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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簋 上——by潘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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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城微一沉吟:“好。”

第七十章:卿城21

时间停在这一刻就好了,剩下的心软化为乌有,可是,停不下来。我总忍不住可怜卿城,亦或可怜自己。“一起喝一杯吧。”他的话,我还给了他,为什么还要相交呢?说不清楚,真可怜。

他愣了下,微笑:“好。”

Bin,阴暗的角落,两瓶烈酒,卿城的脸,苍白:“以后,段彦不会再骚扰你了。”

“嗯。”我抿着酒,喉咙烧得烫。

“别怕,他这个人不过是虚有其表罢了。”

“是不是所有的人在你面前都是虚有其表?”所有的。我,只得表面。

卿城喝光了杯子里的酒,再斟满:“我也是从虚有其表过来的。”

过程惨烈,对么?我想这么问,撕掉他的伪装,轻易鲜血淋漓,想了,却不敢做。卿城啊,倾覆满城独一立,胜了,也败了。“快乐吗?”我想要明白孤独的快乐。

“高兴过。”卿城透过琥珀色的酒,看我:“不知道以后是不是还能高兴。”

“你什么都有了,没什么不高兴的。”这个男人,应有尽有。

“你也一样,高兴吗?”他松开了领带,束缚。

我高兴吗?我很想高兴起来,如果我是一个白痴,一定会非常高兴!可是,我不是白痴,为什么不是白痴呢?明明我就长了一张不善思考的脸:“我以为我会高兴。”

“我也以为。”卿城的笑,流光满盈:“我以为我有了一切就会高兴,结果不是这样。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就会渴望,非常渴望,像沙漠里快渴死的旅人那样,渴望,又绝望,伴随着一种回光返照的喜悦。我时常陷在这样的喜悦里,不可自拔,想要占有这样的喜悦,我以为我能永远喜悦——”

小时候,我和隔壁班的男生玩过一个游戏,他让我掐着他的脖子,类似谋杀,寻找一个死亡的临界点。我照做了,他快死了的时候,我放开了手,好一会儿他都记不得他是谁,回过神来,就跟我讲起死亡的那端,他看到了光,好像有风,花香,他想过去,想,却没有,因为我没有杀死他。后来他迷上了这种感觉,经常找我玩这个游戏,他称这个游戏为“抽影”,我是“抽影”的好手,越来越多的人找我玩这个游戏,原来这么多人迷恋死亡,迷恋生命。我总能轻易知道一个人的承受能力,不知道为什么,本能就知道,但是很快的,我就不再帮别人“抽影”了,因为我妈无意间看到了我帮别人“抽影”时的情景,对她来说,那是魔鬼的画面。她总害怕我某天失手杀死了别人,总是害怕,客都接不了了,我不想让她担心。若干年以后,我和入江一起窝在床上看了一部名为《persona》的动漫,我才知道什么叫“抽影”,很奇怪,我没看懂那部动漫,却明白“抽影”,可能,因为我做过类似的事。卿城的喜悦,会不会是“影”?很有可能,但是我不会帮任何人“抽影”了,我答应过我妈的。

“可现在,我丢失了那样的喜悦,总是怀念最初。”他敲击着水晶杯子,微弱的声音,清脆:“最初,我什么都没有。”

第七十一章:卿城22

我不这么认为,私生子至少拥有白眼,不管愿意与否,私生的孩子总能拥有负面的事物,而且无穷无尽。我不能完全体会卿城,至少我是被认可的,老簋总是把我推到众人面前,自豪的说:“瞧,这是我儿子!”

“沈晨宁,你后悔过吗?”他喝光了所有的酒,包括我杯子里的。

“什么?”

“后悔吗?所有的。”

我认真的想了一会儿:“不后悔。”

“为什么?”

“这样最好了,至少我不用被女人买。和老女人上床很难受,她们总把我当成孩子,她们觉得和孩子玩很有趣,喜欢把我摆成她们想象中的样子,啊,你看过那种关节会活动的SD娃娃吗?她们觉得我是那玩意儿,比那玩意儿好玩。”我试图摆出关节僵硬的造型,很难,因为我是活的,而且非常灵活:“她们喜欢给我化妆,把睫毛刷得长长的,涂上红嘴唇儿,真难看,可她们喜欢,喜欢把我打扮成一个王子,或者一个女人——”

“你比女人漂亮。”卿城盯着我,审视。

“对,我比女人漂亮,所有人都这么说。”我靠近了他:“想要试试吗?”

“我对男人没兴趣。”卿城别过头。

我们对彼此都没有兴趣。“喂,你真的和段彦上床了?”我只想知道这个。

“那是我的龌龊。”卿城淡然的说。

我不想收集他的龌龊,于是,结束了,没有疑问。我们静静的坐着,一直到酒吧打烊,出了门,相视而笑,分别,我跟他的默契,最后才显现。

三天后,我在报纸上看到了卿城的消息,他终于成了卫卿城,一个姓氏纠结半生,卫氏集团的新任总裁。很快的,被渲染的八卦成了全民娱乐,卿城,段彦,卿城那个死去的弟弟,卿城的上一辈。总之是“爱恨情仇,豪门恩怨”。一个月后,段彦家的企业被卫氏收购,猝不及防,整个业界一片哗然,连我这挂名沈氏的股东都被通知开会。灰色的西装配哪条领带好呢?我比较头疼这个,会议是其次的,结果更甚。偌大的会议厅,我坐在执行董事的旁边,这样的安排多数出于公司元老们对沈依纯的敬重,我是她的“影子”,尽管不怎么上得了台面。接下来的两小时,我只看做会议记录的秘书小姐,全无意见,我不懂卫氏做的跟沈氏有什么关系,卿城做的跟我有什么关系,但是他实现了他的诺言,段彦不再找我了。只是,我开始惧怕故事,别人的故事,总觉得下一秒我就要介意其中了,不要!我只要有我自己就够了!

“晨宁?”余谨谦的声音,安心。

我蜷在沙发里,抱着手机:“嗯。”

“还好吗?”他低声。

“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好。

“要我来找你吗?”

不要,我不要安慰,那些短暂又虚无的安慰。“你好好陪小顺吧,我没事。”挂断了电话,我做了个梦。梦里,我成了卿城的弟弟,从门缝里看到了卿城和段彦做爱的样子,那个少年般的卿城,眼底尽是彷徨,他对我笑,宣示胜利,抽象的主权在手,具象的关系崩坏。明明不难过的,可眼泪停不下来,我跪在段彦脚边求他不要离开我,拼命的求,奇怪,我不爱他的啊,身体像是跟思想分开了,卿城埋在段彦的怀里,满心恶毒的微笑,声音万般好听:“他不会跟你在一起的,他不爱你,你去死吧,这样子真难看,不知道你爸看到了会不会吐血!你真贱,还没被他上够啊!真不如死了……”我不想死,可大半个身子都倚出了阳台,回过身看段彦,拜托,救救我!我不想死!快救我啊!他只是抱着卿城,冷然:“死了好。”手松了,向下坠,我不想死!不要——“怎么了?晨宁。”小贵抱住了我:“做恶梦了?”恶梦。我缩在她的怀里,大口喘气,那一刻,我真的以为自己会死。“别怕,我一直在你身边。”她喃喃。梦的感觉被拉长,侵入现实,她在我身边。

我不再去咨询室了,关掉了手机,在街上晃荡,漫无目的,不知疲倦。陌生的人群让我感觉安全,在不同的床上醒来,身边是不同的人,我喜欢他们的体温,不喜欢问题,甚至不喜欢语言。一段时间里,我都假装自己是个哑巴,一个听得懂人话的哑巴,某位漂亮优雅的女士收留了我,不跟我做爱,她只是喜欢摸着我的头发告诉我“这一天真糟”或者“这一天真好”,却从不说明如何糟又如何好,她喜欢给我洗澡,把我弄得香喷喷的,抱我,编造我的身世,把她的臆想当成故事,讲给我听。她只是需要聆听,她永远不说现实,各取所需。她上班前会给我早安的吻,温柔的吻让我清醒,然后我发现自己不仅是个哑巴,还是条宠物狗,她赋予我的角色,几分屈辱。洗了脸,刷了牙,刮掉了刚冒起的胡渣,穿上干净的衣服,俨然人样。我打开了公寓的门,进退间的沉吟,最终,离开了。我想,我是个人。

坐在公园里,看别人的热闹,只是看着也觉得满足。“我可以坐这儿吗?”一个女人坐到我身边,她有一头很漂亮的红头发,火红,我被她牵连,成了范围内的焦点。“流浪汉?”她点了根烟,仔细看我:“不像,你很干净。”第一次有人说我干净,真像赞扬。“没地方去吗?你可以跟着我。”她咬着烟,玩世不恭的语气,玩着无名指上的骷髅戒指:“或者,我们可以做个交易。你想要什么——”

“为什么?”我不喜欢问题,可老对别人发问。

“我观察你很久了,嗯,也不那么久,从你坐在这儿开始。”她轻易把烟头弹进了垃圾箱:“你对我很有用。”

“有什么用?”

“啊哈!现在不能说。”她的手指划过了我的脸庞,尖利:“宝贝儿,真的,你对我很有用,愿意跟我走吗?”

“愿意。”我笑了,真的,愿意。

沈晨宁,在这个城市假装消失一个月后,正式消失。

第七十二章:神奇女侠1

红头发的女孩儿,戴骷髅戒指,穿一种特质的皮靴,里面插了一把弹簧刀,锋利,她说我也应该有那么一双鞋子。不需要。我不需要用一把一指长的刀来扞卫我的尊严。“你真有趣。”她拍了拍我的头,五星级的酒店,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她有一个黑色皮革的行李箱,里面都是枪支,那些黑洞洞的枪管让我头晕。“好看吗?”她把零件一个接一个组合起来,有条不紊。

“电影里不都是要很快组起来吗?”我啃着苹果。

“那是电影,我可以比电影里演得更快。”女孩儿用枪指着我:“只是没必要。”

她是个杀手,她是那样说的。我相信,如果我说我不信,她会一枪崩掉我。她问我的名字,却不交换名字,我叫她神奇女侠。她似乎还挺满意这个绰号的,动不动就让我叫她“神奇”,“女侠”太古气了。我们在这个房间里呆了两天,整整两天,日夜相对,她说我身后有尾巴,她在想办法甩掉TA,我猜她指的是小贵。“我觉得你很难甩掉她。”我学着她的样子,试图把苹果核扔进垃圾桶,失败了。

她习惯了我的失败,毫不抱怨:“宝贝儿,你老是这么笨手笨脚的,容易被杀。”

“没有人想杀我。”我按开了电视,综艺节目吵闹,不知道余谨谦会不会担心我,要是他担心我就好了。这样的愿望使我卑鄙。

“以后就有了。”神奇把食指按在唇间,轻声:“TA要找到你了——”

“我说了,你很难甩掉她的。”我把靠枕垫到头下,困倦。我在无意义的欢闹声中睡着了,总是做梦,卿城,卿城的声音,疯狂的盘绕在思想里。

“喂,起来了。”神奇摇醒了我:“走!”

我看着窗外,漆黑:“几点?”

“两点。”她收拾了行李,抓住了我的手,靠门站着:“跟着我,三,二,一。”

停电了!真奇怪,酒店怎么会停电呢,她拉着我跑进逃生梯,灯又亮了:“刚好,这家后备电力系统不错。”她扛起了黑皮箱:“现在我们离开这儿,你的尾巴掉了。”

刚出大门,一辆黑色帕萨特滑了过来。“上车。”她朝车吹了个口哨,愉悦。

我坐到了后座,跟一箱子枪一起。开车的男人戴着鸭舌帽,整张脸陷在阴影里:“下个目标在香港。”

“嗯。”神奇把双腿架到前台上,漫不经心:“他的证件做好了吗?”

男人愣了一秒:“在前置台里。”

神奇打开了夹板门,取出了一摞证件,一件一件的审阅:“不错,以假乱真。晨宁,你看,你变成陈林了!”

我接过了证件,上面除了我的照片,任何的任何都与我无关:“要出国么?”

“嗯!”神奇转过了脸,兴奋:“你先陪我去香港做笔生意,然后我们去美国!”

“你一定要去?”男人插了进来,一丝担忧。

“我已经报名了。”神奇满不在乎:“而且我找到了制胜的法宝!”

“我么?”我只能如此理解。

“没错!”神奇整个身体都快从前座倾了过来,笑容甜腻:“宝贝儿,就是你!”

第七十三章:神奇女侠2

命运的弦绷紧了,调高,发出尖锐的声音,不屈从于人心,我随波逐流。那箱子枪留给了男人,他对她说:“小心。”有什么可小心的,一条命而已。

候机室,神奇玩弄着一小撮火红的头发,无聊:“晨宁,你去过香港吗?”

“没。”我的印迹刻在这座城市里,东京只是个契机。

“那儿还不错,尤其是夜店,当然,如果早起的话,迪斯尼乐园是最佳选择。”她撑起下巴,那小撮头发已经毛躁了:“我会尽快完成生意的,但愿能痛快玩几天!”

“是杀人么?”我想不出别的生意。

她转过了头,直视我:“你比我想象得还要上道!宝贝儿,要是你会用枪就好了,我们会成为好搭档的。”

我不确定我是块杀人的料,登机,空中小姐对我极其礼貌,类似搭讪,但配了气质,一定程度的享受。我来回拨弄着安全带的搭扣:“我们还会回来的,对吗?”

“你想回来吗?”神奇的笑,微微讽刺。

“我没有别的地方去。”

“你会回来的。”她如此回答。只有我,没有她,我是工具,不是搭档。飞机轰鸣,耳压不稳,闷,上升,地上的人成了蚂蚁,隔壁的孩子欢呼雀跃,穿过了云层,阳光,平行。这趟旅行只有咖啡合了我的胃口,速溶的。“喂,你和你的‘尾巴’认识的吧?”她突然发问。我愣住,不知道该说什么。“你们认识的,对不对?你并不害怕。其实TA可以更小心的,应该是个高手,故意把破绽漏给你,为什么?”大概是为了让我安心,没关系,小贵总在我身边。“晨宁,你的‘尾巴’是什么样的人?”仔细想想,小贵是什么样的人呢?她喜欢杀人,不,她更喜欢研究人类,身体心灵甚至细枝末节,我是理性之外的,她说我总让她抓狂。“嘿,宝贝儿,回答我!”她摸过我的颈项,食指停在动脉:“专注对话是礼貌之一。”

“认识。她是个杀人狂。”我轻声,微笑,表面上的血腥,暗地里的糜烂。

“哇呕,算半个同行。”神奇吹了口哨,清脆。

香港。神奇火红色的长头发到了这儿一样显眼,似乎这儿的人更懂得“招摇”的哲学含义。她选了半岛酒店,我没有意见,维多利亚湾躺在眼前,白天清淡夜晚浓重。神奇不放任我留恋美色,不可触摸的美色。“跟我出去一趟。”她甚至不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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