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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by大叔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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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多累才会发出这么大的鼾声?记得以前纳鲁以前抱着自己睡的时候可没听见过他打呼噜。

孙志新失笑的摇头,将兽皮沾湿水,开始清理这两个家伙。一身是汗粘粘黏黏的肯定睡不好,他想让这两货能睡个好觉。

先擦纳鲁,从头擦到脚,弄干净了再仔细清理他的小腿,拿出自己的消毒喷雾来喷一遍。唔,这东西迟早会用完,还是要提早准备一些其它的药物才好。

孙志新和纳鲁早就已经坦裎相见,都XXOO了许多遍,该看的,不该看的早已经看光光,擦他的时候实在没什么心理压力。呃……其实有的,一但擦到他私密处时,手底下传来的感觉还是会让孙志新脸红耳赤的感觉很诡异。

擦到泰格时,手下刻意绕开了他小腹间的皮裙。虽然很心疼他的劳累,可还是无法像擦纳鲁那样将他从头撸到脚,像这种位置孙志新本能的就想略过。

未了又忍不住好奇,一手悄悄拎起泰格的皮裙,一手偷偷掀起纳鲁的皮裙,斜着眼往里瞅,比一下大小。

唔……差不多,都是野兽级的……再掀开自己的皮裙也拿出来比较,最后很满意的发现自己的并不比这两人差。咱老孙家也出极品,俺老孙的尺寸照样也是野兽级!比枪,不输人!

然后像一个干了某种恶作剧的孩子一样在那里窍笑半天,似乎少年时代和一群无法无天的淘气孩子干的那些比大小的勾当的感觉又找回来了。

这感觉挺好啊,像吃豆腐一样。嘎嘎~

乐够了就将泰格的小腿也拿喷雾来喷过一遍,将那些细小的伤口保护起来。最后脱下两头猪的兽皮靴子,将四只大脚也一一擦拭一遍。

两双大脚丫子的尺寸居然一模一样,因为长途的奔跑而生着厚茧。孙志新用沾了热水的兽皮擦上去的时候两人舒服得在睡梦中都发出满足的叹息声。孙志新心底便不由得更软,抠了一块油脂来在掌心搓开,将两双大脚丫子都按摩过一遍,直到按得它们发热发烫,感觉到僵硬的脚掌与皮肤松软下来才停下动作。经过这样一番消除疲劳的足部护理之后,明天两人奔跑起来会更好受一些。

纳鲁显然是更累,孙志新按着他的脚的时候会会无意识的低声叹息。泰格则微微睁开眼:“小新?”

孙志新嗯了一声,目光如水的抬眼看他,微笑道:“我在呢。睡吧。”

手下重重的在泰格足脚按了一记,泰格浑身一颤,满足的道:“真舒服!”

“快睡。”孙志新轻笑了一声:“明天还要继续打猎。”

“好。”泰格应了一声,眼睛却没闭上,一直怔怔的看孙志新,灰白的眼瞳里宛若有春水流过。他其实很想这么看他一整夜,可脚被孙志新拿在手里按着,浑身都被一种安宁祥和的气氛包围着,终是让泰格又沉沉睡去。

孙志新一直按到两人因过度奔跑而僵硬的脚掌完全软下来后才重新给两人套好靴子,又拿兽皮制做了两副绑腿,裹在两人的小腿上保护住小腿才作罢。相比兽皮靴而言,绑腿其实更好弄,把兽皮割成合适的大小裹在腿上,外面用线绳缠绕上固定就行。孙志新老早就想给这两人弄一副这样的东西来保护小腿不被锋利的草叶或是低矮的灌木枝划伤,因时间不合适没有弄,现在看到两人小腿上伤痕累累,实在没法让人看得下去,这才弄上。

等所有事情办妥,孙志新也累得上下眼皮直打架,两个牛高马大的男人真够折腾人的。再瞧瞧整个帐蓬,里间已经被这两货给占据,孙志新只得跑到纳鲁的帐蓬里拖了他的熊皮过来,铺在外间的火坑边睡去。

第七十七章:生活的滋味

睡到早上四、五点多钟的样子,孙志新醒了一次,被冷醒的。整个营地处于一个植物茂密的盆地里,一到夜晚更加密重的低温空气全往这里流,使得它越往秋季走,早晚的温差就越大。同时因为还挨着河流的原因,夜间的降温幅度比其它地方还要略大些,夜里已经有些开始冷了。

孙志新醒过来以后往火堆里投了几块柴,把炭火烧得旺些。再睡眼朦胧的看看里间,索性迷迷登登的爬过去,挨着纳鲁躺下。纳鲁这个史前野人身上真是够暖和,好像一年四季皮肤都在散发着一种比正常人略高的体温。一但挨近他,那股子暖意就直袭过来,让孙志新满意得直哼哼。

孙志新的躺下惊醒了纳鲁,纳鲁睁眼看了他一眼,浅笑:“过来。”

孙志新毫无骨气的靠了过来,纳鲁的半边身子压过来伏在孙志新身上,一只手臂横过他胸前抱着,两条大长腿也交缠了过来。就如一床散发着暖气的被子一样盖在孙志新身上,除了太沉,倒是足够暖和。孙志新打了个呵欠,安心的睡着。

有了纳鲁这个天然的暖炉,剩下的时间孙志新睡极好,到了早上才被一阵交谈声惊醒。

一睁间,就看到昨天晚上睡成死猪样的两人经过自己的按摩和一夜好睡后显得神采奕奕,两个人全都撅着屁股正蹲在火坑边商量着如何做早饭。这时候孙志新的神智还不是清醒,注意力散漫的着听两人小声说话。

很显然这两只对于烧火做饭来说都是十足的门外汉,泰格正在烧火,这活他倒是熟,而纳鲁正在拿着个孙志新削出来的木汤勺一边伸在锅里搅拌,一边小声道:“小新一般先放的什么?我没注意……”

泰格看了一眼孙志新收集的调料,不确定的道:“一般来说,好像是盐吧?”

纳鲁就去拿盐,往锅里洒了一些,又问:“具体放多少?”

泰格瞪了那盐半天,也无法确定放多少,但又不想在纳鲁面前弱了气势,就道:“你到底行不行啊?别煮出来的东西没法吃。”

纳鲁没好气的道:“要不你来!你要是会做饭的话,会老实的去烧火?”

泰格不吱声了,低头看看火,确定它烧得很好后拿过孙志新刀开始切肉。才动手呢,拿着刀对着肉块比划了半天,问道:“你说,切块好还是切片好?老实说我只见过它们煮好了后的模样。”

纳鲁被气笑了,道:“你也就只会烧火!”

泰格迅速反唇相讥,道:“你比我好吗?除了也会烧火,你就只会拿着这个东西在锅里搅来搅去,这个谁不会?”

纳鲁一窒,木然瞪了半天手时里的汤勺,有些挫败的道:“还是叫醒小新吧,我怕我俩做出来的东西吃了会毒死人。”

泰格不愿意,下意识抚摸自己小腿上的绑腿和经过长时间按摩变得舒服的脚,道:“也不知道他昨天晚上忙到什么时候。要照顾好我们两个不太容易,让他睡吧,做顿饭难道还能难住我们两个堂堂的族长不成?”

纳鲁低头看看自己小腿上绑得妥妥当当的兽皮,眼里掠过一片温柔,轻笑道:“也对,平时都是他做给我们吃,今天我们做给他吃。姜切点给我。”

“要多少?片还是块?以前小新弄的时候削皮没有?我感觉那皮好像不能吃。”

纳鲁:“……”

泰格:“……”

事实证明,做饭确实能难住两位族长大人,简单的一顿早饭就足以让两人头大如斗。

把姜研究了半天后泰格也没有当真蠢到极点,用刀刮了刮姜皮,直接剁成块扔进锅里。嘴里还道:“别搅啦,我见小新做的时候并没有一直搅个不停。”

纳鲁没好气的道:“自己不会做的人少说话!看着!”

泰格安静了,过了会又道:“哎!搅啊!糊啦!”

纳鲁:“咦?是不是水少了?快去弄点水来加上。”

手忙脚乱的加上水后,纳鲁自己左瞧右瞧都不对,试探着问泰格:“怎么这么稀,水又多了?我看到肉全沉在锅底。”

泰格黑着脸:“真的……会毒死人吧?”

听到这里时孙志新再也忍不住,噗的一声就开始笑。

两人听到他的笑声,猛然惊喜回头,都道:“你醒了?”

泰格脸色柔和的浅笑:“怎么不多睡会了?”

纳鲁得意的举起汤勺:“瞧,我正在给你做早饭!”

泰格很是不满:“是我们。”

纳鲁便鄙视他:“只会烧火的人不要说话!”

泰格一窒,怒道:“你也就只会搅汤!”

“行了,行了!”孙志新从熊皮上爬起来,笑道:“知道你们两个想对我好,在认真做早饭。我心里高兴着呢!”

泰格微微有些扭捏显得不自在,纳鲁则对着孙志新露出个灿烂的笑脸——很像邀宠的大型犬。

一大清早起来就看到这两个笨手笨脚的厨事笨蛋给自己做早饭的场景真是会让人觉得生活无限美好。谁说史前男人不会关心人来着?昨夜只是顺手给他们做了绑腿,今早他们就在努力的回报回来。饭会不会做倒不要紧,重要的是这份心意,孙志新收到了,全留在心底最深处把这份被人关心的感觉永远收藏起来。

来到锅边接过勺子,低头看看清如稀水的‘肉汤’,那里面肉是肉,水是水,泾渭分明,能把汤煮成这样的纳鲁,厨艺真是高段得没法形容。难怪布库宁可自己煮,也绝对不让自己的帕帕碰到陶锅。还有那姜,切得简直不成形状,泰格竟然能把它切出不规矩的多边形,这刀法……孙志新还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这俩货,大约也就真适合烧火。嗯,好像烤东西也行,部族所有人都会,至于煮嘛……孙志新低头看着那一锅形容不明的汤水,严重怀疑喝下去的话,真的会毒死人。

“泰格。”

“在。”

“火弄小些。你想烧掉我的帐蓬吗?”

“哦,好的……”

“纳鲁,去掏两颗芋头过来。嗯,算了,节约着吃。你去看布库起来没有,起来的话叫他去折几根芋头茎干回来,它也能吃,味道还不错。反正到了冬天它也会被冻坏,还不如弄回来吃掉,记得留点柄别往根底刨就行。”

纳鲁应了声,背着吹箭出去了。他没去叫布库,而是直接自己越河而去。回来的时候不仅手里拿着几根芋头茎,还提着一只鸟,一只孙志新不认得的小兽。虽然做饭的本事糟糕透顶,打猎这方面的本事一向是纳鲁的强项,看来这家伙已经把吹箭的本事练得出神入化,凡是用吹箭能猎到的,一律逃不脱他箭下。

孙志新接过已经洗净的芋头茎干,切成块放进锅里。待水开以后用勺除去汤面的灰黑泡沫,这种物质是由油沫和其它杂质形成,不去除的话会很影响汤的形状和味道,会让一锅汤显得不洁,且带着肉腥味。

像这种汤,忌放目前用来当调料使的蘑菇。蘑菇味道太大,会掩盖去芋头茎干本身的清香,有它的加入反而显得不美。

经过这翻调味,待汤再煮开的时候,锅底的肉块肉片随着水翻上来,又有清绿浓翠的芋头茎块浮在汤面浮沉着翻滚,再不复刚才的可怕模样。等再煮得一阵,芋头茎干开始变色,芋头这个植物的浓滑汁水开始溶入汤里和变软变烂的肉类融合到一起,汤就不再显得清汤寡水,而是散发着一股子新鲜宜人的气息,又带着肉味,开始引动人的食欲。

纳鲁于是叹气,一脸郁闷的道:“饭还是要你煮才行。我们俩个今天本打算让你多睡会儿。”

孙志新脸上抽了抽,微微有点发黑。纳鲁的好意他倒是听懂了,可为毛这话听起来就像直指自己是位煮饭公?他姥姥的,煮饭公这职业很没前途啊……

还是泰格的话说得好听:“小新,有空教教我煮饭吧。我喜欢做给你吃,养着你。”

纳鲁就开始瞪眼:“不用你养,我养得起他!”

又来了,又开始不得消停。孙志新抚额:“早饭快好了,你们两个,该洗脸的洗脸去,再把布库和奥格叫过来。”又把竹茶壶递给泰格:“你,去打壶水回来!”

泰格笑眯眯的接过:“要不要再摘些野菊花回来?”喝着孙志新泡的菊花凉茶的温馨感觉,他一直念念不忘。

“摘吧,摘吧!”孙志新只想把他打发走。

“晚上泡给我喝?”

“嗯哪!”

泰格高高兴兴的提着竹茶壶‘采花’去了。

他的背影一消失,纳鲁霍地跳过来,抓住孙志新用嘴巴对准他的嘴,用力的亲了一下,眉开眼笑的道:“你做的这个我很喜欢!”

什么这个?随着纳鲁的眼光看过去——哦,是绑腿。喜欢就喜欢吧,亲来亲去的搞毛?两个大男人的,大清早就用嘴巴对来对去,孙志新很不习惯。

一巴掌拍开他,孙志新笑骂:“别像只犬一样拱来拱去!快去洗脸!”

纳鲁笑嘻嘻的奔出去,回来的时候成了四人,布库和奥格跟着一些过来了,后面还跟着笑眯眯的满手野花的泰格。

五人开始吃早饭,又是一通哄抢,没礼仪也没谦让,整个帐蓬的前厅一片乱哄哄。孙志新却极是喜欢这种气氛,捧着碗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嘿!这种感觉真不错!感觉是在真实的活着,被爱自己的和自己爱的人所环抱。

“哥,我要吃那块就肥的!”布库叫道。

奥格还来不及动手,泰格眼疾手快的把那块众矢之的的大肥肉抢到了嘴里。

布库于是瘪嘴:“吉玛,泰格抢我东西吃!”

“小鬼,叫叔叔!”

“绝不!吉玛,你帮我赶走他啦!”

“泰格,你是不是大人?还他!”这是纳鲁在护儿。

奥格尖酸的道:“他除了长得像大人,其它哪点像大人了?”

“吉玛,吉玛!”布库连声叫唤,眼见得那块肥肉就没了。

孙志新捧碗窍笑,这日子过得真NND惬意!

第七十八章:正式准备开烧

目送着一群猎人轰轰烈烈的开出营地,孙志新这才回帐蓬研究烧陶器的事情。

好吧,其实刚才他目送猎人们离开的时候心情不是太好,打猎整件活动实在危险,他担心纳鲁,担心泰格,担心奥格,连比较熟悉的康师傅他也担心,整个心情活像送男人上战场的老婆。

这让孙志新很郁闷,更有些瞧不起自己,搞得牵肠挂肚的失了平时的爽利。可正因为心里喜欢这些人,就见不得他们受伤任何伤害。同时又明白在这生产力低下的史前时代,以这样种植和养植都没有发展起来的目前情况下,食物获得主要途径只能是依靠用身体危险的去打猎去获得。因此一边是不得不为之,一边又是不得不担心,活活让人矛盾得很。

抛开这些自己无能为力的负面心情,与其去平添烦恼的操心这个,还不如更加努力发现和寻找,以及创新新的东西来改善部族的生活,用自己并不强大的力量保护自己亲近的人。

孙志新趴回了帐蓬,将那块招摇的太阳能充电板支起来,接上PDA研究如何烧制陶器。

整个烧陶的流程孙志新大至知道,笼统的讲大至分为配泥、成型、配釉及煅烧四步。配泥这一步因为发现了高质量的粘土可以跳过,当然还要真的实地烧了以后才知道这种粘土好不好用。

根据资料表明,陶器在发展初期,人类往往随意取土,用配泥这一步去除土里杂质,然后还要根据所得泥土的软塑性进行为了得到合理软硬速度的添加其它泥土或是混合物的过程。他们跟孙志新不一样,他们一切都是在从头开始摸索,而孙志新则是站在无数经验累积的书面资料上开始自行摸索实践,其中的难易程度相比,孙志新所干的无疑的已经简单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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