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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公子种田上——by花落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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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瑾童鞋在夏二叔吃饭的时候,就被他阿爸给抱了过去,本来还开心着自己的名字跟前世很差不多。结果在听到后面他阿爸跟夏二叔的对话时,脑袋就懵了。

他刚听见了啥?他以后能嫁个好人家?而后面那嫁个好人家五个字,闪着金光的在李瑾小童鞋的脑子里来来回回的穿过,提醒着他刚才不是他错听。

当然,李瑾小童鞋能想到的只有一个答案,难道我这一世是个小丫头?可是他却记得每次尿尿的时候,可是偶尔能见到自己那小豆芽的。

连着前世加上今生,记忆由开始的十九岁变成了九岁,加上这一世也不过十岁的记忆,其中后面一岁的记忆还只是作为婴儿在床上跟小摇篮里度过的。自然李瑾小童鞋就不会知道他这一世所在的国度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李瑾小童鞋继续发呆,说是发呆,在抱着他的程风眼里,只觉得他家的小谨真的是乖得不得了。别人家这么大点的哥儿,那可是娇的不行。看他家的小谨,不哭不闹,多省心。

只是在程风眼里省心的娃现在心里却一点也不平静,满脑子都是以后他要嫁人这两个字。也不能怪李瑾小童鞋纠结这两个字了。虽然前世他是有个好家世,也知道同性恋这三个字,更知道有些国家对于同性婚姻已经合法化,可毕竟那是发生在别人身上跟身边的。

可这会儿他听到的,却是将来要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也许他现在纠结这个可能是有点早了,毕竟他这时候也只是个还不会说话的小婴儿。不过这一点也不妨碍他在没什么事做的婴儿时期把这几个字塞满自己的小脑袋。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世界?男人可以产奶他就已经觉得很惊悚了,为什么他以后还是要嫁人的?他不是应该以后要娶个漂亮的女人当老婆吗?还是说,这个世界也已经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可是,即使这样,他也不是要嫁人吧,怎么着,他也是该娶的那个,不是吗?

边上的谈话很热闹,桌上的饭菜也很香,因为阿爸今天是用了不少油去炒菜的,而且里面还有荤菜,那香味在这个家算是比较罕见了。

不过李瑾觉得,他现在完全是没有心情去体会边上三个大人加三个哥哥愉快的心情。他满心纠结的就是为什么他以后要嫁人,而不是要娶人。他觉得,等到能说话了,能自己走出这个家的院子了,一定要把这个世界彻底的了解完了。

作为一个被严厉教育着长大的优秀继承人,了解身边的一切人事物是必须学会的,也是家庭教育里首先被教会的。

不能走路的小婴儿时期就算了,再过一段时间自己就能完全下地单独走路了,了解这个世界是必须得做的。他可不觉得自己的心理素质好到不在乎以后是嫁人还是要娶人。

说白了,李瑾小童鞋上一世虽然没谈过恋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喜欢的女人还是男人,可至少还是知道,男人娶女人才是天经地义的。当然,也不是说他不能接受两男人在一起的事情,不说前一世身在那样的大家族,见得形形色色的人多了。就是这一世,他所在的这个家,就是两个男人在一起生活,所以他并不是不能接受,只是觉得,为什么阿爸他们就觉得自己是嫁,而不是娶。

好吧,李瑾小童鞋纠结的不是以后可能会跟男人在一起的事情,而纠结的是,为什么他是嫁而不是娶这种比较客观的问题。

原谅他在这一年的婴儿时期已经淡定的认清了以后可能会跟男人在一起的事情。毕竟生在这样只有男人的家庭里,很难以后不会因为家庭环境等主观因素,进而让自己心里觉得跟男人在一起比跟女人在一起好,至少这一年里,他见到的阿爸跟爹两个男人一起生活,就很好。不会有那么多鸡毛蒜皮的小事。

不说刚满一周岁的李瑾小童鞋如何纠结嫁娶这样离他很遥远的事情,柳河村在春忙的时间里,家家户户都忙得热火朝天。

这刚开春,天气虽然不暖和,却也不冷了,尤其是越到后面,这老天爷也更是照顾着庄稼人,天气是一天比一天好,即使天不亮就下地,也不觉得多冷。

忙活了两个月,该种的都已经下了地,甚至早种下的种子,已经冒出了那么一点小绿芽。这春忙刚过,就迎来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春雨,刚好给地里才下的种子浇上了水。

李大有坐在屋檐下修理着手上的农具,看着这一场及时的春雨,心里想着今年又是丰收的一年。然后咧开嘴直乐,想起前几天夏先生跟他说过的话,觉得这往后的日子,肯定是越过越好。

时间一晃,就到了一年秋收的季节,而李瑾小童鞋,也已经一岁半了。一岁半的年纪,对于正常的孩子来说,还正是牙牙学语的时候。发育得慢的,估计这会儿连路都还不会怎么走。

李瑾小朋友自然不在这一列,先不说他阿爸省吃省穿的把好吃的都给他,就说他那比一般小孩子多的那几年记忆,也够他比其他的小朋友进步神速了。

不说走路,就说这说话,一周岁的时候他还连一个像样的字都不会说,可到了后面,虽然也不能像个大孩子一样说连贯的句子,可是阿爸,爹,哥哥什么的称呼,那已经是叫得相当顺溜了。

两个字,三个字的往外蹦,对于李瑾小朋友来说,与他计划的已经很慢了。可在柳河村这一批的小孩子里,李瑾小朋友还被见过他的叔叔伯伯们称赞是个顶聪明的孩子。

这夸奖,李大有跟程风自然是乐得更对自家的小哥儿疼到了心眼儿里去了。有啥好吃的都往他碗里夹,就连三个哥哥,也对他更是喜欢。

柳河村位于苍云国南边,冬季虽然不能像靠近北边的那样见到雪,夏季却还是很热的,尤其是一年里的秋老虎,这可是能让人就是不动,也能出一身汗的讨厌天气。至少这对习惯了空调房的李瑾来说,这秋老虎就是他最讨厌的。

即使再讨厌,这到了一年秋收的时候,农民们还是得顶着大太阳下地去收麦子掰玉米,要是不赶在秋雨来临之前把庄稼地里的粮食收上来晒干,到时候可就得等着粮食发霉了,那这一年也就是白忙活了。

农民们一年最开心的时候,大概就是秋收的时候了,看着自家地里黄橙橙的麦子,一个个顶大的苞米,即使太阳火辣辣的烤人,也觉得心里乐呵。

李大有家今年地里就种了苞米跟麦子两种粮食,别家地多的,倒是有种稻谷的,只是那东西一直产量不高,即使收成了,也大多数是拉到镇里去卖了,很少有人家留着自家吃的。

六亩地的苞米,三亩地的麦子,剩下一亩地,就分着块的种了一些蔬菜。柳河村兴许是适合苞米的生长,每年种下的苞米,只要稍微用点心,一亩地也能收个四百斤左右。

侍弄的好的,一亩地一年高产还能到六七百斤。

李大有家的院子不算大,但是堆个苞米还是够了的。六亩地的苞米地,产了二千六百斤,这么多的苞米,让一家人忙了大半个月才收拾完。苞米虽然不用这么晒,但是也得把苞米皮跟须子弄掉的。

鉴于家里还有个小的,今年程风就没跟着下地了,而是就在家里看着,然后把收拾回来的苞米给搓下来。

这活看起来轻松,做起来却是很费劲的事,因为没有任何机器可以帮忙,这活儿只能是人手工弄下来。

程风让能颠着走路的李瑾在一边坐着,自己则开始搓苞米粒儿了。

李瑾在一边看着觉得好玩,也跟着在一边学着捣鼓,让一边的程风看着好笑。因为手小,又没啥劲,半天也不见得能弄一溜儿下来。

见自家阿爸那麻利的动作,李瑾坐一边发起呆来了。

想到夏天去外面那棵海棠树下乘凉的时候,听来的事情,李瑾到现在都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做梦。他还记得当时自己听到的时候,简直是觉得整个脑子里都是天雷轰轰的声音。

就是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他也真正的知道为什么当初周岁时,那位夏二叔公说他以后会嫁个好人家,而不是娶个人回家。

他这世所在的世界,是一个只有男人没有女人的世界,而像他这种眉中间有莲花印记的,被叫做小哥儿,是以后等着嫁人要生孩子的。

虽然觉得很不可思议,却也没有什么恐惧排斥的想法。而他也是那时候才想明白,为啥他从睁眼那天开始,就没见过女人,并不是那些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女人这种生物。

要说李瑾小童鞋是怎么了解到这个真正的真相的,自然就得归功于柳河村那些话多的夫郎们。长舌的,碎嘴的,八卦的,不管是到了哪个世界,都是不罕见的,而且,这个也不是女人的专利,男人们也是可以的。

而李瑾就是从那些闲磕牙的夫郎们嘴里间接听到,经过整理得到的事实。

010.三个春秋

不过要说一点也不排斥以后可能会面临嫁人这种场面,那也不是完全的。毕竟带着前世的记忆,接受的教育也是男女结合。同性恋虽然不再受到主流排斥,但是也不代表这种观念会被作为主流教育。

只是到底是接受过大家族教育的,或许是接受能力强,也或者是那只有九岁的记忆原因,亦或者觉得,嫁人什么的,离自己还太远。总之,除了当时几天心里别扭以及真相了外,李瑾现在的心里已经不把这个放在心上了。

他现在最关心的是自己的身体成长,农活他或者不会干,可是什么吃的对自己的身体有好处,他是绝对知道的。

家里条件有限,不可能给他多好的营养,但是因为有养鸡的原因,这每天一个煮鸡蛋还是能有的。

“小谨是不是困了,困了就进屋去休息吧。”程风边把苞米搓下来,一边还抽空注意着自家的小哥儿。见他精神恹恹的,瞅了瞅天色,这会儿正是他家小谨午睡的时候。

“阿爸,不困。”李瑾把凳子挪到程风跟前,一双眼睛直瞅着自家阿爸手上麻利的动作。对于这个类似于现代妈咪位置的男人,李瑾是打心里喜欢。

“乖,等苞米卖钱了,阿爸给你买甜糕吃。”程风摸了摸自家小哥儿的头,一脸的宠溺。

“嗯。”李瑾点点头,对于阿爸口里承诺买的甜糕,他并没有多喜欢吃,这种甜腻的糕点,他家三哥更愿意吃些。何况前世,他什么样的糕点没有吃过。而且,这个所谓的甜糕他也尝过,不过就是用蜂蜜加上糯米粉做出来的而已。

只不过这种甜糕在这个世界对于像他们这种条件的家庭来说,还算是比较奢侈的零食了,要不是他阿爸太喜欢他,是绝对舍不得花钱买回家吃的,毕竟这个甜糕可不便宜。不爱吃是一回事,就为了阿爸这份喜欢的心意,他也会象征的吃一块,然后把其他的留给三位哥哥跟阿爸和爹吃。

时间总是在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慢慢滑过,等你懵然回首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三个春秋。

也许对于时间的流逝,柳河村没有人会去注意,却不代表李瑾没有记在心里。他重生在这个世界已经三年了,前不久才过了他三岁的生日。

三年的时间,让他从心里融入了这个世界,他爱他的阿爸,爹,三个哥哥,也爱这个质朴的村庄。

虽然对于以后可能会嫁人这件事,还是选择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或者说是顺其自然?李瑾觉得,以后的事,谁也说不清楚,等到了那一天再说。这种事,对于现在只有三岁的他来说,实在是太过于遥远了,未雨绸缪是好事,但是太早的去思考这种遥远的事,那就是没事找事了。

三年的时间,家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首先,他们大哥被夏先生推荐去了阳城一家书院学习,而且是免学费,至于生活费,那就是自己出了。只不过听说书院有专门提供寒门学子住宿的院落,且书院也有提供吃食,比在外面便宜很多。实在没钱的,还可以给书院做工,例如打扫,做饭等来换取钱财或者吃食跟住宿的费用。

成绩名列书院前三名的,这些完全免费,都由书院特别提供。如果不是因为这样,他大哥估计就是说破了天,也是不会答应去的。家里的条件不允许,何况他的心也没有那么大,只想让家人过得好点而已。这些,种地也是可以得来的。只不过那夏先生不是那么想的,种地肯定不是最好的出路。也不知道他怎么说服了他爹跟阿爸,让他们同意了让大哥去阳城学习。

至于这里的科举制度,李瑾完全不清楚,只知道他大哥在九岁那年通过了童生试,而且成绩还是前三。其他的,他是一个字也不了解了。

其次就是他二哥,也不知道那个脑袋是怎么长的,对于数字的敏锐,可以说让李瑾都觉得惊讶。他记得他那三个好友里面,欧阳宇就已经很厉害了,没想到他家二哥的那颗脑袋一点也不输那个变态。

对于他二哥,夏先生是知道他无心仕途的,因为他完全对那些诗词歌赋一点兴趣都没有,至今连一个好的对子都对不出来,除了能识文断句。他二哥待人温和,完全没有小子那股调皮劲儿,在经过二哥跟阿爸,爹的同意下,夏先生推荐二哥去了杨柳镇一家酒楼跟一位掌柜学习。

其次便是他三哥,也许是大哥二哥实在过于优秀了,他三哥那个脑袋,却是平平。上了一年的私塾,就再也不去了。除了把自己的名字认识以外,现在在家完全就是一个野小子,成天的往外蹦。

这一下子,家里就去了两个劳动力。不过好在李瑾一天比一天大了,再也不需要程风在家看着,而且三岁的李瑾还能帮着做点简单的家务事,例如喂喂鸡,打扫一下屋子什么的。而且在镇里的二哥,也许是因为知道他们家是农家,农忙的时候,那家酒楼还是允许他二哥请假回来帮忙的。

他二哥答应去的原因,不光是因为能学到东西,另外一个原因是,虽然是个学徒,每个月也还是有一百个银钱拿的,而且还包吃包住。

本来家里攒了几个钱,想着把房子翻新一下,怎么说,得加盖两间,三个小子长大了,自然得有自己的屋子,虽说不能一人一间,至少可以让其中两人一间。李瑾是个哥儿,长大了是不可能跟小子住一间的,那也得有自己的一间屋子。

现在老大去城里书院学习,虽然不需要太过操心生活费问题。但是疼孩子的程风还是给带了四贯钱让自己大儿子防身。

这一下子,房子是肯定不能翻新了,余钱都得留着,万一家里有个急用啥的。不过还好李瑾现在也才三岁,还是不知事的年纪,跟他家小乐睡一屋也没事。

“小谨,我们去玩吧。”李瑾正在屋里收拾自己的脏衣服,准备拿出来丢到盆子里洗,就听到院外有个熟悉的声音响起。“小尧?”李瑾把脏衣服团一团抱着出了屋,就见赵大夫家的小哥儿赵尧站在敞开的院门外叫他。

赵尧比李瑾大一岁,也是个天赐的金色莲印哥儿,只是人很腼腆,村子里的小哥儿不少,却惟独只会来找李瑾玩。

也许真的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个四岁的赵尧一点也不像现代那些四岁的孩子那样成天的娇。才四岁大的人,听说他就能帮着他阿爸做饭洗衣服了。

当然,这些事李瑾小童鞋现在也是会的,不过他可跟这些纯原装的小朋友不一样,他加上这世,已经有十二岁了。会做些家务事那是正常的,只是碍于身高,他还没办法站在灶台边做饭,不过烧个火,添个柴还是可以的。

“太热。”李瑾艰难的迈过自家堂屋的门槛,把手里的脏衣服丢到院子里的空盆子里,抬头看了看。现在可正值夏季,这才过了晌午,太阳热辣辣的,玩什么。

“就去海棠树下玩。”赵尧锲而不舍,有点小白的脸胖嘟嘟的,眼睛看着李瑾站在那盆子脏衣服边上,忙说道:“小谨是要洗衣服吗?我帮你。”说完就走进院子来到李瑾身边,弯身打算帮他洗衣服。

“别,没水。”李瑾赶紧给拉住,这盆子里可没水。

“小谨,我们去玩吧。”赵尧扯了扯衣角,水汪汪的一双眼睛有点委屈的看着李瑾。他都好几天没有来找小谨玩了。

“好吧。”三岁身体,十二岁记忆的李瑾实在不愿意跟个小屁孩去玩。这里的孩子玩具少,两人在一起也玩不出什么来,顶多就是在一起聊会儿天,然后满村子溜达。他自觉自己算是个小大人了,怎么能成天跟一个小屁孩去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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