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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by大叔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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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的。谢谢你,泰格,我当真很喜欢。这真是让人忍不住想一生呵护的礼物。”孙志新真诚的道。想了想,又从六颗珍珠里分出一颗递回给泰格:“给你。”

泰格没搞明白:“干嘛还我一颗?”

孙志新正色道:“这不是还,六份祝福有些太多了,我怕天妒。这是我送给你的祝福,祝你健康平安,祝你带领着你的部族壮大繁荣,生活越来越好,人人都可以获得海之魂石的祝福,幸运,健康,平安!”

泰格心里一悸,下意识握紧了那颗珍珠,顿觉那颗珍珠被孙志新握了一阵后又带上了他的体温,烫得人心里暖流涌动,又听着那人脸色无比郑重的说着祝福的话,刹那间心里只想着把这个抱到怀里来狠狠的搓。

我最大的幸运就是看到你从天下落下来砸到我和纳鲁的中间。很好,孙志新,不是因为什么毕达拉察阿苏的身份,仅仅只是你孙志新,我泰格要定你了!

泰格强力控制着因心情激荡而颤动不休的手指,紧握着那颗珍珠,努力使自己的表情显得淡然无波,不想让自己和孙志新之间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一线联系被自己破坏掉,只以随意的口气道:“嗯,我收下了。我看你拿着它们宝贝得很,那五颗你还不去藏起来?”

孙志新嘻嘻一笑,果真爬到那个自己用来收藏珍贵物品的小坑边,把五颗珍珠放进去。他一点不介意让泰格或是纳鲁知道自己这个藏宝坑。与纳鲁的关系决定了他也是护宝者之一;而泰格,他的气度大到可以把东西还回来,还会再拿走?这可是个伟岸的男子,不屑于做那等低贱的事情。一如他看向自己和自己那些现代工具的眼光,有贪欲,有渴望,但又有强大的克制,又有冷静的理智,就是没有让人厌恶的阴谋。史前的男人坦荡荡,喜阳谋而厌恶阴谋,正是孙志新喜欢他们的地方之一。

泰格就看到孙志新像小鼠一样爬来爬去的藏东西,眼光都没落到他露在皮裙外的光屁屁上,只是瞅着他脸上满足得像守财奴一样的表情,笑意浮上了脸,柔情则荡进了眼底。

第七十二章:史前野餐 01

早饭孙志新做了一个炖肉浓汤,一道蒸鱼,一素拌的笋丝,还有炒桄榔冻。

炖肉浓汤现在已经常吃,蒸鱼还是首次出现。考虑到鱼腥及调味品严重不足的问题,孙志新先将鱼跑油锅炸过,炸的时候炸得略重一些,尽量将鱼肉内的水份炸干,待鱼皮微焦肉质变干才出锅。

然后腌上盐、姜片、干蘑菇提味,最后在鱼肚里塞上鲜蘑菇一起蒸。这样蒸制的做法很像现代的清蒸豆豉鱼,先炸后蒸,鱼肚塞豆豉,鱼身覆盖豆豉,让咸豆豉的味道渗入鱼肉中,吃其清香盐重又绵长回味的感觉。至于豆豉嘛,连黄豆都没有发现,用它不太可能,不过也有其它的替代办法,像现在拿来做为主调料的蘑菇,更能提鲜提香,只是没有豆豉腌制发醇过的咸香,口味会差上一截。

素拌笋丝更好做,先将笋水过水煮制刚熟就出锅,一定不能煮得烂软,要保持清脆的口感。原来的水倒掉,换清水来漂,去除竹笋的微苦微涩味道。随后再将笋用手撕成细丝,伴入佐料就成。其中的诀窍在于一定不能动刀,与金属接触后笋丝的味道会发生变化,没那么好吃。

近段时间孙志新试着用亚麻籽炼了些亚麻籽油,这个可以食用,就是味道远不如菜籽油什么的味道好,也将就着了。总不能用动物油脂吧?那可是硬脂肪,一砣一砣的,没法用来拌菜。

最后放入其它的手上现有的调料,再尝了尝,味道虽是强差人意,但竹笋本身清脆鲜嫩,还凑合着不错。

桄榔冻的做法就比较讲究,孙志新也是触类旁通,试着用在四川吃到的抄凉粉的手法来做。先做桄榔冻,浓度大一些,让做出来的桄榔冻比平时吃的要浓。将得到的桄榔冻先划成比姆指略大的方块,锅里下油,下佐料,炒香以后再将切好成方块的桄榔冻放进去翻炒。炒均以后加水,盖锅煮入味就出锅。

看似简单,实则里面要求的火候观察要比较到位。不然要不是桄榔不能入味,就是煮成一锅的糊糊。孙志新首次试做,一边看火一边试验,由于有炒过凉粉的经验,最后还算成功。便瞧见一大碗炒桄榔摆在那里,热气腾腾,散发着浓重,与用糖汁拌着吃天差地别。微融的桄榔形成了勾芡的作用,将成形的桄榔块融结在一起,一见瞧上去浓汁均匀,又有晶莹的桄榔块镶嵌其间,浅浅的一层浮油布在表面,油光滚滚,买相很不错。若是再撒上鲜艳的小辣椒,青翠欲滴的葱花,乳白的蒜沫,简直绝了!

只可惜,都没有。

不过这样,它还是极能引起人的食欲。泰格目光如水的一直看着孙志新做菜,表情温和悠然,仿似一种享受一般。现在闻着食物散发出来的香味,直是吸鼻,道:“小新,天天能吃上你做的饭,这才叫过日子。”

孙志新想了想,也笑。可不是,以前独自一个人生活,天天自己做饭,虽然累,但就是有过日子的感觉。现在吃饭的人变多了,热闹欢快,感觉就像日子过得更好了一般。如此想着,更觉得做饭给人吃,并能让人尝到美味而快乐,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乐趣。

试出了新菜品,奥格进来的时候直接盯了它,一手探进碗里就想抓。然后被炒桄榔独特的做法烫得鬼哭神嚎,乐得后头进来的布库直是笑:“哥,你真笨哪!我都在向吉玛学习怎么用筷子,就你不好好学。”

说罢,从背后的小背包里掏出一以竹筷,得意洋洋的冲奥格晃晃。这小家伙居然把竹筷随身携带,也不知道哪里学的毛病。

孙志新拿回自己的背包以后发现里面有一个小包,大约两个巴掌大,是登山包的附属囊包。这样的包用处不是很大,他不必像以前那样用来装东西,把类似于证件钱包之类的东西分开,就把送给了布库。布库得了这个东西喜翻了天,用绳子系上成天背着在自己的小伙伴面前炫耀,把自己的小玩意儿都入里放,这不,还塞了一双竹筷进去……

奥格撇了弟弟一眼,把他手里的竹筷抢过来,笨拙的掏炒桄榔吃。炒桄榔绵软顺滑好下肚,又炒得油香四溢,口感有些像肥肉,又不像肥肉那么腻,奥格很喜欢这个味道,一吃就停不下来,就是使竹筷的手法太笨拙,像举着两杆枪,而不是竹筷。

片刻后纳鲁也来了。孙志新飞快的瞅了他一眼,果然在他皮粗肉厚的身上看不到青青紫紫的印记,不免大松一口气。纳鲁和孙志新眼光一对,大眼闪过一丝暖昧和促黠交织的眼神,嘴角荡开微微的浅笑,脸上全是欲望得到满足的意气风发。孙志新微微一窘,又忆起昨夜的那场疯狂性事,脸上就不自在了,眼神闪闪避避的道:“大家都过来吃饭。”

纳鲁走到孙志新身边坐下,孙志新无意间碰到他火热的皮肤,就像会烧伤人一样的感觉,心里就更加不自在,往泰格那边靠了靠。纳鲁居然没发飙,对准蒸鱼开始发动进攻。

孙志新就不爽了,这厮一点事都没有,为毛自己非得表现得像个偷了人的奸夫一样?退一万步想,自己好歹也和纳鲁举行过仪式,算得上是史前的夫夫相婚相嫁,夫与夫一起滚床单脱光了衣服摇摇摇,乃是天经地义,自己理亏什么?见鬼了!当即脸色一振,也粗鲁的放开动作大吃。这群全是狼!动作慢了岂不是委屈自己?

一顿在史前来说丰盛无比的早餐吃完,家里的大男人,野男人,半大男人全滚去打猎。孙志新懒懒的趴在熊皮上用瑞士军力上的牙签剔牙,心里觉得这史前的生活真美。再配上一身华衣,来把纸扇摇着,自己没准儿也能冒充个纨绔子弟什么的。

小小小小男人布库老实又勤快的先碗涮碗去了,哦,还得一提,由于泰格的搭伙吃饭,奥瑞克同志不得照顾到海风族长的面子,把私藏多年的一口陶锅赠给了泰格。泰格拿陶锅来搞毛?他又不会做饭,难道用来洗脚?当然搬到孙志新这里来,因此这口锅其实也就变相的相当于老孙家的财产。是以布库好同志现在洗锅一洗就得洗两口,这可整个营地谁家也没有殊荣!两口锅啊……这家真有钱!

布库干完活回来,见孙志新像散了架一样趴在那里,吃饱了满足得直哼哼,样子十足有趣。布库就问:“吉玛,今天我们干什么?”

孙志新眼珠转了两圈,一骨碌从地下爬起来,道:“走,野餐,找粘土!”

“野餐?野餐是什么?”布库好奇的问。

孙志新在脑里找着合适史前人类的描述字眼,道:“就是带上吃的喝的玩的去野外吃东西。”

“好玩吗?”布库很是心动。

“当然好玩!”孙志新道:“一边玩一边还有一个任务,就是沿河找找看有没有粘土这个东西。”

“粘土又是什么?”

“粘土是……唉呀,你到底去不去?”

“去!当然去!吉玛你别丢下我。”布库着急了,道:“我先去拾柴,今天的活还没有干完。等干完这个我就跟你去。今天我不打猎了,专心拾柴,你可千万要等着我。”

小家伙真可爱,永远不会忘记自己‘伟大’的拾柴工作。孙志新把他抓过来叭了一口,道:“那赶紧去,喜欢的小伙伴也可以叫上,记得背上吹箭筒,咱们野餐的时候见什么就射什么下来。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一律放不过!”

听着孙地新这种战争狂一样的口气,布库直是笑,又怕孙志新丢下自己,赶紧道:“我现在就去,叫上伯纳他们,吉玛要说话算数,等我。”

“放心,吉玛一定等你,等你拾柴这个时间吉玛就在家里做吃的。”

小家伙这才疾如黑犬一样的窜出帐蓬,一溜烟就没了影。

******

野餐自然是要装备许多道具的,比如餐布,午餐篮等等,以及最重要的东西——午餐。

餐布没有,有熊皮可以替代,就是不知道纳鲁郑重送来的熊皮被自己拿来干这个会不会发飙?昨晚都那啥了……孙志新现在更不惧他,所谓夫夫打架,床头打架床尾和,大不上忍痛让他再上一次就是,完了再上回来就扯平了。而且两个都是孔武有力的男了,时不时打一场,也算是男子同性恋人间的情趣不是?孙志新立即被自己这个想法雷到,全身鸡皮暴动。

午餐篮?有柳条筐的嘛。人的智慧是无限的,没有实物就努力寻找替代品,有的是惊喜,关键在于要用什么样的心情去看待整件事。

午餐,孙志新想了想,把伯纳掏的竹虫炸了。这玩意儿已经堆得不少,再不炸的话,不是死就是破茧成了成虫,没法再吃。油炸的竹虫实在咸香酥脆,正餐或是拿来零食都不错。然后监守自盗的去偷了一些芋头回来,一半煮熟,一半炸成芋头条,就是用类似于肯德基那种炸法。法子不难,控制好油温就成,只是没有恒温粙炉为了控制油温必须得不断的把锅端来端去的很麻烦。最后扯了一些布库小同学猎的青眉鸟,蒸熟带上,野餐的主食与零食就算具备完成。

第七十三章:史前野餐 02

想了想,又动用石磨将水果盘上的剌梨磨了几只,自己又跑去阿尔法那里讨些桄榔的糖汁回来——阿尔法那家伙喜吃甜食,回来的路上路过桄榔林时他可是搞了不少回来。现在海风部族的人手已经出发开往桄榔林,大量的糖汁和桄榔就要到手,吃点儿阿尔法的存货,他应该不会心疼。

用陶锅煮开的河水,加磨好的剌梨汁,再加桄榔糖水,混合,去渣,澄清,放到河水里镇一下,就得到了酸甜可口的剌梨饮料。

磨盘那东西是塔里木做的,现在摆放在孙志新帐蓬里的外堂右角。比当初夜营那会那个更大,效率也更高,进一步加工插上了木制转动把手,已经俨然有了完整石磨的雏形。回来的第二天,也就是今天早饭后塔里木那个粗壮的汉子非常有诚信的就将它和峨嵋剑一起送了过来,随便捎上的就是这个石磨,它被做为身礼送进来摆在孙志新的帐蓬里。

老实说孙志新觉得塔里木武大三粗的对付石头好像很有灵性,就像眼下这个石磨,他只做过一次,又听孙志新说起一些它的改进,就做出了这个改进版的。这家伙培养一下的话没准儿可以发展为史前第一位石匠……就他那体格,对付石头简直是犀利无比。

至于剌梨,是布库和族里其它小鬼去摘的,孙志新原先不知道附近还长有这种东西。出去的那几天布库想念自己的吉玛,摘到了剌梨后总是舍不得自己吃,全都放在孙志新帐蓬里的用来当果盘的筐里。一放几天,都蔫了,正好拿来磨果汁。

在孙志新原来的现代其实也有剌梨出售,却是当成了新型的山珍,卖价并不便宜。

剌梨这个东西花期很长,大约可长至两个月,花形平凡并不出众,属于蔷薇科的灌木植物。剌梨结果的时候会在低矮的剌梨灌木树上长出呈扁球形的果实,成熟的色泽金黄,通体表面都长满了软刺,像颗短针的小海胆。它含有特殊香味,一般一颗果子单重10到20克左右,最大的可达25克。摘下来以后用手小心的搓去皮面上的刺后可以生吃,生吃时初嚼味道略酸而涩,继续咀嚼下去就能品尝出甘甜来,别有一番风味。它生吃可以让人生津解渴,并且富含营养。又可以槽渍、酿酒或晒干入药,真不知道布库这帮小家伙在哪里找到的它,以后一定要问问。

等得一切准备妥当,又继续等待布库寻柴,当他带着交好的小伙伴回来的时候时间差不多已至中午。

孙志新定睛一看,布库带来的还是那两个,伯纳、鲁高因,身背吹箭筒,背跨竹筒水壶,脚上还裹着新出品的简易兽皮的兽皮靴,一身打扮跟个小猎人似的。布库则又要多出两样,孙志新送的小背包,一张小渔网。没法,他是老孙家的亲娃,当然是要特别照顾,装备就非常‘豪华’。

让孙志新没想到的是哥本和阿尔法也来了。三个小娃眼巴巴的看他,两个大人则笑眯眯的看他。

“你们来干嘛?”孙志新道。

哥本露出个厚脸皮的贱笑:“你要出去,怎么能少得了我们两个?我探路,阿尔法责任感觉危险。哪能放着你四处乱跑?”

“我又走不远,只是寻河走一段,天黑之前就会回来。”

阿尔法摇头:“我们还是不放心。”

哥本使劲点头:“就是,就是!”

孙志新黑了脸:“其实你是闲得无聊,想跟去混吃混喝的对吧?”

“嘿嘿!”哥本咧嘴笑:“早就听说你的做饭手艺好得不得了,我和阿尔法嘴馋。而且有我们两人在,会安全许多。不放心你一个人带着孩子出去也是真的。”

孙志新心中温暖,和这两个出去了一趟后知道了两人的性格,确实是让人真心喜欢想交成好朋友的那一类型人。而且别看哥本和阿尔法都是残疾,本事可不小,就哥本那腐腿,说是残疾,真要跑起来自己还跑不过他。对比他这种草上飞似的能力,阿尔法那种异能一样的危险感知本事更是惊人。

最后孙志新只得带上这两个,无奈的道:“那好,走吧。”

******

三个大人,三人孩子,出了营地沿河而下。丛林野战刀和峨嵋剑自然是到了哥本和阿尔法的手里,那两个疯子拿着这种现代锋利武器喜疯了,一路乱砍乱劈的四处作怪,明明不会经过的地方他们两个也要去开出一条路来。

三个娃看着他们的勇武,那是羡慕崇拜得五体投地,如果不是孙志新紧紧的拽着,早奔上去捣乱了。

不过史前的孩子当真叫孙志新刮目相看,布库七岁,鲁高因八岁,伯纳十二岁,三个小孩的脚腿极端的麻利,走路比自己还脚下生风,一点不像现代的温室小花骨朵,不是拖着走就是抱着走,三步一摇五步一歇的十足的累赘,看了就叫人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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