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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by大叔无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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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新霍然便明白了,这是头公狼,它不能产奶来喂养孙小鲁。而且它也无法运用这种跟喂养雏鸟似的方式喂养孙小鲁,所以当他才发现孙小鲁时它会被饿成那般瘦骨嶙峋的模样。而当它发现自己可以很好的喂养孙小鲁以后,它就有了把孙小鲁交给自己喂养的打算,其后的暗中观察和接近便顺理成章。

呃……它的老婆,狼妈妈去哪里了?孙志新只是顺带想想这个问题,并不是很关心狼妈妈的问题。甚至,他还小有恶毒的巴不得狼妈妈已经惨遭不幸,他才可以收留下只有一个不会养孩子的狼爸爸的孙小鲁。

话说,这头狼这么大,怎么生出来的孙小鲁这么小?敢不成这种品种的狼跟袋鼠一样,刚生下的幼崽其实还是半成品来着?它的育儿袋又在哪里?孙志新很无良的继续去瞄巨狼的下身……呃,其实是小腹部位。那狼就有些怒了,非常不善的瞪着孙志新,似乎又觉得咬他一口好像不厚道,逐一巴掌拍在孙小鲁身上,拍得孙小鲁打了个滚,溜滴滴的像毛球一般滚至孙志新脚边。

纳尼?

这个动作孙志新懂,这便是托孤……汗,送子了。

孙志新放松的松了口气,孙小鲁自己养定了!而它的家人也相信自己,不会以为自己是强行掳走它,那么就不会有狼群对部族的报复攻击事件发生。也许进一步想,有着自己和它的和平相处,又有着孙小鲁做为纽带,也许部族遇到危险时它们会来援助都说不定。以这头狼的表现,它的智商真的很吓人,让孙志新怀疑它其实只是有狼的外表,狼皮套里装着的是人!

孙志新抱起孙小鲁,指指自己,指指孙小鲁,做出要带走它的动作。那狼一直侧着头看,最终点点头,承认了孙小鲁的归宿。

如此又把孙志新雷到,尼玛!它在点头,太像人了。

实在没办法把这样聪明的狼当野兽看待,孙志新挪动着屁股坐到它边上,继续拿熏肉喂它。在它吃到第三块的时候孙志新看出来了,它是真的喜欢这个味道。

哦也~有着好厨艺果然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

知道孙小鲁安全的归自己了,不会带来什么危险,没准还认识了一头巨狼当朋友,孙志新实在高兴得很,一块一块的熏肉不计本钱的一样往外掏,只巴不得它多吃一些。它不是很人性化吗?吃人的嘴软,这道理它应该懂吧?嘴软了后,以后咬人,特别是咬像自己这种它认识的人,那肯定是不太好意思下口的……所以,先用糖衣炮弹干翻它!

史上最诡异的一幅场影就出现了,一人一狼肩并肩的坐着,那人还像流水线作业一样往狼嘴里喂东西。那狼则是来者不拒,送一块来吃一块,就像是宠物被主人喂零食一样。同时还有一只小狼在一人一狼脚底撒欢似的奔跑,转圈,一只后腿上还夹得有夹板。显然的,它的腿伤愈合得非常之好,它看上去都不太瘸了……

还好这一幕纳鲁和泰格没有看到,不然两人铁定会晕过去。是以孙志新打算这件事死活都不说,呃……当然,有空得教这头狼认识一下纳鲁和泰格,要让它知道那两位都是自家的鲁玛,是自己人,别乱下嘴咬错了人,自己可不想当寡夫……

第一百一十九章:很恶搞的报恩狼传说

至此,孙小鲁正式在孙志新的家里安家落户。本来纳鲁和泰格都极其反对,纳鲁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在想问题,泰格除了这个以外,好像还可疑的有狼毛过敏症的反应,反正孙小鲁一靠近他,他就浑身上下都不舒服。只是这两人对上孙志新铁了心养孙小鲁的事,两人便都拿他没辄。这两个二货在其它的地方分岐很大,对上孙志新时好像都表现出同一属性,是夫管严那种耳根子软的,孙志新甚至连打算好的不要脸不要皮的去巴结这两人都不必,仅是唠叨了几天想养小狼,又拍着胸脯说没有危险,那两人头大如斗的劝说了几天无果后只得让孙志新养着了。

孙志新所不知道的是纳鲁和泰格为了自家吉玛想养一头狼,已经连着几天都没有睡好。为了自家吉玛心血来潮要养小狼的举动,两人天天都会入夜时分围着营地巡逻上好几转,就怕当真招来狼群什么的。直到迷惑的发现整个营地多了一头幼狼之后并没有真正引来什么危险,事实确实像自家吉玛所说的那样捡到了一个无主的狼,才慢慢不再注意这件事。

事实上,最先接受小狼的存在的人是布库。小孩和动物之间似乎天生就有一种古怪的缘份,在明白孙小鲁跟丛林里那种可怕的狼不一样,是自家吉玛养的以后,布库就放下了原先那种戒备,开始兴致勃勃的接近小狼。

不过孙小鲁不是很给他面子,起先布库靠近它的时候是要用自己的乳牙咬他的。幸亏孙小鲁是只幼狼,长的是乳牙,不着布库会倒大霉。后来混熟了后它倒是不咬布库,不过也不怎么搭理他,摆起谱来时那德性倒挺像那只很臭屁的巨狼。一般布库过来找它玩耍,它要不是不鸟布库,就是拿个毛绒绒的屁股对着他,再不就是用满眼藐视的神情看布库。

布库被孙小鲁萌翻了,除了自家吉玛和拾柴,来找孙小鲁玩就是他现在最喜欢干的事情。一只小黑犬似的皮实小黑娃和一只真正的狼在孙志新帐蓬里上演你追我跑的事天天都会出现。

很诡异的是哈里斯那个智力有问题的呆傻天真美青年很得孙小鲁的眼缘,也不知道是不是那青年浑身上下的气质太过纯洁且温和无害,除了孙志新以外,孙小鲁肯主动亲近的人就是他。最近哈里斯总喜欢往孙志新这里跑,每次来的时候孙小鲁都显出亲近的模样,会向他示好。

那青年倒是也极喜欢孙小鲁,有点什么好东西都会记得给孙小鲁留一份。他没事更是喜欢把它抱在怀里当毛球揉着玩,孙小鲁竟不咬他,顶多被揉烦了会逃向孙志新这里。

想当然的,孙志新养狼这件事在整个营地里显得很新奇。在这史前时代,连家畜都不曾养过,孙志新就直接鸟枪换炮的养了一头狼。结果便是引人人人好奇,人人围观,人人都在探讨这件事。一见面就问:“嘿!你见过族长吉玛的那只小狼吗?”整句话简直成了见面必问的一句话。

而后便会感叹:“毕达阿察拉苏真的与众不同,他连狼都敢养的。哎,你没见他对它那个亲热劲儿,跟养儿子似的。”

话语里多是钦佩,少有抵损,顶多是对狼这种生物出现在人群里而表现得有些不安,又因为接下来什么不好的事都没有发生又淡忘了。因为生活总是太忙碌,忙着做入冬准备,忙着要生计,史前人类的宽容与大度终于使得孙小鲁没有引起太大的风波就好好的在营地里生活了下来。

孙志新自己也知道这件事太过标新立异,正所谓树大招风不见得就是好事一样,孙志新养孙小鲁的养得低调得很,没事决不带它出去招摇,只在自己的帐蓬里呆着。一般只会在清晨或是傍晚人特别少的时候带着孙小鲁出去散伙,就像现代人早饭前或是晚饭后遛狗一样。只不过别人遛的都是狗,他遛的是狼……还是野生的丛林雪原狼。

其它时间如果孙志新得空的话就带着孙小鲁一起到山坳那里缝皮衣,继续和那头巨狼攀交情。

说来也有趣,那巨狼也总是来看望孙志新和孙小鲁,只要孙志新和孙小鲁去了山坳,它就肯定在那里。要么先至,要么后到,就像是和孙志新心有灵犀一般。更独特的是它每次都独来独往的,没有见过它身后跟着有其它的狼。相处几天后孙志新更加觉得这头狼很独特,完全不像头野兽,倒像是会理智思考的人一样。和它比,孙小鲁才像真正的狼,一但野起来简直无法无天。

心里有很多问题想问那头狼,比如孙小鲁到底是不是它的孩子,又或者这头巨狼来自哪里,平时怎么生存,等等。可惜一个是哑巴,一个是头野兽,完全无法交流。

当然,也不是真正的完全无法交流,一人两狼相处了一段日子,倒是培养出一种默契来。每天那巨狼静静的来,又静静的离开。和孙志新呆在一起的时候,孙志新缝衣裳,它就坐在孙志新身边默默的看。

孙志新缝得累了,就拿自己做的肉食喂它,而后又发现它跟孙小鲁的口味不同,它不只是吃肉食,自己偶尔带的芋头或是南瓜饼什么的它也很喜欢。是真正的喜欢,它吃着这些东西的时候孙志新总能感觉得到它的喜悦,喜悦中又夹杂着一丝悲伤和回忆。说不出来为什么,但孙志新就是敏感的感觉到了这种感觉。

而孙志新又是个软心肠,见不得别人不痛快,就算对方是头狼也一样。在发现那狼挺喜欢吃自己做的东西后,孙志新除了给孙小鲁准备吃的,倒是不再带其它的肉食,只是尽可能多的拿自己做的东西喂它吃,搞得纳鲁和泰格一直惊奇于孙志新的食物消耗量。

那巨狼倒也不是白吃,来的时候总会给孙志新带些猎物来,都是新鲜的才猎到的。和孙志新带来的比,它回赠的更多。

一来一往之下,一人一巨狼之间居然有了亲近的朋友之间的感觉,那头巨狼显得很喜欢有孙志新的陪伴,孙志新也喜欢自己带着孙小鲁来这里的时候有它相伴左右。

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和这样一头狩猎者成为朋友,但事实就是一人一狼已经结下了友谊。孙志新喜欢给它送吃的来,它也经常捕获猎物给孙志新带回去。

因此孙志新身上发生的事非常的诡异,他只是出去闲逛,回来的时候收获却比猎人最厉害的猎人收获还多。每天看着孙志新空着手背着个柳条筐出去,再看到他收获满满的扛着不小的猎物回来,纳鲁和泰格两人都对这件事惊疑不定。

问孙志新猎物从何而来,孙志新只是笑笑不肯说,逼着急了才说是孙小鲁猎的。

可能吗?最近孙小鲁确实长了一点个头,可仍是不及人的小腿高。就它那德性,能猎到一整只牛回来?开玩笑的不是……

知道孙志新有秘密,可又知道他身上总是会发生一些神奇的事,纳鲁和泰格只得视若不见,倒是提醒孙志新别让别的人知道,不然不好解释。

于是孙志新依然逍遥着,如果要外出的话,必然是早上空手出去,晚上收获满满的回来,收获比族里的猎人还更丰富。

就像那话说的,世上没有不漏风的墙,孙志新的古怪收获还是引起了族人的注意。部族里就又流传开了传说,说小狼是前任狼王的儿子。而孙志新凑巧在新旧狼王争夺王位的时候巧救了狼王的儿子,前任狼王最终打败了自己的竞争者,转头对拯救自己儿子的孙志新报恩,把被孙志新拯救的那只交由他抚养,享受狼族恩人权力。因此孙志新才可以养小狼,因此小狼才肯跟着孙志新,因此孙志新才可以获得狼族的食物赠与。

在部族其它人看来,狼这种生物是神秘而强大的,所以有些部族才会崇拜狼,族里设得有狼图腾,有些部族甚至直接认为自己就是狼族的后代。

一般来说狼群不会轻易出现在人类面前,是比人类更优越的存在,除非那人是部族的毕达拉察阿苏,不一般的人,才可以做到他们做不到的事,才可以让狼族肯接近他,体现出种种自己这些凡人办不到的神奇。

以上解释听上去很离谱,其实与事实已经有点接近。孙小鲁确实是巨狼给的,食物也是它送的,而且孙志新估计那家伙是狼王的可能性无限的高。所以史前人类的想像能力并不是不丰富,他们想的八九不离十。只不过把问题归结到自己是什么狗屁毕达拉察阿苏这类的神使身份上,那龙门阵摆得就有点玄了……反正孙志新听得很雷。孙志新更趋向于臭屁的自认为自己拥有独特的人格魅力,连与巨狼做朋友都是可以的……

部族的人这样猜来猜去的结果挺好的,小狼的存在和猎物的获得都有了个不合理但是能让人听上去不那么别扭的解释。孙志新乐得让他们这么想,这样自己和小狼才不会被他们排斥。穿到这里来生活了这么久,他喜欢这些史前的野人,不喜欢他们排斥自己,也不愿意孙小鲁在营地里呆不下去。

孙志新还是像往常那样,继续摸去营地去缝衣裳,带着小狼去会见自己的狼族贵客。

处得久了,一人两狼之间就很亲昵,孙志新可以随意的靠在那狼身上,在天气继续转冷的时候把那狼当暖和的狼靠背使。巨狼根本懒得搭理他,让他爱靠便靠,只会在离开的时候王者霸气十足的哼两声,提醒孙志新它要走了。

而孙小鲁在整个过程里都是浑浑碌碌又开心十足的。它一会围着孙志新折腾,一会儿又去折腾那只巨狼,总之就没个消停的时候。

第一百二十章:皮革诱惑

又过得几天,天气更加寒冷,孙志新缝完泰格的皮衣最后一针后站起来抖动着衣服看效果时。那巨狼站了起来,长久的看着孙志新。

它从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意义不明的声音,像咆哮,又像是试图表达什么。最后它站起来,瞅了一眼孙小鲁,再次看了孙志新一眼,慢慢的迈着步子离开。

还在四处胡闹的孙小鲁安静下来,怔怔的在原地站着,这一次,孙志新在它身上看到了伤感和不舍。

孙志新呆立在原地,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巨狼是在告别,它这便是要离开了。

它是一头狼,也许还是狼王,它有着自己的事务需要去处理,不可能在冬天来临的时候还像这样能天天来这里溜一圈。而且自己也不可能再来,自己会随着部族的迁徙而搬迁到洞穴里居住,来年开春才会回来。中间的时间里,他无法和巨狼见面。

这就分别了?

虽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可突如其来的离别还是让孙志新无法接受。

心里一阵大急,孙志新猛的追上去抓住巨狼的皮毛,手势疾舞着询问:“我明年还能看到你么?别忘了我。”

巨狼起先并没有看懂,直到孙志新颓丧的放下手,脸上露出那种依依不舍的留恋表情它才懂了。狼眼里露出一个温暖的眼神,破天荒的舔了舔舔孙志新的手背,又冲孙志新点点头,用力吸闻着孙志新身上的味道,再用大头推他一下,这才转过身离开。

孙志新大喜,这些动作无疑在表明它想要记住自己,来年肯定是能见到这个老朋友的!

心里乐开了花,一边使劲挥手告别,一边用口形拼命说:“明年,我在这里等你!”整个表现,活像一个二货似的。

知道以后还能见到它,心里虽然有不舍,可已经没有什么遗憾。目送巨狼的背影消失以后,孙志新火速收起东西,带着孙小鲁往营地奔。随着天气转冷,这里就像个风口似的,呆着可没以前那么舒服,还是自己温暖的帐蓬呆着得劲。再说纳鲁和泰格的皮衣已经缝好,晚上等他们回来可要好好的秀一秀,这可是史前第一套皮衣!

******

晚上时分,纳鲁和泰格回来了。一家人五个老少爷们儿一起吃过了晚饭,孙志新提出要让纳鲁和泰格试穿新衣。

衣服?

啥玩意儿?没穿过。敢情自家吉玛最近老是往外跑,结果是在为他们做这个东西。泰格的眼神微微闪动,唇边露出个飞扬的轻笑。纳鲁的脸色则完全柔和了下来,笑呵呵又喜悦十足的看向孙志新。

泰格笑道:“我家吉玛就是不一样,缝东西都能缝回一只小狼和许多猎物回来。”

听到我家吉玛的说法,布库不满的开始皱起小脸,奥格还是那副傲骄模样。纳鲁倒是不为所动,只是一脸温柔的瞧向孙志新。那眼神,竟似会说话一般,浓浓的温存全凝在眉眼之间,让孙志新怔怔的瞧他半晌,下意识的想:有时候确实是无声胜有声。

“小新,你缝了什么?”纳鲁轻声笑问。

“衣服啦!”布库开心的解释:“是可以把整个身体都暖和的套起来那种,对吧,吉玛?快拿出来看看。”

纳鲁抽搐了一下,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反过来也差不多。听到是把整个身体都裹起来的东西,纳鲁的第一反应也如布库那般,脑补成大型的皮裙或是春卷皮。诚实的说,他对孙志新的努力很感动,却不太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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