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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要自杀——byCast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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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袁灏和马德邦曾经在这个教会里有过很快乐的一段日子,但当大家越是了解,就会发觉大家所走的路越是不一样,就像在爱情路上,很多恋人互相了解后,才发现对方不是自己想要的,于是便各自走回自己的路。

他们也有类似的决定,为了要摆脱这个教会,袁灏和马德邦便不动声色地搬回一个熟悉的地方——三藩市北湾的家。

那是九八年的春天,北湾的家和从前没有两样,白玫瑰依然盛放着,长藤攀满了门前台阶上的围栏,绿色的叶子刚长了出来还未曾盖满了整个围栏,微微的凉风吹着,感觉极是清幽。

「我们已经搬回三藩市了。」马德邦躺在沙发上,一手拿着电话筒对在香港的叶菱说。

「你不是要待在盐湖城接受治疗吗?」叶菱问。

「凯莉医生说我现在每四个月回去一趟就可以,所以不必天天待在盐湖城了。」

「你们搬家还真频繁,我也准备下个月回三藩市,我们已经有一年多没有见面了,到时可以再和你跟袁灏见面了。」

「袁灏最近忙得很,他从盐湖城转到三藩市的办事处工作,很多事情还未习惯。三藩市毕竟是大城市,对内对外的都竞争性很大。下个月你来的时候,他或许会闲一点。你这次来三藩市多久?」

「我是打算搬回三藩市,香港的事情都办好,是时候该回来了。」叶菱说。

「真好!我们又可以过一些像从前一样的日子。」马德邦兴奋地说。

「不过这次我想住在市内。」

「我们家离市内总比离香港来得近,我也可以省回不少国际电话费。」

「这次或许会让你们有点惊喜。」

「什么惊喜?」

「……下个月你们便知道了。」

「告诉我吧!」

「……不。」

「你要结婚吗?」

「别胡说八道,我才刚离婚,又怎会这么快再婚。」

马德邦不断地猜,可是全没有猜对。月光从屋顶的玻璃窗照进客厅内,马德邦和叶菱讲了一个晚上的电话直到晨曦初现,马德邦才疲倦得到寝室睡觉。

袁灏回三藩市工作后的确比在盐湖城要忙得多,特别是三藩市的人口比盐湖城要多,相对来说客户也比较多,而且三藩市的周边范围广,交通却是全美国数一数二的恶劣。袁灏以前在盐湖城一天可以拜访两、三个客户,可是在三藩市一天才能拜访到一个,所以非常吃力。直到袁灏跟新的客户熟悉起来,才不用常常往外跑。

第五十章

袁灏依然不放心让马德邦再工作,于是马德邦把心一横自已组织了一家个人公司,从银行提出了部份马依莲留下来的现金,实行其投资大计。那时候亚洲金融风暴或多或少对美国经济有些影响,但是作为全球的最大的经济体系,美国的经济就像是坐上了火箭一样,股票、基金、和房地产全都往上涨。马德邦虽然没有很多的投资经验,但他每天阅读各大小报纸,也参考了无数的投资杂志,再加上他天赋的聪敏,懂得把握时机,也总算一帆风顺,没赔了老本。结果那年马德邦要缴的税款比袁灏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还要多。难怪有人说投资有点像是赌博,运气比什么都重要,就算是专家也难免有触礁的时候;初出矛庐的也可以一鸣惊人。

「别放太多钱在里面,世事无常,免得壮士断臂。」袁灏经常提醒马德邦。

「放心吧!我只是把小部份的钱拿出来投资,就是全亏了影响也不大。」

袁灏知道马德邦所说的『小部份钱』对很多人来说绝对不是一个寻常的数目,但马德邦所抱的不过是现票性质,不太在乎什么输赢。

三月中旬叶菱回到三藩市,马德邦便迫不及待地拉着袁灏去和她见面。叶菱这次真的把二人吓了一大跳。

她怀孕了!叶菱怀孕了!

叶菱回三藩市后一个人在市郊租了一个小房子,腹大便便的她蹒跚地从屋内走出来。袁灏和马德邦几乎不能把胖了数十磅的叶菱认出来。

「你怎么了?」马德邦讶异地问。

「我快要当妈妈了!我想清楚了,与其一个人毫无目的过下半生,倒不如为自己的人生留下一点值得的回忆,所以在这一年里我千辛万苦地找了一个人帮我完全这件事。」叶菱回答说。

「你会跟他结婚吗?」袁灏和马德邦异口同声地问。

「结过一次婚已经够了,用不着再自寻愁恼。」

「他知道你怀了孕吗?」马德邦问。

「他当然知道。」

「他也是这个意思吗?」马德邦再问。

「他从来没结过婚,当然想试试看结婚的滋味,可是他为了生活根本没有时间照顾这个孩子,况且他也觉得香港不是一个最好让孩子成长的地方,所以我便决定一个人回来,准备迎接这个新生命的诞生。」

叶菱所言非虚,城市人的忙碌真是难以致信,越来越多的男女到了适婚年龄还没有结婚,逼人的生活往往令人喘不过气来,而且世界人口已经到了爆炸的程度,传宗接代不再是人类最大的使命,每个人都只追求提高生活素质,但在这些废寝忙餐的背后,他们的生活素质到底是提升了,抑或是下降呢?似乎还没有一个定论。难怪有人说忙、茫、盲,城市人完全迷失在凡尘中。疲痹的身躯还是没有丝毫满足的感觉,心灵依然是极度虚空,月下老人的红线始终没有把他们维系着,就是系上了还是没有把握住。

然后,叶菱领二人进了屋子里。

「你肚子里的小宝贝是男的还是女的?」马德邦好奇地问。

「是个女的。」

「好极了!将来一定会变成个小公主。」马德邦道。

「小宝贝大概什么时候出来见我们?」袁灏问。

「顺利的话,下个月就出来了。」叶菱坐在沙发上轻抚着肚皮对他们俩说。

「想好了名字吗?」马德邦问。

「想好了!小宝贝会跟我同姓,我希望她有一段永恒的爱情,所以叫叶恒。」

谁不想有一段永恒的爱情,相爱而可以长相厮守的,更是绝无仅有。马泽基和马依莲相爱却生死两难忘,这已经够难舍难离。袁灏和马德邦在别人眼里是甜蜜的一对,但又有多少人看得见他们不舍不弃的背后,牺牲了多少,可是懂得付出的人,也不一定代表可以得到恒久的爱情,似乎爱情要来的时候,可以无声无色;要离开的时候,怎么也留不住。

第五十一章

叶菱的房子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孩用品,彷佛静静地告诉别人这日子快要到来。大家虽然还没有真正的看过她,但已经感受到她的存在了。

叶菱比预期晚了几天才进医院。虽然大家早已做好准备,但还是给这小女娃搞得手忙脚乱。当叶菱听到这小女娃呱呱大叫的时候,才知道这不是一场梦,而是活生生的事实。叶菱紧张地抱起这血淋淋的小生命在怀里,可是小女娃还是不停地哭嚷着,像告诉别人自己已来到这世界。

十月怀胎的确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初次当母亲的叶菱终于深深地体会到当母亲的伟大,以后还要身兼父亲把这女娃娃照顾成人。

过了几天,叶菱很快便带着健康的叶恒离开医院,回到家里。

一天马德邦从北湾的家开车到三藩市看这两母女。

「你来得正好,快来帮我捉着她的手,她这样子转来转去,我没办法帮她擦身体和换尿布。」叶菱对着马德邦说。

「她身体那么细小,我怕弄伤她。」

「怕什么?你轻轻地捉着她的手就可以了。我换尿布的时候,你就让她卧着,两手按在她腰旁。」

马德邦颤颤栗栗地捉着叶恒的小手。

「她的皮肤很细嫩,像豆腐一样软绵绵的。」马德邦说。

「你只想着吃,要是肚子饿我待会再煮给你吃。」叶菱边说边拿起湿毛巾,熟练地替小叶恒擦着身体。

「她才出生不到两个礼拜,看你帮她擦身体的手法,就知道是个专家。」

「熟能生巧嘛!」

「看来你当妈妈也挺投入的。」

「洗奶瓶、喂奶、擦身体、换尿布,还要陪她玩,晚上风起的时候,又怕她着凉,从早上就一直紧张到晚上,只有她睡觉的时候,我才可以静下来,休息一下,所以说当妈妈是伟大的,一点也不过份。」

「妈妈说我小时候也不怎么哭,什么东西都喜欢吃,也很少生病,算是一个非常容易照顾的小孩。」马德邦说。

「虽说是容易照顾,不过那种劬劳还是非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以前我也不明白这个道理,现在当了妈妈,才知道这种滋味。」

「这个我倒知道,因为妈妈当歌星的时候,比我出生之后还要胖一些。她以前在香港的时候,最喜欢打麻将。每个礼拜祗少可以打一、两次;来了美国后,朋友也是一样的多,可是为了照顾我,却牺牲了打麻将的时间。」

「你还想着老师吗?」

「偶尔会想一想,毕竟她死了已经五年了。」

时间真是最佳的治疗方法,无论是记忆力多强的人总会有淡忘的日子,难怪有些人总喜欢送一种叫「毋忘我」的花给别人。

「咱们改天抱小宝贝让老师看看,好不好?」叶菱提意道。

第五十二章

「等小叶恒再大一点,顺便买些蓝色郁金香一块去,你在香港写的那首『相见时难别亦难』还没让妈妈听过,咱们可以一块唱给她听。」

「你连造梦也会念诗真不简单,果然是个天之骄子。『相见时难别亦难』……真有意思!」

「你是不是想到什么?」

叶菱叹了口气道:「是叶恒的爸爸……」

「你爱他吗?」马德邦突然问道。

「不……谁都不爱,自从石家俊后,我只爱我自己……要爱一个人太难了。我不像你们这对碧人,直到生死相许,我眼前所要的不是爱情。」叶菱不停地摇着头说。

这时叶菱已经替叶恒穿上了尿布和上衣,就对着小小的叶恒笑道:「我要的只是这个小宝宝,待会再喂你吃奶。」

「我看得出你很累。」

「不只是累,我生她的时候简直就痛得要命,早知道那么痛,动手术就算了。」

「不过你也幸福得很。」

「如果我当妈妈没半点乐趣,我还要这个孩子来干什么。」

「你对她有什么期望?」

「虽然她没有爸爸,但我会好好的照顾她的,只希望她孝顺妈妈,快快乐乐正常地过生活。要是她对音乐有兴趣,我就把毕生绝技传给她,让她做我的继承人。」

「听起来似是武侠小说。」

「我毕生绝技总是要有个传人的,要是你现在肯拜我为师,我也会好好地调教你的。」

「不必了!我们现在平起平坐,若是拜你为师,辈份比你低了一级,我才不上这档。」

「不要就算了。」

「嘻!我也是个男人,让我来暂时当她的干爸爸,抱抱她可以吗?」马德邦兴奋地说。

叶菱把小叶恒交到马德邦手中,说∶「徒弟不想当,却想当起干爸爸来,就成全你吧!你帮我看她一会,我要去洗衣服。」

「没问题。」马德邦转过身对叶恒说:「『干爸爸』还是没机会了,快叫『哥哥』吧!哥哥抱你去看电视。」

「什么『哥哥』?你已经升格当『叔叔』了。」叶菱从洗衣房里嚷着说。

「真糟糕,我这么年轻,你妈妈已经强逼我当『叔叔』了。我这个『叔叔』就要报仇在叶菱的小宝贝身上。」

马德邦把叶恒放在沙发上,伸出十根手指头轻轻地在叶恒的脚底抓起痒来,弄得她把腿不断地摆来摆去。最后可怜的叶恒忍不住叫了一声,大笑起来,马德邦没想到出生不到一个月的叶恒也懂得笑。

「小鬼,高兴了吧!」马德邦说。

喜、怒、哀、乐、七情六欲是一种本能,无论男、女、老、幼都是予生俱内的。

马德邦把叶恒抱在怀中,就像是亲生儿一般。

叶菱刚从洗衣房走出来,看到此情此境,讪笑道:「你这么喜欢小孩子,又有时间,干脆跟袁灏一块去领养一个吧!」

第五十三章

「两个男人抱着一个小孩,我总是觉得怪怪的,而且我们选择这种关系,就知道不会有小孩的。」

「我一直都很想一个问题,你们真的不后悔吗?我一个女人一直都想有自己的一个小宝宝,你们彷佛置身事外,真是难以置信。」

「叶菱,我以为你已经对我很了解,要是我后悔早就应该后悔,干嘛等到现在才起想这种问题。如果现在我为了要生孩子,去找一个女人,你觉得值得吗?你觉得我可以找到一个女人比袁灏更爱我吗?我死过两次,袁灏就陪我到鬼门关两次。我要去香港,他就陪我去;我要去盐湖城治病,他也陪着我去;现在回到三藩市,我们还是在一起。他对我一直都不离不弃,换了是个女人,说不定早就受不了,跟我分手。我和他之间爱得那么深,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我们没有小孩,不会把注意力分散到别的地方。」

「袁灏真的不愧对你死心塌地,老实说我对你们实在是羡慕不已。如果我能够有这样一段纯真的感情,也会觉得不枉然。」

「除了妈妈以外,袁灏就是最爱的一个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老是想寻死,害得所有人都为我担心。」

「既然你知道大家为你担心,就不应该再重蹈覆彻。」

「我也不想再走回头路,可是别的事情我都很精明,但一讲到这种事我就胡涂了。」

「别想得太多就是了,多来陪我聊聊天,回家种种花儿、弹弹琴,每天都轻松轻松的就行了。」

「说到种花,我去香港之前在北湾的家里种了一株红色的仙人掌,当我从盐湖城回来的时候,它还是红得像血一样。我真的非常讶异,于是问那个替我管家的亲戚,他也说没浇过多少水,现在我已经把它栽在后园里了。当初我选择种它,就是想有一个新的开始。」

「仙人掌的生命力最强,在沙漠里无论晚上有多冷、白天有多热、水源有多缺乏,它还是讫立不倒。红红的仙人掌看起来亮丽极了,但是它本身味道极苦,苦得就像是它的命运一样。如果人能像它一样有生命力,在绝处逢生,那即使遭遇困难也不会随便放弃了。」

「人总有一死,只是看死得值不值得,我也不想死得不明不白,但经过了两次以后,也不敢说会不会再有第三次,不过我知道袁灏会明白我的。」

「你太灰了!不要老是想着有第三次,就不会发生。你看这刚出生的小娃娃,什么都不想,只会呱呱叫,不是挺愉快的吗?」

经过了这五年,马德邦的心路历程起了很大的转变。以前他相信自己的能力可以胜过一切,现在他知道自己患有忧郁症,而且相信这是命运的安排。自从第二次自杀后,马德邦知道自己会毫无原因去自毁,一切总是冲不开这宿命。他心里比谁都害怕,他不害怕死亡,所害怕的却是掌握不到的前路。

人生的无常是完全捉摸不到,有人可以一辈子一帆风顺,亦有人可以一生都生活在穷途没路中,过着赤贫如洗的日子。马德邦在物质上所得的比许多人都多,但他的人生也是一样的超越平凡,许多的情感他都一直无法放下来,也许别人会觉得他过份执着,但马德邦却觉得旁人都患上了「善忘症」,对一切的人和事都没有放在心上,太多的虚情假义反倒令人感到欷歔。

这时叶恒忽然叫了起来。

第五十四章

叶菱摸了摸叶恒屁股上的尿布,不大满意地说∶「又尿了!刚换好的尿布又要再换,你说我是不是没半分钟能停下来?」

「不要生气嘛,她是你的小宝贝嘛!我帮你再换一次就行了吧!」

「我看还是聘个人来帮忙。」

「不要了,你才做了没几天妈妈就腻了,什么时候才等到她长大成人。小孩子是需要多亲近母亲的,不然长大以后会产生很多问题,特别是在单亲家庭长大的小孩。」马德邦认真地道。

「什么问题?」

「譬如说,女孩长大以后,母女感情会变得疏离。如果再遇到不良份子,说不定从此堕入不同的社会陷阱,所以教养小孩一定要从小做起,到发现有问题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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