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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的游戏法则——by沐沐清风醉桃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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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这都是命啊

苏衡觉得自己的身体被什么力量撕扯着,几乎要把他生生地断成两截。

挣扎中,他的脑海里又浮现出淮荣的脸。那张脸被外界的的痛苦和嘈杂扭曲,逐渐模糊,变得狰狞,变得不可辨认。

他这一生,究竟为了什么呢。

自幼苦读,寒窗十年,心中只为求取功名。但是踏入官场,宦海沉浮,他才知道这份身不由己,竟是比书生时代的枯燥还要让人苦闷。

如果没有遇上淮荣,没有对他情根深种,结果会怎么样呢?

明哲保身,冷眼旁观,顺水推舟,一切顺理成章。

是的。如果没有爱上淮荣,他一定会这么做。毕竟识时务者为俊杰,在他那短暂的青春里,耳濡目染的全是这样的道理。

只可惜,古今痴男女,谁能过情关。

苏衡便卡在了情这道坎上。第一次,他不想作那“俊杰”,不愿去看透那“时务”。他要淮荣赢。他想淮荣赢。他只愿意看到淮荣坐拥那昭华的大好河山。

现在回忆起来,自己竟能心甘情愿做了淮荣路上的一粒沙,是不是有点傻?

好痛。身体好痛,心也好痛。

让我忘了你。

如果还能重新再来,不要让我再遇见你。

但是红尘往事回首,这纷扰又怎是说放下就放下的?

人都是矛盾的个体。越是想,便越要放;越是忘,便越要拿。

疼痛渐渐变得模糊。苏衡觉得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似乎堕入了深沉的黑暗之中。

“鬼差大哥,我们这是要去哪?”

“明知故问,自然是去阴曹地府!”

“我死了?”

“……”

鬼差露着獠牙,满头青筋:这年头的鬼魂,都TM天然呆属性么。话说你看见我们能稍微展现出一点点的害怕么!

苏衡被两个鬼差架住,双臂不能自由动弹,这让他走的有点踉跄,几次险些摔倒。每摔一次,鬼差为了拉住他就会加重手上的力气,拽得他两条膀子生疼。

原来就这么来到了黄泉路,似乎也没有世人说的那么可怕。路上熙熙攘攘,摩肩继踵的全是要去投胎的亡灵。周围的鬼魂们似乎都比他壮,东挤一下西挤一下,苏衡被撞得东倒西歪,最后干脆摔进了路边的花丛里。

这,走个黄泉路也让人那么不消停。哈哈哈哈哈哈。

苏衡觉得自己这幅模样有些可笑,难道因为自己是投湖的鬼,自毁阳寿,所以这般虚弱么?

他爬起来,拍拍手,抬眼却见一个小童也摔在了花里,在那一个劲地哭。

苏衡起来,走过去,用袖口替那孩子擦干净了脸上的泪水和泥巴。说真的,那孩子长的真好看,一双哭红的眼睛明亮无比,一派天真。他又忍不住摸了摸那孩子的脑袋,然后被鬼差催促着走了。

“堂下何人?”崔判官没有抬头,动动眼皮,手下不断地写啊写。

“在下苏衡,字清枢。”

“哦?”崔判官听到苏衡的名字,挑了挑眉毛,仍然没有抬起头来:

“原来是昭华的吏部尚书苏衡苏大人。新帝继位,万民敬仰。现在昭华上下一片太平,这盛世之景,也有你一份功劳。”

“大人言过了。皇帝陛下仁德备至,体恤万民,这本就是我昭华国的福祉,苏衡何功之有?”

“苏大人过谦了。按照你生前的功绩,理应投入人间富贵……嗯?”

崔判官抬起头,后面的话咽了下去。

怎么搞得!这个,这个,分明不是苏衡啊!

不不不,这是苏衡,但是不是完整的苏衡啊!

三魂七魄怎么去了二魂三魄了?!

崔判官不愧是历经过风雨的老前辈、大人物,处事便是比那些新人毛头淡定从容许多。他一副严肃表情仍然不变,不慌不忙对苏衡说:

“苏大人稍候,我去去就回。”

说着,抓起两个鬼差的衣领,把他们拽进后堂。

“说!怎么苏大人的魂被你们勾过来就只剩一半了?!”崔判官终于面露凶光,圆睁着眼睛瞪着两个鬼差。

两个鬼差跪在地上,浑身发抖:“小的不知啊!这……我们去的时候,苏大人的魂可不就是那个么……”

崔判官一把他俩丢开,叹了一口气:

“唉,你们这些小年轻啊……”随即把白无常叫了过来。

苏衡在公堂里坐得百无聊赖,后堂里白无常和崔判官派人去阳间找了几遍,却是终究没找到另一半魂的踪迹。

只有一半魂,怎么投胎?做人是不可能了……实在要说,只能先入畜生道……慢慢吸收灵气,养全了魂魄之后自然好投胎。

崔判官和白无常满脸堆笑,苏衡倒不以为意:反正做人却是劳心劳力,做个畜生,无忧无虑也挺好。说罢摇着折扇哈哈笑起来。

苏衡先是作了寺院里的一株山茶。每日浸在钟磬之音、檀香之气当中,远离尘嚣,倒也自在。寺中僧人每日诵经,耳濡目染,着实增了几分灵气,埋了些许慧根。

后来夏日雷雨,劈倒了一棵古柏,压死了他这株山茶。

之后他又成了一只乌鸦,整日无事便徘徊在坟岗上,不见合,不见欢,满眼尽是死别与悲伤。这人事凄凉,死的人苦,活的人也苦。

不过一次,他不小心飞到了一个村庄,被村民用乱石砸死了。

这每一世都不得善终是怎么回事,地府干事们都十分无语。干脆不投胎了,直接让他附在一块璞玉里。静静卧于山巅,沐浴日月之光,汲取大地之灵。舒服。自在。

直到有一天,睡得迷迷糊糊的他,被一阵嘈杂的动静吵醒。吱吱呀呀,乒乒乓乓,让他好生烦躁。

什么人这么讨厌,惊扰了我的好觉?

等他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自己正安安静静地立在一张檀木雕花的桌子上。

嗯?发生了什么?

第三十一章:缘分来的很突然(一)

这是什么?

既不像夏季的阵雨,冲刷得粗鲁;也不似深秋的萧瑟,寒凉刺骨。

清澈透亮的液体缓缓充满了他的身体。那是一种温柔的感觉:重量压的恰到好处,温度也正好。他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

他本来是天山上的一块璞玉,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人拾了去,敲敲打打地雕琢了一番,变成了一只小巧的玉碗。

玉并不是名贵的种,但是质地温润细腻,且散发着幽幽的灵气,加上工匠做工精细,这只碗便成了江南巨贾沈家的独子沈言的掌中玩物。

或许是在山中呆了太久,百无聊赖,玉碗(确切的说是玉碗上的魂儿)看着屋内富丽堂皇的布置,一阵惊奇。自己在山中见过雨后白虹,晚霞瑰丽,云海浮游,自认为这世间的好景都让自己给看遍了,但是眼前呈现的,却是让他觉着新鲜又新奇。

原来世间凡人,都住在这样美好的地方,神仙怕也不过如此吧?

玉碗被人轻轻托了起来。骨节分明的手指修长匀称,手指内侧有厚厚的老茧,大致是长期习武练剑所致。

手上的力道正好,捏的玉碗很受用。碗里盛的酒,嗯,飘香四溢,自然也是上等佳酿。

玉碗飘飘然了。玉碗觉得自己在山里的那些年算是白过了。

它还沉浸在升仙一般的快感中,身体忽然被什么柔软给碰触到了。他浑身一震,如果不是璞玉坚挺,他一定抖了三抖。

回过神来,玉碗已离开了唇边,再被重新放回檀木桌之前,他看见了那人上下滑动的喉结。

那颈生的真好看,不粗不细,不长不短;领口半掩,若隐若现颈部以下的肌肤,引出无限遐想。

玉碗觉得,自己在山里那几年,果然都是白过了。原来人世间,还有这么撩人的景色。

沈言,字怀澜,是江南巨贾沈雄飞的独子,又是家里的老幺,自然是集三千宠爱上天恩宠于一身的人生赢家。

江南沈言沈公子的大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琴棋书画,舞刀弄剑无一不精,通天文地理之识,晓治国利民之道。每当谈到这些,老爷沈雄飞总是满足地抚着自己的胡须,点头笑道:“孺子可教。”

沈老爷平日忙于商铺钱庄之事,今日难得闲暇,心情甚好,决定和夫人刘氏一起去书房看看自己的宝贝儿子小言。

刘氏还亲手炖了银耳燕窝粥,用一精巧食盒装着,嘱咐身后丫鬟好生端住。她自己则抽了一方粉色小绸帕,挽着沈老爷乐呵呵地来到了沈言的房门口。

正欲推门,却发现儿子房内传来其他人的声音,想是儿子正和谁对饮畅谈,好不欢乐。

沈老爷满面笑意,眼睛透过门缝朝里面望。

沈言确实在和知府公子对饮。

可是为程公子要上前剥掉沈言的外袍?

沈老爷揉揉眼睛,复又窥去,确定自己没有眼花。

这……这……!

沈老爷一脚踹开了沈言的房门,怒发冲冠,青筋暴突,抄起手边的椅子就朝二人砸去,口中叱道:

“逆子!逆子啊!”

沈言一把拦住飞来的椅子,把椅子安放在地上,拉拉自己的衣领:

“爹息怒。只是孩儿……确是对女子,无半分好感。”

沈老爷差点昏死过去。

江南第一贵公子沈言,竟是个断了袖子的!

玉碗整天呆在沈言的房间里。房里的景看遍了,唯独这沈言,它越看越痴迷,越看越来劲。

他看沈言穿衣更衣,他看沈言写字画画,他看沈言秉烛夜读。他握笔的手指真长,真好看;他的那双眼睛,在烛光下微微一眨的时候,仿佛轻蝶飞舞,好是灵动。

玉碗觉得,这一定便是人间所说的“情”了。

每次沈言的唇舌触到它,它都激动得一阵战栗(如果碗能战栗的话)。玉碗只是一个附了灵的物件,并非活物,所以那满腔的爱慕,无处发泄,便越发憋的难受了。

沈言常和一位俊朗清逸的公子往来,二人常常在这房内畅饮至深夜。

夜深。人静。只有月亮还在偷窥着世间人的一举一动。

窗外洒进来的月光照的玉碗闪闪发亮。蜡烛已熄灭,房间一角,黑暗之中,隐约可以看到床幔的晃动,晃动越来越厉害,最后连床都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两个男人的喘息声交缠在一起,蔓延到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撩起灼灼的春色。

“皓然……皓……然……快……快些……”

沈言的声音带着几分沙哑,却掀起一种欲求不满的放浪。

玉碗被这声音撞击着,每一下都捣得它灵脉翻腾,似乎要灰飞烟灭。

这凡间凡人之事,果然过多困扰。自己明明爱慕着沈言,却为何还会那么难受?

难道爱慕,不应该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么?

第三十二章:缘分来的很突然(二)

沈言第一眼看见那只玉碗便觉得十分有眼缘,花了几两银子把它买了回来。

越把玩,他觉得喜欢。把玉碗放在自己房间里,每日饮酒必要用。他觉得那碗托在手中时,似有隐隐的温暖传到指尖,不似一般玩物。

程皓然是知府公子,与沈言自幼交好。后来二人情愫暗生,相互倾慕,自是形影不离。

本来二人都是江南有名的才俊少年郎。以往每每相携出门游览,街上多有姑娘抛来媚眼。大胆些的,直接把自己绣的粉帕塞到二人手中。沈言会举起粉帕轻轻嗅一嗅,望着程皓然笑道:

“皓然,这女儿家的柔情,怀澜看来,总不若男儿豪情来的爽快。”

那个时候,程皓然笑着摇摇头:

“怀澜,你这可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然而程皓然怎么也想不到,他们两个,怎的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断了袖子。

不知从何时开始,沈言开始喜欢用一只玉碗来喝酒。二人房内云雨过后,沈言总喜欢独自再坐起来,用那只玉碗小酌一口。

“你何时变得如此嗜酒如命了?”程皓然戏谑到。

“不是嗜酒……只是这碗子着实怪得很,白天里温润细腻,只是近来夜酌时,总变得冰凉非常……倒是别有一番味道了。”

“你是着了什么道了!”

“也是……不过我总觉得这玉碗与我颇有眼缘,我也是越看越喜欢。”

“越看越喜欢。”

玉碗听了这话,受用得紧。觉得此生足矣,便是粉身碎骨,也值了。

不不不,不能粉身碎骨。它还贪恋着沈言唇舌的触感,手指的温度,还有,那双美丽的凤眼。

平日里玉碗不太看得到沈言的脸。只觉得此人举止文雅,谈吐不凡,嗓音迷人,定是一位上佳贵公子。

那是一个十分灿烂的早晨。阳光透了薄雾照进窗来,整个房里都显得暖融融的。沈言披散着外袍,坐在桌旁。顺手端了玉碗,放在阳光下仔细端详。

那才是玉碗第一次看清了他的脸。以往无数次地澎湃,无数次地幻想,总和现在的这张脸不一样。

少年眉清目秀,风流倜傥,一双凤目神色爽朗,顾盼之间自有一股年轻的朝气。嘴唇饱满且线条柔和,嘴角天然地微微上扬,满面笑意。

一想到那样的人,那样的唇,那样地碰触自己,玉碗觉得,自己快要碎掉了。对,这种难以言说的难受,不如粉身碎骨来得痛快。

不知道怎样才能解脱,不知道怎样才能释放。

如果有什么办法,能让我摸一摸你的发,吻一吻你的唇,我怎样都愿意。

当天夜里,有贼人潜入沈府。偷盗府上珍奇玩物,并欲杀府上的人灭口。

万籁俱寂,沈府上下都睡得沉。沈言刚与程皓然吃酒回来,自然也睡成了一滩烂泥。

玉碗正静静地享受着明月光华,心下回味着白天沈言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行。夜深只剩虫鸣,正是独自寂寞的好时候。

这时窗户却被推开,两个黑衣男子竟然悄无声息地闯了进来!

这是怎么回事?!

刀气寒凉,似不长眼的怪物,舌尖还滴落着鲜红的液体,触目惊心,不寒而栗。

是恶意。是杀气。就算玉碗长居深山不食人间烟火,也感觉到此刻来者不善,情势危急。

可它一只玉碗,无法出声,无法出手,它只能在那里静静地立着。纵然万般心急火燎,面上看起来,也只是无动于衷。

眼见贼人已至,一人四处搜刮房内的古玩字画,另一人举着刀子,逼近了沈言的床旁。

怎么办,怎么办?

它见过山樵夫砍柴,猎人射鹿。树枝断裂时清脆地咔嚓一声,随即变为几段,直勾勾地被捆绑在一起担上了肩膀。猎人一箭射穿鹿的喉咙,那只鹿挣扎几下,便软软地躺倒。那支箭拔出来的时候,鹿血喷了出来,溅了猎户一脸,仿佛还冒着热腾腾的气。

玉碗心惊胆战。它不敢想象那样的鲜红从沈言颈里喷薄出来是什么样子,他亦无法想象素日在院里舞剑的潇洒身姿直挺挺地躺在那张床上是什么模样。

正在此时,那名搜刮财物的贼人拿起了玉碗,正欲装入袋中。那样粗鲁的手法,那么肮脏的味道,这样的渣滓,也配夺了沈言的性命身家?!

玉碗灵气翻涌,再也难以束缚,它感觉到自己的灵魂在翻腾,在向外扩张,有一股力量似乎直冲云霄,让它难以停住。

啪!

玉碗碎了。那声响清脆,却又如洪钟一样直灌人耳,搅了沈言的梦乡。

凤目一睁,便看见了横在眼前的晃晃刀刃。没有多想,身体条件反射般像旁边一滚,躲过了一刀。旋即沈言找准贼人的空隙,一把制住对方的腕子,狠狠地踢向那人的鼻子。只听那贼人“嗷”的一声,整个人被踢出数米远,撞到了桌子上,重重摔倒在地。

另一人一看情势不妙,转身便欲逃跑。沈言两步追上去,一掌抓住他的天灵盖,把那人的身体硬生生地扭向自己,另一只手握成拳,用尽力气打在了那人的腹部。对方趴在地上,干呕不止,呕着呕着,吐出了几口鲜血,随即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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