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苟最终还是没有去找张欢华。
他在门边没几步远就被人拦住了。
他出来的时候,他们家对面停着的两辆车里出来了几个穿着黑色汗衫的高大男人,脸上戴着墨镜,然后一伙五人走到了钟苟前面。
“你住这里?”领头的人问。
“干什么?”钟苟立马忘了哭,少年的脸上满脸的警惕人的凶狠。
“这家主人把房子卖给我了,你进去收拾下东西,然后走人。”领头的人朝后面的人点了下头,然后一份合同放在了钟苟面前。
钟苟睁着眼睛,看到了张欢华和签字。
然后,他又一字一字逐一看着,最后,他把视线收回,也不说话,也不走,站在那里再次打拔打着张欢华的号码。
只是他面前的人明显没什么耐性,不等他的电话,临头的人朝后面一点头,朝着张欢华跟钟苟的家里走去了,手里俨然还拿着一大把带着大门摇控器的钥匙。
再也顾不得这时出去找人,钟苟朝着这伙人跑,跑到前面临着人,大叫:“干什么,这是我们家,不许你们进。”
“你已经看到我的购房合同了。”带头的人冷冰冰的,看样子完全不想跟钟苟赘言,往前走的脚步并没有停下。
钟苟眼睛一凝,见人想往他们家冲,手一动就揪住了人。
而那些人像是知道他会怎么动作,后面的一个人迅速冲上来捉住了他。
钟苟哪可能不返手,一脚就踢了过去,这时跟在后面的另外两个人冲上来欲要捉他,钟苟反抗,一行人就那么撕打了起来。
直到四个人合伙把钟苟打到满脸都是血,人奄奄一息的时候才停了手。
“你有什么要收拾的?”临头的人居高临下地再问了一次。
钟苟的眼睛在路灯的照耀下,在满脸血渍的侵扰下,亮得就像寒谭里的刀子一样,他看了那人一眼,然后用手撑着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他走回了家,先去洗了手。
然后去张欢华的卧室,把张欢华的东西一样一样地收拾到纸箱里,常穿的衣服,常看的书,一些小零散用品,用收拾了好。
然后,他才去书房,拿了他存钱的卡。
那些人都在看着他的动作,钟苟在走之前一一看过他们一眼,把人的长相记在了心里,然后把装了六个纸箱的东西搬了出去。
搬到门口就再也不动,坐在大门口,要等着张欢华回来。
房子卖了,可以,但他得回来临着他走。
他说过,他会给人当一辈子看家狗的。
无论张欢华怎么对他。
他说看一辈子,就是一辈子。
一直到了下半夜,看着外面的人还在,领头的人摘下了眼里的墨镜,三十出头的男人揉了揉脸,把脸上的困意甩掉,拿出了手机。
“还在?”那边在办公室的人在问。
“在。”
“不管用什么办法,在头亮之前让他走。”
“你不出面?”
“不行。”
张欢华说了“不行”挂断了电话,浦志成走过来递给他一杯咖啡,再次问:“不用我顶你?”
“不用了,得我进去他们才会满意。”浦志成是可以把事情揽到他头上,事后再想办法弄他出来就是,但张欢华不是那么没担当的人,再加上浦志成有家室,还有他那不听话的还没成年的小女儿快要把一个父亲不详的小外孙生下来,他要照顾那么一大家子,张欢华不可能让他出面去顶事。
再说,事情是冲着他来的,不把他弄进去,某些人是不会善罢干休的。
“你要不要去睡一会?”浦志成知道现在他们公司底下已经守了不少警察跟某些部门的人,就等天一亮,他们上班时间一到,就冲进来搜剩下文件,然后把张欢华带走。
现在不去睡,谁知道那帮龟孙子会不会在接下来几天让他睡一会。
“不用了。”张欢华把手里的东西放进了绞碎机,伸出手活动了一下筋骨,喝了口咖啡闭了闭眼睛。
那样子,看不出一点慌乱。
领头的男人挂了电话,沉吟了一下,把几个刚躺下休息了一会的兄弟叫了起来,对其中一个说:“准备针管。”
“啊,用不上吧?大哥……”其中一个在他说了之后略微惊讶地道。
“难道还真打死他不成?”领头的男人紧皱了眉,他还以为只是随便来赶个人,哪知道是这么个倔骨头,打不怕赶不走。
啧。
不过,是张欢华养的东西,也难怪这么古怪。
他们那个叫张欢华的老板本身就是个大怪胎。
领头的人在心里腹诽着,叫人把房子里他们存在的痕迹给抹了一遍,又检查了遍书房没什么可泄露的之后带着人出了门。
门一打开,钟苟从地上跳了起来。
昏黄的路灯下,他脸上干涸的血渍在这时格外显得引人注目,再加那如寒刀一样的眼睛,竟让周围像鼓出了一阵寒澈入骨的冷风。
领头的人根本没让谁有说废话的时间,自己亲自动手,用一般人预料不到的速度往前狠辣地往站起来的钟苟处踢出一脚,在钟苟“砰”的一声落地的时候,手里冒出的针管已经扎到了人的脖子处。
他的手掐住钟苟的脖子时,钟苟的手也掐住了他的脖子,那速度,那掐脖的致命方式,竟然不比专业的他差多少。
可是,在麻醉药的作用下,再怎么想博斗的钟苟在十几秒后慢慢陷入了昏迷,只是绝望的眼睛一直都合不上,看得旁边的几个大老爷们看着他好半晌都没有说话。
“要是再过几年,也会是个了不起的人。”在领头的人把他的眼睛抹上的时候,拉他起来背着他往车走的一个男人说道。
“呵……”旁边的另一个人轻笑出声,声音里有说不出的嘲讽,“了不起?跟我们一样了不起吗?”
“你少嫉妒了……”这时另一个人拉开车,让人把钟苟塞进去,“我们是见不得光的打手,可也有好处不是,至少自由,老板进牢房,我们也用不着抛头颅洒热血的,只是帮他过来带走个人,你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他们闲言碎语,领头的不满意了,眼睛往大门前的那堆东西扫了一眼,“还不把那些东西搬上车?”
“不要了吧?”有个有在哀呼。
“老板说了,他要的,全让他带走。”领头的人有些不耐烦了,折腾了大半夜的,这时候还不走,那些人就会发现他们了。
张欢华现在呆在公司里引开视线,为的可不是让他们把事情办砸的。
他们把人跟东西运走,然后扔到了郊区的一个废弃的小工厂,之后就开了车走。
那时天色刚刚鱼肚白,他们的车一走,那个已经长满了野草的地方就又恢复了平静。
虫子在草地爬动,腐烂的枯叶发出的难闻味道被风一吹就散了,不远处,长得扭扭曲曲的歪脖子树上有只灰色羽毛的小鸟在吱吱喳喳叫着。
不时,它飞到了昏迷的人的脸上仔细瞅了瞅他,见温热的东西没什么反应,把他脸上的血渍啄干,完了见这东西身上没什么能吃的了,就百无聊赖地飞走了。
剩下那个人躺在一堆纸箱里,像没有生命的躯体,悄无声息地存在在那。
钟苟醒来的时候,头发蒙,全身都麻麻的。
他从地上爬起来坐着,什么也不想,拿起塞在他衣兜里的手机,拔打着那个人的号码,一遍又一遍,直到手机的电从二格剩到最后半格。
然后,用手机联网,查出自己在哪,查清了路线之后就把手机放在贴大腿处的裤兜里,然后扶着箱子站了起来。
他先围着周围转了一圈,在露出半个天的小工厂里收拾也了一个干净地方,把箱子们一个个地搬到那里,然后才给唐竹林发了个让他开车过来接他的信息。
唐竹林一到,看到钟苟的第一眼,他还在车上没下来,看到人之后他失声道:“这是怎么回事?”
“没什么事,你送我回我家一趟,我要回去找人。”钟苟知道自己看来不太好,但他不甚在意在大咧咧地笑了一下就爬上了小货车。
在车上他找到了自己常用的那块毛巾,和着矿泉水擦了把脸,对老是不停打量他的唐竹林说:“我家里那个人可能出了什么事了,我回去找他问问去。”
“出事了?”
“嗯。”
“什么事?”
“不知道呢,房子都卖了,也不知道是什么事,我回去问他……”钟苟说到这摸了摸自己兜里的存钱卡,刹那觉得有些心安了起来,他现在不去想昨晚他有多心疼,也不去想张欢华为什么用这么古怪的方式不见了,他现在只是想着回去找个人,然后用自己的钱去买个不错的地方让张欢华住。
房子卖了,再找就是。
只要张欢华在的地方就是家,只能要守着家,他守哪里都成。
唐竹林想说话,但看着钟苟那张笑着的还带着血渍的脸,一时之间又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回到他们以前住的,现在卖了的地方时,钟苟看着安安静静的房子,半晌都没有说话。
然后拿起唐竹林的电话,又拔打起了那个人的号码。
可是无论打多少次,对方总是关机。
“还是打不通……”钟苟见还是打不通,有些麻木,但又有些沮丧,他喃喃自语地说着:“到底跑哪里去了……”
他不笨,知道张欢华肯定是出事了。
他还在想,张欢华那天晚上让他得到他,可能就是那天出事了。
肯定是这样的,然后他就找了别人来刺激我。
可是,出事了就出事了,怎么能撇开他呢?
钟苟觉得自己的脑子今天有些木,所以他想了一些东西之外觉得自己想不清楚就又不想了,他打算现在去张欢华公司找人,或许张欢华会在那。
决定要去时他对唐竹林说:“我今天不上班了,你回去上班吧,我现在要去找人,晚上会过来的。”
钟苟找到地方时,那层没什么人的楼依然空荡荡的。
他见到了浦志成。
当他去家里找张欢华的路上浦志成就知道他的动静了,那个时间,也是张欢华被手铐带走的时间。
真是暗里风华无二的男人啊,落了马,也依然得带上那东西被人扣走,身后浩浩荡荡一群警察,像在嘲笑他们家以前的繁荣。
要是地下的三个老头知道了,可能得气得从棺材里跳出来。
浦志成只能看着张欢华被带走,一时半会的,只要无生死大碍,有些事再难忍也得忍下去。
钟苟是张欢华托付给他的,留下的话无非是别让他沾上事,无论用什么办法,只要让他活下去就好。
他们的这些事,太毒,一沾上,很容易就没命。
张欢华说这孩子太傻,不懂还横冲乱撞,不管是蒙是骗还是用其它手段,让他走他的路去,别让他趟他们的浑水。
浦志成懂他的意思,知道有人是要弄他这东家的老底了,得要个五年十年的兜转,他这东家可能才出得来。
有些人,尤其是有些重要的人,自然不能趟上浑水,要不然,就等着被别人利用吧。
浦志成看着这什么也不懂的少年,在心里叹了口气,带着人往电梯里走,“走吧,我们谈谈,他不在这里。”
钟苟看了他一眼,又笑了一下,对人说:“你等等我,我先去找找。”
他说完就真去找了,大大小小的办公室都找了一遍。
那些办公室都安安静静的,除了桌椅,连张纸张都不可见。
看过一遍,进电梯时钟苟想,真出大事了。
不过,出什么大事,都无所谓,他只要找着人了就好。
无论在哪,都得有那个人,他才有个家不是吗?
他可以不要他,但他不要是他的事,他可是已经做好了要跟着他一辈子的决定了的。
016
“坐。”浦志成带他去了楼下咖啡厅自己的包座,服务生走后,钟苟还是站着在不断打量他,就像藉由气味跟样子评估对手的犬类一样。
他说完,钟苟坐下,还朝着浦志成礼貌地笑了笑。
他的模样,带着无法掩饰的野性,眼神虽然直接,但却犀利。但笑容却让人知道,他被人教得很好。
是个很有教养很有礼貌的孩子。
浦志成现在看他,跟前面一次见他时感觉完全不同。
前面只是觉得他老板养了他好玩的人。
现在,他是把钟苟当张欢华留下来的孩子看待的。
因为张欢华临时走的话,浦志成不得不提起精神来好好处理这件事。
这孩子,看来不像是好打发的人。
“咖啡喝不惯的话,喝点水吧。”浦志成喝了口面前的黑咖,见钟苟没动手,笑笑说了一句。
“谢谢,”钟苟朝他笑,如果不是他脸上的伤痕跟眼睛的赤红,他瞧起来真是个能打上满分的英俊少年,俊朗又朝气,此时还笑得颇为不好意思地说,“你不要跟我客气了,麻烦你就跟我讲一下张欢华在哪,我去找他就好,他昨晚都没回家,我有些担心他。”
“他走了,可能这几年都不回来。”浦志成直白地看着他,成熟的中年男人的身上发出了某种让人不敢直视也不敢违抗的胁迫力,“他可能没跟你说清楚,走之前他要我跟你说以后得你自己一个人了。”
“哦。”钟苟笑笑,垂下眼眸,禁止自己当着人骂娘。
这老头看样子是张欢华手下,就是不跟自己讲实话……老子是不能打他的,免得张欢华回来揍我,但是,他要是再这么跟老子兜圈子的话,我真的杀人的心都有了。
真的快有了。
就在钟苟内心忍着暴躁的时候,浦志成却是温和地问他:“缺钱吗?如果缺的话,我这里有一些,可以给你。”
钟苟气得笑了起来,但还是忍着,尽力不让自己面孔狰狞,他是来找人的,不是来跟人打架的,“我什么都不缺,我就是想找着人,浦先生,你这告诉我他在哪了,或者,你可以告诉我,他出什么事了?”
浦志成听了抿了口咖啡,看着他不说话。
这人不愧为张欢华养的,无论是外面还是内里,都在说明着他天不怕地不怕不算,他还聪明绝顶。
有了这个认知,浦志成更头疼了起来。
“他出什么事,没出什么事,这不是我能告诉得了你的,我只能告诉他跟你说的话,他说你要是不听话,非得缠着找他,给他惹麻烦,那也随你;你要是听话,听他的,那接下来就自己过日子去。”
钟苟听得内伤不已,一口血差点喷出来,但他还是睁着眼睛面带笑意,一字一句地说:“你就告诉我他在哪就好,这些话,我找他听去。”
他哪句话都是在问人在哪,浦志成脸上的笑意也冷了下来,严肃地看着钟苟,冷漠地说:“他不会见你,他说了,如果你不觉得伤心,还是要跟着他,他以后只会让你更伤心,他也不会再好好待你,你要是非要选择跟他也可以,只是这样会让他看不起你,他教你这两年,教了个这么没尊严的东西出来,他只觉得他很失望。”
这些话,确实像是张欢华所说的,钟苟听得脸色一下子就煞白了起来,盯着浦志成,也不管自己心里因这几句话引起的一阵汹涌奔腾的痛苦,他看着浦志成再一字一句地问:“我不管这些,我只是想跟您问一下他在哪,这些话,他可以当面跟我说。”
见着了人,张欢华怎么说他都可以,拿刀一刀一刀把他杀了剐了他也随便他,他无所谓得很,他这命张欢华捡回来的,他想拿走,随便。
说他是个没尊严的东西他也无所谓,反正尊严这东西,是张欢华教会他的,他给他吃,给他穿,让他干干净净地穿着衣服,让他受教育,让他自由地成为他想成为的人,什么都是他给的,他要拿走这一切,也随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