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衬衫——by寒梅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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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言把云多拉到穿衣镜边,从后边给他整理着衣服,领子抚平,抓了一下下摆,又拉拉他的袖子。

和云多一起站在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干净的男孩子。

“我一直喜欢莱卡加棉的衬衫,穿起来不会有束缚感,也很舒服。衣服挺括,不容易褶皱,有弹性,透气性也好,设计也好。”

扣住他的肩膀,镜子里气质干净,模样精致的男孩子,让他心跳加速。真想就这么拥抱他,从后边把他紧紧拥抱在怀里。

“有人说,衬衫如爱情。一直喜欢一种衬衫面料就是对一种爱的钟情。纯棉衬衫穿着也舒服,但不是适合所有人。”

不可控制的伸手摸了一下云多的脸,如果他转移对纯棉衬衫的钟情,喜欢上了莱卡加棉,那该多好。他还要多少时间才能得到这个男孩子的等同爱恋?

“成熟的爱情,就像一件衬衫,百分之九十七的棉,百分之三的莱卡,体贴不束缚,温暖不灼手,张弛有度,收放自如,也许不是最爱,但绝对最合适。”

“也许你一直喜欢纯棉衬衫,可你只要穿上了莱卡加棉的衬衫,你就会慢慢喜欢这种面料。他会很合适你,穿着很舒服。这就好比鞋子,在华丽,皮质再好,最主要的是要合脚。这双鞋子何不合适自己,脚知道。这件衬衫合不合适你,你自己知道。你看,你穿着件衬衫多合适,简直就是为你而存在的一样。”

云多不是傻子,旭言和他终日相处,他也知道旭言对他的好,在镜子里他盯着旭言的眼睛,看得见他眼睛里那满满的深情。不用再多说什么,旭言的心,他明白了。

南平一直喜欢纯棉衬衫,可以说是情有独钟。因为南平喜欢,他也尝试着接受,可在穿上了之后,才发觉纯棉衬衫他穿着并不是很喜欢。可因为南平喜欢,他也强迫自己必须接受。

再穿上身上这件非常合身的棉加莱卡的衬衫之后,他才知道,原来还有这么一种面料的衬衫,穿起来比纯棉的更舒服。很贴身,却不会有束缚感,包裹身体,却不紧绷。温暖随和,没有肥大拖沓的感觉,显出他的腰身,显出他干净的气质。

和南平在一起,他一直都是痛苦,或者说是心痛,丝丝拉拉的,就算是他们之间不谈木梓,木梓还是一个芒刺,刺在他的心里,让他总感觉不舒服。

旭言呢,他很好,真的很好,为人温柔体贴,对他百般宠爱,虽然有时候也会有些霸道,但包裹在温柔下,也不会让他难以接受。

因为是旭言,因为他还是最爱南平,所以,他不能欺骗旭言,不能接受旭言。

躲闪开眼神,旭言叹息着,云多,还是看不开吗?南平绝对不合适他,他和南平不会有结果的。

“还是喜欢纯棉衬衫啊。不用去试,也知道自己一定穿得下。还是买纯棉的吧。”

旭言的手扣在他的肩膀上,不能控制的用了一下力气。云多是个死脑筋,认定了就是一路跑到黑,他不会转弯,撞了南墙才知道回头吧。明明和他对视了,看清楚他的情,还是不接受。

对他那么好,他怎么就不知道,最合适他的人,不是南平。可以给他想要的一切的,是他,旭言。

“穿着吧,你是试穿一下莱卡加棉,慢慢的你就会喜欢上这种面料了。”

旭言转身离开,云多肩膀有些疼。看着他有些无可奈何的模样,心口缩了一下。

对不起了旭言,因为爱着南平,所以,对不起你。

第二十五章:云多的讨好模样

旭言的情绪掩藏的很好,就算是云多气得他有些疼,他还是隐藏下来。只是他不在勾肩搭背的靠近云多。

买了衬衫,旭言的计划是去吃饭,然后下午转转,晚上它还有余兴节目。可是云多,让他觉得很受伤。

云多是个白痴,一棵树上吊着的白痴,他根本就没有心眼,看不出谁才是对他最好的那个。南平就那么好吗?青梅竹马的陪伴,比他细心守护要重要吗?

云多也知道伤害了旭言,可这感情是勉强不来的。他喜欢旭言,他是个好学长,是个好哥哥,如果不是早就心仪于南平,他会选择旭言。可他没有死心,想为着十几年的暗恋要一个圆满。

就算是他要背着第三者插足的恶名,他也想和南平在一起。

装傻充愣的傻到底,旭言的无可奈何模样,还是让云多有些不忍心,最后他还是买下了那件非常合身的莱卡加棉的衬衫,旭言这才算是有些微笑。

出了服装店,旭言不在勾着他的肩膀,也不再和他肩并肩地走,他们之间有了一个半米左右的距离。云多没办法,走在他身边,他没有经验怎么哄一个人开心,不知道拒绝了别人之后要怎么做,就只有默默地跟着他。

旭言没办法,还是找了一家特色菜馆,云多早上就没吃东西,早点吃午饭吧,他自己调试心情,可不能饿着云多。

吃饭的时候,云多还是不说话,虽然点了一桌子的好菜,旭言只是让他多吃一些,叫来两瓶啤酒,他慢慢地喝着。

“快吃啊,看我做什么。早上就没吃东西,不饿啊。清蒸鱼不错,多吃一点。”

旭言给他夹着菜,就算是心情压抑,他也含着微笑,温柔体贴的对着云多。

看着他的笑脸,云多越觉得他自己不是个东西。怎么可以伤害对他好的人?旭言对他多好,他心知肚明。

旭言让服务生拿来一个烟灰缸,熟练的点上了一根香烟,一边抽着,一边透过烟雾看着云多。云多就好像是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低着头吃东西,偶尔抬眼看看他。那样子就好像是一只幼猫崽,淘气了挨打了,想讨好主人又不知道怎么办。

旭言笑了,就是喜欢这个男孩子,心动了,所以他要承担心动之后所有的事情,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就算是云多到最后没有选择他,也不是云多的错,是他自己做的不够好,这不能怪云多,是他自己的原因。

这就是,心动了是他自己的事情,失恋也是他自己的事情。

笑了一下,烟呛进咽喉,旭言咳嗽出来。

云多抬头看着他指尖的香烟,眉头皱起来。

旭言赶紧捻灭了香烟。

“我不知道你讨厌烟味,下次绝对不在你面前抽了。”

云多摇了一下头。

“南平也抽烟,他偷摸抽烟被南妈妈看见,南妈妈还揍了他一顿。你们抽的是同一个牌子的香烟。”

云多拿过烟盒,自己也拿了一只。学着旭言的姿势,微微侧头,靠近打火机,深吸一口,再缓缓吐出烟雾。

“云多……”

旭言皱着眉头,他不赞成云多抽烟,这个习惯不好,一旦沾染上了就不容易戒掉了。

云多咳嗽出来,咳得他脸都红了。旭言赶紧夺过香烟。

“逞强。受苦了吧,赶紧喝口水。”

云多吐了一下舌头,大口地喝下果汁,一张脸皱起来,旭言大笑出来,他能不能别这么可爱,看看那张脸,皱成包子了。

云多又拿起烟盒,旭言一把按住他的手。

“云多,别闹了。这些不适合你。”

云多抽出一根香烟,递到旭言嘴边,微微起身,他擦燃了打火机,亲自给旭言点烟。

下级给上级点烟,小辈给长辈点烟,给谁点烟在礼数上说,是一种讨好,一种恭敬。

旭言要拿过打火机,云多没必要觉得不好意思,接不接受他是云多的想法,这件事情不必愧疚,没必要道歉,也不必如此谦卑。

云多不躲不闪,就要给他点烟。旭言凑过去,深吸一口气,从来没有过的通体舒畅。

云多对他笑了,旭言攥紧了手,才没有抱住他。心爱的人亲手给他点烟,还对他笑,刚才纠结在心口的郁闷,被他这么一笑,什么都忘记了。

这么好的男孩子,怎么可能对他生气,怎么会和他保持距离。假以时日,他把自己的全部情爱都呈现给他看,把自己全部柔情蜜意都给他,千般的宠爱,万般的柔情,都给他,云多就会成为他的恋人了。

伸手摸了他的头发,不让自己喜形于色。

“吃饭吧啊,赶紧吃,下午我带你去个好地方。”

云多这才长出一口气,如果让他选的话,这个世上最不想伤害的就是旭言。他不想让他不高兴,有些温和微笑的旭言,才是他最熟悉的。

刚放下筷子,服务生就送来几碟甜点,都是南方口味的小点心。

“我们经理说多旭言先生的帮助,这顿饭已经记在经理的账上,这些点心希望您能喜欢。”

旭言点点头,有些冷淡疏离。

“去把你们经理叫来。”

云多有些疑惑的看看旭言,旭言一直对他都是很温柔的,突然间旭言冷淡着脸,他有些好奇。

“凉糕好吃吗?这些点心还对你口味?”

云多点点头。吃了一块紫米凉糕。

一个有些肥胖的男人搓着手站在旭言面前。

“旭言先生,你看……”

“下周三吧,我会到办事处去。你可以和我好好说一下你的计划。”

旭言靠在椅背上,云多真的有些吃惊了。刚才的旭言要说冷淡疏离的话,现在完全是一派大将之风的高傲,他大学不是没毕业嘛,哪来的这股子指点江山的大气磅礴,稳如山一样的沉稳气息,冷冷的傲气十足,有些像是古代君王的那种霸气。

肥胖男人非常高兴,不断地道谢。

他们出门的时候,经理还送来一瓶红酒,旭言看都没看。

“存着吧,下次有机会再过来品尝。”

云多这才汗颜,他对旭言了解的真的太少,根本就不知道他具体的事情。整天在一起相处得人,旭言对他了若指掌,就连他穿多大尺码的衣服都知道。可他似乎对旭言一无所知。

“他是谁?为什么对你毕恭毕敬的。”

“一个客户罢了。想让我帮他一下,一直拒绝他,没想到这家酒楼是他的。算了,饭菜口味还可以,就满足一下他吧。”

云多站住,死死的看着旭言。

“都说你有工作了,你到底是什么工作?”

旭言笑笑,搂住他的肩膀站在路边,看见一辆计程车,招手停住,把云多塞进车里。

“去穷途末路酒吧。”

云多更是搞不明白了,下午,去酒吧?那家酒吧会营业啊。他脑子有病吧。

“帮他们提供一些建议而已。也是打工的。只不过运气好,提前遇上了个合适自己的工作。你到了大四就该明白了,有个合适自己的自己还喜欢的工作,就和找命中注定的爱人一样难。不是专业不对口,就是待遇不好,或者是工作城市不好,种种原因,找工作总是很辛苦。比如爱人,合适你可以和你生活下去,你还喜欢,简直就和奇迹一样。寻寻觅觅的,有人穷其一生也找不到,有人执迷不悟以为爱上的就是最好的。其实,最爱的那个人不一定适合你,不一定能长相厮守,和你相伴一生的,才是最适合你的人。”

话中有话的看了他一眼。云多转开了眼睛。

自己低问自己,南平是他的最爱,可是,南平合适自己吗?木梓和南平在一起才那么美好,他忘不了在医院门口,他们拥抱在一起的画面,谁看都知道那个拥抱有多有爱,有多美好。木梓和南平,才最合适吧。

他呢,他和南平合适吗?

第二十六章:多面的两个人

旭言敲着穷途末路酒吧的门,云多左右张望,这里好像是酒吧一条街。旭言刚在在饭店还是一派贵公子的高贵优雅,怎么突然到了这种地方。不得不说,他对旭言了解的太少,少得几乎可怜。

门开了,一个长头发的男人叼着烟站在那。

“老大,你怎么才来啊。”

云多都快呆了,老大?这个流气的男人叫旭言老大?旭言怎看也不会和这种小混混之流混在一起吧,怎么还成了他们的老大?

“都到齐了吗?还在练习吧。”

旭言搂着云多的肩膀往里走,穿过昏暗的走廊,到了后边,豁然开朗一样,有一个百上平的大屋子,三四个人围着一堆乐器不知道在弄什么。

一看旭言来了,都招呼老大。

旭言脱了外套,他出门就穿了一件衬衫,这件衬衫是铁灰色的,白色衣领,白色袖口,贴身挺括,显出他非常完美的好身材。

旭言长得不错,这是云多刚发现的,他一直都是温和地笑着,一直注意着他的笑容,才会忽略他本身的优点。

他有个好身材,穿衣服也很有品位,虽然都是休闲的,牛仔裤之类的,可穿在他身上确实和大学生完全不同的味道。他气质沉稳,好像穿了牛仔裤衬衫,就是文质彬彬的学生,再套上一件西装,就是沉稳的社会人士。虽然大他几岁,可是,不得不承认,旭言的生活阅历,思想,头脑,都比他成熟的多。

他大概在旭言眼里,就是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孩子,旭言是一个成熟的男人。

“这是哪家的,长的怪招人的。”

长发男邪气的笑着,相比之下,云多的气质非常符合学生,干净清澈,涉世未深的模样。这些人身上有着社会气息,还是一股子堕落气息。

“他是我学弟,云多。云多,他们是我乐队的成员。”

旭言指了一下长发男。

“键盘手阿莫。”

旭言接着指下去,他一说谁,谁就会对云多招招手。

“鼓手小杰。贝斯手阿明。主唱奥夫。”

云多真的瞪大眼睛,被镇住了。一直知道他舞跳得好,没有想到,他还有自己的乐队。还如此正规。旭言到底有多少面,有多少他不知道的,他发现旭言就是一个宝藏一样,每靠近他一些,就会发现它与众不同的地方,而这些与众不同,和他完全不相符,根本就想不到的事情都会发生在他身上。

“旭言,你,你到底有多少身份,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

“多多,你不知道穷途末路是他的酒吧吧,这个家伙啊就是喜欢玩不一样的。因为想唱歌,想跳舞,就组建自己的乐队。因为乐队没有演出,其他酒吧不认可我们的实力,旭言干脆自己开了一间酒吧。”

阿莫抽着烟,递给旭言一根,旭言摆摆手,在云多面前,他不想抽。

云多几乎崇拜起旭言了。大学就业本就艰难,毕业等于失业,可他还是在校生,就有如此成绩,简直就是全体学生的偶像了。

旭言看着云多崇拜的眼神,有些好笑。

“我只是出钱,具体经营还是阿莫。”

“我看你一直心情压抑,我怕这些郁闷纠结在心里让你难受,你一发火就会摔砸东西,这虽然也是发泄的一种办法,可这点不好。如果你心情不好可以把这股郁闷转移到其他地方。”

旭言推着云多到了架子鼓边。

“架子鼓,你爱怎么砸怎么敲都行,不仅可以敲出音乐,还可以发泄火气呢。小杰,教一下云多,他可是今年的高考状元,脑子好用着呢,你耐心教几次,他就会了。”

小杰有些高傲,手里转着鼓槌,一只手能把鼓槌转出花来,上下翻飞,在指间跳跃,平头,眼睛上挑,似笑非笑的。

“玩一下,不喜欢我教你唱歌。”

拍了一下云多的肩头,跟着阿莫走,阿莫一边走一边抱怨,一个月都没来了,也不知道你忙什么,账目也不看看,你来了,就把所有的往来账好好算一下吧。

云多有些兴奋,他从来没有接触过这种乐器,他好像只有小时候接触过口琴,他一直觉得架子鼓是一首歌曲的灵魂,鼓点总是能挑着神经,不管是高昂的,还是激烈的,或者是欢快的,都能表现出来。其实乐器都是美妙的,不管哪一种乐器,他的存在就是一种美得见证。

小杰转着鼓槌。递给云多一双鼓槌。

“什么时候学会转鼓槌,你的手的灵活度也就练成了。”

云多看着他转,小杰放慢速度,先是从手背绕过,在经过每一根手指,再从小拇指道大拇指,再在手背翻滚一周,再抛起,接住,再继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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