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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上——by酌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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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以为林春这书呆子满脑子都是读书,想不到对于美却有一番执着,甚至认为他陈秋符合「美」这一个字,又胡说什么眼睛、感情……陈秋又想笑了,他好似从未遇到过一个像林春一样奇怪的人:沉闷的外表、变态似的观察习惯,却有着一腔浪漫情怀……这组合算什么!

林春、书呆子、书凯子……想来想去,陈秋还是喜欢叫他做「莲蓉月」。

06

中秋节已经过了一个月了。班上的人觉得陈秋和林春是愈来愈奇怪了,因为他俩走在一起了。所谓的两个「属性不同」的家伙竟能走在一起,当中最是惊讶的不是林春自己,而是陈秋的「好友」——戴志。

有一次小息,林春在半推半就之下被陈秋拉到饭堂吃东西,那时戴志也在。应该说,在班上,戴志和陈秋算是形影不离的「好兄弟」,可是,即便如此,戴志的朋友圈子还是十分广阔的。男生和女生是不同的。

女生的话,假如某小圈子的领袖讨厌起一个人来,便会呼朋结队地说:「喂,我看不顺眼某人,你们谁也不要跟他做朋友!」然后就使那个可怜的女生被众人杯葛。然而,男生是不屑于做这种事,不知道说他们比较单纯还是不拘小节,他们会觉得自己跟谁做朋友,是自己的自由,我喜欢跟甲做朋友,朋友乙不喜欢的话,那是他小家子气,像个女人一般别扭。

更何况戴志是田径队的队长。上至中七,下至中一,只要是田径队的人,他就认识了,而且花上一天左右,就能够新认识的人勾肩搭背,一副好哥儿们的样子。陈秋有次跟戴志在某一层楼的走廊走着,戴志那家伙几乎跟迎而的所有人都挥手、打招呼:「啊,很久不见了,怎么这么久不来练习,你要死了你!」、「喂,那个谁……啊,我记得了,今年才进田径队的新生!怎样,练得辛苦吗?哈哈,要不然你以为校队好混啊……」

陈秋看着这样的戴志,也感到非常不可思议,为什么这一种粗神经、朋友又多、精力过盛的家伙,会跟在他这个人身边呢?有次陈秋问戴志说:「你真的这么喜欢我的女装扮相吗?」

戴志收起那大咧咧的傻笑,正经地说:「怎么说这种话?我喜欢摄影的事,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者,只是交个朋友而已,用得着这么严重吗?」可惜陈秋始终不明白,什么是「朋友」,以及朋友有什么价值。

后来,在中五那年,由于戴志的成绩实在太差,要通过会考、返回原校升读,那更不是不可能的事,陈秋那时见戴志面带灰败的死相,便开口说:「你要找人补习吗?」陈秋也不知为什么他会救戴志,可能是看在戴志自中四开始、就为他拍照的份上,那次帮助他就算是报酬了。

于是陈秋当时叫他那读大一的哥哥——陈心,为戴志补习,象征性收了颇低的费用。也许人在绝境时真是潜力无限,或者是本就聪明的陈心很有办法,结果是戴志在会考刚刚好考到18分,顺利过关,升回原校读中六。自那之后,戴志就感到自己和陈秋的友情「更上一层楼」,几乎事无大小都会预陈秋一份,只是他始终无法逼陈秋参加班会活动。

陈秋也不算讨厌戴志,当然也不算喜欢。只是,他觉得自己一个人待在班上虽是逍遥自在,但看见四周结成小圈子,心底还是有一种酸味,他始终未能达到完全洒脱的境界。他会想:无论是谁也好,是人、甚至是一条狗也好,如果能坐走过来对我说一两句话,或者朝我吠几声,那至少证明我还未完全变成透明。

这时候,来的人总会是戴志。戴志讲的话几乎都是无内容的:摄影、运动、田径队的新人、一些难听的垃圾歌、甚至是动漫、女优和小电影……陈秋就像听着mp3温习的学生,没在意歌词的内容、连听了什么歌都不记得,但耳畔至少有一把声音陪着自己。

林春第一次加入戴志和陈秋时,戴志握着吃到一半的热狗,细细吃着,不时瞄一瞄低头看书的林春,大气也不敢喘一下。陈秋见平日聒噪多话的戴志忽然沉默,也觉得有点得意,所以不时也会拉林春下去饭堂。

「……你都在看书,不厌吗?」戴志捺不住好奇心,问道。

「你天天吃饭喝水去厕所,会闷吗?」林春眼也不抬,反问道。

戴志见林春肯理会他,胆子便大了一点:「你是不是觉得跟我这种成绩不好的笨蛋讲话,只是浪费时间,所以才每次都捧着书下来饭堂?」

林春的眼光离开书本,几乎是茫然地说:「看书只是打发时间,与我的态度有何关系?再讲,难道人非得要透过挥手、笑容和说『Hi』来表示善意吗?那也未免太肤浅了,戴志伟。」

戴志听到林春叫他花名,一时呆了呆,一副下巴脱臼的样子,然后才捧腹大笑,忽然情绪就高涨起来,不停拍着林春的肩,大声说:「笨蛋!白痴!所谓的全级第一名原来只是个完全不会看别人面色的呆子,哈哈哈哈!!!」

自此,戴志也将林春包括在他那极庞大的朋友圈子里头了。就算与陈秋和林春一起吃饭,也不会感到不自在,还是肆无忌惮、巴拉巴拉地说着一大堆无人会听的废话。林春偶然也会听一下,陈秋则是几乎完全发梦,只会有时回应几句「哦」、「是啊」、「真是白痴」。

「说起来,」有一次,他们三人放学后一起离校,戴志忽然想起了什么重要,那总是上扬的粗浓眉认真地蹙起来,他煞有介事地小声说,好像说什么秘密似的:「今日我家没人,你们要上来吗?」

林春第一个反应是:我没事干嘛要上你家呢?可他惯性地沉默,懒得说话。陈秋摆摆手,一脸厌倦地说:「又是上去看你那堆陈年小电影吗?都不知看过多少遍了,来来去去都是那四五套,你不厌我都厌了。」

「你这算什么话!有男人会看A片看厌的吗?你还算是男人吗,陈秋!更何况我那四五套小电影可是精品中的精品,经典中的经典呢!喂,书凯子,你也别假装正经了,一起上来看个饱吧!」戴志紧紧箍着林春的脖子。

林春好像闻到垃圾的气味似的,因为一种忍受不住的厌恶而皱紧眉,甚至脸容也有点扭曲,他的样子像要吞了一碗苦涩至极的廿四味:「免了。我从来不看小电影。」

戴志的口张得大大的几乎可以塞一只鹅蛋入去,他简直想给林春一拳,问他是不是在说梦话,戴志怔怔地问:「为什么不看?」

「那玩意毫无美感。讲到美的话,我比较推荐你去看文艺复兴时期的作品,尤其是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和达文西的作品,当中有不少美丽的裸体,比小电影好多了。而且,裸露亦不等如美,有时候若隐若现的更具诱惑力。另外今天我要去英文补习班,先走了。」

林春看也没看戴志和陈秋,迳自走去车站乘车去补习社。

陈秋噗一声笑出来,戴志则是勉强回神过来,一脸困惑地说:「我刚才是不是听到什么『文艺复兴』,还有米不知什么的。是我听错吧?我可是在讲小电影的事,什么时候拉到去历史的?」

07

那晚,林春补习过后回家,已经是夜晚九点了。林春每星期有三天去补习,全是补英文,不过是去不同的补习社、找不同的导师。但是,说就说是导师,但林春一直觉得自己像是自学英文一般,因为导师都不是「真人」。

不是真人?那是什么?机械人吗?不,是比机械人更不堪的东西——录影。假如导师是机械人,那它至少会立在你面前,当你出声、举手,它会有反应。但林春和大多数不富有的屋邨子弟一样,都只能上真人录影的补习课,也就是每次和一大堆人坐在一起,看一早就录下来的VCD。

林春不知道那群导师有多高、身材是怎样,因为他没有真正见过那些「补习天王」的真人。每一次,他们都只是出现在录影上,说着一些生涩又不好笑的笑话——时下香港人称之为「烂gag」,总之就是一些为了顾及气氛,而硬挤出来的烂笑话。一般是导师负责「搞烂gag」,然后就由导师的助手说:「喂,又搞烂gag,个gag好烂罗!」然后全部看录影的学生就会笑成一团。

实际上,林春根本不知道那有什么好笑。有时林春在家见到林母一边看电视,一边笑个不停,也觉得很纳闷。有什么好笑?那些电视上的演员、录影上的补习天王,全部都不曾在你眼底下活过,我们所见的唯有他们的影像,连他们有多高、身上的气味是怎样的,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却可以为这些人而大笑,但每当我们对着家人、丈夫或是澌渐长大的儿女,却是一脸冷淡,不要说笑了,连话也说不出一句来。

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

而那些手下有千万学子的补习天王,学徒远比孔夫子当年「化三千,七十士」要多,现今,他们可是「化n万,n百A」,手下数以万计的人,而那数以万计的人又在会考、高考这些公开试拿了千百个A回来,到头来这些「补习天王」竟然居功至伟。真是奇怪,事实上这些人只是一味地拍录影,有时也搞一些格外昂贵的真人补习班,但事实上他们大多从来没有改过学生的作文,一篇也没有。

相反,那些在学校做得天昏地暗、平时忙着改功课,一年还要改四五次卷的全职老师,却几乎是完全被世人遗忘。因为林春只听过出名的「补习天王」,但从没有听过哪个正正经经、务实地干的全职老师也有出名的一天。于是学生到头来考到A了,便向连锁补习社申报,对那些教自己的全职教师只字不提。

忽然,每一个A的诞生,都好像是由那些「补习天王」所缔造出来,林春觉得这个结果真是荒谬到极点。但他自己也是参与这运作的其中一员,抱怨归抱怨,他还不只是「成绩好就可以,哪管是『补习天王』或全职教师,谁帮了我,谁就是皇帝」……有时,林春对这样的自己极端地鄙视。

每当林春去过补习,他就会有这种略为郁闷的心情。林母没有等他一起吃饭,只是将饭菜放在饭煲中暖着而已。林春踏入那狭小、甚至一个房间也没有的家,脱下黑鞋、放下书包,便听到林母夸张的笑声。她正窝在沙发看电视,林母大多是日间工作,大约七点左右就下班了。

林母就算听到开门声,都没想过向门口望一下,林春也习惯了。林春的床就在门口旁边,上面是床,下面是书桌,家是没有房的,林母的床就和林春的床隔了一道小路而已。在床的再后面,就是所谓的「客厅」,放了沙发、书柜、储物柜连鞋柜、电视、折迭式饭桌和钢琴,电脑在林春的书桌,最后是窄小的厨房和浴室,当然没有浴缸。

林春不能够说他妈是一个坏母亲,因为他的母亲为他供书教学,明明每个月的生活都很拮据,他的母亲还是有办法将那像金粉般微小矜贵的钱,一点一滴的储起来,每年为林春添置一些物品:一个价值六百元的老爷手机(注一)、型号虽旧但还能上网和处理文书的电脑、一部有些走调但还能弹的三手钢琴、还有一系列参考书,以及一些林春骗他妈是参考书、实际上不过是一般文学小品的闲书,少不了还有字典和补充练习。有不少物品,但是这里头,真正属于林春自己的并不多。

应该说,这些物品之中,林春真正发自内心想要拥有的,其实很少。他的生存,也不过是为了母亲的希望。母亲希望林春「有出息,将来等个衰佬知道后悔,我地唔可以衰比个死佬睇」,那个「死佬」就是他那不学无术、只会饮酒玩女人的爸爸。想来,父母从小离异,此后林春就一直没见过爸爸,也不知道那人是否仍然活着。

林春往厨房,打开饭煲一看,是白饭和豉汁蒸排骨。说是排骨,不过几乎每一块都是肉,就算有骨头,都是一小片骨连着一大块肉,他知道一定是母亲自己吃下那些骨多于肉的排骨了。小时候,林春看见妈妈只爱吮骨头:没多些肉的排骨、猪骨、田鸡的软骨、鸡骨和鸡爪子,他曾问过母亲:「骨头好吃吗?」

母亲当时一边吮鸡爪子,一边说:「我做女的时候(注二)只爱吃肉,后来做了人家的妈时,就突然爱上吮骨头,因为女人做了妈之后,口味就会改变。」

小时候的林春果真相信母亲的话,现在他才明白这番话背后的意思。思及此,林春又忽然感到自己是被爱着的,就算母亲只是想林春日后「有出息」才花这么多苦心养他,他也认了。在这个世界上,林春觉得每个人都像未孵化的小鸡般,生存在看似脆弱、其实坚硬的蛋壳里头,不知道自己何时才能破壳而出。在无边的等待中,如果有母鸡朝自己的蛋壳啄一下,那活在里头的小鸡已经会感到很温暖了。

因为还有母鸡期待自己能破壳而出,就算自己看不到,还是会记起,身边有一只伟大的母鸡为了能孵出小鸡,每天都会以体温暖着那尚未孵出小鸡的受精卵。

洗过澡、吃过饭,林春就窝上床,并拉上布帘。由于这个家是没有房间的,所以林母的床和林春的床各自围上了一条布帘,拉起来,就像一个小小的房间般。是的,一个没有房间的家是很难缔造出什么秘密来,但这两条布帘就成为了秘密的温床。

例如林春不知道林母的钱放在哪里,不知道她在工作上碰到了什么,不知道她那天的心情如何,而林母也不知道林春念什么书、修什么科,不知道林春正与陈秋和戴志来往,不知道林春在中秋节那晚买了一盒双黄莲蓉月饼,然后上天台企图自杀——那一晚,当林母看到林春的自杀短讯时,林春早已回到家了,林春简单地说:「我和朋友闹着玩而已。」林母之后就无再多问了。

然而,两条布帘的威力就这么大吗?两条布帘就能够产生出这许许多多的秘密吗?但无论是林春或是林母,都从来不觉得他们对这些事有责任。

林春是很少用电脑的,因为他宁愿要一方可供独处的私人空间。一滚上床,正打想打开书温习,便听到手机响起短讯传来的叮叮声。

注一:老爷手机,广东俗语,意即十分旧型号的手机。可以将「老爷」二字冠上任何旧产品,比如说是「老爷电脑」等等。

注二:「做女的时候」,广东话作「做女个时」,意指少女未嫁人的时候。

08

那手机的叮叮声虽然十分之微弱,但却使林春吓得心脏剧跳。短讯。平日,林春只会用手机跟母亲报告:补习完了、现在回家,或者母亲跟他说:「我今晚要迟回家,晚餐你自己搞定」,除了母亲,没有人会用手机来找他林春。

林春颤着手打开手机的盖——他用的是对摺式手机,在现在这个touchmon当道的年代,对摺式手机已被视为上一个年代的产物了。里面果真显示了一个新短讯,林春以不熟练的手势开了那短讯,一看,原来不过是这个月份的手机帐单。

那一刻,他的肩垮下来了,紧绷的肌肉松下来,好像虚惊一场。他咬咬下唇,把手机合上,随手掉到床的角落,又打开历史书温习,明天有一个小测。

直至那晚临睡前,林春拿来手机以调校闹钟,那时他才看到收件匣又有一项新短讯,他不抱有任何特别的心情,打开一看,却发现是一个全然陌生的号码,内文只写着这么一句话:「你真的从来不看咸片(注一)?」

会是谁?林春想,啊,对了,前一两天戴志吵着说:「喂,书凯子,原来我没有你的手机号码!奇怪,我跟你同班也是第三个年头,原以为班上所有人的号码都在我掌握之内,竟然漏了你这条漏网之鱼!嘘!快点从实招……来呀……」戴志的语气好像唱粤剧般,依依呀呀好不吵闹,林春怕烦,所以就说了自己的号码出来,陈秋那时也在旁看好戏。

「会问这种事,大概是戴志伟吧。」林春想,于是他回覆说:「无。我没必要骗你。」

隔了一分钟左右,又有新的短讯:「你该不会连自慰也未试过?」

林春眉一皱,戴志就爱开黄腔,平时吃饭,也毫不讳言地大大声声讲着,什么女优的表情最「入肉」(注二)、看过什么类型的咸片等等,他一脸理想当然地说:「男人,有哪个是不好色的!你说,有哪只猫不不吃鱼!」偶有老师经过,女老师会说:「混小子,大大声声在学校讲这种事,也不知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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