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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娘 上——by陈绍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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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前路荆棘处,孤身一人的方锦掌心只剩下几枚碎银子,他抬头,面前的楼宇华美堂皇,横匾上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湮华殿。手中的钱币仅仅可以供给自己苟活一两天,但投奔这家店训得一个遣使的差事便可以让自己苟活一阵子,他咬了咬牙,迈进了湮华殿的门槛。

淡紫色的茶仆长衫,被挽起的长发,在眉心点上一颗朱砂,方锦将鬓角的碎发挽到耳根之后,提起八分满的茶壶,在客人之间来来回回——要说到湮华殿的客人们,传闻都是为了这湮华殿笼络的世间三千美男而来,客人都是男人,然而湮华殿的歌舞花魁子亦是男儿身。方锦停驻在大殿柱子旁,眯起眼,看着灯火通明的楼台,湮华殿内最美的男人就在这上面变幻风云。“世上的人,”方锦淡淡地念叨,“是多么的寂寞……”

那楼台恍若搁架于半空之中,华锦扬飘,琴歌靡靡,坐于台下的客人们搂着怀中年轻的男子,虽没有青楼歌台的浓郁脂粉,但口鼻之间充盈着湮华殿独有的玉兰檀香,引的鼻腔内一阵瘙痒。方锦吸了吸鼻子,转身正欲离去,却撞上一位同样穿着长衫的青年。“不好意思……”方锦急忙低头道歉,手腕却被对方用力扼住。

“你……”他惊讶地说不出话,面前的男人似乎气力不小,被忽然扼住的手腕竟然有些疼痛。

“新来的?”男人言简意赅地问道,方锦点了点头。“来做茶仆?”

男人的问题再次得到方锦的肯定。他上上下下将方锦打量了几遍,然后唇角微微上翘,“你叫什么?”在这样的地方,问姓询名的,也没有文人墨客那般谦尊。

“在下姓方,单名一个圆字,字锦。”方锦答道。

“可惜你了,”男人摇了摇头,“跟我来。”

男人把方锦带进湮华殿的内殿,内殿分五层,底层为贵客相会之室,二三为花魁处所,四层为琴画处所,五层又名序源阁,相传是湮华殿主人所在。男人带着方锦登上楼梯,二,三,四,五,“序源阁”三字印入眼帘,方锦看了男人一眼,对方迅速地拽住了自己的手,事已至此,方锦心中已然明了。

他是,湮华殿的主人,是整个湮华殿的王。

当第一个吻落在脸颊的时候,男人和男人之间的亲密接触使得方锦一阵恶心,那般触麻的感觉从表皮传到浑身每一处敏感的肌肤,像是有万千个吻将他死死包围。然而这一切都不过是一个王在享用应有的贡品,方锦忽然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男人竟是一种如此悲哀的存在,他自然不会反抗,也不会刻意顺从,躺在序源阁的床上,呆呆地望着床顶,疼痛从后背沿着脊柱传到大脑,那般深入浅出的刻画,这一刻居然让他有想哭的冲动。

第五章:束手

次日的晨曦,朦胧的雾气萦绕着序源阁,窗户微微透进的亮光唤醒了沉睡中的方锦,他只觉得脖颈酸疼无比,四肢的关节仿佛被卸开一般。他试着翻身,却猛然发现身边还有一个沉浸在梦乡的男人,对方和着双眼,小麦般的肤色,从合住的眼线可以揣摩出这个男人有双不小的眼睛。方锦冷冷地看着男人,对方的手指禁锢着自己的腕子,似乎在宣召着自己身为湮华殿主人的占有欲。

昨夜如风,方锦不知道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在这种情形下流泪是否懦弱,但如今懦弱与否已然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寄人篱下的悲苦早在体肤的剧痛中化为虚无,或许像这样在繁华中如同蝼蚁玩物般的生存才是最佳抉择。

方锦试着将手从对方魔爪中抽离,无奈使不出力气,却反而惊醒了枕边的男子,对方揉了揉惺忪的眼睛,他伸出左手,抚了抚方锦凌乱的发丝。“方锦。”

“是。”方锦应声,无关任何感情起落的口吻——或许自己知道,面前这个男人在整个湮华殿的地位。他尊贵,高高在上,是整个洛阳口耳相传的大人物,是由湮华殿三千美男侍奉的湮华殿主。

“你……来这儿多久了?”男人缓缓说道。

“三月开春的时候来的。”

“哦,”男人松开了拽住方锦的手,然后伸了个懒腰,换了一个舒适的姿势入睡,“你知道我是谁么。”

明显没有疑问语气的句子,方锦回道,“湮华殿主。”

“那你知道我们昨晚做了什么么?”男人的语气十分镇静,似乎昨晚发生的一切都和自己没有关系。他的手指探入方锦的右掌,摸索着掌心磨出的茧子,“方锦一定写得一手好字。”

“此话怎讲?”方锦疑惑地望着男人。

“若不习书,掌心和指轴上怎么会有茧子?我看你生的一身秀气,想罢不会是做农活的出身。”男人面对着方锦,指肚磨蹭着方锦掌心的茧子,轻柔缓和。“若不为生活所迫,恐怕也不会来我这儿藏着发霉。”男人伸出一只手,向桌上一指——整整齐齐地摆上了文房四宝。

方锦愣了愣,上好的湖笔蘸着研好的细墨静静地搁在青花笔架之上,微微泛着亚黄的宣纸铺在桌面,似乎在等待着什么。脑海中浮现出被母亲撕碎的书画卷子,扯破的宣纸从半空中徐徐坠落,打翻的墨砚溅起的墨汁,滴落在宣纸一角,沉缓而怅然地晕染开来。他抿了抿双唇,低头回道:“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

“哦?”男人眯起眼,“怎么个过去法?”

“何必去回忆曾经走过的路,”方锦淡淡地说道,“是记得还是忘却都有多大的关系,只要我还活着。”他的眼神失了光,低低地垂着眼睑。

男人没有说话,只是起身,从衣架上取下一件外衣,然后披上。他走到桌前,挽起右手的长袖,起笔,在墨砚上一起一落,宣纸上留下几字珠玑:

谁道昨日别年,看得一世繁花;

何苦今夜良宵,堪比几束蒹葭。

晖湘书。

晖湘阁下笔,示意方锦过来,少年从被褥中起身,然后从零落在地上的衣衫中找到自己的长衫穿戴整齐。方锦扫了一眼纸上的字,片刻,他提起笔:

九歌难觅,七律不齐;

白鹭有情,蒹草无意。

最后一笔无端的顿促,方锦心口一震,来到洛阳之后,背井离乡之后,悲伤恍若洪流一般轰轰烈烈地冲垮坚实的心理围墙。那样细小的一丝事端,都会让自己无端变得敏感的心绷紧。

方锦想,总是有那么些人,他们的存在,不过是一场历史的烟花,时过境迁,不知道还有多少人会去铭记那一夜的花火。方锦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是这样卑微的存在,亦不想刻意去探求自己是不是这样的存在——执笔的手收起时微微一抖,在宣纸上溅上三滴墨汁,方锦放下笔,“我以为我自己足够的没心没肺,没想到晖湘大人更胜一筹。”

“方锦是聪明人。”晖湘凝视着面前的少年,世俗对美的形容用于对方身上显得过于凉薄,男性的美丽比起女性显得更加棱角分明。这般挨近的距离,方锦的脑海中不免浮现出昨夜的云雨场景——炙热的指尖,昏黄的烛火,摇曳的窗门,方锦闭上了眼,熟悉的触觉从额头传来,此般接触自然觉着无关情感,方锦告诉自己只有顺从。

第六章:乞巧

从那晚之后,方锦便不用再为客人端茶送水,湮华殿的花魁榜上又多了块牌子:方圆锦。

他的职责开始涉及和客人畅谈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或者是为客人表演书草绘画之事。值得庆幸的是,方锦不用为客人进行一些实质性的服务。

方锦提着灯笼,缓缓走上内殿的三楼,却发现晖湘站在自己房间门前。

“今天好像很空,”晖湘先开了口,男人接过方锦手中的灯笼,跟着对方一起进了里屋。“方锦,最近如何?”

“县太爷的公子是个作诗的能手,”方锦给灯添上烛火,然后取出茶叶和杯具,在桌上摆放整齐,他拿出茶勺,小心地取出两份铁观音,盛入杯中,“在下很是佩服。”方锦提起茶壶,冲泡入杯,叶片随着水流而盘旋舒展,淡淡的茶香盈入口鼻。

晖湘端起茶杯,微微饮了一口,“方锦对茶也很有研究。”

“见笑了。”少年淡淡地答道。双方都没有说话,默默地品茗着上好的饮品——铁观音,香气高强,浓馥持久,花香鲜爽,醇正回甘,观音韵足。良久,方锦开了口:“男人怎么会爱上男人。”

晖湘稍稍一怔,随即松了神色,他轻轻地晃动着茶杯,金黄色的茶汤几欲满溢。“男人怎么会爱上女人?”他的眉稍稍挑起,然后将吹凉的茶汤饮上一口,“爱是个难说的事情。”

“自古而来,阴阳相交合,”方锦没有看对方,自顾自地说着,“‘男风’可是相悖于大和的东西……晖湘!”话没说完,方锦的手便被对方拽住,力气稍大的男人把自己拽的一个踉跄,两人的鼻梁几乎触碰相贴。“方锦。”晖湘轻轻地念道,如此微小的距离不禁让方锦有些许呼吸急促,“方锦,”晖湘说道,“我一直以来,所希冀的爱与恨,无关乎阴阳雌雄——这世上有太多的人被凡尘戒律压抑了内心的喜怒哀乐,你我都是这样可悲又可恨的人。”

少年的瞳孔一放一缩,他没有说话,只是努力想让自己的姿势正常一些。“明明爱一个人,却不敢说,是不是很可悲?”晖湘没有理会方锦的沉默,自顾自地说着。

“明明爱的死去活来,却为保全自己苟存的名誉去违心地否认,是不是很可恨?”

“难道这一切的不公平,都仅仅因为一个男人爱上了另一个男人,而不是那些小家碧玉、大家闺秀?难道就是因为爱上一个男人,就要遭受无数人的唾弃谩骂,甚至是逼迫?难道就是因为爱上了一个男人,就要平白无故被人在脊梁上戳刀子,就要……忍受那些非人的嘲讽……”男人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世人常看湮华殿的繁盛,从未想到这座看似繁华的楼宇背负了多少痛苦耻辱血泪。“我一直希望和我一样的人们,可以在湮华殿得到,哪怕是一分一秒的自由和尊重……”

“不要再说了!”方锦突然发了话,“我不会接受,也不能接受,”他顿了顿,然后继续说道,“我来这儿只为谋生,担不起这般重大的责任,”少年将男人向外一推,企图挣脱男人的禁锢,却无能为力,方锦扭过头,努力不让自己和晖湘靠得太近,男人之间的亲密接触只会让自己泛起恶心,“我不爱男人。”

晖湘送开了手,然后重新坐了下来,双眉微微皱起。两人都沉默了良久,兀的,晖湘起身向门口走去,男人站在门口转头望了望,依旧没有开口。方锦将已经放凉的茶水一口饮尽,微苦的味觉萦绕在舌根,少年紧紧地握着茶杯——此刻的方锦已然无法陈说心中的感觉,静静地听着晖湘踩着楼梯上楼的脚步声,方锦不懂这里的一切,这里有太多的人与事颠覆了自己的世界观。

晖湘推开序源阁的木门,吱呀的转轴声徒生一丝悲凉。掀去窗纸的窗户透进微凉的夜风,晖湘推开窗,从这个角度可以看见湮华殿前殿的烛火,在晚风中摇曳着老残的美丽。“他和他,竟是那样的相像。”晖湘自言自语着,暮沉的夜色笼罩着人们放纵的快乐。

晖湘想起那个早已不在的他,只是自己书童的那个他——像方锦一样有着好看的眉目,雅致的鼻唇,清高的个性——他在身边的十年里,晖湘度过了人生中无忧无虑的十年,从七岁到十七岁,从天真烂漫的孩童时代到最后那句“保重”,晖湘目睹的是一个人的从生到死。

他记得十三岁的时候,他会扯着作为书童的他到处闯祸,每次都毫不犹豫地让他成为自己的替罪羊;

他记得十四岁的时候,自己夜生急疾,他陪在他身边几天几夜,然后轻声告诉他,“少爷,我可以照顾你”,昏迷中的晖湘浑然不知何时流出了泪水;

他记得十五岁的时候,他告诉他父亲为自己挑选了妻子,却察觉到他强颜的笑容中掩藏的淡淡忧愁,晖湘不明白为什么那时候的自己会开始心痛;

他记得十六岁的时候,他忽然对自己说,不知道来年还能不能看见少爷——那时候正直桃花三月,人面娇红,他收拾好行装告别侍奉了十年的晖湘;

他记得十七岁的时候,从他的家乡传来噩耗,晖湘快马加鞭,他换上曾经他最心爱的浅紫色长衫。往日的人躺在简陋的竹椅上,坐在自家门前等着少爷。他跳下马,不顾一切地抱紧了他,他吻了他冰冷的额头,那么熟悉的鼻梁,发青的嘴唇——他用尽浑身的温度去温暖他。怀中的少年缓缓睁开双眼,然后对晖湘说道——

往昔十载,如煮茗茶;露水霞红,化作湮华。

晖湘拼命地摇动着他的双肩,再度合上的双眼,还有那最后一句带着微笑的“少爷保重”,十年情缘,换来一句迟到的爱,然而天人两隔。那年自己病重,却有他在身旁,而如今,自己一路风尘只作最后的离别。再也忍不住的泪水冲破男儿坚强的外表流下,晖湘终于像孩子一样哭了出来,那一年,十七岁,桃花三月,春光正好。

第七章:断线

湮华殿开张的第三个年头,晖湘遇到了方锦,相似的容貌,相似的性格,仿佛那个记忆中的爱人从未死过。晖湘合上了窗户,晚风吹的有些凉,男人为自己沏好热茶,然后漱洗更衣。晖湘躺在床上,直愣愣地望着床顶,很多时候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湮华殿的收入蒸蒸日上,然而自己的心却沉沉地往下坠。

很多少年在这张床上过夜,是他主动,还是两情相悦,这些都不得而知。这样看似变态的行为,艰难的抽送,却真真实实地撞击着他的心脏;这样激烈的夜晚不同于当年他和他相拥而眠的温暖日子,那些仅仅汲取对方体温的纯洁日子。

晖湘觉得自己开始累了,仿佛有一双眼睛在看着他做这样的事情,看着两个男人的交合,在指责他的行为,指责他的思想——那双眼睛属于方锦——当他在那一晚强行逼迫方锦屈服的时候,那样质疑的眼光便如同一把火焰在自己胸口灼出了血红的伤口。

方锦紧紧地握着手中的茶杯,他不明白为什么晖湘会对他说这样莫名其妙的句子,就如同自己从来就不明白为什么男人与男人之间可以酿出爱情。思绪像是凌乱分叉的青丝,缠绵环绕,难以理清。方锦熄了灯,躺倒在床上。

接下来的日子方锦再也没有看见晖湘,他依旧是做着他那陪茶聊天的活儿,季节从夏入秋,秋雨唱寒,单薄的长衫已抵御不住渐渐入侵的寒气。“方公子,药已经好了。”药仆恭敬地将药碗放在桌上,然后轻声退去。方锦从床上起来,肩胛酸疼了好多天,染上风寒的自己最近频频低烧。瞥了一眼桌上的铜镜,消瘦的脸颊上双颧分明,没有一丝血色。方锦苦笑着摇了摇头,端起药碗的手微微颤抖,“这消遣人的药……”少年叹气道,谁料一阵晕眩,右手一滑,方锦只觉得天旋地转,他伸出手想扶住床榻,却没有丝毫气力,新煎好的汤药洒落一地,飞溅到素白的长衫上,像是点点墨迹。少年双眼一黑,摔倒在地。

“晖湘大人!”茶仆急急忙忙跑上序源阁,来不及做平日里的礼节,莽撞的小童自行推开了序源阁的门,晖湘正在习书。“晖湘大人,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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