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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下+番外篇——by酌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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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累,我也是一个人。就算是皇帝,也会觉得累,不是吗?但我不想输。我不想在投入过后,未战先败阵,如丧家狗般退下来。在你狠下心推开我之前,我都不会走。很贱,是不是?或者我有我老豆的血统,所以连这么下作的事都做得出。」

陈秋托起林春的下巴,那上佻的桃花眼微眯,眼光像挟着刀枪般,有杀伤力,那是一双致命的眼睛,他的笑容有点阴险,陈秋是如一株带有剧毒的美丽花草,他说:「来吧。狠下心肠推开我,将我踢下床,说『我再也不想跟你这人妖在一起』,如果你说得出的话,就说出来,我不会对你做些什么。」

林春想说陈秋卑鄙,可是,他忽然不知道,卑鄙的到底是陈秋或是自己。陈秋将一颗鲜血淋漓的心一次次自胸口挖出来,摊在他面前,但林春连对他作一个承诺也不敢。这就是陈秋的真心?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能有真心?人生长路漫漫,叫他如何能相信,这一段荒唐的恋情能持续到最终?能否达到最终又是否重要?然而,这段情感的终结必然会是他生命中,一个无法忽视的疤痕,也许还会隐隐作痛,他玩不起,也没能力说不玩。

他被陈秋轻柔地吻过。他听到陈秋对他说着抚慰的话。他的双手被扣住,如被渔网勒紧身子的游鱼,身子被逼坦露于渔翁眼前,没有权利去害羞。陈秋为他注射麻醉药,理智退化成动物的本能,他无耻地追寻刺激与狂喜,攀上高峰,全然忘却自己的挣扎。

林春唯一想做的,是掩着自己的耳朵,不想听到陈秋任何一句温柔的爱语,以作为保护自己的最后手段。他憎恨自己的善感。假若他能做一个白痴,时时刻刻忘记严肃的未来,那么他就能够陈秋快快乐乐地过下去。到了某个自然的时刻,渐渐疏远彼此,很久之后才发觉,自己早已跟陈秋分手,然而心却一点都不痛。

他很想做一个无耻的、健忘的白痴。背脊贴上另一个人的体温时,激情使大脑无法运作,竟有四字忽然浮现于脑海:难得糊涂。郑板桥何以能说出这四个字?这四个字并非一个白痴可以说得出来,要经历过什么事情、承受了何等的悲痛与失望,才说得出「难得糊涂」?糊涂确实难得。林春的成绩很好,脑袋运转得快,可他就是无法使自己糊涂。

人若是时时做个糊涂蛋,多自在呢。

不知戴志能做到糊涂吗?改天,他要向戴志取经,要戴志教他做个傻瓜。如此一来,待在陈秋身边时,就能忘记很多事,一味沉醉于陈秋带来的快感。

放浪过后,陈秋半扶半拉的带林春到客厅吃午饭,都凉了。林春提起筷子时,指尖犹控制不住地抖震。陈秋不无歉意,刚才他一阵气,丝毫没有怜惜林春,还格外用劲。待看到林春气弱柔丝地躺在床上,被单亦一片狼藉时,才大惊失色。尴尬的气氛在二人之间流动。

林春改用汤匙舀饭。陈秋夹了几片鸡肉,往林春的碗放。林春瞧了他一眼,就舀起一片鸡肉送进嘴内,陈秋这才松一口气。林春自然没错过他的神色,本来还气陈秋,可转念一想,这火还是自己挑起来的,原无立场去生陈秋的气。他说:「不必在意。我不是女人,没那么容易受伤,亦无必要怜香惜玉。你这样待我,我是没所谓,只是……」他本想说:只是,你以后别那么粗暴对待女生,又不想再挑起不快,就把话吞回肚子里去。

「你……」陈秋怒目圆睁,很快又泄气了,委屈得像粤语残片中被家姑欺压的小媳妇,他嘀咕着:「不过是这次粗鲁了一点点,以前这么多次……我哪次不温柔了。」

林春掀动口唇,只淡淡说一句:「算了,都过去了。」他想开口问:倒是我俩的事情,该怎么办?每次都以做爱来粉饰过去,能维持多久?

陈秋突然牵着林春空下来的一只手,手指强挤入他的指隙间,牢牢扣住他的五指,陈秋抬头,一双眼睛不再流窜着动人妖惑的媚色,那是一种过分露骨的眼神,直勾勾的打入林春的眼内。这刻的陈秋摆脱了阴柔,露出他的本质——无畏、强硬,一种君临天下的气魄,使人不自觉拜伏于他跟前。

他没说一句话,话语都在那双眼睛之中。林春敛眸,良久,回握陈秋的手。林春又心软了,以一种近似哀求的口吻说:「给我一点时间。」陈秋没说好,亦没说不好,但紧紧握了林春的手一下,好似要挤入他的骨肉之中。那是一种有快感的束缚。

注一:黔首,始皇时称百姓为黔首。

127

六月过得特别快。现在回想起来,林春已经忘了当时做了些什么。似乎就是浑浑噩噩,无所事事,但每一天都过得轻松快乐。他可以整天待在家,预早做好晚饭,等林母回来吃。以前总是不能同桌吃饭,不是林母未放工,就是林春去了补习或被拐去陈秋家。林春每星期仍会到陈秋那边小住,尤其是刚考完试后,他足足在陈秋那边待了接近一星期,回家后被林母骂了几句,可她随后又叹气说:「唉,算了,儿子总是回长大,大了就要飞走。你还懂得回家就行了。在阿秋那边过得快乐吗?」

林春始终有点不诚实,犹豫了一会儿说:「还好。」

「哦?不过是『还好』,你就在人家阿秋那儿住了一星期。那如果是觉得很好,你岂不是要嫁去陈家了?」林母那双小眼睛笑眯起来,像猫眼,林春羞得无地自容,想辩驳,偏偏舌头打了结似的,一句话说得支离破碎。林母再调侃他几句,就算是放过他了。

由于林春没有找兼职,生活过得极悠闲。至今回想,他还是没后悔过自己当时没做兼职。大部份人都在考过试后,匆匆找兼职,攒了一笔钱,不是储起来,而是拿去挥霍:男的拿去吃喝玩乐、跟女友出去;女的就拿去买衣服买手袋、少不得当然也有吃吃喝喝。陈秋不愁零用,也有重操故业,闲时出去私拍。但他已经没那个兴致准备服装、化妆品,都是一些龙友央他,他才勉为其难去一下,服装都是对方出的,拍几张照片后,就给他一笔挺可观的酬劳。

陈秋坚拒再穿女装。事实上,他本来就并不喜欢那种轻柔得过分的布料,也不知道为何,开始抗拒装女人的神态。林春听了后,不以为然:「你之前不是很擅长这个吗?你投入了,比真的女人更有女人味,现在才说自己不喜欢扮女人,不是有点矫情吗?」

陈秋笑嘻嘻的拥着他,直把他当是抱枕,四条腿又树藤似的扭缠起来,他说:「我也不知道。我一直都没有性别倒错的问题,也就是说即使我在扮女人,也很清楚自己是一个叫做『陈秋』的男人。只是现在却没有兴趣扮女人,甚至觉得厌恶。」

陈秋在林春耳边低声诉说着原因,林春听后,把头扭过一边,苍白的脸微热,就是不想对上陈秋那邪气的眼睛。陈秋说,他跟他在一起后,就想做一个强势的、能驾驭于他的男人。林春没好气地说:「要驾驭我这种人,又何须陈大少花心思?」他一直觉得自己算是头脑简单的人,做事往往没有周详的计划,率性而为,亦不懂得与人相处。

「是是,你若是那么好控制,就不用我花费两年的光阴。唉,我真觉得自己像姜太公钓鱼。手中没有鱼饵,没什么好筹码,似乎坐在池边一辈子,也钓不上你这条大鱼。」

「你不是姜太公。」话一出口,林春就后悔了。其实他暗示: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钓,无论等多久,必然会钓到鱼,但他这条鱼可不一定会上钓。陈秋听懂了他这一重意思,横在林春腰间的手收紧了,略有点恐吓意味。

其实林春已不怕陈秋。以他内向的个性亦说不出:在做那档子时,主动的一方略为粗鲁一点,更有种莫名的刺激,所以他不太抗拒陈秋有时的粗暴或急躁。他不肯定陈秋是否知道他这种心思,总之他无论如何亦不会说出来。

「我不是姜太公,是因为我家里有钱,手上有很多鱼饵吗?」陈秋竟笑着替林春圆谎。

「嗯……也许。」

当时,林春不知道,他摸熟陈秋性子的同时,相对地,陈秋也大致看透林春这个人。事后,林春从戴志口中听到过陈秋对他的评价,戴志覆述说:「秋秋说呢,他觉得你这种人是要人逼,但又不能够逼得太紧。总之就是要掌握好松紧快慢,假如太久不踢你一下,你不只停在原地不动,还会倒着走。然后我就笑秋秋:你到底是跟书凯子恋爱,还是在驯养野兽?结果你猜他说什么?他说,两者皆非,秋秋说他才是被你所驯养的野兽。想想,书凯子你也不简单,秋秋从来没有对过哪个人付出这么多耐性,你是第一个。」

林春听后,啼笑皆非,心底又有种暖意,却说:「你猜假如我们散了,是我先开口,或是陈秋开口?」

戴志又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说了几句胡话损他,重重拍了拍林春的肩,说:「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老往那个方向想。总之,别说兄弟不关照你,陈氏兄弟绝不好惹。他们讨厌你,那倒好,自己吃过闭门羹,难受一会儿,过几天又是一条好汉。但他们喜欢你……不要用『喜欢』这个词,应该说他们一旦为了某种原因而不肯放你走,那你就很难走出来。」

「有这么恐怖?戴志伟,你也太夸张了,说得跟入邪教一样。」

「邪教?那倒挺中肯。」说着,戴志竟真的若有所思说:「难道你觉得他们不似邪教教主吗?陈氏兄弟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魅力,不是指他们长得出众,而是……一种奇怪的气质。你若是见过陈叔,就是他们的老爸,就会明白他们身上那种独特的气质是从哪儿继承回来……他们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坏东西,但就有种勾人的气质。大概这跟他们的童年阴影有关。因为孤独、在家里不如意,转而向外求,就似植物有向着阳光生长的特性。

「可是,他们并不是向着阳光生长,而是向着月亮、向着黑夜。他们从堕落中找到自己,他们不会试图让自己释怀,而是往自己仅馀的一片洁净的地方,不住地淋上黑色的污油,以为自己只要彻底变坏,根除仅馀的人性与善性,那自己就能做一只快乐的魔鬼。大概就是他们这种自毁倾向,使他们显得愈发的美丽。书凯子,你知道樱花吗?樱花是日本的国花,花期极短,然而日本人喜欢樱花的悲壮,好似勇士一样,短暂的生命迸发出最大的光辉。陈氏兄弟就似樱花,好似很快就会被自己制造出来的黑暗所吞噬,所以总是散发着一种与别不同的感觉。」

林春摇头,说他不觉得陈秋是这种人——然而回想起最初的陈秋,的确跟戴志的论述有某种相似之处。就是林春自己,不也是被陈秋眼里某种复杂、又难懂的色彩所吸引的吗?那是一种污秽的颜色,是由形形色色的颜料调出来,所以吸收了各种颜料的优劣,形成一种极近似黑色、而又绝不纯正的颜色。

戴志笑说:「但秋秋已经变了。」

「那陈心呢?」

戴志没说下去,但林春知道他会说的。良久,戴志一脸愉悦平静的微笑,也许是因为做了两份兼职的关系,有神的眼睛下有一个十分明显的黑眼圈,他说:「已经玩完了。」

一句话就够了。

「为什么?」

「非得要有个理由吗?」戴志嗤笑,伸出魔爪揉乱林春的乱发,似乎将他当成一只宠物狗了,好一会儿,戴志敛起笑容,凝神贯注地看林春。林春有个妙处,就是敢于对上他人的视线。大部份人对上他人的视线,总会别开眼,觉得猛盯着人是一件无礼的事,林春倒不觉。他想,这双眼睛生来就是要看,看人看事看世界,他尤其喜欢阅读他人的灵魂之窗,却不知在阅读他人的同时,自己亦教人看清,这是一种双向的行为。

原以为戴志要说什么认真的话,他却说:「无论怎看,你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书凯子,但偏偏没有普通书呆子的行为。你啊,应该是那种终日埋首只知苦读的傻子,世事与你无干,偏偏你却常常睁着眼睛,一个劲地问别人『为什么』、『为什么事情会这样』,好似一个从来没有长大过的孩子。」

林春知道戴志这时不想说下去,也没有逼他。他跟戴志的交情已经不浅,也着实对这个人感兴趣。他皱皱眉,顺着戴志转移话题:「人的行为背后总有一套解释,无论是从利益出发,抑或从心理学的层面而论。我问某件事、或者你做某个决定的原因,不也是件正常的事吗?」

「事情并不总是有答案的,就好似一件事不一定有始有终。书凯子,你现在不是写essay,是在生活。生活是一本无头无尾的书,没有文章的起承转合。我们每一个人的出生都不是必然,却又好似是自然的事,大概我们都是为了一个无人知道的原因而出生。你想想看,一滴精液里有那么多条精子,怎么偏偏就是那一尾能与卵子结合,能生出现在这一个『我』?如果是另一条精子的话,『我』还是不是『我』?所以人生有很多巧合,这些巧合都不一定能够解释的。」

戴志说完,觉得自己好似发表了什么了不起的理论,颇为自豪地擦擦鼻子,朝林春笑说:「怎样?我刚刚在模仿书凯子的tone,像吗?」

「你真是的……」林春见戴志又耍太极,为之气结,最后还是无奈地笑笑:「你不需要学我,你本来就有很多比我好的特质。」

128

那一次与戴志谈天,正是六月下旬的日子了。那时,林春在T市公园的单车径偶尔碰上戴志,他在练跑。戴志便停下来,跟他吹水。临别前,他们约好了在放榜前的一晚上陈秋家过夜,当然要叫李旭。也没问过陈秋,林春就答应了。回家后,他才给陈秋致电,说明一切,在电话那头的陈秋大为哀怨:「什么?他们要来……本来还打算在放榜前那晚跟你大做特做的……好歹翌日就放榜了,不知生死如何,要死的话,我宁愿死在牡丹下,做只风流鬼。」

「你、你……」林春纵是没有看见陈秋,脸也不争气地热起来,耳边彷佛吹着陈秋的气息,他没好气地说:「就算他们不来,那晚也不可以……我可不想翌日带着一身酸痛去看成绩。」

「哦?」陈秋的语调吊诡地上扬,又刻意压低声音,带着些媚惑:「都做过这么多次了,你还未习惯?原来我有这么猛啊?那你喜欢我温柔一点,还是……」

林春已听不下去,咬牙切齿说了句「我有事」就挂了他电话。林母坐在沙发那头,显然亦听到林春跟陈秋的对答,又看见林春的样子有点奇怪,便对他笑说:「跟谁说电话来着?阿秋?」

「嗯,算是啦。」林春低头拨弄头发,发现前额的发有点长了,会刺到眼睛。本想去剪,但陈秋说他这个样子迷迷糊糊的,很可爱,叫他不要剪。他也不知怎的,明明觉得不舒服,也真不去剪头发,总有点舍不得。

「阿秋跟你说了什么,让你这么冷静的孩子也激动起来?」

「才没有。什么激动不激动的。」林春执起杯子往嘴边放,仰头想喝口水,才发现一滴水也没有,想想看今日整天都没倒过一杯水。

「还说没有?」

林春只做听不到,脚步如风的飘到厨房倒水。经过母亲身边时,感觉到母亲带笑的盯着他,那眼神温柔,却内藏针刺,似一条条幼细的管道要刺入他的内心深处,看个究竟。思及此,林春又微驼着背,缩起两肩,再拨了一下头发。

他倒完水,便要走回电脑那旁,消失在母亲视线范围之内,谁知林母开口留他:「阿春。」

他只好停下来,为难地看着母亲。林母看他那么紧张,遂笑开来,摘下眼镜,那双温容的小眼睛笑弯,又带点疲态,她拍拍旁边的座位,:「坐下来吧。你好像很久没有坐过这张沙发看电视了。现在高考也完了,就陪妈坐坐,看一会儿电视也不行吗?」

林春心一软,就坐下来了。腰板挺直,一手肘枕在松软的扶手。反之,林母斜斜靠着椅背,让娇小的身子深深陷入沙发中,跷起双腿,乜斜着眼打量儿子,林春目不斜视地看电视,生怕母亲忽然就问起陈秋的事。出乎他意料之外,母亲倒问起数日后,放榜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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