所经营的上品,连北方的烈酒也从未喝过。眼下就对着这号称天下第一的烈酒猛灌了一大口,不出半刻,一张白净的脸连着脖子都给酒气熏得通红。

风行有点后悔刚才没拉住他,不过这酒气一上脸,西炎第一美男的风采更是耀眼夺目。嫩粉的皮肤吹弹可破,随着浅浅的吐吸而起伏。两颊更是绯红如霞,乌目含露,朱唇更是艳得逼人,似乎马上就要流出熟透的甘甜汁液。

“你有何事?”

“……呃……啊?”

正心猿意马之际,被沈烟月这么一问,风行不禁做贼心虚,手足无措。不过微熏的沈烟月没注意到他的异样,只是淡淡地说,“无缘无故,怎会请我喝这等好酒。这一坛‘化血残阳’在中原的价格,可是不下万金呢。再则,前几次出游,你都是哪儿热闹住哪儿跑,今天却一反常态,与我泛舟于空无一人的江面,想必是有事相商,才会有此举动吧?”

风行这才安了心,虽被说中了目的,不过沈烟月没发现自己对着他喝醉的样子流口水就行了,否则好不容易才挽回的形象,又要回到登徒子的称呼了。

看来这酒气虽上了脸,却还未醉。于是风行便道:“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不过沈公子家大业大,在这遥郡想必也有沈家的客栈,却为何偏要跑来住这鱼龙混杂之地?”

沈烟月不置可否地说,“你风公子也是来头不小,又为何要住此地?”

风行笑道,“你倒是会推问题,我问你的还没回答,就又推到我身上了。”

沈烟月见他如此,心中便了了三分。于是说道,“此次巡访沈家产业只是顺路,实不相瞒,此行是为下个月在百里山庄举行的天下大会而来。”

“这天下大会是……?”

“嗯?”沈烟月奇道,“难道你真不知天下大会?”

风行苦笑道,“我又不是江湖中人,怎知这天下大会为何物?只是此次至遥郡办事,也想听些江湖趣闻,于是便住到了那间客栈。这几日下来尽是听到人们在谈论天下大会与百里山庄,一时好奇,便想向你打听个清楚。”

沈烟月抬起酒坛,往矮几上的两个碗中各倒了一大碗烈酒。风行本想劝他少喝些,这酒的后劲可是比烈酒本身还凶猛。不过看他刚才喝了一大口,虽上了脸,却不见有事的样子,想必酒量也是极佳,否则喝那头一口时便已醉了。于是便收了浆,任小舟随水漂流,与沈烟月对坐喝起酒来。

沈烟月倒也毫不隐瞒,便将这天下大会细细地讲给风行听。

天下大会自前朝开始,由江湖中的几个名门大派一同创举。当时是因这江湖纷乱,邪道横行,所以各家各门纷纷派出人来,共同推选了一位盟主,统领这江湖武林之事。谁知这第一任盟主在三年后的一场恶战中身亡,他的儿女尚且年幼,门派中的几个弟子谁也不服谁的管束,为继承这掌门与盟主之位,竟是手足相残,好好一个江湖名门,竟就这样分崩离析了。

于是武林之人便再度齐集一堂,再次推选出了新的盟主。只不过这回却对这武林盟之事作了详细的制定。盟主三年一换,每隔三年便举办一次天下大会,意为天下武林,不论出身与门派大小,只要是扬善惩恶,心地正真,光明正大,便能参加这天下大会。天下大会举办擂台,各派之间相互切磋,最终的胜者便是下一任的盟主。而在这一任的盟主当值之时,该盟主的子女及门派便不得参与该届天下大会的选拔,以免权力落入一家之手。

天下大会的比武规则为,每个门派选出三名代表,擂台之上任意切磋。落下擂台者败,失去行动能力者败,认输者败,死者败。虽然是以切磋为主,却难免会发生流血甚至死亡事件,而各门各派在进入天下大会之前都必需立下血书,擂台上的伤亡不得在大会期间滋事。当然,大会之后,爱咋样就咋样了,没人管你。

只不过天下大会的擂台评审却都是江湖中得高望众之人,各派之间就算有纷争,评审人也会先行去做两派的中间人,调解矛盾。同时,他们也担任擂台的公正人,如有人在擂台上使歪门邪道的手段,则会被永远驱逐出天下大会。

然而在江湖中,除了习武之人以外,还有民间术士。术士在江湖与民间都有着很高的地位,但如果让他们也到擂台上与众人一决高下的话,只怕这盟主之位不管怎么轮流转,都会在术士身上。不过好在修行之人往往不喜这些俗务,所以民间术士们便集体放弃了天下大会的擂台赛事。就算是有术士想要去挑战天下大会的擂台,也不能使用法术。

这样一来,术士们便与天下大会无缘了。只不过为了公平起见,每届的天下大会也会邀请在民间享有盛名的术士参加,并担任公证人,作为第三方来监视天下大会的公平。

沈烟月虽未及弱冠,行走江湖才两年有余,但却是已经名满天下。所以这次的天下大会也将请贴发给了他,他接到请贴时正好在各地的商铺做巡查,正好顺道,便也冲着天下大会而来。

而说到这天大下会的举办地,百里山庄,却又有另一番说明了。

百里山庄在江湖上也是早有盛名,不过却并不是因为它的武功有多强,而是在于百里山庄自百年前建庄以来,便成为了江湖上最大的情报组织。百里山庄并不参与江湖纷争,只要出钱,便能够买到与价格相应的情报。正因为它的这一性质,所以选出第一任盟主的地点,与制定天下大会规则的地点都是在百里山庄,于是就像是约定俗成了一般,天下大会也就定在百里山庄举行。

对于此事,百里山庄并无推辞,反而乐在其中。有人的地方就有情报,百里山庄的人当然乐得在人群里扎堆。他们可不怕会有人在山庄里闹事,百里山庄的人虽不以武功闻名于江湖,然而却个个都身手不凡。稍微一想就明白的道理,如果没有相应的身手,还怎么去挖情报?

再则,江湖上恐怕也只有百里山庄才能确保天下大会的公平。由于它的特殊性质,所以没人敢动它一根毫毛。还有就是一个最重要的条件,要举办整个武林的天下大会,有此财力的江湖世家,只怕也不堪重负。而百里山庄却是江湖上少有的财大气粗者,不但每一届都办得有声有色,而且花起钱来可一点都不心痛。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哪个世家愿意让所有人都到自己的地盘上来打架?也就只有百里山庄有此胆色了。

眼下既说到百里山庄,也就不得不说说百里山庄的现任庄主了。

百里一驿天下事,江湖几代各千秋。

这两句诗便是讲的百里山庄的庄主,百里千秋。

此人也算得上是名满江湖,不过他可不但是个名人,还是个奇人。据说他出生当日,不知从哪里飞来了一群又一群的乌鸦,多达数万,尽皆落在百里山庄之内,挥之不去,赶也不走。在他落地之后,那些乌鸦一个个鸣叫不止,约一个时辰之才后才纷纷散尽,却是在整个山庄都掉落了不知多少黑色的乌鸦羽毛。百里庄主认为是不祥之兆,本想将这个诡异的孩子送到寺庙里去,然而寺里的方丈却说这孩子不但与佛无缘,反倒是个当混世魔王的料,有他在的地方便得不到清静,就算百里庄主向寺庙捐出巨资,却说什么也不肯收下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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