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
“那只呢?”
“臭臭。”云络漫不经心地对着灯光看自己的手指甲。
“为什么?”叶凌夙的表情有些凝滞。
“买它回来的时候,它把自己弄得又脏又臭,所以就叫臭臭了。”云络回答地理所当然。
“……”叶凌夙默叹,这是什么如有神助的取名方式啊。
“叫你卡卡已经很好听了。”云络一脸“你就知足吧”的表情。
叶凌夙心想,你也知道你取名字的天赋啊。但他显然不想在名字的问题上多做纠结:“它们只能长这么大么?”叶凌夙觉得点点和臭臭长得虽然很袖珍,但怎么看也不像刚出生的小奶狗。
“我养了两年都这么大,应该是不会长大的吧。”云络做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
叶凌夙觉得还是逗小狗玩比较有意义。
阳光明媚的中午,宽敞的大厅里填满了阳光的色泽,在这满室的阳光中,灯并没有关上,在阳光中显不出应有的明亮,也不知云络是忘了还是故意没有关上。漂亮的老板在自娱自乐的扮可爱,两只天然卖萌无极限的小狗得了主人的真传,抱成团打滚,好似两个毛绒球。叶凌夙觉得这样的午后从整体上来说还是很美好的,他不知是忘了,还是不想,没有提离开的事,云络也没有提。
大约是扮了半天可爱没有得到回应,云络自己也觉得无聊了,拖着叶凌夙给几盆看起来并不需要浇水的仙人球浇了水,也顺便带叶凌夙参观了一下房屋结构。
旅馆朝南的一面中间是大门,两侧是大大的落地玻璃,挂着雪白的蕾丝窗帘,把投射进来的阳光格成一个个或明或暗的花样图案,显得很调皮灵动,又有些莫明的冷清。东边放了一排蓝色布艺沙发,上面对了七八个圆嘟嘟的糖果色的抱枕。北面是楼梯,楼梯下的空间被隔成了一间小储藏室。西面是前台,其实就是一张宽大的实木办公桌,放了一台电脑和一部电话,以及一堆零食,桌子后面放了张大得不协调的藤椅,用云络的话说就是方便打瞌睡。
藤椅后面是一面装饰墙,绕过去,通过一条窄窄的通道,视线就会豁然开朗,那是一间二十多平方米的屋子,做厨房和餐厅用。西边是贴墙打造的一排橱柜,灶台、水池巧妙地嵌在地柜之中,微波炉、电磁炉、烤箱、咖啡机、榨汁机等等好主妇厨房必备或不必备的电器都一应俱全,在地柜之上各司其位。吊柜正对灶台的地方嵌着吸油烟机,吸油烟机左边的柜子里放着成套的碗碟杯子及不同大小的锅,右边的柜子里全是各种零食和方便面。北面靠橱柜的一边是一扇大大的窗,保证了屋子里基本的采光和通风,另一边则是一台高大的双开门冰箱,不出意外地堆满了零食、饮料和啤酒。厨房正中偏东与橱柜平行,打造了一条长达四米的吧台,东面的一侧放了六只不同色的高脚椅。
此时云络正坐在高脚椅上无聊的晃来晃去,叶凌夙一脸无奈地坐在她旁边,他总算明白了为什么老板这么闲,没有一个客人,想忙起来也很困难。旅馆在小巷的最深处,小巷里都是一些卖小吃的小店铺,若不是本地人,很少有人会寻觅到这里,外地来的游客能找到这里的几率实在是微乎其微。叶凌夙对于自己会在喝醉酒的情况下跑到这里来感到由衷的惊奇。即使有人恰好找到了这里,能不能分辨出这是一间旅馆也是一个问题,因为云络只是在门边上挂了个小木牌,上书“旅馆”二字,不起眼到了一定境界,并且让叶凌夙对她起名的天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你若是靠经营旅馆生活的话,现在已经饿死了。”叶凌夙说这句话的时候毫不迟疑地用了肯定句。
云络既不承认也不否认:“有客上门时,我的服务是很周到的。”
“你倒是看得开。”
“小黑又会打扫又会做饭,手艺特别好,是居家旅行必备的好男人,”云络敲了敲吧台,“通常这里都是他收拾的,”又指了指窗外,“从这里正好可以看见那边的花坛,一年四季看花开花落,每天都有不一样的风情;有时鸽子会飞到窗台上来,我就喂它们一些米粒。这样的生活,有美食,有美景,有可爱的生灵,有什么不满足的?”此时的云络很宁静,和那个喜欢咋咋呼呼、喜欢装可爱的云络仿佛两个人。
叶凌夙不说话,如果生活真的可以那么简单,那该是怎样美好的一件事?
“吃西瓜么,我昨天冰在冰箱里的。”云络又恢复了嘻嘻哈哈的样子,仿佛刚刚那个她从未出现过。
叶凌夙尚未做任何表态,云络已经把西瓜抱出来一劈两半,一人一半分好。叶凌夙接过,用勺子挖了一口:“很甜。”
“也不看看是什么人挑的。”云络仿佛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得意地晃晃脑袋。
叶凌夙敏感地感觉到,云络一定是个经历丰富的女子,有一颗细腻的、害怕孤独的心,但又坚定而执拗地想要保持最初的纯真。“你这里反正也没什么人住。”叶凌夙嘴里含着西瓜,有些口齿不清。
“有话直说。”云络专心对付西瓜,根本没看他一眼。
“我租的房子这个月底就到期了,在找新的地方,租你这里的可以吗?”房子虽然没到期,但想换个地方住是真的,应该不算撒谎吧。
“一个月五千。”云络的眼睛突然又亮了,一手举着勺子,以示坚定。
“没问题。”叶凌夙回答地更干脆。云络露出一副遗憾的表情,像是在后悔房租开低了似的,“那给你一间朝南的双人间吧,我很大方吧。”
“你抢钱呢。让他住三楼吧。”一把沙哑破碎的声音突然插了进来,是一个下午都没见踪影的唐爵。叶凌夙一惊之下从高脚椅上滑了下去,怨念无限地默默又爬回去,为什么有人从长相到声音都很有气势,还来去无声呢?
“是你是老板还是我是老板?”其实云络心里打算是让叶凌夙住三楼的,但听唐爵这么说,就忍不住要抬杠。
“是你做饭还是我做饭?”唐爵不屑地看了云络一眼。
“你赢了,”好汉不吃眼前亏,并且民以食为天,云络很是不满,“你成功的把我塑造成了见钱眼开的恶老板形象。”
叶凌夙笑弯了眼:“谢谢爵爷。”
“早上还难受得要死要活的人,现在居然敢吃冰西瓜?”唐爵瞥了笑得像小狐狸的某人一眼。
叶凌夙不笑了,做出一个凶恶的表情:“你们这么没有戒心的就把房子租给我,不怕我是坏人吗?”
“就你那小身板,还能翻了天?”唐爵狠狠地打击了他,转个身,扬长而去。
云络笑得就差打滚了。叶凌夙总算明白了什么叫人不可貌相,有些人平时话虽不多,但一开口就能见血封喉。
第三章
叶凌夙对现居住地的环境还是很满意的,三间房间,自带卫生间和阳台,阳台正对的方向和厨房一样,是一个免费的小公园。在阳台上就可以闻得到花香,听得见鸟叫,就可以看到锻炼身体的老人和嬉戏的孩子。
而云络则沉浸在叶凌夙让搬家公司搬来的六只顶天立地的大衣橱和两只顶天立地的鞋柜所带来的震惊中。随后他就坐在那里看叶凌夙整理那一箱子又一箱子的衣服鞋子,带着一种明显仇富的表情,好像恨不得要把叶凌夙整个吞下去。虽然叶凌夙整理得有些艰难,但是云络完全没有想要帮忙的意思;虽然叶凌夙已经整理了三个多小时了,但是云络完全没有不耐烦的趋势,还时不时翻翻腿上厚厚一叠时尚杂志,时不时发出“就是这件衣服”、“啊,是这个模特身上这件”、“这件衣服可以抵几个月的房租了”等等之类的感慨。
叶凌夙起先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时间一长就很好的适应了,自顾自地哼着歌,声音里透着一种应该属于孩子的稚气,是一种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的奇妙味道。
云络在被无视了足够长的时间后,华丽地爆发了:“你是男人吗?为什么衣服鞋子比我还多?你不认为这种行为很伤身为女人的我的自尊心!”
“你生气了?”叶凌夙的表情显示出“你好莫名其妙啊”的讯息。
云络觉得自己被噎到了,好像自己真的在无理取闹似的,只好扯了扯自己的头发,低低的叫了一声,以发泄自己的不满,然后抬起头来,以无比严肃的表情说:“我深感自己的房租收低了,我现在后悔了,请你出去吧。”
叶凌夙不理她,继续把腰带、手链、项链、耳环、戒指、手表等等分门别类地放进衣橱里的小抽屉中。云络看着他,张张嘴,最终什么声音也没发出来。
叶凌夙去楼下拿了两瓶果汁回来后,云络依旧在原处保持着悲愤的表情。叶凌夙很厚道地想,自己还是不要告诉她,这里有这么多衣服是自己努力克制了购物欲的结果。不过云络的表情实在是好玩,叶凌夙把手伸到她眼前晃了两晃,没有反应,把饮料瓶贴到她的脸颊上,云络像是被按了开关的玩偶,一下子蹦了起来,一把夺过果汁:“你找打是不是!”
叶凌夙龇着牙笑了下:“你一个小姑娘也敢威胁我?”
“也不看看就你那小身板。”云络颇为不屑地上上下下打量他。
无论怎么锻炼也长不出肌肉来一直是叶凌夙的隐痛,被唐爵那种人高马大的肌肉男鄙视也就算了,被云络这种洋娃娃似的小姑娘鄙视实在是让他恨得牙痒痒,做出一个摩拳擦掌的样子,追着要打云络。云络看着他恼羞成怒的样子,心情一下子就雨过天晴了,咯咯笑着躲到了阳台上,叶凌夙追过来,在她乱糟糟的脑袋上又揉了一把,然后心满意足地靠在栏杆上,看楼下小公园里老人们带着孙子孙女喂鸽子,突然开窍似的一指小公园:“这个公园是不是就是‘魅蓝’后面的那个?”
云络嫌弃他:“你的反应足够迟钝,居然现在才发现,走,我带你看个好玩的。”
当叶凌夙站在“魅蓝”里时,只能闷闷地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旅馆里会有通到这里的暗门?”
“因为这里也是我的,租给唐爵开酒吧了,由于这个房屋构造和大门朝向等等地理和历史原因,从正门来去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也实在是太麻烦了,所以开道暗门,方便你我他啊。”云络像说书先生似的,双手背在后面,摇头晃脑。
“那也不用把门开在楼梯间的储藏室里吧,这会让人产生每个楼梯间里都有秘密的错觉的。”叶凌夙心想,那么多小说里,身世悲苦的主角都被无良的亲戚关在阴森潮湿的楼梯间里,没想到云络也有类似的恶趣味啊。
“由于房屋构造的原因,那里正好和唐爵的办公室相连,这样我们来去时不会引人注目啊,难道你要让我把门开得和舞台相通吗?”尚未到营业时间的“魅蓝”显得十分的寂静,满室就只听到云络像珍珠落玉盘一般的声音。
“今天怎么没见到爵爷?”叶凌夙原本以为唐爵不在家里,那就肯定是上班去了,哪知道这个老板也没有待在自己的店里。
“这里专门雇了经理管理,唐爵只是偶尔来看看经营情况,过问一下财政状况,来的次数都没有我多。我认识他少说也有五六年了,但我从来也没有搞清楚他白天究竟到哪去了。一般来说吧,他每天做完早饭就出门,到了做晚饭的时间会回来,吃过晚饭就回自己房间。如果哪一天他既没做早饭也没做晚饭,那就说明他大概不在N市。”云络用两只手指在吧台上做出小人走路的姿势,有些无奈地回答。
叶凌夙有些羞愧似的用右手捂住了脸:“我从来没见过有人通过早晚餐判断室友的去向的。你们住在一起那么久,就一点都不知道吗,你都没有问过吗?”
“问了他就会说么,”云络狠狠瞪了叶凌夙一眼,“你住久了也会习惯的。”
叶凌夙觉得如果再问,云络就会像被惹怒的猫一样炸毛了。虽然一意打听别人的隐私并不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和一个人做了六年的室友,并且和那个室友相处得还比较亲密和谐,竟对他踏出这间屋子后的事情一无所知,心里多少是会有些不是滋味的吧。所以,叶凌夙从善如流地换了一个话题:“‘魅蓝’这个名字是谁起的?”
“我。因为小黑坚决不允许招牌上的那两个字是‘酒吧’。”云络亮出了她闪着寒光的小猫爪。
“魅蓝”位于旅馆的一楼,除去旅馆那个不算大的大厅,其余便属于“魅蓝”。由于大门的方向不同,就奇异地形成一个地处小巷深处,一个地处景观大道边、市民公园旁的奇特景象,若是不注意,很难想到它们居然处于同一幢建筑中。
“魅蓝”属于那种安静的酒吧,没有劲爆的音乐,没有在舞池里狂舞的人群,甚至没有划拳大笑的声音,就连灯光也只是比正常餐厅暗一些的柔和的光芒,没有那些斑驳闪烁的霓虹。每晚都有学生乐队或者地下歌手来驻唱,唱的也都是一些舒缓柔情的歌。酒水的价格也比一般的酒吧要略微便宜一些,来的都是一些学生或者是小白领,通常被当做了三五好友聊天聚会的地方。由于“魅蓝”不够刺激,也不够热闹,来的有一多半都是熟客。
叶凌夙想一个人喝酒,或者只是纯粹的不想回家的时候,就会去“魅蓝”坐一坐。在“魅蓝”,不会有人随意搭讪,不会有人故意将目光黏在陌生人身上,更不会有人推销酒水。这些都让叶凌夙觉得很舒服,在看厌了满眼的繁华后,有一处清新安静的港湾,是弥足珍贵的。
虽然说“魅蓝”的客人都没有什么打扰他人的习惯,但不代表在“魅蓝”里就不会被打扰。活在社会环境中的人必然处于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网中,有些人会在单纯地想你时问候你,有些人会在有事找你时显示出亲昵的模样,有些人面对你总是端出一幅颐指气使的架势,有些人在你遇到困难时落井下石。所以,在“魅蓝”里也常常会看见有人接了一个电话就匆匆离开,带着或无可奈何、或火冒三丈、或兴高采烈、或悲伤失意的表情。
这天,叶凌夙刚沾到“魅蓝”的沙发,就接到了云络的电话,只好哭笑不得地回去。
云络坐在前台她的专属藤椅上,看见叶凌夙从楼梯间里钻出来时,立刻就眉开眼笑:“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我五分钟之前出去的时候你为什么不说?”
“那个时候我还没想好今天晚上看什么。”云络觉得自己也是很委屈的,她真的是才决定看恐怖片的。
叶凌夙去厨房翻了一桶薯片出来,又拖了一把椅子坐到云络边上,示意什么都不用说了,想了想,又起身把灯关了。
一分钟后。“你能不能不吃薯片,咔嚓咔嚓的。”
“要不你一个人看吧。”
“那算了。”
五分钟后。“卡卡,你有没有觉得房间的温度有点低?”云络抱着抱枕缩在藤椅上,只露出两只大眼睛,想看又不敢看地在屏幕与黑暗之中乱瞄。
叶凌夙停下了往嘴里塞薯片的动作,摸到遥控器,将空调温度调高。
又五分钟。“卡卡,刚刚好像有什么东西碰了我一下。”云络又蜷了蜷身子,把自己缩得更小了一些。
“嗯,刚才的确有个影子在你旁边闪了一下。”叶凌夙借着电脑屏幕的微光,看看桶里的薯片貌似快要见底了,开始思考再找点什么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