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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六级台阶 上——by指尖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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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他们一个个享受着盒饭,一个个都对我感恩戴德,然后更加感恩戴德得啃着鸡腿和排骨。又换了身衣服,开始吃饭了。

“下午干吗?”这么大的雨,出不去,在宿舍似乎也比较无聊。

“Dota。”大米啃着鸡腿含糊不清的回答。

“你们没别的事情可做?”其实我玩的还不错,但并不喜欢。

“有很多,不过这个是最有聊的。”

“好吧,算我一个。”想来这的确是最有聊的一个了。

“拜托,你就别来虐我们了。”大米看起来很可怜,“我们今天打算带个新人,你去指导指导啊。”

“谁?”

“小横啊!我们系不会玩的男生才几个?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吧。”

“我才不要去看他,多没意思。”我抽出还没读完的小说,准备听听音乐看看书。电脑,今天下午肯定被占了,不用说。宿舍里盒饭的味道还没有完全退去,又迎来他们玩游戏的吼声。

第四章:南京(二)

才看不久,手机来了一条短信,是阿菜发过来的,说他后天的火车,然后准备八月中旬回来,我告诉他我准备去送他。我不是个非常恋家的人,所以准备在家呆一个月就回。不知道小鸟什么时候回去呢,到时候我也去送他。

我走到小鸟屋里,看到他杀的正欢,我坐在旁边看了一会儿,然后问他:“你什么时候回去?”

“十号。”

“挺晚的。”今天才三号,还有一个星期。

“嗯,还好还好。”他没回头,还是死死的盯着屏幕。

“这里还挺热的,你待得下去?”

“嗯,还好还好。”他还是那句话。我没再问他,拿起手边一个空饭碗扣在他头上,就出了门。至少,我有一个星期时间可以和他相处。

暴雨之后就是连续的两个大晴天,晒到我都快中暑了,和阿菜坐在公交车里,身子就如没有关紧的水龙头,不停的滴汗。

“真后悔来送你,下午三点的火车,你选的真是时候。”我毫不掩饰对阿菜说,顺便看了看那个巨大的拉杆箱,“回个家要带这么多东西?”

“都是这个学期用完的书,还有旧衣服。”阿菜拿着纸巾一边擦汗一边说。

听完了我几乎要瘫倒在地上:“原来都是书啊!你个变态!卖给师弟不好吗?还能收回点成本。”

“我很尊重知识。”他一本正经的说道,“以后我会让我孩子看看,我是个很有文化的人。”

“……”真冷。

“你什么时候走?”阿菜问我。

“过了十号,我把小鸟送走了我就走。”

“别太认真了。”阿菜拍拍我的肩膀。

“了解。”这个话题,我们两个谈了无数遍,谁都不想继续下去,对方要说什么,我们心里很清楚。

火车站到了,阿菜先去打探,我站在大厅门口等他,微微吹来的空调算是这种天气里面最大的慰籍了。不一会儿,阿菜跑出来,大骂道:“妈的,晚点一个小时,先把箱子寄存了,我们去找地方喝东西。”

“去湖边坐坐吧。”我们把那个箱子塞到寄存处之后,提议道。

湖边虽然没有空调,但是微微的风,也让人十分舒爽。

“阿菜你喜欢这个城市吗?”

“还行,帅哥挺多的,身材也好。”

“我不是问你这个。我说这个城市给你的感觉。”

“还不错吧。人都挺和气的,第一次来就有融入感,没觉得自己是外地人。”

“恩,差不多。但我很喜欢这个城市,大部分的原因来自这个湖。我大一来报道的时候,一出这个火车站就看到这个湖,让我感觉这个城市好浪漫。”

“好老土,到现在还讲浪漫。”

“我就是这样的人啊!然后我看见大夏天的,还有不少人坐在这个湖边谈情说爱。在这里生活的时间越长,渐渐的了解更多,也就更喜欢这个地方。春天的时候,和几个同学去牛首山踏青,然后再去梅花山看梅花;夏天的时候,也可以去江心洲或者八卦洲玩;秋天么,去栖霞山看红叶;冬天的时候,去紫金山看雪景。我也喜欢坐在车上看着偶尔出现的宫殿,或是长着青苔的残垣断壁。最爱的就是这一汪玄武湖,波光粼粼,在湖里划船的时候,还有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

“你丫真会吹。其实植物园也不错,听说很多人去那里拍婚纱照呢!”阿菜也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带入进了我的画卷中。

“可惜我从来没去过,很多人去了都说很漂亮呢。什么时候我们一起去吧?”

“好啊,开学来就准备去吧。其实,我们学校也很不错。”

“是啊!我最喜欢秋天的时候,学校小道边的银杏叶黄了,远远望去金灿灿的一片。再冷一些,那些金色的叶子掉落在地上,满满的铺了一层。下雨的时候,整条路都是闪亮的,和着杏叶,好象是琉璃做的。”走在校园秋天金色的大路上,听着稀沥沥的雨声。旁边还有松树和常青,经雨水一洗,更加的鲜绿,地上落叶的间隙中,映着五颜六色的伞,让这一条琉璃大道更加生动迷人。

“你总是很喜欢很悲凉的景色,还真是合你的个性。”阿菜喝着饮料,回味了一下我们学校的秋景,然后对我说。

“是哦。”其实还有很多我没有说。

“既然这么喜欢水,你也会喜欢秦淮河吧?”

“是啊,但是独独不爱夫子庙那一段,那些灯光简直就是累赘。”

“我也觉得是,朴素一点,感觉更加原汁原味。”

“南京小吃也很多,如果愿意到处查探,很多很棒的小店。”听到“原汁原味”这四个字,我不由的想到了小吃。

“你就知道吃。”

“那最喜欢这个城市的什么地方呢?”

“这个很难。很多地方我都很喜欢。不过我知道你最喜欢什么地方。”

“哦?”我很惊讶。

“肯定是狮子桥或者夫子庙了,那里小吃最多了。”他只是用不同的方式在表达“你就知道吃”这个意思。

一个小时在闲谈中很快就过去了,看着阿菜走进检票口,对他喊了句:“别忘了短信我啊!”

他点了点头,对我挥了挥手,算是告别了,时间也已将近四点。车站不远的地方有个麦当劳,想来小鸟也挺喜欢吃麦当劳的,所以打了个电话给他:“嗨!在干嘛呢?”

“玩游戏呢!你去送人到现在还没回来?”

“火车晚点。要不要吃麦当劳?我可以帮你们买了带回来,帮忙统计一下呗,然后发个短信给我。”

“好。你要等一会,我去问问。”

夏天的时候,麦当劳的空调很足,坐在里面不由得感觉有点冷。买了一个新地慢慢的吃着,等小鸟的短信。看看短信这么久还没有来,我知道今天要带一个巨大的袋子回去了。果不其然。麦当劳的那个服务员很贴心,他听了我要点的东西之后,立刻给了我一个牌子,说好了给我送过来,我继续享受那杯新地。

拿了两个大袋子走出麦当劳,上了公交车,在那里左摇右晃了好一阵才回到学校。小鸟此时正舒舒服服的坐在我的电脑前玩着游戏。

“喂。”我喊小鸟。

“回来啦!有吃的啦!”下午五点半,的确是饿的时候。

“东西分一下,我去洗澡。你电脑谁在用?”我放下手里的袋子。

“我弟弟,高考考完了。过来南京玩,我明天带他出去,他志愿填了南理工。”

“他叫什么名字。”

“林梓。”

“你叫林君,你弟弟叫林梓,君梓,真是不错哦?你爸妈对你们的期望。”

小鸟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

洗完澡回来,他依然坐在电脑前面,不过袋子已经基本上空了,就剩下两三个汉堡和几个派。

“玩到哪里了?”我咬了一口派,坐在他身边看着他玩。

“刚到春夏秋冬四个岛。该死的迷宫。”

“轩辕剑的迷宫很简单好不好,你玩玩‘问路篇’,那个才叫迷宫。”我很不屑。

“‘问路篇’是什么东西。”

“仙三外传咯,那个锁妖塔我整整走了一天。”那真是一段痛苦的经历,别说我,很多人看着都觉得痛苦,“明明路口就在眼前走不过去,绕啊绕啊…”

“比一代试炼窟还难?”

“就你的脑容量算了吧。”

“你聪明,好了吧。”小鸟很不在意,“每次考试不是还要我帮忙?”

“哼!”我不否认我成绩不好,但是这并不代表我笨,“玩到这里,下面就很快了。上次我玩到结局,难过了好几天。我真弄不懂,恒远之居然下的去手……”

他按住耳朵,然后大叫:“不要剧透,我恨剧透!”

看着他打小怪,然后直接吃了一个很终极的道具。

“太浪费了吧?”我惊叫道。

“东西拿了就是要你吃的。”

“我都留到最后战才吃。”我很想不通。

“根本吃不掉这么多好不好?平时用用都足够。”他也不能理解我的想法,“你打最后老怪要用掉十几个?”

“大概是吧。”我承认他的想法很有意思,但是我还是很坚持自己的观念,“我就是喜欢在最终战的时候,当着老怪的面聚餐。”

他把可乐喷了出来,弄得我屏幕上全是,我有点怀疑他的笑神经是不是太过敏感,这有什么好笑的。不可否认我们的看法上有很大的不同,也许预示着他和我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吧。

“你喜欢这个城市吗?”我想到了我和阿菜的那个话题。

“喜欢啊!”

“告诉我个理由吧。”

“生活节奏很和缓。”他这一次很认真,“去过魔都,感觉什么事情都在赶。还是比较喜欢这里的生活节奏。”

这个城市就仿佛是一曲轻音乐,柔和、舒缓、让人倍感放松,让人有时间去体会生活。我似乎能够听清我生命中的每个音符,随着自己的节奏去生活。不用像魔都一样,踏着进行曲的步子,在身不由己的人流中,迈向自己都不知道的方向。所以这个城市和缓的让人喜爱,要不然,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文人骚客在这里留下华美的篇章呢?

“那,最喜欢这个城市的什么地方?”

“就这个学校咯。”一个很孩子气的回答。

转眼间已经十点半了,阿菜也发了短信说已经安全到家。闷在宿舍里面也很无聊,现在是学校应该很安静,决定出去走走。晚上的时候,热气已经散去,感觉这才是我想要的夏天。漫无目的地在学校里面乱逛,偶尔还能看到一两对情侣,坐在路边的椅子上,低声的说着情话,很羡慕他们,能够自由的生活,不必遮遮掩掩。然而这个世界还是有点苛刻的。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发现校外的小吃摊已经全都撤掉了,但是肚子已经有点饿,四下的搜寻着是不是有什么摊子还没有收。在马路的转角,昏黄的路灯下,只剩一个馄饨摊——其实也不能称作是馄饨摊,只不过是一个担子,中间搁了一块木板,上面满满的放着东西。一个老人正在那里慢慢的捏着小馄饨,捏的很仔细。我走到摊子前,问那位老人家:“多少钱一碗?”

“一块五。”

真的不算贵。其实三年前,我刚来的时候,这个东西也就两块钱一碗了,现在食堂的要两块五。看着老人的馄饨摊,似乎已经和他的人一样,经历了漫长的年岁。担子两边都坐了个小火炉,锅子盖的很密,慢慢的炖着。

“来一碗吧,谢谢!”然后拿出了钱放在一边,我实在想不出什么话和老人寒暄,只是问道:“老人家馄饨卖了很久了吧?”

老人家对我笑了笑,说:“是啊,二十年了。像我这样的混沌摊现在很少了!”话语中不免透出些执着和怀念。老人家拿出一个大碗,在里面放了点葱末,撒了点胡椒和盐,拿了个勺子,放了几点香油,然后揭开了左边的锅子。一阵鸡汤的香味蔓延开来,那个小锅子里面放了一整只鸡的骨架,但是看得出来熬了很久,老人拿起勺子,舀了一口汤,倒在碗里,然后拿了十几个馄饨放在右边的锅子里面煮。

“天气热,鸡汤倒出来先凉着。”老人依旧笑了笑,用漏勺在右边的锅子里面慢慢的搅了一圈,合上盖子,“冬天的时候,鸡汤要馄饨好了的时候盛,喝着暖身子啊。”老人家似乎在那里自言自语着,或者是说给我听,我也不得而知。

老人继续叨念着:“今天人很少,再过一会我就要收摊了。”

“考试考完了,所以接下来没太多人了吧。”

老人安静了下来,我也实在想不出什么话题可以继续跟他聊,所以安安静静的看着老人捏小馄饨。袁枚在《随园食单》里面说,小馄饨就像桂圆一样大小,用鸡汤下。现在满大街卖的小馄饨可谓袖珍,里面的肉星比别说桂圆了,可能也就西瓜子大小,而汤就是白水加点鸡精,像这样用真正的鸡汤的,我却是从未见过了。

老人揭开锅子,又用漏勺轻轻的搅了一下,捞出馄饨,倒在碗里,在锅里加了一点水,盖上,继续抱着馄饨。

捧着微热的碗,喝了一口汤,醇厚的味道瞬间蔓延进我的嘴里,接着是鸡汤独特的鲜味,加上淡淡的盐和胡椒,味道层次很丰富,也衬托的恰到好处,拿起勺子,舀了一只馄饨,轻轻的咬了一口,感觉肉很有弹性,应该是用棍子仔仔细细的打过了,这才会有这样特别的口感。馄饨皮薄,而且爽滑,没有被水泡烂了,沾着鸡汤的香味。

“真好吃。”放下碗,意犹未尽,我指了指边上的钱,“老人家钱收好了。”

老人家收了钱,又开始包起了馄饨,前面又来了两个人,估计也是像我一样,来追寻这个城市独有的味道吧。

回到宿舍,小鸟还在玩着游戏,见我回来了就问:“去哪里了?”

“出去吃了小馄饨。”

“我也有点饿了。”他揉了揉肚子。

“吃饼干好了。”我丢了一包饼干给他,“明天带你弟弟去哪里玩?”

“夫子庙,对了要借你的相机用。”显然他没有什么好的主意,不过这个鬼地方真没什么好玩的。

“好,不过那里真没什么好玩的。”我无趣的说到,“那里不过是卖东西非常贵,满是噪音的小商品市场。”

“我也觉得是。不过还能带他去哪里玩呢?”

“我也和你一起去吧。”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似乎想要猜我出于什么目的要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不过最终还是答应了,并且让我帮他想有什么其他好玩的地方。很多地方我也没有去过,但是去逛这些地方应该不是明智的选择。准确的来说,夫子庙可能比中山陵更好玩一点,我毕竟还是很怀念那里的哈士奇。

“去看夫子庙阿猫阿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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