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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父 中——by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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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崇义抬手搂住了他的脖子:“裁缝当然是怎说怎有理。”

陆雪征抱他出门,前往浴室:“我记得你原来还往西装袖子上打过麂皮补丁?”

叶崇义笑着依偎到了他胸前:“那怎么一样?我那裁缝可是个真正的法国人!他总不会骗我。”

陆雪征走到浴缸前,弯下腰把他小心翼翼的放到了热水中去:“窄领子总比大补丁好看,你就别挑三拣四了!来,坐直了,咱们剪剪头发,然后穿新衣裳,好不好?”

叶崇义靠着浴缸,果然尽力挺直了腰。

陆雪征用毛巾围了叶崇义的脖子肩膀,然后拿来剪子剃刀,很精心的为对方理发——叶崇义是无论如何不肯出门的,所以陆雪征在不得已之下无师自通,悟出了剪小分头的手艺,成果居然还很不错。

仔细打扫了他那后脖颈上的头发茬子,陆雪征自行收起理发用具。而叶崇义坐得久了,很是疲惫,便不由自主的向下一溜,躺回了热水中。抬手摸摸自己的短头发,他也觉出了几丝清爽舒服。

“雪哥。”他扭头向门外细声说道:“我想吃冰淇淋。”

陆雪征快步走进来,满脸惊喜的笑容,因为万万没想到叶崇义会主动想要吃点什么:“冰淇淋?好,等洗完了澡,我出门给你买回来!”

然后他挽起衬衫袖口,急急的从水中捞出毛巾,开始为叶崇义擦洗身体。叶崇义的食欲往往是稍纵即逝的,他须得抓紧时间。

把湿漉漉的叶崇义抱回床上,陆雪征快手快脚的为他穿戴整齐。叶崇义太瘦了,衣裳尺寸虽然已经尽量合了他的身材,可当真套上了身,看着还是空空荡荡,越发显得病骨支离。

陆雪征为他梳了梳头发,眼看已经到了打针的时间,便将那个装着针药的小皮箱拎到床上,又捧着叶崇义的脸蛋亲了一口:“宝贝儿,你自己打针,我去给你买冰淇淋回来——还想不想要点别的?蛋糕?饼干?”

叶崇义身边没有大穿衣镜,不知道自己那衰弱模样配上一身笔挺华服,看起来有多么的刺目可怜。很用心的仔细想了想,末了他摇了摇头,撒娇似的用任性口吻小声说道:“就要冰淇淋。”

陆雪征转身向外走去,临到出门时,他回头又看了叶崇义一眼,微笑嘱咐道:“我马上就回来,乖乖等我!”

叶崇义看他满脸满眼都是笑意,阳光明媚的,忍不住也是笑,但是没有说话。

待陆雪征掩门离去后,叶崇义伸手打开皮箱箱盖,很熟练的寻找药剂针管。他今天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剪掉了凌乱长发,还穿了一身崭新衣裳,所以像受到了某种感召一样,他理所当然的就拿起了一支亮晶晶的新注射器。

费力剥开针剂瓶口的铅皮,他用针头刺穿胶皮瓶塞,将那淡黄色的吗啡针剂尽数吸取。挽起衣袖露出手臂,他习以为常的为自己注射了一针。

然后他心情平静的将这些器物收回箱内,又随手扔掉了针剂空瓶。把小皮箱远远推到床边,他无所事事的躺了下去。

窗子开了半边,一阵微风拂面而来,叶崇义在舒适之余,忽然感到胸中疼了一下。

莫名其妙的抬手捂住心口,他略觉惊惶的想要起身——然而不行,无形的大锤当头砸来,碎裂一般的痛楚沿着胸椎发散蔓延;冷汗瞬间渗了满头满脸。他张大嘴巴想要呼吸,可是一股巨大的力量压迫下来,竟是要把他碾成粉身碎骨!

眼前的白昼渐渐变成黑夜,他终于是嗅到了死亡的气息。他知道自己是要早死的,他时刻准备着去死,可是如今当真面对了死亡,他还是怕了。徒劳的伸出手去凌空抓了一把,他无声的唤出两个字:“雪哥……”

一滴眼泪滑过他的眼角——如果陆雪征此刻能在身边,他便不怕了。

在铺天盖地的窒息与剧痛中,叶崇义调动了身体的最后一点力气,撸下了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人生的最后一刻如此惶恐孤独,叶崇义绝望的闭上眼睛,紧攥着戒指的右手向上抬到一半,随即沉重的垂向了床下。

苦痛渐渐消退了,身体渐渐轻飘了。叶崇义穿过了长长的黑暗,在尽头的光明处看到了陆雪征。

他变回了十八岁的叶崇义,富有俊美,睥睨一切,不曾经历过任何苦楚与折磨。将那枚戒指递向陆雪征,他高傲的说道:“喏,还给你,我走啦!”

陆雪征买了香草口味的冰淇淋,用大玻璃杯装着,上面插着小勺子。单手扶住方向盘,他一边开车一边焦急,因为天气晴暖,他总是担心冰淇淋会很快融化。当然,按理来讲,这么沉重的一大杯冰淇淋,无论如何不会立刻全部融化,但他就是急得很——叶崇义难得主动想要吃点什么,他须得给对方弄到真正的冰淇淋回去。

急三火四的在家门前停了汽车,他端着大玻璃杯一路跑上楼去。气喘吁吁的推开卧室房门,他兴高采烈的喊道:“崇义,冰淇淋来了!”

然后他低头在那冰淇淋上舔了一口:“还睡?我顶着大太阳跑出去给你买回来的,看你敢不吃!”

房内除了一张大床之外,再无其它家具。陆雪征把大玻璃杯小心放到床前地板上,随即单腿跪上了大床:“崇义,醒醒,吃点再睡——”

话说到这里,陆雪征忽然中断了言语。盯着叶崇义的面孔凝视片刻,他伸出一只手,轻轻试探了对方的鼻息。

与此同时,“叮”的一声骤然响起。戒指从叶崇义的右手指间漏出去,落在了地板上。

陆雪征神情木然的收回手来,而后难以置信似的,抬手捂住了嘴。

一口气深吸进去,他忍无可忍的哭出了声音。摇着头向后跌坐到了床上,他哽咽着只叫出了一声:“崇义啊……”

叶崇义静静的仰卧在床上,神情平和,终于熬完了他这一世所有的苦楚与喜悦。

第九十五章:快意

陆雪征知道以叶崇义那个打吗啡的凶法,这一天是迟早要来的。

叶崇义死的干净,仿佛一切冥冥之中早有预料,让人感到心惊。从地上捡起那只装过吗啡针剂的小玻璃瓶,陆雪征有那么一瞬间发作疑心,特地从皮箱中翻出常用的一支针管,重新抽取些许吗啡,给小狸猫打了一针。

小狸猫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安然无恙、活蹦乱跳。喵喵叫着蹿上陆雪征的膝盖,它扬起小脸,用鼻尖接住了主人的一滴热泪。

金小丰闻讯赶来,帮着陆雪征来张罗这一场丧事。这是他近三年来第一次看到叶崇义——小惊而已,并未大骇。

他十几岁在垃圾堆里讨生活时,大概不会比如今的叶崇义更顺眼。

叶崇义活着,是他眼中一根看不见的眼中钉;叶崇义死了,就是一具尸首,一副没活了气温度的骨肉。雷厉风行的定上棺材选好坟地,三天的功夫,他把叶崇义这个人彻底埋进了地下。

叶崇义留下的痕迹,也被他整理包裹起来了,无非是些半旧的衣物,以及那一皮箱吗啡针具。眼看陆雪征正处在一个失魂落魄的时候,他自作主张,一把火将其烧了个精光。

除此之外,他又特地缝制了几套崭新衣裤,也随着纸人纸马一起焚化。后来陆雪征反应过来了,想留几件叶崇义的东西作为纪念,金小丰就告诉他:“干爹,叶先生的东西,都烧给他带走了。我们未必在上海久留,如今给叶先生多烧一点东西,对他也好。”

于是陆雪征就挑不出理,没有话讲。

金小丰回了家去,把自己那一套不得见人的家什翻出来,尽数砸碎毁灭,尤其是用来涂抹擦拭针管的一瓶毒药,更是处理的干干净净。

然后他把陆雪征请了过来。他说:“干爹,家里没人了,到我那里住两天吧。”

陆雪征没了叶崇义,也能活,可是心里空落落的。

他不愿意在金小丰面前露怯,然而盘腿坐在罗汉床上,他攥着叶崇义留下的那枚戒指,目光随便落在哪一点上,都能愣怔半天。

隔着一张小炕桌,金小丰坐在床边,默不作声的抽烟。

他不打扰陆雪征,他只是陪伴左右,从不离开。

下午时分,金小丰站起来走到陆雪征面前,深深弯腰低声说道:“干爹,躺下歇歇吧。”

然后不等陆雪征做出答复,他自动搬开炕桌,又从床里拽过枕头摆正。扶着陆雪征躺好,他一言不发的挪回床尾,依旧是一个虽有如无的存在。

脱了鞋坐上床,他放出目光,专心致志的观察陆雪征。

陆雪征侧身依靠床围子躺了,面朝床外,摆弄着那枚戒指。对他来讲,戒指是太秀气了,只能套上他的小指。他还记得叶崇义当初得到戒指时的欢喜模样,可是如今戒指还在,人却是哪里去了?

叶崇义,多麻烦啊,多累赘啊,沉甸甸的坠了他一年多,时常让他疲惫的喘不过气。如今好了,他终于轻松了,轻松的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轻松的心都没了。

脚踝上忽然传来了温热的触感,那是金小丰伸手过来握了住,慢慢抻直了他蜷起的双腿。而陆雪征直到这时,才意识到了自己肢体的僵硬。

他落进了金小丰的手里,双腿血脉在对方的轻轻捶打和按摩中重新得到了疏通。仰面朝天的伸展了身体,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然后闭上了眼睛。金小丰蹑手蹑脚的爬过来,俯下身轻声说道:“干爹,节哀。”

闭着眼睛的陆雪征抬手摸上他的光头,而后面无表情的用力一搡。

金小丰晃了一下歪倒在床,顺势就躺在了陆雪征身边。

现在,陆雪征可以无牵无挂的夜宿金家了。自家房屋是那样的空荡,如果失去了叶崇义,那就简直寂寞到了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金小丰要把自己的卧室让给他,但是他不愿意。拍拍身下的床褥,他说:“这里就挺好。”

金小丰亲自动手,抱过一床厚软被褥重新铺好。陆雪征洗漱过后坐在床边,脱了衣裤抬腿上床。掀开被子躺下去,他虚飘飘的又说了一句:“这里好,这里舒服。”

金小丰看清了陆雪征裸露出来的长胳膊长腿,忍不住也是一笑:“是的,这里舒服。”

然后他走到床尾,拉过被角盖上了陆雪征的一只赤脚:“干爹盖严实了,夜里还是有点凉。”

陆雪征不再回应,只向外挥了挥手。

金小丰回到房中,关闭房门。将一张唱片放到留声机上,他在咿咿呀呀的戏曲声中走进浴室。抬手打开室内电灯,他脱下上衣扯开领带,有条不紊的扒光了自己,去冲冷水澡。

水淋淋的迈出浴缸站在玻璃镜前,他喘息着仔细凝视了自己。水珠亮晶晶的凝结在他那光滑的麦色皮肤上,让他从头到脚一起闪烁出点点光芒。拿起毛巾擦拭了前胸后背,他对自己强壮的身躯很觉满意。

三年前,他还不是陆雪征的对手;现在呢?他不知道。

不过无所谓,没关系,因为他根本也不想成为陆雪征的对手。陆雪征是这世上唯一对他存有好意的人,而他对于陆雪征的爱,也必将会是独一无二。孔夫子说“食色性也”,他认为这句话堪称真理。对于食色二道,他的欲望的确是异常强烈。

面无表情的披了浴袍,他一边系上衣带,一边转身向外走去。高大身体在地面投下长长的阴影,他停在留声机前换了一张唱片,而后弯下腰去,从留声机下方的小柜子里拿出一瓶白兰地。

拧开瓶盖站到窗前,他打开一扇窗子。浩浩夜风扑面而来,鼓动吹拂起了他的宽松浴袍。面对前方无尽的黯淡夜色,他举起酒瓶喝了一口酒,而后津津有味的吞咽下去。留声机内一阵锣鼓喧天,无形中营造出了一片繁华气氛。金小丰听那一出戏十分熟悉,正是自己当年初到大连那一天,在宏济大舞台听过的。

同样的一出戏,同样的一个人,三年的时间过去了,光景却是已经大不一样。想起在罗汉床上乖乖睡着的陆雪征,金小丰又喝了一口酒,然后在光明与黑暗的交界处,无声的笑了。

第九十六章:平静的一天

金小丰早早醒来,洗涮穿戴好了,便走进了那件古色古香的小起居室。

罗汉床上一片凌乱,陆雪征侧身骑着棉被,还在酣睡。窗子和门关了一夜,房内空气有些憋闷,是温暖的肉体气息。

金小丰站在床前,盯着陆雪征凝视了片刻,就见他睡的正沉,短头发在枕头上蹭了一夜,没型没款的乱翘一气,脸面倒是洁净。天暖,他也没穿睡衣睡裤,周身上下就只有一条裤衩,大腿高抬着压在了棉被上,结结实实的白皙修长。

金小丰咽了口唾沫,转身在床尾坐下了。

从裤兜里摸出烟盒,他给自己点了一根香烟叼到嘴上,皱着眉头深吸了一口,他用右手夹住烟卷,侧身再次面对了陆雪征。

气息在胸间屏住良久,末了到了忍无可忍之时,那一股青烟才被他缓缓的呼了出去。收回目光低下头来,他看到陆雪征的一只赤脚正是蹬在了自己的大腿上。

于是犹犹豫豫的抬起左手,他试探着想要攥住对方的脚踝。可就在双方肌肤相触的那一瞬间,陆雪征忽然梦魇似的重重“哼”了一声,随即一翻身坐起来,伸腿就要下床。

金小丰吓了一跳,连忙唤了一声:“干爹!”

这一声定住了陆雪征的动作——刚才是睡迷糊了,他在朦胧中忽然觉出天光大亮,便下意识的急迫起来——他得去弄堂口买那刚出锅的油条,得去伺候叶崇义洗漱打针,叶崇义不吃饭,他还得想法子弄些稀软的饮食备在床头,万一对方偶然有了饿意,也好随时有吃有喝。忙完这些事情,他也就该去渔市场了!

事情这么多,他怎么不急?

然而金小丰的声音打破了他那一厢情愿的痴想。半裸着坐在床边,他扭头望向金小丰,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哦……”他若无其事的探头去找地上的拖鞋:“我去厕所。”

金小丰没说什么,弯下腰把那东一只西一只的一双拖鞋拿起来,一直送到了他的脚下。

吃过早饭后,陆雪征想要去渔市场。金小丰听了,先是不说话,后来眼看陆雪征将要下楼了,才闷声闷气的来了一句:“干爹,您别去了,辛苦。”

陆雪征走在前方,这时就回头看了他一眼,而后继续向前走去,又摇头笑了一下:“我的罗汉,干爹知道你有钱。”

金小丰听了这话,不敢多言,单是一路跟着陆雪征向外走。而陆雪征先不理他,及至停在院内汽车前了,才回身对他挥了挥手,轻声说道:“你怎么还管起我来?回去吧!”

金小丰就收住脚步,对着陆雪征浅浅一躬:“是,干爹。”

蒋振云听说陆雪征连着三四天没有在渔市场露面,不禁心中惴惴。想要打去电话进行询问,偏那电话是无人接听。如今听闻陆雪征又来了,他便一个电话打到办公室里,和声细语的做出了一番笑谈。

陆雪征倚着写字台半坐半站,一手拿着电话听筒,一手托着小狸猫。面对蒋振云的关怀,他发现自己竟然是无言以答。说来说去,也就只是“兄弟死了”。

山崩地裂一样的毁灭,山呼海啸一样的悲哀,三天之后面对外人,却只能是“兄弟死了”。

兄弟而已,死就死了。蒋振云安慰了他两句,又略讲了两句闲话。此事就此揭过,天下恢复太平。

下午三点多钟,金小丰乘车前来,恭而敬之的把陆雪征请回家去。

炕桌上照例摆好了点心香茶,然而陆雪征毫无食欲。懒洋洋的侧身歪在罗汉床上,他将一条腿蜷起来踩到床边,另一条腿长长的伸到了地下。不由自主的从胸前口袋里摸出了那枚戒指,他痴住了一般,面无表情的只是对着它看。

金小丰本来没有留意他的举动,后来见他一言不发、一动不动,目光都直了,便挺起腰来,隔着炕桌望了过去。眼见陆雪征又在对着戒指发呆,他毫不同情的移开了目光,心想干爹这还有完没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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