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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虫 上——by莫青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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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及弱冠了。”掌柜一边帮他们倒茶,一边回答。

林冬唔了一声,想了想道:“他若是愿意听,你便告诉他,没受过风吹雨打的树苗长不成大树。”

那掌柜点了点头诶了一声,随即又疑惑,“此话是何意?”

林冬不再回答,撩袍往桌边一坐,端起茶杯呼呼吹气,道:“你只管说了便是。”

臧飞龙让人打了热水来洗澡,屏风后头哗啦啦水花响,林冬在桌前数小吃。

“枣子、蜜桃、梅干、咸鱼、肉干……”他说着还烦恼道:“这咸鱼干怎么办?直接吃要不得。”

臧飞龙在后头噗地一笑,“你也知道要不得?要不得你还拿?”

这每一样都能数出臧飞龙一段辛酸泪史来,犹记得两人走出池马镇不远,遇到一迷路的小女孩,两人帮她找着了家,就坐落在离官道不远地小村户里。

那村户比太平村小了许多,一共才三户人家,比邻而居,全都是猎户。刚送孩子到门口时,因为臧飞龙长得凶悍,还一度造成好笑的误会。

那丢失孩子的一家人还以为遇到了劫匪,是拿孩子来要赎金的。直到林冬从马车里钻出来,才终于让那群人相信这是个误会。而那咸鱼干便是小女孩的家人为了感激而送的。

那家大人还道:“这大鱼是我们这一年吊得最大的一条,一直舍不得吃,晒成鱼干保存着。”

臧飞龙只觉奇了,你说你一家猎户,屋里什么肉没有?偏偏送一条鱼?

可林冬还美滋滋地接了,又问那家人要了一口小锅。两人离开不久后臧飞龙就不满,“你好歹拿点其他的啊?”

林冬将那鱼干包起来,道:“若是遇到好素材,这鱼干可是美味中的美味!”他还煞有其事道:“它油盐有味,还能充当调味品。”

而事后也说明了林冬有多么的先见之明,之后一段路两人根本看不到人烟,露宿野外时,臧飞龙徒手抓了两只兔子,林冬从马车里翻出那只小锅来,倒进水,烧开,将兔子剥皮烫过之后用龙啸砍成几块,又砍了一小节鱼干来丢进去一起煮。

臧飞龙还被他赶去林子里找野香菇,等到他回来时,那一锅鲜味鲜得啊……

之后的一段时间,那鱼干已经完全从普通鱼干的地位上升到了救世主的位置。

林冬道:“这鱼干可救了你的命呢。”

臧飞龙嘴角一抽,不甘不愿道:“就算吃一个月的饼馍馍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林冬想了想,又认真改口,“好吧,它救了我的命。”

臧飞龙:“……”

所以一个月吃饼馍馍会要了林冬的命?这家伙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待臧飞龙重新出来,换了一件马甲套上,穿上黑色裤子套上马靴,浸湿的头发随便擦了擦就用绳子草草捆了起来。

林冬正咬着牛肉干,见他出来上下打量他几眼道:“一会儿去成衣铺给你换套衣服。”

臧飞龙莫名其妙看他,“我有衣服。”

“你这样不行。”林冬挥挥手,“你看,袒胸露乳……”

臧飞龙不等他说完就拉了拉马甲尽量将自己缩起来,道:“你是读书人!别一天乳不乳的!”

林冬砸吧砸吧嘴,“你都这么穿了,还不准这么说啊?”

臧飞龙低头看了看自己,他倒不觉得这样有何不妥,虽然入了秋却也不觉冷。不过想到一路上所有人都当自己是哪里来的山贼,那神态那表情……

尤其看到林冬时还以为自己绑架了对方……

他撇了撇嘴,“买吧……你也一起。”

林冬倒是不含糊,点头,“等你这句话很久了。”

臧飞龙:“……”

两人吃了午饭出门买衣服,往街上一走,臧飞龙才知道买衣服是正确的选择。

扬州商人多,往来穿着佩戴俱是讲究得很,从头顶束冠、女子朱钗到青衫薄衣,罗裙挽袖,各式各样,越发显得他格格不入。

许多女子在街边三五成群的买脂粉,一转眼看见路头走来的两人,个个不掩惊讶。

林冬穿着书生服看上去到没什么,臧飞龙一身古铜色肌肉起伏,马甲下隐隐能看见八块腹肌,手臂结实有力,长相带了些凶悍但十分有味道,头发草草束在脑后,飞起的鬓发怒张仿佛一头巡视地盘的雄狮。

一些女子赶紧转开眼脸却红了,胆子大些的窃窃私语,又觉得这一文一武的两人走在一起差别甚大,实在怪异。

臧飞龙背后还背着把金柄钢刀,看他的人越多,他戾气越重,要不是林冬在旁边时不时打岔,恐怕他已经要当街挖下那些人的眼珠了。

当然林冬的打岔并不是安抚,而是让臧飞龙的怒气怪异的转向了一种有气可是发不出来的无力感。

比如说——

“桃花酥!啊,我知道有一个厨师擅长做以花为名的点心,听说味道很不错!飞龙哥,不如我们去找找看啊?虽然我不知道在哪里……”

等到两人进了成衣铺,臧飞龙的要求是:立刻马上做好!

凭着他那嚣张跋扈的样子,成衣铺的老板和手下立刻开始给两人量身,然后马上挑了好几件成衣捧出来。

“这件如何?”老板紧张道:“这是我们扬州上好的蚕丝所做……”

臧飞龙压根没听这些,一只手在几件衣服里挑来拣去。

“我要黑色的,白色的这些给我拿下去……嗯,这款式不错,就这个款式多做几件黑色的吧。”

老板张着嘴半天,“要一样的啊?”

“一样的。”臧飞龙不耐烦,拿眼一斜,“怎么?有意见?”

“没有!”老板赶紧溜了。

相比较之下,林冬就温柔许多,“这件不错啊,这件也好看。”

“这个色和这个色都要吧,还有这个……”

臧飞龙坐在椅子上抖膝盖,“你是大姑娘啊?选个衣服这么麻烦!”

林冬无辜眨眼,“你以为都和你一样啊?”

臧飞龙:“……”为什么他总是要自己找气受!为什么?!为什么?!

第二十四章:采男花的贼

林冬最后换了一身竹青色的书生服出来,天气渐冷,脖颈下系了同色的披风,面料是上好的扬州蚕丝织成,面上绣着翠竹迎风而立,真真是君子如竹,让人眼前一亮。

他黑发用白布裹了,露出圆圆肉肉的脸颊来,水汪汪的大眼无辜可爱,小鼻子小嘴,唇色如樱,因为个头不高的缘故,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小了好多。

这身衣服做得合适,比之前他穿在身上的好了许多,不用挽着袖子叠着裤腿,同色的布鞋如小船,对比旁边的臧飞龙更是显得小了好多。

臧飞龙一身黑衣黑裤,深色腰带系了,下面缀着钱袋。装饰是一样没有,干净利落,因为是武服,袖口裤腿都系紧了,衣襟绣着低调银边,不仔细看看不大出来,却隐隐透着压迫人的气势。

耳鬓短发怒张,其他黑发用绳子草草系在脑后。他剑眉飞扬,鼻梁高挺,伸手给钱倒是爽快,又让店小二将其他衣服好生包裹起来,拿了包袱带着林冬出了门。

两人刚踏出门口不久,就被一群衙差围了起来。其中一个衙差指着臧飞龙道:“是他吗?”

“是……是。”被质问的人是个年轻男子,不敢抬眼,缩在衙差身后低声道。

臧飞龙莫名其妙,眼睛在几人身上溜了一圈,最后落到那说话的衙差身上。

他目光向来犀利,不懂温和为何物,这一下看人把那衙差吓了一跳,隐隐就觉得他不是什么好人,一挥手便道:“抓起来!”

臧飞龙轻松避开扑上来的人,将一个拿着铁手链的衙差一脚踹倒在石阶下头。

“无缘无故为何抓人?”

最先说话的衙差道:“你自己做了什么你自己清楚,现在有证人指证你,你还要狡辩吗?”

臧飞龙将目光移向那个所谓的‘证人’,仔仔细细将对方打量一遍,道:“我们认识吗?”

那男子脸一下红了,始终低头不敢看人。臧飞龙看得好笑,正待再说,就听林冬脆生生的嗓音道:“他告的是什么人?告的是什么事?”

那衙差见林冬说话客客气气,语气也缓和了下来,道:“小公子是刚到扬州吧?你有所不知,我们这扬州遭了贼,已经很长时间了,一直抓不到人。今儿个却是让丢东西的人亲眼看见了犯人,这不就带我们来了。”

说着,他还看了一眼“贼”。

臧飞龙闻言,头发差点立起来,“你他娘的说睡是贼?!”

他又看向那指证的人,“你眼睛是瞎了不成,大白天也能认错人!你倒是把那张脸抬起来仔细看看老子!”

他越是这么吼,周围的人却越是尴尬起来,那指证的人脸红得已经要滴出血来。林冬看看四周,见许多人窃窃私语,还有嗤笑的。

他上前一步拉了拉臧飞龙的衣袖,一边道:“你们认错人了,我们俩是一起的,刚进扬州不久,我们下榻的客栈能给我们作证。”

那衙差一愣,“你们一起的?”

“是。”林冬点头。

那衙差看看臧飞龙,又看看林冬,再看看臧飞龙,再看看林冬,随后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林冬早知道这其中有问题,见他如此,只得道:“有什么话就直接说吧。”

那衙差干脆将林冬拉到了一边去,背对着臧飞龙,道:“小公子……你真的和他……一起的?”

林冬点头,“是啊。”

“你没被胁迫什么的……你放心,要真有冤情不用怕他,说出来,我们会治他的罪的!”

林冬好笑,眨眨眼道:“我为什么会被胁迫?”他又看了旁边那位年轻的男子,道:“他丢了什么东西?”

那衙差有些尴尬,好半响才道:“看你也是个读书人,我就实话说了吧。我们要找的这个贼不是普通的贼,他是个……采花贼。”

林冬一愣,随即一下悟了,“你是说……”

衙差点头,声音压得更低了,“偏偏采的还是男花……”

林冬突然觉得很同情臧飞龙,被人误会是贼就算了,反正山贼也和贼字沾边。

但采花贼……

林冬突然很想笑。

臧飞龙在一边等的不耐烦,见林冬频频回头往自己这边看来,一副忍笑又幸灾乐祸的样子,他直觉没什么好事。

他的眼睛又去看刚才那个指证他的人,这才注意到那男人长得有些斯文隽秀。他身高可能和陈南海差不多,穿着一身白衫,衬得那张脸惨白又羸弱,好像一阵风刮过来就要刮没了一样。

那人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青草香,和林冬身上好像永远擦不干净的奶香味不同,但却没有林冬给人的感觉舒服。

那人似乎一直不安,不时左右看看,又偷望臧飞龙一眼。这一瞥刚好和臧飞龙视线相对,脸唰得又红起来,捏着衣袖快速低头,只露出发红的耳根和一截白皙倾长的脖颈。

臧飞龙心里还道:一个男人,看起来一点阳刚之气都没有就算了,怎的还和女儿家似的?

一边想着,他又转眼去看林冬。小孩儿微微仰着头和人说话,侧脸被阳光蒙了层细边,软软的脸蛋里透着粉嫩,笑起来别提多好看了,可爱又讨喜,就算脸红也让人……

臧飞龙突然惊觉,自己居然在拿别人和林冬比较?

脑子里还是一团浆糊,那头林冬和衙差已经走过来了。

“还是去衙门走一趟吧。”那衙差道:“就算是误会,也得说说清楚。”后面的话显然是对那指证的年轻男子说的。

那男子有些慌张,看了看衙差又看了看臧飞龙。臧飞龙不满地看向林冬,林冬笑得人畜无害,“这事不好好解释的话,实在说不清楚。”

等几人回了衙门,那头扬州知府升堂,拿起惊堂木一拍,道:“堂下何人,所告何事?”

那年轻男子一脸窘迫,小小声道:“草民章城,告……告……”

他舌头结巴似的,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又看了旁边衙差一眼。

那衙差道:“大人,这章城是来揭发采花贼的。”

采花贼?

臧飞龙唰的怒了,一瞬间眼睛瞪大,手背上冒起青筋,眉毛都快根根立起来。

他霍然看向林冬,林冬捂嘴偷笑,还道:“飞龙哥,那衙差还以为你胁迫我呢。”

胁迫?什么意思?臧飞龙脑袋转了几个弯,难不成是说自己抓着林冬……那啥?

脑海里顿时浮现林冬敞开衣衫,雪白肌肤半露,微微张嘴喘息的样子。

脸上猛然一烫!

“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臧飞龙怒瞪那跪着的男子,那头知府不满,又是一拍惊堂木,呵斥道:“你又是谁!为何不跪!”

跪你祖宗!

臧飞龙差点骂出脏话来,吞了好半响才改口道:“我身有疾,不宜跪。”

那衙差和知府都是一愣,下意识往他下半身看去。

林冬差点笑喷,臧飞龙眸光要杀人似的恶狠狠瞪着两人。

还是主簿先反应过来,干咳一声,道:“你不跪就不跪吧,那位先生为何也不跪?可是有功名在身?”

主簿并未真的相信臧飞龙的借口,只是臧飞龙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林冬被问起才收敛笑容道:“在下举人。”

主簿惊讶了一下,因为林冬看上去年纪实在不大,但他很快转移视线,道:“章城,你为何确定是他?”

“我……我……”章城似乎有口难言,一脸的慌不择路,“因为他看上去,很、很像……”

臧飞龙嘴角抽了抽,抱着手臂道:“你见过我?”

“没、没有……”章城下意识回答,但很快又道:“没在白天见过。”

采花贼嘛,肯定出没都在晚上,官老爷也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便道:“你是在什么时候,哪个地方碰上他的?”

章城小声道:“三天前的晚上,我从酒馆出来想走捷径回家,刚进巷口就……”

想到那场面,知府也觉得尴尬,咳嗽了一声,道:“你,什么龙来的?你三天前在哪里?”

三天前?

臧飞龙又要数一段血泪史出来了。

三天前他还是照旧抓了野兔子拿咸鱼干合着一起煮了吃,林冬却是嫌野兔子吃太多了,要换口味,于是两人一路在树林里找“传说中的地瓜”。

该死的地瓜!

臧飞龙简直要将地瓜列入自己食谱里的黑名单,林冬非要说什么大山深处有仙食,地瓜吸收天地灵气,能成地瓜精,若是抓到味道定然鲜美,比肉还要美味。

地瓜精?臧飞龙实在没脾气了,两人在林子里一直找到太阳下山,四周黑漆漆了什么也看不见了林冬才不甘不愿的放弃,害得臧飞龙饿到胃痛了才终于吃到肉。

臧飞龙一想起这事又是一身怨气,那怨气直达云霄,震得知府和一帮衙差都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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