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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整呀? 上——by庵解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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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霞也是个歌手,唱摇滚的。她说过,她最大的梦想是成为麦当娜那样的歌手。可是,现在,她的梦想离她越来越远了,她已经三十二岁了,仍在这里和我一样唱着歌。

阿霞现在的男朋友是她乐队里的一个贝斯手,一个小她快十岁的长得好看的男孩子。阿霞的收入比我高,我只唱浅夜,她的乐队唱很多酒吧。

阿霞仍然充满斗志,她说,她当不了麦当娜,就拼命赚钱,以后自己培养出一个像麦当娜那样的歌手来。我不知道她的梦想能不能实现,可我祝福她。

现在,我们仍然是朋友。在一起时,我们从没吵过架。

第52章

今天,我选的三首歌是李宗盛的《当爱已成往事》、伍佰的《浪人情歌》、罗大佑的《你的样子》。

我想我真的是老了。我只想着唱这些老歌,我以前听过了喜欢,现在仍喜欢着的老歌。我的听众里,大都也都是有了一点儿年纪的人,像我这样的。

我的伴奏只是我自己手里的一把民谣吉它——高傲的贝斯手们觉得很没意思的、一般女孩子学的那种极普通的民谣吉它。

还没等上台,底下已是一片给我的掌声。不同于摇滚乐迷们近似疯狂的嘶吼,那掌声透着宁静。

被人承认喜欢是快乐的,满足的,心情愉悦的,会让自己充满自信的。

在持续的掌声里我拎着吉它,上台,站好,规规距距的向观众鞠躬答谢。

阿千又给我打了追光。其实,我早就跟他说过,不用这样的。阿千说,这样会有被万人瞩目的感觉,更容易集中观众的注意力。我也就不反对了。其实,这些花架子是没什么用的,歌好,琴好,才重要。

我的前奏都是偏长的。我们这层楼的工作人员都说我是在显摆我的琴技,其实我只是想把观众慢慢的拉进到歌的情绪里。后来,他们看到这样很受听众的欢迎,才接受了我的做法。

在孤独的光柱里,我的琴声响了起来。照例是歌声未起,底下便是骤起的掌声。

阿千说我唱歌时是最自恋的人,只看着自己吉它上的手指,只沉在自己的歌声,两耳无闻,两眼无视。

也许吧。

唱歌的时候,我把全部的感情都放到歌里。每到这时,什么都没有了,这世上,对我来说,就只剩我的歌声,琴声,还有我的思绪。

每到我这样孤独的唱歌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个人,而且,每次都只想这一个人;从我登台唱歌的第一天开始,一直到现在,没有停止过一天。

阿千说,我的歌声琴声里老是带着一种沉静的忧伤,那忧伤会感染别人,感动别人。阿千又说,你不是经历过苦难的生活就是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爱情。我笑着不答。

其实,我的这个风格是不太符合我们浅夜的娱乐宗旨的:这里的宗旨是让每一个客人尽情而归。我知道,在我们这个娱乐城十二层大厦里,现在,差不多每个空间里都是脱了伪装,没有道德,恢复到了动物本能,纵情玩乐的人们。我们这家娱乐城在这片红灯区里是最大规模,最有名的;这里消费颇高,却物有所值——这话是社会上的人提到浅夜时说的。

我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存的。

我没觉得什么不好。别人怎样与我无关,我只唱我的。

从台上下来,我做的事情都差不多:在休息室的沙发上休息一会儿,唱一杯咖啡。曾经,我多不习惯咖啡的味道,可现在,我爱死了它的味道,病人用药似的依赖上了他的味道。

我唱歌的时段在九点半到十点,若唱完了就回家,是赶得上正常的作息时间的,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很习惯了黑白颠倒的生活。

阿彩在午夜的二三点钟才会下班,我每天都等她一起回家。

阿彩也有她的理想,她说,她要趁年轻赚够一百万,然后漂漂亮亮的回到家乡。

阿彩本来是好人家的女孩儿,十六岁就来这城市里打工,十七岁便堕落了,十八岁来“浅夜”当陪酒小姐,十九岁跟我上了床。在她之前,我已经跟十几个女人上过床了,不过,她的身子是最好的——她可是才十九岁。

我问过阿彩,为什么跟我上床?我没钱,又老又瘦,长得又不好看。阿彩说她是被我的吉它声和歌声打动了;还说,她第一次在我们八楼听到了我的弹唱,就被迷住了,一直站着看到我的演出时间结束。

现在,阿彩算是我的女朋友。她跟我住在我租来的一间楼房里,挺干净的一个地方。跟以前我的那些女朋友一样,我把整个月的工资都给她们,让她们自由支配。因为我是红歌手,我的工资挺高的,每个月的收入都过万元的。

我不知道女人们肯跟我上床是不是因为我对自己钱的倾力奉献,还是我的吉它歌声吸引了她们,反正,这三年来,我身边没断过女朋友。

不过,我也知道,阿彩终于也会像其它我的那些女朋友一样离开我的。

我不知道她们为什么到最终都会离开我。我对她们已经尽了全力:给她们我所有的钱,尽力对她们好,可到头来,我一个也没能留住。

在阿彩离开我以前,我只想好好对她,给她我能给的一切。到她想离开了,我就让她轻轻松松的走。我不伤心,人各有志。

在一片朦胧的睡意里,我忽然听到有略急促的敲门声音,我以为有什么急事,便忙起来忙说进来。

进来的是丁丁,旁边还站着一个年纪比我要大一些的男人。这个男人我认识,虽然只在大约两年前见过一面,但他是浅夜的老板,记住他是自然的事。认识他的那天,他出场得很平淡,我正准备上台唱歌,他在我身边经过,漫不经心的看了我一眼,我也随意看了他一眼,仅此而已。那以后的两年里,我便没再看见过他。日常支撑着浅夜的是总经理徐铭,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同事们说老板去周游世界了,实在是让人羡慕不已的潇洒。

他叫林霄庭,对他的来龙去脉我一概不清楚,同事里也有人议论过,可我跟本就没有兴趣听。不过,在红灯区经营这么一个显眼的色情场所,没有背景是不可能的。至于什么背景,我同样没有兴趣去猜去打听。

第53章

丁丁先冲我说道:

“阿峰,这是咱们林老板,特意过来看你的。”丁丁要我谢主龙恩的口气说道。

林老板半歪着头,垂着眼珠儿,居高临下的目光看着我(他不居高临下是没法看我的,这家伙,个子高出我快一个头了):

“你的歌不错。”

“谢谢。”我简短而有礼貌的说道。

与其跟他这个大老板说话,我倒更愿意倒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

“这个时段听歌的客人大都是冲着阿峰来的。”丁丁眉开眼笑的替我邀功。

林老板很认真的点点头儿,看着我:

“这里地方小,要不,去我办公室聊聊吧。”

丁丁忙给我使眼色。

我笑着看着丁丁:

“行啊。不过,我得打个电话,我家水管子坏了,我约了修理工十一点上门修理水管的。我让他明晚再来好了,一夜也跑不了几吨水。”

丁丁在老板的侧面跟我咬牙瞪眼,我只当看不见。

林老板很有宽容风度的笑了:

“既然这样就改天再聊吧。”说完,很优雅的转身走了。

丁丁狠狠的瞪了我几眼,紧紧跟在老板身后。

我接着在沙发上休息我的。

过了没十分钟,丁丁没敲门就闯了进来:

“你怎么回事?!耍大牌耍到老板身上!他过来看你,给了你天大的面子!你乱七八糟的说了些什么!”

“丁丁!我怎么办?!我会不会被辞掉!我害怕!丁丁!你快帮帮我!”我做惊恐万状状。

“你少在这儿玩儿潇洒!你心里还有没有点儿成算!你惹林霄庭不高兴,他不愿意跟你计较算你走运,惹他认了真,弄死你,你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死的!”

“我错了!丁丁!别再说了!我想去跟他磕头认罪!”我做恐惧欲哭状。

“行!你小子就在这儿一个人玩儿吧!早晚得有人教训教训你!”

我在沙发上做吓得缩成一团儿状。

“老板现在在顶楼他的办公室里,你快去解释一下,说几句好听的!他愿意理你你就没事了!”

“我不会说好听的,好听的怎么说呀?”我做虚心求教状。

“行!行!”丁丁被我气得摔门走了。

我就又倒在了沙发上休息。

我一直等到阿彩下班,一起回到我租住的屋子里。阿彩照例是先洗澡,洗掉她沾的一身的烟酒味,男人味。我们在这时通常是不做爱的,因为她应酬了一个晚上,累得要死。我是体谅她的,她洗了澡,爬上床,我给她做做按摩,她常常是我正在给她揉捏着,她便困倦的睡着了。我就睡在她旁边,不碰她。

我们都是在第二天的中午以后醒来。我做饭给她吃,她喜欢吃的菜我都记得,总会做一两样儿给她吃。

我们做爱常常是在阿彩睡饱吃饱以后。大概是她身份的关系,阿彩对做爱没有太高的欲望,要求也不高。

阿彩的兴趣只有一个:钱。她说,她看着存折上不断累积着的数目她就会高兴。她常常把她的存折拿出来,加了又加,算了又算。

今天是个大晴天,渐渐入秋的天气干爽晴明,让人说不出的舒服。阿彩梳洗了一下,便从卫生间出来了。她只穿着一件粉红色的薄睡裙,领口大豁着,大半个乳房都露在外面。

我把做好的饭菜放在茶几上,招呼她过来吃。阿彩带着几分孩子气的笑,过来吃饭了。

我坐在她边上,看着她露出的乳房,便把头凑上去,把脸贴在上面。

“好了好了,等我吃完。”阿彩把嘴塞得满满的说道。

我便笑着等她吃完。

等到我和阿彩收工,已经是四点半了。阿彩换衣服要我陪她去夜店逛逛。我无法理解女孩子们为什么对逛街那样的热衷,不过,她要我陪她去,我还是决定和她去逛逛。不过,我并没什么要买的东西。

走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阿彩牵着我的手,我们像其它情侣一样亲亲热热的走着。我曾不止一次的想过我和阿彩的未来,我幻想和她结婚,生孩子,过和千千万万个夫妻一样的普通日子。可我知道,到最终阿彩也不会是属于我,就和我以前的那些女朋友一样。

我曾经向一个女孩子求过婚,我对那个叫小菊的女孩子一见钟情,打心眼儿里喜欢她,爱她。

那天,小菊跟她的一大群同学来这儿听我的歌,听完了歌她来找我,说喜欢我的歌,可不可以跟我做个朋友。那天,小菊穿着一件朴朴素素的连衣裙,黑色的长发扎着马尾,脸上没有一点妆,清纯得像清澈的水里刚涝出来的似的,我心里便立刻喜欢上了她。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并且很快交往起来。小菊是外省人,正在本市上大学二年级,学的英文系。我便拜师跟她学英文。因为我常常想唱英文歌,可我的英文水平就是认识二十六个字母,发音太差,会影响我的形像的,所以因此放弃了很多挺适合我唱的英文歌。

那时,我们真是快乐。我在每天午后二三点起床,到了四五点钟,小菊没课了,就跑到我这里来,教我二三个小时的英文,我教她弹一会儿吉它,还一起唱歌。然后,她就陪我到浅夜去,一直到我演出结束,送她回家。有时,我们也一起出门逛逛街,可小菊从不让我为她花钱,我不知道为什么。

第54章

大约过了一个月,有一天,小菊像平时一样过来,我们聊了几句,她便倒在我怀里,问我想不想要她,我说当然想,她说,那你就把我拿去吧,我是你的了。我也早渴望她的身体了。

跟她做的时候,我很轻柔,我想到小菊可能还是一个处女,太粗暴了她会疼。可小菊还是疼得溢出了泪水,我的床单上,是小菊那女孩子初次的落红。

做完爱,我抱着小菊去卫生间里洗澡。我对她说,你是我的人了,等毕了业,就嫁给我做老婆吧。当时,我是光着身子跪在浴缸里向她求的婚,不太雅观,可我说的时候是很诚心的。我那时甚至想好了向哥哥要一大笔钱,买大房子,买车,让小菊过好的日子。

那以后的大约两个月的时间里,小菊每天都来。

小菊是个外表看着很文静清纯的女孩儿,可是,跟我做爱的时候她很疯狂,而且还做一些很离谱的事儿:有一回,她跑来,在我门口弯腰换鞋,我一眼看见她那半长的裙子里什么也没穿!雪白滚圆的屁股一览无余!我蹲下身,一把抱住她的屁股,把脸贴到上面,告诉她她的身体是我的,怎么可以这样有让别人看到的危险。小菊把手伸到她裙子的一个小兜里,掏出她的小内裤,悄悄的说这是她刚刚在我门前时才脱下来的。说实说,她的话把我吓得不清,现在年轻的女孩子都疯成这样儿了吗?结果,小菊抬起一条腿搭到我肩膀上,我的一条舌头从她的臀缝一直舔到她的小森林,然后,伸长舌头一下探进了那她已经湿漉漉的洞口。小菊抱着我头大声呻吟着,哭着声音让我快点儿进去。结果,连到客厅的沙发都来不及了,我把小菊抱起来,抵到门上,直接便滑进去了。

小菊喜欢刺激的做爱方式,我总想方设法满足她,却常常弄得我自己筋疲力尽。每回前奏,她最喜欢我舔她的阴部。她的姿势很强悍,要我把头在床边悬空,她直接的骑坐在我脸上,让我的脸整个的贴着她的阴部;要不,我平躺在床上,她叉开双腿在我头的两侧,向我大开门户。小菊觉得普通的体位没意思,常常是她想出一个又一个的花样要我来做,有的姿势我做梦时都没想到过。

小菊的性欲不可思议的强烈,每回不抽上二三百回,小菊是不能满足的。有时,我已经退了出来,她的洞口仍温柔的张着,收缩着,吃不饱的怪兽似的;而小菊也总是在这时向我挺送她那我无法填饱的洞口。从她的身体里出来,我总是累成了软软的一团。家里到处是我们做爱的地方,床上不说,地板上,沙发上,卫生间里,厨房的餐桌上,到处都是。小菊随时便要做爱的,常常是在床上刚做完,她的那里还没清理干净,就又跑到沙发上,欺到想休息一下的我的身上,叉开她的双腿,跟我的那里一阵厮磨,把我的东西弄起来,她便自己把我的家伙塞到她的身体里,然后,她便自己动。

有时,甚至在小菊的经期,她原本是穿着一条小内裤跟我在床上缠绵,可到后来,她便自己褪掉她的内裤,大敞着双腿,露出血淋淋的洞口要我进去。

后来,我有些怕跟小菊做爱了。我拼命吃长力气的东西,喝补药,锻炼身体,都没能尽情满足小菊。

再后来,我们和平分手了。小菊说,她有了新的男朋友。她的新男朋友是她的同学,才二十一岁,有二十厘米的长度,有得是力气,可以让她在连续三四个小时里欲仙欲死。

我是有些伤心的,可硬件条件赶不上人家有什么办法?我对小菊是真的,希望她给我做老婆的。说实说,在遇到小菊之前,我一只认为女人在这方面是不同于贪婪的男人们的,可现在,我不再这么看了。阿彩在这方面的要求远没有小菊那么高,我也就没有那么重的负担了。

现在,在这人来人往的商业区,我想,哪一个才是独属于我的女人。无数的人与我擦肩而过,虽在咫尺却觉得遥远得根本无法接近。

我的一颗心,仍是飘飘荡荡,没有落处, 我总是在拼命的寻找着什么,可现在,找着找着,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要找什么了。

我常常感到伤悲。

陆志宇,现在,你在干什么? 我们的过往,你是否还记得一些?

我又坐在小迟这儿讨酒喝。小迟给我调了一杯深海蔚蓝,我一饮而尽后,他便不再给我了。我哭丧着脸跟他讨,说要是他不再给我一杯,我就一直在这儿缠着他。小迟却就是不给我。

“你新买的表?”小迟问我。

“是啊,刚刚跟阿彩逛街,她给我买的。”我又把头垂在小迟的吧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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