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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本纪——by海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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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风狂雨骤的那晚,独自一个人走,十字的街头,背弃的爱情,找不到来时的路……权倾天下也好,位高权重也好,身份低微也罢,世间情万种,只想要你那一种……是高贵的身份禁锢了洒脱的灵魂,还是自由的灵魂主宰了至尊江山……没有阴谋,没有诡计,只有一抹异世灵魂,嬉笑怒骂不成文章……喜欢就看看吧,不喜欢请掩卷。

卷一:昏君皇朝

第一章:前尘

那天晚上,万家灯火的时候。

何欢驾着那辆手动档的二手车,以龟速爬在城区的路上,他的目的是海滨公园。

公园外的那家咖啡馆,有人在等他,和以往一样。

一手扶着方向盘,何欢忍不住用右手捏起一枚钥匙,拎在眼前晃了一下,金属的细微光芒,映了路灯的霓虹,轻轻滑过,有些华丽。

想着那个人,待会看到这把钥匙的表情,何欢不由咧嘴,笑出了碎玉般的牙齿。

正是下班的高峰时期,市区街道总是拥挤不堪。

何欢所在的城市很小,却因为是港口城市,生活富裕,经济繁荣,繁荣的第一步,居然就体现在了交通上,每到上下班,往往四个轱辘不如十一路。

近几年尤其突出,每任现管都会有新举措,却越举措越糟糕,象何欢这样的,类似于精英的,有自己的小企业,又依赖于政府机构,就会有有力无处使的无奈。

抬腕看看了表,离约定的时间似乎过了一刻钟了,何欢看了看前面的长龙,叹气。

车窗外霓虹闪烁,想起今早出门时,老母亲的一番唠叨。

不外是:“欢那,你都三十好几的人了,你弟弟都成家了,你还不抓紧,什么时候能给我添个孙女啊!”

老太太想要孙女的想法,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弟弟已经给他添了个侄子了。

何欢对付老娘的唠叨,只是一个痞子般的笑容,外加一句说了不下百遍的塞搪之词,“老妈,我知道啦,你儿子我英俊潇洒,玉树临风,还愁找不到老婆?一定给您找个天仙回来。”

三十好几怎么啦?我就该找个人天天把我捆腰带上?象何乐那样,当十二孝老公,十二孝老爹?才不干!

不过,要是,那个人,今晚一高兴,自己说不定真能完成老娘的心愿,虽然,此天仙非彼天仙。

今日是晓森的生日,二十岁的生日,晓森,和他一样的性别,是个男孩。

二十岁,应该是男孩吧,在他眼里,二十岁,怎么也不算男人的。

认识晓森自然是很偶然,有些一见动心,再见倾心的感觉。

每每这么想的时候,何欢会唾弃自己,商场闯荡几年,该见过的都见过,该遇到的都遇到过,但,爱情,却是他一直没搞明白的事。

一度和那个大学女同学恋爱的时候,他以为那就是爱情,却在相处几年后,无疾而终。

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是相对无言而已,即便是同榻而眠,却再也找不到当初,轻轻触下手就会有的悸动。

结局太多无言,却有放手的痛快,因为都不甘心后半生如此无奈。

或许,爱只是当初,也或许,倾尽一生的爱情,他没有遇到。

三年前的晓森,十七岁的少年,孤单一个人,深夜徘徊在立交桥的尽头。

晓森长相很单薄,细细的眉眼,细细的身材,站在路灯下,无家可归的寂寞。

何欢刚成立的小公司,位置就在立交桥的尽头。

因为一切刚开始,因为一切都要他自己去奋斗,小公司的初期,总是只有他一个人奋斗到午夜。

于是,那个和以前一样的午夜,那个路灯下的少年,那个年纪不该有的忧郁,让他心头一动。

同样的夜晚重复了三天,何欢的眼睛就牵挂了少年。

起初不是爱,那个时候何欢没有预料到,他会和同样性别的男孩纠缠。

那个时候,何欢还没有买得起车子的资本,即使是二手车。

单薄的少年住到了何欢八十平的七楼,那是何欢私有财产,小城的经济发达,拥有自己的窝的男人,就不会缺少美女的青睐,何况何欢又长了副好相貌。

感情的发展很平稳,一切仿佛都在情理之中,无关贫富,无关性别。

一个为小公司废寝忘食,一个居家宅男眼含忧郁。

三年的时间,何欢把三个人的小公司,发展成三百人的中公司,何欢想,再有三年,自己的公司能不能发展成三千人?想象一下,太有难度了,这样就很好,他一点都不贪心。

三年的时间,单薄的少年成长起来,举手投足就有了何欢的味道,何欢的味道很干净,即使他在商场中打滚三年。

少年在何欢家里住了一年,后来他的父母在小城定居,两人不能朝夕相处,感情却依然很好。

想着晓森的笑容,何欢就会让自己的脸上挂上微笑,很甜蜜,助理总是说,何总,女朋友很漂亮吧?看你笑得那个甜!

何欢有时会想把晓森介绍给所有人知道,他想,既然爱了,既然在一起了,就没必要在意爱人是男是女,他不愿晓森受委屈。

晓森却不愿意,晓森总是用与年纪不符的深沉说,你是公司的总,怎能在人前抬不起头来?

何欢没有坚持,因为,他知道,世人终是不能接受,有违平常的关系的。

何欢也觉得,既然两人相知相守了,别人知不知道,实在也没有多大关系的。

而晓森圈子里的朋友,却是都知道何欢的,因为晓森一直都是这个圈子里的人,很早就是。

因为有何欢的温情与尊重,让晓森在圈子里很被羡慕,这个圈子,一直都是有今朝没明日那样绝望的。

晓森所以很骄傲,没有了忧郁的少年,笑得似阳光灿烂,不再单薄的面容,有着少年人特有的骄傲青春。

何欢却一直觉得亏待了少年,三年的奋斗身不由己,总是让少年独自等待,自己却没有给他最好的。

晓森喜欢的东西,他都会有求必应,从吃到穿,尽他所能,只有一样,他在今天才办到。

晓森很羡慕他圈子里一个男孩,那个男孩的情人很富有,认识男孩半年,就送给男孩一辆跑车,跑车的标志是BMW。

晓森说起来的时候,细细的眉眼都是光,何欢只能笑,很浅地笑。

然后,整整半年,何欢又废寝忘食,自然是有付出总有回报的。

今天,何欢终于把那只钥匙拿到手,不是BMW,是莲花,是何欢很喜欢的‘花’。

想着晓森看到他梦寐以求的礼物的笑容,何欢就有些急不可待,唉,三十好几的人,遇到感情的事,还是和少年没有区别。

何欢把车子停到了地下停车场,顺着微暗的旋转指示灯,到了咖啡馆的后门。

想着看到晓森自己要先说什么,晓森两个月前大学毕业,刚找了份工作,两人都有事,何欢又忙着赚钱买‘花’,相处的机会就很少。

何欢几次让晓森再搬到自己窝里,晓森总是不吭声,何欢只得由他,却加紧了自己忙碌的步伐。

拐到他们常坐的那个包间,晓森面带红润早座在里边了。

见何欢进来,晓森抬头看着他笑笑,“你来啦。”

看着晓森的笑脸,何欢咧嘴笑得很开,笑得眼睛都是光,点头,“路上堵车,晚了些,你等久了吧。”

桌上放着两杯咖啡,没加糖的,并排放在晓森眼前。

何欢有些犹疑,自己总是坐在晓森对面的,咖啡杯总是对面着放的。

还有,何欢喝咖啡喜欢加方糖,晓森不喜欢。

坐到晓森的对面,何欢忽略那两只咖啡杯,依然笑着,“一会儿去吃饭吧,我在海鲜都顶层定了位子。”

晓森红润的脸色在灯光隐映下,有些苍白,何欢觉得是自己的错觉。

“森——”一声沉稳的男子声音,从门口传来。

何欢眯眼看着进来的人,那个‘森’的叫法让他心头发紧,他和晓森亲热的时候才这么叫的。

男人嘴角挂着莫名的笑意,坐到晓森的身边,优雅地端起那杯咖啡抿了一口。

这个男人,从长相到动作都很优雅,何欢却是认识的,刚刚还做了场生意的一家公司的老总,只是他的公司比何欢的公司大上很多。

何欢伸手,生意场的礼节不能废,保持着洒脱的笑容,“宋总,很巧,你好。”

男人的手很嫩,有贵公子的优越,和何欢带着微茧的手不一样。

贵公子的手握上何欢的手,却有出乎意料的劲道,何欢微微皱眉,这个人,从第一次看到他每次握手都很用力。

男人若无其事放开何欢的手,有意扫了眼旁边的晓森,优雅道:“何欢,你我不用如此客气吧,叫我名字就好。”

何欢保持笑容,眼神却殊无笑意,再看了眼不出声的晓森,心就紧成一团,“宋总,客气了,晓森……”

何欢没有说完,男人把手臂很随意搭到少年肩头,少年动了一下,却没有推开,微微低了头。

“森,怎么,你没和他说?呵呵,是等我和他说么?”

男人不紧不慢的嗓音,让何欢有些麻木,那笑容就无法保持,微愣地看着少年黑发的头顶。

“真不知道?”

男人的眼注视着何欢,闪过莫名的神色,何欢却没注意,他只是默默看着少年,三年的相伴相守,晓森,这是你给我的结局?

抬起头的少年脸色苍白,一如当年的单薄,眼神却让何欢心沉谷底,“欢,对不起,我喜欢上别人了,我爱上他了。”

男人优雅地笑着,听着那个爱字,眼睛依然盯着何欢。

何欢面无表情,幽深的眸盯着少年的眼,用力握着垂在桌下的左手,手心里,有枚钥匙硌得他心如刀绞。

目光纠缠里,少年挪开了目光,低声言语,仿佛解释,“是真的,对不起……”

何欢慢慢站起身,缓缓眨了下干涩的眼,真的吗?我自是信的,开口,声音也是干涩的,“需要我说祝福吗?我看是不需要了。”

转身走出包间的时候,听到那个男人优雅的声音,声音很大,大到正好能让何欢听得清楚,“森,那,你念念不忘的坐骑,BMW,喜欢吗?还有,这是答应你的支票,不是妈妈病了么?”

“啊,谢谢。”

少年的声音带着涩涩的惊喜,让何欢忍不住笑了出来,笑容满面的样子,出色的让咖啡厅里的女孩子们,都偷偷打量他。

出了城区的道路,车辆稀少,何欢不觉随着心境加大了油门,车子虽是二手的,却是奔六,那是一家公司抵债过来的,八成新,质量保证,车速一脚油门下去,就很轻松超过二百。

飙车的感觉很爽,会让人有疯狂的痛快淋漓,特别是在突如其来的大雨中。

何欢没觉得伤心,只是有些麻木,相遇、相爱、相守,在现在年轻人的眼里,如同喝可乐一样平常,我虽然三十好几了,也好歹算是个年轻人吧,所以,我不伤心。

何欢嘴角一直挂着笑容,一丝嘲讽,对爱情,对自己。

风很大,雨也下得很大,雨刷来来回回也阻止不了视线的模糊。

黑沉的天幕,遥远的天际,似有惊雷闪过。

何欢一直对自己的驾车技术很有自信,即使是在狂风暴雨中,即使是在立交桥上,他依然能保持稳定的二百码速度。

所以,在车子突然遭受巨大的力量撞击,不由自己翻滚起来的时候,而何欢却清醒地知道,自己没看到前方有任何物体。

随着车子用兴奋的姿势,从立交桥上翻滚到桥下,见鬼了,这个念头,一直固定在早已失去意识的脑海里。

风狂雨骤的时候,电闪雷鸣,明亮的闪光里,车子驾驶台上的人,满头满脸的血,触目惊心。

他的手里,依然紧紧地握着,一把漂亮的钥匙,钥匙握得太紧,有血丝从手心渗出。

或许,不是因为钥匙,只是因为车祸……

W城早报。

城区立交桥昨晚车祸,现场只有一辆奔六,车祸原因正在调查中,死者男性,名何欢,时年三十四,本城新兴最有前途企业法人,可惜英年早逝,哀叹……

城区一处新建高档小区,一个少年,握着三把钥匙,泪流满面,哀痛欲绝。

这是第二天,少年收到的挂号信,里面有地址,有钥匙,有房证,房证上是少年的名字。

还有一句话——晓森,红色的莲花,喜欢吗?我们的窝,满意吗?从此一路相伴,可愿意?

白的纸,黑的字,悲伤如一场背弃的爱恋……

……

第二章:诈尸

对于爱情,在何欢三十四年的生命里,从没有强求过。

爱则合,不爱则散。无论自己舍与不舍。

对爱情的放手,是何欢对自己,和对别人最大的尊重。

爱的伤口,无论深浅,总是有痊愈的时候的,何欢坚信。

何欢只是很不喜欢,自己的感情被别人当成笑话,所以,他对爱情总是很痛快。

只是,晓森,那个自己以为可以一直走下去的少年,让他很痛,真是很痛,从里到外,从头到脚,全身都痛!

全身都痛啊!

不过,失了爱的痛,痛的位置,难道不该是心的位置?

现在痛的,为何,是心的背面?

眼睛似乎有点肿,睁了好一会,才有光线恍惚。

潜意识里那个见鬼的念头,一直在脑海里,这车祸出的,说多古怪就多古怪!

眯着眼,似乎有白色纱幔在头顶飘摇,白色,医院一般都是这颜色。

下意识地握了手心,不痛,很空,没有了那枚‘花’。

钥匙没了不要紧,家里还有一把,想着停在车库里,那辆‘花’,很深的红,带着耀眼的绛,线条流畅华贵。

我半年的努力,何欢想笑,嘲笑,嘲笑自己,依然看不透。

后背真的很痛,痛得彻骨,好像被捅了一刀的感觉,虽然他一直都是好市民,从没被人从后面捅刀子。

抬眼触目可及,果然是一片苍白,白的床顶,白的床帐,身上盖的薄被也是白的。

何欢转了转僵硬的脖子,爬网的人颈椎总是不好。

嗯?床头柜不是白色?

不但他以为的‘床头柜’,除了他躺的床和窗幔是白色,整个房间都是高贵的紫檀色。

触目可及的地方,何欢只知道房间很大,大到中间需要两根雕龙檀木柱支撑。

屋顶很高,高到何欢看不清描金点漆的雕花。

甚至那镂空的梨木门窗,也是细瓷般的绢纱掩映。

紫檀木?雕龙柱?雕花顶?梨木门?……!!

何欢很吃力地抬手,抚到自己脑门上,闭眼。

沁凉的触感,温度很正常,结论,我没发烧。

睁眼,一切还是没变,四周很安静,结论,我见鬼了!

何欢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很多富豪的奢华居所,奢靡的摆设,他不但听说过,也曾见识过,其做派他虽不敢苟同,但一掷千金的气派确实是令人叹为观止的。

只是,再奢华的装饰,也不能同眼前浑然天成的尊贵比拟。

这样的气势,这样的阴森,倒似乎——谁把我的床,从医院搬到北京故宫来了!

只是这眼前的摆设,没有故宫那种千年的腐朽味道,空气很干净,没有棺材板的霉味。

何欢抖了一下,心有所觉,缓缓抬起那只放在额头上的手。

一只手,苍白而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小指却留了长长的甲尖,掌心细腻,纹理清晰,保养的不错,这爪子。

轰!有雷在何欢眼前炸开,炸得他眼前发黑。

待他故作镇定地上下摸够了之后,最主要是确定没有少啥零件后,何欢倒放松地吁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因为在他刚能睁开眼的时候,就有很大的疑问了。

试想,自己的奔六都从立交桥上,奔到立交桥下,还开心地翻了好几个跟头,‘死’前头部剧烈的疼痛,现在却没有任何感觉,刚刚手抚上去,还光滑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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