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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颠覆上+番外篇——by谢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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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林潇也是这么觉得,自然打娘胎就有这颗痣的,那就是上天的赐予,不能因为容貌等问题而随意糟蹋消掉。上一辈子是女孩子,比较注重容貌那就算了,这辈子是男孩子,额头多了颗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上辈子林潇也不是那种勤于打扮的女人,这辈子可以光明正大的无视这点了。

关于样貌方面就抛开不谈了,身体方面可不能马虎。得从小开始锻炼,把身体底子给打牢了,而且最重要的是要把身高补上。

不知道是遗传基因还是缺乏运动的缘故,上辈子的林潇只有可怜的一米五的矮冬瓜身材。这一直是林潇心头的痛啊……就连他家大哥也只有可怜的一米六身高,内牛……

不过,林潇看自家老爸的身高就有一米七左右,就是妈妈稍微矮了点。不过这辈子一定要一雪前耻,争取把身高给拉起来,还有顺带捎上大哥。那家伙上辈子没少因为身高原因而难找女朋友。

很好,身体乃革命本钱,林潇首先替自己订下立本的目标,当下心底大定。

除了打好身体基础外,精神文化方面也不能放松。

上辈子的林潇从小就很喜欢看书,他的深度近视眼就是从小时候的看电视看书得来的。

到了这辈子,爱好自然不能丢,不过得把那些不良用眼习惯给通通纠正过来。如今的他看东西都不用戴眼镜,碰到水蒸气也不会两眼一蒙了。不用透过那狭窄厚厚的镜片,而是用自己的双眼亲自去看清楚这世界的美丽花花草草,这是上辈子的林潇只敢在梦里奢想的情景。

阅读是一种可贵的好习惯,不过林潇给自己这辈子的阅读范围重新作出了调整。

上辈子的林潇把大多数的时间都泡在言情小说和网络小说当中,而忽略了其他很有意义,值得一看的书籍。记得以前自己很喜欢翻哥哥姐姐的语文课本来看,想必从那时候开始林潇就喜欢上阅读了。

喜欢那些简朴却感人的故事,也喜欢作家们婉约优雅的文字,宛如潺潺流水般值得人去细细品味参透。还有很多十分实用的书籍,上辈子林潇就是从事外语方面的工作,这辈子他也要把外语从小捡起来。

还有爷爷是村里的庄稼好手,凡是种地,木工杂项,通通都难不倒他。林潇这辈子也想多向爷爷学习,一来是想增加和爷爷相处的时间,而来是可惜许多宝贵的手艺在爷爷那代就都失传了。

越想越觉得自己要做的事情越多,于是林潇也就没时间去伤春悲秋了。

“妈,我肚子饿了。有什么好吃的?”

思路豁然开朗的林潇摸了摸开始打鼓的肚子,搬好小凳子后,连忙扯着嗓子嚷饿。

“整一小馋鬼,锅里还有两个包子。拿一个给哥哥去。”林妈妈笑骂道。

“好咧~”说罢,林潇洗干净手,从锅里拿了两个还热乎的包子,蹬蹬蹬的出去找满街撒野的哥哥去了。

“我还说小潇这两天有点静得不太正常,这下总算恢复正常了。”林妈妈望了眼林潇的背影,咕哝了一句,“男孩子还是活泼些比较好。”

第3章:童年伙伴

在林潇的记忆中,自己小时候跟着大哥满街撒野玩游戏,躲迷藏,捉蜻蜓,钓青蛙,去人家地里挖番薯烤来吃……

他童年的生活因此多了许多缤纷的色彩,也因此认识了不少童年的玩伴。其中最要好的要数以前住在自己家里没多远的梁述还有同姓的黑小子林当。

可惜,在林潇记忆中,自己小时候的性格算不上可爱。

如果有人问:人之初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林潇肯定地回答:性本恶。因为小时候的他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那时候的父母忙于开厂赚钱,没空管教他和哥哥两人。于是两人也乐得没人管教,天天和伙伴们出去疯玩,不到饭点父母在街上喊著名字都不回家。

那个时候的农村很宁静,每到饭点都能听到某家爸妈或者奶奶满大街小巷地喊着娃子的名字,把那些不知到钻到那个角落玩耍的孩子们喊回家吃饭。

那时候老远都能大人们的喊声和小孩子的应和声,听上去就觉得很亲切和很有生活的味道。哪像如今的农村里面,家家户户都装上了电视电脑,年轻一辈的都躲在房里看电视看电脑,大人们喊他们出去活动都不干。有事就打手机,虽说方便很多,不用满街疯喊,但却少了那种味道。

那时候爷爷奶奶和爸爸他们已经分家过了,他们也不好隔着林妈妈来管教孩子。

于是缺乏管教和约束的结果就是,林潇小时候是一名既懒惰又嘴馋,只会疯玩不会帮家里干活的皮孩子。说白了就是只会享受不懂承担责任的屁孩。

每次有人叫他干活,他都推三扯四,一溜烟地闪人找伙伴玩去;但是每次谁有好吃的,他又会跑第一去抢,能抢多少算多少,从不分给其他人吃。如果有人说他,他就一哭二闹,一边哭还一边骂人,整一小魔女,让别人拿他没辙。

记得以前小时候有一次,林潇和小他四岁的表弟一起放学回家。半路上天突然下起小雨来,那时候的林潇害怕自己的头发淋雨后长头虱,竟然把唯一的雨衣披在自己身上,而让比自己小的表弟淋雨。

虽然说那时候的雨不大,表弟淋雨后也没生病啥的。

但是别人一眼就能看得出那时候的林潇有多么的自私和缺乏教养,后来大伯母经常拿这个来取笑林潇。

童年的玩伴也没少因为这个而疏远他,不跟他玩。就连一向好脾气的表姐都忍不住对小林潇翻白眼:“真不明白勤奋的小姑怎么会生出你这么懒惰的女儿出来!”

林潇的童年好玩伴梁述和林当也是受不了他的性格而疏远他的。

以前林潇年纪小,不懂事,觉得这样也没什么的。你们不跟我玩,我去找其他人玩,一样没心没肺的过日子……

等到他长大以后懂事了再回想以前,都会忍不住为那时候的极品自己而汗颜,也明白到那时候的自己失去了许多珍贵的童年友谊。

话说回来,现在的林潇内里已经换馅了,自然也就不会重复以前那极品的性格。

正当林潇拿着两个热乎乎包子在祠堂的门口找到大哥小林建的时候,林建一看见包子两眼发光,饿狼扑虎的朝林潇飞扑过来。那好像饿了好几天的神情让林潇黑线不已,心想自己上辈子小时候难道就是这副馋相?还是以前自己经常跟他抢食,导致他一看见自己手上的食物就下意识地抢夺?

看见小林建飞扑过来,林潇下意识地后退几步:“等等!”

小林建看见食物红了眼睛,嗷嗷叫着:“给我包子!不然我回去跟妈妈说你又把我的包子给偷偷吃了!”

林潇汗,果然是因为以前自己的彪悍抢食的缘故。

于是心怀愧疚的林潇尝试耐心解释 :“手脏,洗手再吃。不然肚子痛。” 说罢指指他那刚玩耍过的黑乎乎爪子,再指指不远处的水龙头。

林潇的嗓子还是很嫩,偏偏他很雷自己现在那软软嫩嫩的嗓音,于是尽量长话短说。

小林建狐疑的瞅着林潇:“你不会在我去洗手的时候把包子给吃了?”

林潇再度无语,知道自己的彪悍性格早已在哥哥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于是反省中的林潇继续耐心解释:“偷吃的话,我都不用特地来找你了,直接找地方吃掉再回家不就得了?”

小林建歪着脑袋瓜想了想觉得有理,这才乖乖跑去水龙头下洗手去。

林潇满意了,撇过头去才发现和哥哥一起玩的两个小家伙十分眼熟。

仔细一看,林潇脱口而出:“靖哥哥,小述!”他们不是别人,正是林潇以前的要好伙伴梁述和他的哥哥梁靖。

林潇激动了,没想到可以现在一看,靖哥哥和小述小时候的模样都十分粉嫩正太,如果忽略他们身上有点脏兮兮的衣服和爪子的话。年纪小一点的小述像只小雏鸟一样紧紧跟在哥哥身边,瞪着乌溜溜的大眼盯着自己……手里的包子。

真可爱……

“你们也去洗手,我们一起吃包子。”被小述那乌亮的眸子盯着,再想想前世的自己,林潇心软了,语气和蔼道。

靖哥哥大概也是了解林潇的彪悍性格的,怀疑的看了林潇一眼,不过觉得林潇的神情不像在说谎,这才拉着小述去洗手。

于是两个包子很快地被分成四份,四个小屁孩排排坐在祠堂门口的微烫台阶上,开心地吃着包子。

小林建看见自己的包子也被分成两半,一开始有点不满,不过后来大家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一起吃,反而吃得很香,吃完以后又一起玩游戏,也就把这点小不满给抛开了。

他小小的心灵里面也就发现,原来除了平常在弟弟手上抢到食物很有成就感以外,大家一起分享食物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林潇也没有想到,自己无形之中给哥哥上了一课……他也凭着半个包子重新和小述和靖哥哥拉拢了关系。

小孩子心眼少,很快就能玩在一起了。林潇跟着孩子们身后重温小时候单纯玩乐的乐趣,一时间也乐在其中。

第4章:无题

在林潇模糊的小时候记忆中,自己的父母曾有一段时间也是埋身于田泥之上耕作,忙碌在塘基上养鱼的的农民之一。只是后来父亲和亲戚合作开纺织厂,双腿才离开了田地。后来纺织厂倒闭了,他和妈妈远赴外地开始了他们的开店生涯。林潇三兄妹就被托给爷爷奶奶帮忙管教照顾。

重生后的林潇第一次看见年轻的林父,不禁大吃一惊:年轻的林父那高凸的啤酒肚不见了,长期的劳作身形结实偏瘦,脸部的线条比较硬朗。记得小时候的林潇比较怕父亲,因为他一板起脸来就比较吓人。

如今林潇用成年人的目光重新打量林父,自然是觉得没那么可怕了,只是怎么也无法把现在这个结实年轻的林父和重生前那身材发胖,神情柔和的父亲联系在一起。

无法否认,时间可以让许多东西改变……

对于林父,林潇的心情是复杂的。

记得前世的小林潇在林父带着妈妈哥哥弟弟出外的时候,他曾哭着问为什么不带上自己。林父就会喝道:“谁让你不是男孩!女孩子乖乖待在家里哪里都别去。”

前世的林潇曾有段时间十分讨厌这个重男轻女的父亲,也曾妙想天开地向上天许愿,说自己不要当女孩了,要变成男孩。如果不成那就离家出走,不要在这个重男轻女的家里待下去了。

当然,这些都只是林潇小时候的胡思乱想。

后来长大懂事以后,林潇才渐渐的和父亲改善了关系。

至于这辈子,林潇是男孩子,林父自然也不会存在什么重男轻女的观念。反倒是林潇那女变男的荒谬的许愿如今奇异地成真了。

根据这些天以来的观察,林潇重生在自己三岁大的那个春末。

自从林潇立下重生的目标以后,日子其实也没什么差别。

小孩子正在长身体的阶段,肚子容易饿,林潇除了正餐以外,也会跟大哥一起去厨房翻找吃的。

林妈妈经常戏称:厨房最近多了两只小老鼠,把厨房里能吃的都翻出来吃光了。话虽这么说,但是她还是会定期做点包子或者其他点心放在厨房里喂肚子饿的小老鼠。

难为林妈妈变着法子把大米玉米等粮食变着法子做出好吃的点心出来,让家里那两只小老鼠还能以翻找食物为乐。

为此,林潇心里蛮感动。那时候家里经济其实不算很好,村里家家户户靠种田养鱼养猪为活。农民的日子都一样,靠天吃饭饿不死,但是日子都是苦哈哈的,生活水平好不到哪里去。

后世那些花花绿绿的零食在80年代末的时候还是比较少见的,就算有价钱也很贵。

林潇还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带着他和哥哥去村里的小卖店,硬下心来花两块钱买了一块巧克力。那时候的两块钱相当于如今的几十块了。

爸爸妈妈就意思意思地掰了一点尝了一下,剩下的都让林潇和哥哥给瓜分光了,吃完了还把手指舔了好几遍。那香甜醇滑的口感让小林潇一直记忆犹深,一家人分享一块巧克力的情景也让他感到十分温馨。

当然,这辈子的林潇自然是不会做出舔指头这等举动出来,在爸爸给他们掰了一大块巧克力以后,嘴馋的哥哥三两下就吃完了,林潇则喜欢慢慢咀嚼品味。眼看着哥哥眼巴巴地瞅着自己手里的那块巧克力,林潇还主动掰了一块给哥哥。

这个举动让林家爸爸妈妈一致夸赞林潇:咱家的小潇比以前懂事多了,吃东西都不跟大哥抢了,还主动让给哥哥吃。

当然,林潇对于这样的夸奖无动于衷,心想:如果我这个活了三十岁的大人还和小屁孩斤斤计较,抢来抢去的,那真实越活越回去了。

只有哥哥小林建在听到爸妈对弟弟的夸赞以后,忿忿地表示:“我以后也要让着弟弟,不跟弟弟抢东西吃。”说完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头。

那嘴馋的模样让林爸忍不住敲了他一下,笑骂道:“等哪一天你真治得了你这馋嘴再说吧!”

最近的林潇真的让林父林母大感惊奇欣慰,这个平常疯玩的野小子,自从上次那场高烧以后,野性子收敛了许多,变得懂事多了,尤其跟哥哥林建摆在一起的时候,林潇显得比他乖巧多了。

每天早上,林建早早地起床,顺带动作粗率的吵醒林潇。然后林建随便漱漱口刷两下牙就蹬蹬蹬地跑下楼去找吃的了。林潇慢条斯理地收拾好被子,细细地洗漱刷牙(上辈子的爱洁习惯),然后走下去如无意外的看见哥哥人去碗空的情景。

林潇会把哥哥的碗用水泡着,等自己吃完早餐以后顺带帮他一起洗了。

然后,林潇会从爷爷家搬出一高一矮的两张凳子,坐在爷爷门前的小空地上。拿出一本硬笔练习本(从隔壁堂姐那里淘来的。堂姐以前懒得书写,好几本练习本都是崭新崭新的),开始练习握笔写字,三岁小孩的手不是很会用力,林潇也乐得从最简单的字体开始练起,一点一点的把那手字练起来。

毕竟上辈子林潇的字比狗爬的稍微好看那么一点。

林家爷爷看见自家孙儿这么乖巧好学,握着一支不知道从哪里翻出来的短铅笔,小腰脊挺得笔直,小脸蛋无比专注地在本子上画着歪歪扭扭的字。

于是林爷爷乐了,不禁笑道:“小潇在练字?小家伙真乖,怎么不跟哥哥出去玩耍?”

“等练完字就去。”林潇抬头望了爷爷一眼,然后继续低下头一笔一划练着。

“哦,那小潇这么练着,能认字不?”林爷爷本身也是目不识丁的农民出身,从没上过学的他却凭着日常生活接触自学了不少字,基本的阅读书写都难不倒他。这让林潇感到佩服不已。

林爷爷说,别人认字,自己不认识,难保哪天不会被人家给骗了。所以林爷爷对于认字一事十分热衷。就像现在他看到小孙子竟然像个小大人似的,坐姿端正地练字,然不住心痒痒地凑过去逗小孙子。

“不是很认识,一边练一边认。爷爷,这个是什么字呀?”林潇故意装糊涂,一边“虚心”问着,心想我总不能告诉你我全都认得吧?他对当神童没兴趣。

“嗯,这个是看见的见。哈哈,刚好是你老爸的名字,你练好了可以写你老爸看。”林爷爷本身也十分好学,忍不住搬了张小凳子坐在孙子旁边跟孙子讨论起来,“小潇,上面你写的这个是什么字呀?爷爷觉得有点眼熟,却又一时记不起来。”

“这个是独字,单独的独。”

这时候,伯父家的大伯娘抱着比林潇小一岁的堂弟林逸从街上走来。那时候,林建一家靠着爷爷家住,而伯父家还在和爷爷家隔着几条小巷的老屋住。

“爷爷,我把小逸放在这里给奶奶照看一下。我们赶着去给菜浇水呢。”大伯娘脚步匆匆,语气也匆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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