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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 下+番外篇——by酌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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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仰首,除了看到上方的石屎墙外,也看到半边青天,今天的天空也很蓝,阳光退去,只晒着场下的少年,晒不着新翼这边了,使人感到微冷。这天他出门太赶,忘了拿毛衣,也不是第一次了。陈秋家里有三四件毛衣,有的是陈心留给他的。所以他总是多带一件毛衣,每当林春忘了拿毛衣,他就一言不发从书包掏出一个白色的胶袋,把里面一件摺妥的毛衣扔给林春,叫他穿上。

林春抓住毛衣的下摆——这件陈秋借他穿的毛衣,上头还有他淡淡的气味。每个人都有种独有的体味,不是什么体臭,是一种气息。它像指纹,能识别每一个人,所以林春一嗅到这种清新的气味,就想起陈秋。

「正因为我的眼界很小,所以只能够容得下一个人,容不下另一个人了。」

「那之后……你会去见那一个人吗?」

「如果是以前的我,我会说:只要那个人想见我,我就会去见他。但现在,我的答案是:我会去见他,因为我想见他。」林春说完,心里反觉轻松,他觉得自己就像蒲公英的种子,风一吹,就散落,无一丁点重量,乘风飘到一个未知的地方,而他期待这未知的旅程。

叶芝笑了,她是真心地笑,因为她虽然得不到这个人,却从林春的眼里看到幸福。幸福。有多少人穷一生精力,还找不到这虚渺的事物,而林春一边谈着那个人,一边淡然笑着,好似在说着心爱的物品,一脸餍足,脸上彷佛散发着一阵光华。思念使他有别于其他浑噩平凡的男生,成了一种支撑他生存的力量,尤如米饭供给人力气,思念是一种精神食粮,使人的生命变得完整了、不再有缺口了——这是相思。

「我可以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吗?那一个改变了你的人。我想我知道他是谁。」

「他嘛,他……」林春闭上眼,脑里闪过许多片段,都是他与陈秋相识至今的事。那些事已经过了很久,现在一回想起来,清晰得如同昨日,难怪人们说光阴似箭。纵使光阴真如无情的飞箭,眨眨眼就过了,但人是一种有感情的动物,所以他们变得心细如尘,抓着光阴的尾巴,不肯放手,将那些短暂美丽的回忆锁在脑袋里,花一生的时间去记住,到了记不清的时候,再美化之,至死时才与它们一同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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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我一样,是一个眼界很小的人。心胸狭窄,只看得到身边的事,看不到更多了。可是,正因为我和他活在不同的世界里,看着不同的风景,碰面时才能与对方分享自己所看见的风景,扩阔彼此的世界。我跟他活在不同的世界,这正是我们能够在一起的原因。

「他可说是我的对立,我做不到的事,他做得到。我看不见的事,他一件件告诉我。相对的,他也一直被困于某一个空间,是我偶尔走进他的世界,为他点出那个空间的出口。他又一直逼我做不同的事,有时使我很痛苦。可做完之后,又别有一番滋味。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跟他凑在一起,我们明明是那么不同的人,就像水与火。但既然在一起了,我就会珍惜他,以及这一段关系,不会放手。」

叶芝噗地笑出声,虚掩着嘴,说:「真未见过哪个人会这样说自己的情人,说得那么无可奈何,还好像在『踩』对方。」

林春有点窘迫,干咳几声,说:「他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个性差透了。大概也没几个人能容忍得了他那种性格。」

「那也是,人缘比你差的人,在班上几乎是绝无仅有的了,就只有一张好皮相。」叶芝想着,笑得更夸张。林春脸一红,叶芝这样说,分明是知道他在说谁。

「你……是怎样猜到的?」林春移开眼,没敢对上叶芝的眼睛,只盯着她的围巾。她佻皮地说,眼眯得像猫儿似的:「你又知我一定猜对了?不过你心里想的事都写在你的脸上了。而且我一直都看着你。就因为我一直只看着你,所以我输给他,输得心服口服。」

林春感到一阵歉意。他并没有亏欠叶芝,只是他不能回应她,此刻临别,他对她亦无任何留恋,只能说:「你以后一定会幸福的。」

「我也希望。」她的笑容罩住一重淡淡的阴影,虽未至于心如刀割,可到底有种郁闷的痛楚,不知何时才能褪去。说了几句闲话后,叶芝便借故离去。林春打算再呆一会儿才回去,便听到身后有一阵刻意放轻的脚步声,不过是数秒,腰便缠上了两只手,背脊贴上一板温热的胸膛。林春也没有回头,只是伏在栏杆,枕着自己的手,闷闷地说:「被人看到不好。」

「管他的,今天是老子lastday,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陈秋偎在林春的颈窝,深深吸一口气,略带不满地说:「还是你的毛衣较好闻。这件毛衣是陈心的旧货,闻起来总使我想起陈心,怪别扭的。」

「被我多穿几次,毛衣很自然就会染上我的气味了。」林春笑说,愈发觉得陈秋像个无理取闹的孩子,又总让人那么怜惜。

「真的吗?那好,以后多穿穿我的衣服,那每件衣服都沾上你的气息了,不管我去到什么地方,也觉得你好像在我身边。」

「无聊。」林春渐渐习惯陈秋的白痴话。

「不过,那也没关系。因为你就在这里,我一想嗅到你的气味,将你拉过来就行了。见不到我的时候,你也会想念我的气味吗?」

林春给陈秋的傻话逗笑了,笑得身子轻颤。陈秋也轻笑起来,心里一动,吻了吻林春的耳垂,他的耳朵顿时透着红潮,林春死也不肯将脸转过来。好半晌,陈秋也忘了自己提出的无聊问题,林春却低低地说:「不知道呢。因为现在我天天都见到你。」

「上了大学之后,还能天天见到你吗?」

「谁知道。现在我们连自己能否上到大学,也不知道。」就算林春成绩好,也没有十足把握能升上大学,更何况他还未肯定自己的firstchoice——也许选心理学,也许是那科莫名其妙的文化研究,乍听还真不知读的是什么,至于中文系,他兴趣不大,权当充数而已。

「真无情,就不能随便说句话应酬我吗?」林春可以想像到陈秋正不满地呶嘴,一副孩子气地表情。他徐徐一笑,回话说:「你不正正欣赏我这点吗?不懂得说谎,说话时直来直去,亦不会多加雕琢,自自然然。」

陈秋没再回话,两人安静地享受这难得的幽静与温馨。那并非是绝对的平静,相反,两人的心扑通通的跳着,未至于激动,大概介乎于亢奋与稳定之间。心被一种无以名状的情感充盈着,无限地涨大,只能透过紧紧拥着对方去稍微勒住那种快要奔出来的冲动。

两个人冲动起来,竟然一声再见也没跟戴志和李旭说,就迳自上了陈秋家,一关门便亲热起来,林春也习惯了陈秋那猴急的性子,侧过脸闪避他的吻,轻声说:「书包。还背着书包。」陈秋低咒一声,说他麻烦,就随便将二人的书包甩下地。

林春比较保守,总觉得大白天做爱挺别扭的,就不断找事情分散陈秋的注意力,什么「出了一身汗,很臭」、「回房间」,甚至是肚饿。陈秋正兴在上头,禁不得林春多次打断,气起来就将林春压在门板上,怒极反笑说:「林大少,既然你这么不干脆,那就由小人服侍你。你什么也不用做,光站在原地就行了。」

「说得像优待我一样,到头来辛苦的不又是我吗?」林春小声嘀咕着,两个人站得如此近,陈秋没可能听不到。他当然明白在性事中,总是承受的一方吃苦,每次做过后,林春虽不至于元气大伤,可翌日定必精神散涣,上课也不集中,一向是好学生的他,也会被老师捉到他发白日梦。幸而他一直是老师的宠儿,大家都以为林春只是温习太晚,还嘱咐他小心身体,不要那么拼,害他心虚不已。

但陈秋也觉委屈。小时候家里穷,但仍有体贴的母亲照顾他,到了初中时,老爸的生意愈做愈旺,家里富布起来,他简直可说是「十指不沾阳春水」,俗一点说就是个「茶来张口,饭来伸手」的大少爷,连一只杯子也没试过自己洗。可自从林春来了后,他也逼着学做饭,功力还不及林春,也至少能做些炒饭、汤面这种简单的食物。再者,每次性事后,他没错是得了甜头,可也有侍候林春,以免他带着一身黏腻汗迹睡觉。翌日早上又总是陈秋先起床,准备一些简单的早餐,让林春一醒来就有得吃。

他是哪儿照顾不周了——陈秋在心中怒吼。但他没有将这种想法表现出来。他勾住林春的脖子,一手刻意放慢速度的、解开林春衬衣的钮扣,手指先是捻着那胶制的圆钮扣,才把指头挤进钮扣口,将钮扣推出去,好似慢镜头动作般,慢到使林春有点不祥预感。接着,陈秋凑上林春耳畔,林春立刻往旁边缩,可陈秋的动作比他更快,噙住他的耳垂,飞快地舔一下,再轻咬。

林春的耳朵是最敏感的位置,一感到别人的吐息,便升起一阵又麻又热的感觉,红潮由耳廓晕染到脖子,再慢慢升上脸,使他苍白的脸隐隐透着一阵嫣红,和着那微丝细眼,有种古典而妖媚的美态。陈秋纵是看了很多次,但感觉还似是第一次看到那般,心底有一种澎湃的激情,使心跳加快,但他又总希望掩饰自己的激动,不让林春知道他自己也意乱情迷。

做爱好似一场角力赛。身在下方的人并不一定就是输家,输赢之分,应是谁先沉迷下去。是谁先先迷失于感官之中而忘却了自我?是谁恳求对方赐于自己更大的欢愉?是谁先忘形地呻吟?其实到了情感最浓烈之时,大家都已经迷失了,尤其他们是冲动、幼稚的小伙子。什么平日不敢讲的都讲了,不敢做的都做了,人生固然由谎言堆砌出来,可做爱时,大家都很诚实。

林春试过失声呼痛,陈秋进犯依然,说什么也不肯退让。陈秋试过忘情地喘息、呻吟,感觉林春主宰了他的身体,为他带来旋风似的快感,不由得他控制。每一次亲密,都是荒唐,又都是一场冒险。陈秋牵着林春的手步入欲海,带他看过很多风景,他每次沉迷于其中、不能自已时,恍恍惚惚之际也不禁想:什么是欲望?欲望是「……」——欲望是一堆省略号,当中的心动、颤抖、挣扎、兽性,都不能外道,化成一串羞怯的豆点,是一串密码,只有同道中人方能读懂个中意趣。

林春在胡思乱想,压根儿没听到陈秋跟他说什么。之所以清醒过来,是因为陈秋开了灯——客厅的两盏灯都开了,泻出一室的暖黄。外头没有阳光,天是一团呆滞的白色,像一团凝结了的白浆糊,全然不知人间春色。陈秋强将林春扯过去饭桌那边,把他推倒,林春一失重心,便倒向身后的桌子,躺在一片冷硬的玻璃,所幸隔了一层衬衣,不然便冷得发毛了。

110

莫名其妙被推倒、被压着,再听到身上的人勾着惑人的笑容喃喃说:「那我们来试些新花样好吗?包君满意。」林春直觉说不好,陈秋却欺上来,细柔地亲着他的唇,轻轻落下来如雪片,林春对于陈秋的温柔一向没彻,一时糊涂也不知自己说了什么。他并不是追逐快感,事实上林春虽然不是性冷感,但对于性一直没有很大渴求。

陈秋并不知道,比起那蚀骨的快感,林春更爱性的副产品。他喜欢将一些微不足道的感受、触碰,置于显微镜下那般无限放大,别有一番体会。比如是一个亲吻,对方的唇与自己的皮肤接触,他能够在脑中描绘陈秋的唇:有时是湿润的,有时则干燥,微硬的唇皮擦过皮肤,有点痒。

相拥时,皮肤是灼热的,两片灼热的皮肤紧紧贴在一起,闷得人脑袋也昏了。喘息挡在二人之间,便温度升高,好似身处于一个大蒸笼里,对方的身体是烧红了的炭,热得让人难受,时常使林春禁不住拧眉,但又总是舍不得抽身离去。这是不是上瘾?这是不是沉迷?他反覆开自己,也求不出一个答案,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到底为什么自己会无可救药地爱上这种亲热的感觉。

他起初还不知道陈秋所谓的新花样是什么,然而当林春双手被他攫住,并推上头顶时,他就隐隐知道陈秋想玩什么——就在这一室光明的客厅、在这张冰冷坚硬的琉璃桌子上,连衣服也没有脱尽——陈秋在这里要了他。

若是以往的林春,必然会拚命反抗。比力气他是比不过陈秋,可两个人毕竟都是男生,体格上没什么差异,要是认真起来,纵使打不倒陈秋,也不至于被对方箝制。可林春只是轻皱着眉,感受陈秋所带给他的肉体欢愉,坦率地接受一切。

他想,自己算是软弱吗?不,他很清楚,自己从头到尾,压根儿没想过去反抗。羞耻,却不厌恶。

陈秋只解开了林春衬衣上的钮扣,露出他一大片青白的胸膛,但没有褪去他的衣服,让白衬衣贴着林春的背,以免让他的皮肤直接碰到冷硬的玻璃。这份微不足道的体贴,不知怎的使林春软化了。也许原本还不太情愿,之后他就说服自己:都到这个份上了,就随他去吧。

陈秋慢条斯理的抚摸着他的身子,感到林春两臂的疙瘩,知他怕冷,便欺近他,几乎贴上林春的身子,让自己的气息温暖他。林春迷糊起来,也搭上陈秋的肩,凑上前,亲上他的唇。对方的气息喷到自己脸上,本有点窒息感,可在这寒天里,却暖热得让人舍不得离去。

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滋味叫人眷恋?然后陈秋顺着林春脖子的线条,一路轻吻着,直去到他的胸膛,轻柔得像初春时下的毛毛雨,不把手掌摊开来,也感受不到那细碎的雨粉。林春感到前所未有的安稳,甚至有点睡意,陈秋忽然轻咬他的乳首,使他好似触电似的弹起身子,然而陈秋又将他牢牢压在桌上,叫他乖乖躺下来。

有时,林春觉得做爱——无论是同性或异性之间的——都有一种施虐及被虐的意味。施虐的人完全掌握对方的弱点,对方喘息的节奏、呻吟的声量、甚至是迎合,都尽依施虐者的喜好,固然使那施虐者获得无数快意;而受虐者的快意,除了来自感官上,更在于对方在暴虐之外,难得流露出来的一点温柔,情形就好似一个人去喝杯苦得要命的廿四味,之后吃一颗糖果,觉得那糖果的甜味真倍胜于从前。

或者每个人或多或少有这种奇特的性癖,因为爱上对方,进而希望控制对方的全部;或者希望被自己的爱人粗暴地对待,过后再领受对方的温柔。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有这种被虐意识,可他至少知道,碰上陈秋后,他林春好似再也不属于自己,或者说,他从来没懂过自己。

他偶尔听过一首歌,叫I’veneverbeentome,内容大致讲一个美人如何花掉自己大半生青春去纵情声色,寻找财富、爱情与幸福,到头来一无所有,遍体鳞伤,方知幸福并不等于荣华富贵,而是在于当天,身边那个与自己日吵夜吵、却仍然睡同一张床的平凡丈夫。这个女人花了大半生青春,从来未到过自己内心深处,看不清自己真正想要什么。林春也像这个女子般,从来没问过自己想要什么。

就算他一早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敢放胆去要。是陈秋给他胆子。

林春感到欲望被一腔温暖湿热包覆着,陈秋的舌头卷过他欲望的顶端,他也不敢看向自己的下身,只是睁开散涣的眼睛,上方耀眼的灯光直直刺入眼内,一阵生痛酸涩催人泪下。真是不可思议,他竟然会因为这不合社会伦理的行为,而得到无上的欢愉与感动。世人要如何衡量他——他的母亲、朋友、学校的人、甚至是街上任何一个陌生人——都不重要了。快感如同成千上万的虫子,在体内不安地奔窜,急着要找到出口,却苦困于体内,迟迟不能释放,他无声地抽泣,不知为了什么而哭出来。

应该感到不满与委屈,可林春知道陈秋一定会满足他的欲望,因此所有委屈全化成期待,此刻愈是痛苦,便愈期待之后巨大的欢愉。他似乎被陈秋带坏了。或是他带坏陈秋?

灯好似一颗放得极大的星星,尖刺一般的光线从中央叉开来,这一个发光体使林春一阵目眩。羞耻,是因为自己衣服半褪,半裸躺在陈秋身下,与一件展品无分别,陈秋是一个入了魔的艺术家,一再抚摸他这件展品。然而,又有一种世界顿成空白的错觉,所有人事都被那巨大的灯球吸进去了,没有过去与未来,只有这一刹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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