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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世界 下——by莫明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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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什么意思?”

“我……”他说了一个字,忽然没了声响,紧接着就软软地趴倒在我身上,竟然昏了过去。

“……”

他的呼吸还算平稳,估计只是太过衰弱。我倒是想丢下他不管,但我把他手给砍了,就这么扔在荒山野岭确实不太厚道。常言道:麻烦都是自找的——现在就是真实写照。

确认了他的确死不了之后,我把染血的衣服全都埋了,把他抗在肩上,赶回镜湖。行路是天黑之后,看见城门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虽然镜湖城的盘查松懈,但这样把他抗进去似乎也太过醒目……我正犹豫的时候,林克醒了过来。

“能走么?”

“我试试。”

林克的脚步虚浮,精神还算不错,进城的时候也没有露出任何异样。但一旦离开他人视线,立即靠在我身上——看在他是重病伤患的份上,我就不腹诽他占我便宜。

他当然无处可去,我只能把他带到我的居所。

我住的地方是刚来的时候薛毕赠的,是一套两进的宅院,前院一个主厅一个偏厅,后院厢房东西两间,还有一个小阁楼。地方偏僻了一点,胜在清净,独门独院。我不喜欢生人,因此也没有用奴仆。原本薛毕还赠我两个美貌女侍,也被我转送了他人。

我住东面,西面我用作为书房,现在只有那阁楼还空着。院子买来的时候打扫得很干净,但我来了一年多,没怎么打理过。东西厢房还好,这阁楼上已经积了些许灰尘。林克一手一撑桌子,赫然一个手印。他撇过头来看看我——我不免恼羞成怒道:“看什么看?没见过灰啊。”

“是是……我没见过。”他强忍住笑,把头扭转过去。

我不和病人计较,把他弄到床上。幸好有床上有罩,掀开床罩,里面的被褥仍保持干净整洁。这阁楼原本就是小姐闺房,布置地相当秀气。床褥也是金丝红绒,据说冬暖夏凉——真是便宜了这厮。“你就睡这里吧。我去补眠,不到快死的地步别叫我。”

“哦。”林克现在很老实,答应了一句就躺平了。

虽然嘴上不客气,但我也没打算活生生饿死他。妖魔不能够用呼吸或是肌肤来吸收灵气,只能通过进食。

我到邱刃的宅院找了一个认识的小厮,让他帮我买些食材。不知是不是这小厮会错了意,最后竟然推了一平板车的食材到我的院子门口。

我瞪着这两袋大米,满筐的蔬菜水果,以及各色肉类发呆,最后只能全都拖了进去。这也怪我身上没带多少铜钱,所以给了他一个银判。一个银判可供一家数口花销上一月,买这些东西当然足足有余。这小厮也算厚道,买的东西全都是上等货色,另外还附带陈年老酒两坛。

厨房在前往后院的过道另一侧,地方也不大。我只在厨房前的井里打过水喝,从来没进过这屋。厨房自然也是灰尘不少,但我实在懒得打扫,直接把东西一扔之后,就回房补觉去了。

我睡到傍晚,想起容昱晚上约了我喝酒,也懒得和林克打招呼,自行出了门。

容昱的行程又换了花样,他一个关系不错的狐朋狗友在距离镜湖不远的庭和湖畔买了间别院,今天在别院摆酒。我这保镖虽然看似轻松,其实陪着为容昱花天酒地更费精神——少爷们可不管送上来的酒有没有问题,侍女身上有没有杀气。

这一次直到第三天下午才回到镜湖城中,刚踏进小院的门,就闻到一股香气。

循着香气,我摸到里面,正看见林克端着个锅子从厨房出来。

“回来啦?”他冲我一笑。

这情形太像小媳妇在家等相公,吓得我一哆嗦:“你……你……在搞什么?”

“弄点吃的,你不想我饿死吧?”这话才像是林克说的——若是他说:我煮了晚饭等你回来吃,这才真要把我吓死。

庭院中的落叶也不见了,显然是被他打扫过一番。“你可真是勤快啊。”

“我可不想住狗窝。”他似笑非笑地看了我一眼,“不过,你的屋子我可没进去。”

“没关系,我的屋子就是用来睡觉的,里面什么也没有。”他挖地三尺也别想找出东西来——要是挖到东西,那倒是赚了。

我扫了一眼,林克断的那只手已经长了出来。“你的手……没事了?”

“妖魔嘛。”他自嘲似地耸了耸肩。

妖魔可以用妖气自行塑造身体,虽然代价不小……他的力量似乎已经变得极其衰弱,至少降低了两个等级。

我嗯了一声,没想要深究。见我要进去,林克却叫住了我:“等等。我弄了点心,既然你回来了,也一起吃一点吧。”

“也好。”今天起得晚,也就是出来的时候喝了两口醒酒汤,正有点饿了。

他把锅子端到东厢房,里面碗筷已经准备上了。林克把这屋子也整理打扫了一遍,一张靠墙角的桌子被挪到了窗口,两张靠椅摆放两边。窗外就是一颗月桂树,倒有几分把酒言欢的味道。

打开锅子,飘出红糖银耳的香气。金边银耳算是珍肴,一般用来入菜。加上其他料,用红糖来煮,正是王府独此一家的秘方,因为熙和爱吃甜的,所以厨子研制出来的口味……一瞬间不知什么拥堵住了胸口,鼻子一酸,模糊了眼睛。

第四十六章

“你应该爱吃这个吧,我……”林克抬起头来看见我的眼泪,话语嘎然而止。

我的悲伤成河,满腔哀恸与怒火交织,仿佛要将自己燃烧殆尽。

明明已经过去那许久的事,甚至都不是这一辈子。

齿间蔓延出一股血腥的气味。

林克慢慢凑近我,伸出两根指头,来擦我眼角的泪水。我对他的动作毫无反应,于是这辈子第二次被他吻到了。这一次他吻得又轻又软,好像要将我的悲伤全都吸走。妖魔发情的时候独有的甜腻气息,慢慢在鼻尖散逸。

熙和的短发很细腻柔软,摸上去触感很好,混合着梨花的香气,每每刺得我皱眉。比爱更难以忘怀的,或许是刻骨铭心的恨。我已想不起来二哥的音容笑貌,却唯独记得少年那甜美如毒药的笑容。

一个声音在耳边回响着:如今你已经有了力量,终有一天,杀掉他。

去杀掉他。

我想把他一截一截碾碎,从美丽的皮肤,到鲜红的血液,然后将它们撒在常熙的坟墓上,祭奠那一个一生都活在阴影中的懦弱者。

“林克。”我不拒绝也不反抗,等到他离开我的嘴唇,我才开了口,“你是不是觉得……我不会杀你?”

“杀掉我……并不能使你快活一点……不是吗?”他的神色没有半分慌张,语调仍旧笃定——我忘记这是个不怕死的家伙了。

“嘉林四百十八年的时候,我被当作礼物,送给了一个镜湖的贵族子弟,那家伙是个变态。”林克开口说。

“……”

能被林克这样的人说变态,由此可以推论,那贵族子弟得有多不正常。

“五十年来,我没有一天不想杀掉他。这种憎恨,或许就是我活下去的动力。”

“后来,他们家遭难,他连夜出逃,我终于找到机会,把他杀了。”林克淡淡地说,“我顶替了他的名字,加入金翅军,竟然没有人发现。可顶替的永远只是名字——我不是林克。你说得对,我不是像你那样高贵的人。”

我其实已忘了当初对他说过什么过分的话,在那种情况下,什么都是能说出口的。更况且……我也不觉得自己有多高贵——或许高贵的只是心。但心又有什么用呢?

“其实也未必是不可缺的,只是自己得不到了,所以执念才会这么强……你知道么,那时候你是那样地……”他神色复杂地看了我一眼,伸出手,虚晃了几下,像是要抓什么似的。“光彩照人。”

光彩照人……这是形容男人的话么?我被他气乐了,硬生生从牙齿缝中憋出了一个字来:

“滚!”

他一脸如蒙大赦的表情,干脆利落地从东厢房跑了出去,留给我一桌子散发着甜味的甜食……

我手上拿着勺子转了几圈,还是伸了下去。味道并不算纯正,但熬出的橘红汁水浓稠,已经学得有模有样。这是王府的秘方,为什么林克会做这羹?不过我已经叫他滚了出去,不见得追出去再叫他滚进来问……

这人不怕死,而且一向睚眦必报,以前在金翅军中,无论是调戏他也好欺压他的也好,最终都没什么好下场——现在想来,这家伙的隐忍真是可怕。

虽说我觉得他不会对我有什么威胁,但这厮对我有企图却是一目了然。

我不知道他昏迷中含糊叫出的罗夏那几个字眼是什么意思,也不敢去想他是否动了真情,至于让我动心,那真是想也别想。俗话说得好,动心者死,先动心者不得好死。(感谢臧友情提供此俗话)我已经不得好死一次了,难道还想再来第二次?

我吃了一碗甜食,这才从书房出来。但一脚踏出门槛,就看见林克从我的房间出来。他手里端着个大盆,上面堆满了我的衣服。

我并不勤快,因此会积攒上一堆脏衣服一并洗……这些也就算了。盆子的最上方,赫然就是我昨天刚换下的内衣。

我:“……”

林克(面带微笑):“……”

我(面无表情):“你干什么!”

林克:“洗衣裳啊。我总不能光吃闲饭吧。”

他一口把我要说的话堵在了喉咙口,难道我还能跟他说:你就吃白饭好了,我来养你?憋了半天,我才说出了一句:“我的衣物不用你洗。”

林克忍着不让自己发出笑声,但笑意已经完全藏不住了。“留着你自己洗?可是罗夏……你这还真是……多啊。”

“关你屁事?!”我恼羞成怒,“你那么喜欢,送给你回去收藏好了。”

林克连忙解释说:“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对你衣物做什么的,只是拿去洗而已。”

这比不解释还要糟:你难道还想拿别人的裤衩放鼻子底下闻不成?我怒道:“要洗偷偷摸摸洗好了,为什么要光天化日拿出来?!”

“是是是,以后我天黑了来拿。”

“……”用嘴说的不行,我一把夺过盆子,却见他抽着脸,像一个小媳妇一眼站在一边不肯走。

“那个……”

“那个什么?”我恨不得一脚踹过去。

“我的衣裳在下面。”

我低头看那盆子,用手一翻,果然翻出了他的一条长裤和一件里面的内衫,不由得勃然大怒:“你那破衣服上全都是泥血,洗什么洗!”

“不洗我没衣服穿……我倒是不介意光着身子在你家走来走去。”

这人真是好不要脸。虽然他说的事实,但不知为何,从他嘴里说出这话来,我就觉得猥琐不堪。记得以前听他和别人胡侃,把“祖母大人年纪大了,只能吃软绵绵的食物”这句话说得又情又色,真是天才。

“你不怕冻死就光着身子好了。”接下来就是冬天,我就不信你不哆嗦。

“你总要负责。”林克一脸幽怨,我再也受不了了,直接把盆子往他手里一塞。

“听话,我去买新衣裳给你穿。”

“那这些呢?”

“不要了!”

“你的也不要了?”

“不要了!”

“这些衣裳……其实,我也就摸了一把而已。”我当然知道他也就是就从床尾的竹兜里把脏衣物拿出来而已,但听他的用词,难免又要吐血三升。“算了,你要洗就去洗吧。”我实在无力和他争辩,索性破罐子破摔了,“记得洗干净点。”

说出这话的时候,我猛然觉得,家庭闹剧三点档第一回合完败。

林克在我的地盘,我不免多了些提心吊胆,连容昱的邀请也推了不少,更不用说和同僚出门厮混。而他也丝毫不担心他的差事,像个没事人一样整天吃了睡睡了吃。

有他在虽然烦心,但也不是没有好处。比如院子干干净净,而他的烹饪手艺也着实不错……虽然如今我什么都能吃,但其实嘴养刁了之后,对食物要求也高。味道好就多吃两口,不好就少吃两口。偶然他也会自夸,说什么他“可上厅堂可下厨房还可暖床”,我当然一律无视。

转眼十来天就过去了,他没有要死的迹象,每天都精神奕奕地在院子里晃来晃去……

“我说你别晃了。”

“我又不能出门,连院子都不能逛?”他满脸错愕,立刻变得一副“你为何要对我始乱终弃”的表情。我真想直接一巴掌把他抽出院子,抽回魔界最好。但万一不小心抽死,那就枉费了我费老大劲把他救回来。

血泪的事实告诉我们,绝对不要多管闲事。

“我眼晕。”

“哦。”他规规矩矩这回很听话,往我身边一坐。

我起初并不注意,扭头才发现他就坐在一侧的椅子上,什么都不干,就拿眼睛瞅我。这人眼神赤 裸裸,有一股把人看光的穿透力,很不对劲。“看什么看?”

“罗夏……你真是,一点都没有变。”

我微微皱眉。其实我也诧异,我什么都没解释,他就接纳了我是罗夏这个说法。即便是秦月,也是我提了我和他两人之间私密的对话,他才半信半疑。

“我是罗夏那种胡话,你也真会相信?”我冷笑着。

“你说是就是吧。”他低声说,“与其相信他死了,倒不如相信他活着。迦楼罗族不是有这么一个说法吗?”那是迦楼罗族一首颇有名的古诗,讲述的是女人的哀思,与其相信夫君战死沙场,不如相信他在某处活着,只是不能相见。

这比喻太令我毛骨悚然,以至于忘记回话。

“而且,你想抽死我,对吧?”他一挑眉毛,忽然露出和话语绝不相称的羞涩笑容。“以前你就想抽死我的。”

虽然这是金翅军我们那个大队众人皆知的秘密,但被他这么直接说出来我倒不好意思承认,只能对他怒目而视:“就你这样,是个人都会想抽死你的。”

“我不曾欠过人什么,不过唯独欠你一条命。其实你是否罗夏,并不重要。”他说着顿了顿,“只要我觉得你是罗夏,那便行了。”他只是这样微笑着看着我,细长的眉毛弯弯,瞳孔中的红色仿若火焰。

我不免冷笑,这是在玩哪门子的情深似海?

第四十七章

虽然我权当林克在胡说八道,但难免受点影响。晚上没睡好,第二天精神恍惚地跑去上工,还没进宅院的门,远远看见马车飞奔而来。不多时车在门口停下,秦月从上面跳了下来。

“正巧。”我记得不久之前他还捎信,说这次要晚些回来。

他顿了一顿,脸色似乎不太好看。“还不是为了林克的事。”他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林放说,在玄腾山差点逮到人,结果被人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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