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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男妾下+番外篇——by花花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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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母,您先请。”

司徒毓侧身让开路,李云芳没有多言,敛起眉眼径直朝堂屋走去,司徒毓紧随其后,卓青与宋明曦缀着最末,几人的表情都很微妙。

堂屋还算敞亮,不过陈设很简单,只摆了几个木柜和一张吃饭用的木头方桌,桌上放了一套粗瓷茶具,茶壶还在往外冒热气,应该是才沏好的茶。

乡野地方,几人也就不拘泥主客尊卑,总共就几张凳子围着一张方桌,也没什么可讲究的。各自拣了位置坐好,卓青为众人倒上茶,李云芳就把视线落回司徒毓脸上了。

“你就是……曾经和阿淳在一起的男人吧?”

因为自己的孩子是神裔,还嫁进了宋府作男妾,所以李云芳对两个男子互生情愫这种事并非不能接受。可要她直白地说出司徒毓是方淳的爱人,她又觉得别扭,故而问得比较委婉。

“娘,你怎么会知道?”

司徒毓还未作答,倒被卓青抢了先。

因为他实在太过惊讶,看样子李云芳已经知道方淳发病的原因,却一直瞒着自己。

李云芳拍拍他的手,歉然道,

“青儿,不是娘故意要瞒你的,只是娘答应了方婶,这件事对谁都不说……”

其实李云芳一开始也是不知道的,后来方淳的母亲病重,临终前将方淳托付给李云芳,又盼着有朝一日方淳能够清醒,才流着泪将方淳一夕之间疯掉的真相告诉了她。

“家门不幸!当真是家门不幸啊!”

已经病入膏肓,连起身都做不到的方婶突然有了精神,还破天荒地吃了一大碗饭。李云芳当时就有不祥的预感,猜想方婶的时候可能到了,她现在的模样大约就是人们说的回光返照了。

喝完李云芳喂的药,她没有同往常一般昏睡,反而撑起瘦得只剩骨头的身体,垂着床沿掉眼泪,直呼家门不幸。

李云芳知道她说的是方淳。

可方淳是她看着长大的,打小就是个听话懂事的孩子,再往上就更了不得,考取了秀才不说,还成了村里唯一的教书先生。

不过造化弄人,好端端的一个人,不知怎得就疯了。

但那怎么能怪到方淳身上?

他只是病了,又没有做过给方家抹黑的事,方婶怎么能说如此重的话?

“你是不知道……阿芳,你是不知道啊!”

方婶听李云芳替方淳辩解,眼泪更是扑簌而下。

“本来这个秘密我和我家老子都决定要带到棺材里去的。可阿淳现在这副样子,我们两个老的又没有几天好活,若不是阿芳你心善,我们一家三口就只有抱在一起死了……我和老头子活了大半辈子,倒是没什么可惜,可怜我家阿淳,二十几岁,就变得半癫不痴的,我们、我们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呀!”

方婶哭得嗓子都有些哑了,李云芳怕她伤心出好歹来,忙柔声宽慰道,

“方婶,您别气,也别急,好好养病是正经,阿淳我会替您照顾好的。”

“阿芳,我的病我自己清楚,恐怕就是这一、两天的事了……你是个好人,你家青儿也是好孩子,请你们看在我们几十年老邻居的份上,分阿淳那孩子一口饭吃,一件衣穿,只要不饿着他冻着他,我老婆子和阿淳他爹下辈子做牛做马,来还你们这份大恩!”

方婶说着,就要给李云芳作揖。

“方婶,您这是做什么!”

李云芳赶紧拉住她,

“您尽管放心将阿淳交给我,我一定好好待他,不让他有半点委屈。青儿也会把阿淳当作自己的哥哥,以后我老了,还有他照顾阿淳。”

得了李云芳的许诺,方婶总算是放下心中巨石,可她的表情却变得更加哀伤,甚至掺进了数不尽的悔恨。

第66章:疯癫

最先觉出方淳变了的人就是方婶。

女人的直觉总是灵敏得可怕,尤其是当了母亲的女人。

那个时候方淳已经考中秀才,接受了村长的聘请成为村里的教书先生,并且教了很长一段日子了。身为秀才的娘亲,她自然也扬眉吐气,很是高兴了一阵。高兴之余,难免还有些惋惜。虽然妇道人家懂得不多,但她晓得方淳的书还可以“往上”读的,考上了秀才,还能考举人,将来没准儿还能入朝为官呢!

光是想想那排场,方婶心里就美得跟吃了蜜似的。

可她家老头子不知道哪根筋儿不对,方淳考中秀才后,就说什么都不准他再读书了。他总念叨当官的没一个好东西,全是仗势欺人、鱼肉百姓的坏蛋,他不想有一天方淳也成为这样的人遭世人唾骂,所以先绝了他的心思,防患于未然。方淳的爹是家里的顶梁柱,从来说一不二,方婶也不敢驳他的意思,只能在心里犯嘀咕。好在方淳是个懂事的,果真听了他爹的话,谢绝书院的挽留,回到家乡侍奉双亲左右。

方婶惋惜归惋惜,还是挺欣慰的。毕竟她就这一个儿子,还因为方淳常年在城里的书院上学的关系,她有好些日子没好好看过儿子了。以后方淳就在她眼皮子低下进出,每日都看得真真儿的,她再也不用想儿子想得睡不着了。

可人心又岂是那么容易满足的?

方婶不用想儿子了,就转而想起孙子来。

乡下人成亲都成得早,和方淳差不多年龄的人大多都当爹了,有些孩子都有好几个了。方淳却因为在外读书的关系,连个喜欢的姑娘都没有。

他马上都要二十二的人,方婶就琢磨着给他说门亲事,不是她自卖自夸,方淳现在可是个香饽饽的,想嫁他的姑娘能从村尾排到村口,虽然村子本就不大,但粗略算算也得有二三十个人。

她就不信儿子找不出个可心的。

方婶趁着某天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吃饭的时机,把这事给方淳说了,还掰着指头给他念叨,哪家的姑娘长得俊,声音甜,哪家的姑娘身材结实,好生养,叮嘱方淳赶快挑个娶进门,争取让她明年抱上大孙子。

方淳还没说什么,他爹先不干了。

“挑、挑、挑,挑什么挑?你当买白菜萝卜啊?阿淳书读得多,眼光自然和我们不同,他自己的事自己知道,你甭瞎操心!”

方婶听出自家老头是嫌村里那些粗野丫头配不上方淳。可不么?方淳书读得好,人也生得好,性子更是没得说,别人都说是他老方家上辈子积了福了,才得来这么个好儿子。

可儿子再好,总要成亲啊,你又不准他进城谋事,他自个儿能认识什么好姑娘?

方婶到底是怕自己丈夫的,不甘地暗瞪他几眼,又把嘴里的话咽回去了。

加之当时村里的学堂正在修葺,方淳闲在家里没事做,三天两头往城里跑,经常都不在家,说亲的事就给耽搁下来了。

这一耽搁,就有两三个方婶原本中意的姑娘同别人订了亲,方婶又急又气,恨不能每天跟在方淳后面,看他有没有结识什么好人家的姑娘。

这观察得多了,她就看出一些端倪。

首先是向来看书认真的儿子竟然会捏着书本发呆了,有几次甚至连书都拿反了——方婶虽然识字不多,但正反还是分得清的。

再来是方淳经常坐在院子里的葡萄架下边傻笑。

一阵儿,一阵儿的,有时还能揪着叶子笑出声。

最后,方淳往城里跑得更勤了,几乎天天都要去。

方婶暗忖,莫不真应了老头子的话,方淳在城里找到心仪的姑娘了?

她喜忧参半地把自己的猜测给方淳他爹说了,一面高兴儿子终于成家有望,一面又忧心那姑娘家世太好,配不上人家。

方淳他爹是个直肠子,藏不住事,也看不得方婶在自己面前神神叨叨地转悠,便直接把方淳叫过来,问他是不是有意中人了。

“咳、咳!”

说到这里,方婶的情绪突然变得有些激动,捂着嘴咳得面红耳赤,李云芳赶紧帮她拍背顺气,隔了好一会儿,她才渐渐平静下来,却捶着被子呜呜地哭了。

“都是我不好!我多那个嘴干什么?阿淳那个傻孩子啊,心眼太实,一句谎都不会说的!”

方婶清清楚楚地看见方淳的脸色变了。

原本还笑眯眯地应承着,忽然就不说话。

方婶以为他怕人家姑娘嫌弃他们家穷,刚想安慰几句,就见方淳一撩衣摆,噗通一下跪在他们面前。

“他说他的确有了心上人……”

时隔多年,方婶仍然能回想起方淳当时的表情,提起那个人,他低垂的眉眼都透着温柔的光。

“可他告诉我们,他爱上的……是一个……是一个男人……”

无异于晴天霹雳,若不是抓着桌沿,方婶早就倒到地上去了。方淳他爹也气得差点没厥过去,随手操起根凳子就往方淳身上砸。方淳没躲,跪得笔直,不管他爹砸什么过来,他都咬牙生受了,最后被他爹打得昏死过去。

方婶扑在满身伤痕的儿子身上几乎要哭断气,方淳是方家的独子,他若和个男人在一起,方家不就绝后了吗?

真是作孽!

作孽啊!

“阿淳醒来后,我劝了他很久,他听不进,他爹往死里打了他好几回,他硬杠着不肯改口,反而跪在我们面前,一个劲儿地磕头,求我们成全他……”

方婶想起那泥土上浸染的血,心就一抽一抽地痛,

“最后我实在怕了……怕儿子真被老头子给打死,便悄悄开了锁,放他走了……”

谁能想到,那竟然是她做下的最错误的决定!

方婶以为方淳不会再回来了。

可没过几日,方淳就出现在村口。

别人跑来告诉她的时候,她把手里的衣服一扔,就急急忙忙地追出去了。

她的儿子回来了!

是不是相通了?

可看到迎面走来的方淳,方婶满心的欢喜都化作心惊。

那个人……真的是她的儿子吗?

凌乱的头发,凌乱的衣裳,连脚步都是凌乱的,一步一步,游魂似的朝着她的方向走过来。

周围的村人都在窃窃私语,猜测这方家的秀才是不是在路上遭了劫。

“阿淳……你怎么了?”

方婶小心翼翼地拉住方淳,替他拍去衣服上的灰尘,拍到衣摆时,她注意到那里脏得特别厉害,撩开一看,才发现方淳的膝盖磕伤了,难怪他走路有些不稳。

“阿淳,你痛不痛?”

“痛?”

方淳慢慢低下头,似乎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

然后他抬起手,抓着自己的衣襟,对方婶道,

“娘,这里好痛。”

方婶看着他指的位置,更加紧张了,方淳从来没有心疾,怎么会胸口痛呢?

在她疑惑的当儿,方淳绕过她往前走去,依旧是痴痴的模样,他就这样一路走着,偏离了家的位置,直走向河边才停下来。

当时天都要黑尽了,河边乘凉的人也散得差不多了,方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往这里走,但她拉不住方淳,只能托人回去把方淳的爹找来,自己则跟在方淳后边。

方淳呆立在河边,出神地望着映满星光的河面。拍在岸上的河水浸湿了他的鞋,他却浑然未觉,反而作势要往前迈去。

方婶吓得心都要从喉咙里蹦出来,长在河边的人水性都好,可夜晚的玉带河水流湍急,常年在水里讨生活的人都不敢轻易下水,何况方淳还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她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哭道,

“阿淳,你醒醒!你不要吓娘啊!”

“娘……”

方淳总算作出点反应,他回过头看着方婶,被月光映得半明半暗的脸上挂着古怪的笑。

他指着自己的胸口,委屈又疑惑地说,

“这里,好痛,又好热,好像要烧起来。”

方婶松开手往后退开一点,刚想察看那里是不是有伤口,近在咫尺的方淳忽然往后倒去,直直跌进水里,激起一大片浪花。

“阿淳!”

方婶吓得肝胆俱裂,哭嚎着就要跳下去。

所幸方淳挣扎着站了起来,他站在没过腰身冰凉的水里,额头被河里的碎石磕出了血,一缕血线流过他的脸颊,像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

“呵呵……”

方淳举起双手,不停地击打水面,溅起无数水花,将他湿淋淋的衣服弄得更加狼狈,他却笑了,语气里带着莫名的欢喜雀跃,

“娘,不痛了!凉凉的,不热了,也不痛了!”

方婶捂着嘴哭了出来。

她的儿子好像……

好像……

疯了。

方淳的爹带着几个身强力壮的汉子赶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诡异至极的画面——方婶跪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而方淳则挂着满身的水草坐在河里一个劲儿地傻笑。

“阿淳就这样疯了……”

方婶的眼角红红的,却没有再落下泪来,或许人在极致悲伤的时候是流不出眼泪的,亦或者她的泪水已经流干了。

“阿淳的事并不光彩,所以我和老头子瞒了下来,对外说他被不干净的东西冲撞,掉进河里失了魂。我还每天跑去河边喊魂……要是真的能把以前的阿淳喊回来,那该有多好啊……”

“方婶……”

李云芳握着方婶瘦得如同竹竿一般的手,一时伤心得说不出话。

“要是那时候我们不骂他,不打他就好了……他喜欢上一个男人,就让他喜欢……他也不会钻牛角尖,把自己逼疯了啊……”

方婶喃喃说着自己的悔恨,可李云芳却觉得有些不对劲,

方淳真的是被方婶他们逼疯的吗?

那方淳喜欢的男人呢?

为什么这么多年,他一次也没出现过?

第67章:喜欢

“你就是方淳喜欢的人吧?”

李云芳突然朝司徒毓头来一道凌厉的目光,她素来是温柔和善的妇人,故而板起面孔时看来格外严肃,还稍稍有些违和。

了解李云芳脾气的卓青知道她生气了,将手搭在她的手臂上轻揉几下,讨好地唤道,

“娘……”

李元芳不理,执意盯着沉默不语的司徒毓,似乎在等他的解释。

解释这么多年来,他为什么一次也没来找过方淳。

“对不起……”

司徒毓怔忪良久,终于抖着唇挤出三个字。甫一开口,泪水便从他的眼眶里滚落下来,放在膝盖上的双手紧握成拳,仿佛在忍耐极致的痛苦。

“我都不知道……”

他的声音喑哑得像乌鸦的嘶鸣,带点血色的凝滞。

“我不知道阿淳他竟然为我……吃了这么多苦……”

他一直以为方淳默默离开后,一定是故意躲了起来,躲在他找不到的地方娶妻生子,过没有他却一样幸福的日子。每每想到这种可能,心口就像有一把利刃在细细切割。

可那般锥心刺骨的疼痛,在得知方淳为了自己而疯掉时,都变成了滑稽的讽刺。

在他自以为情深似海,昏茫度日的时候,他的方淳却承受着他永远无法想象的痛苦。

司徒毓撑着桌角摇摇晃晃地站起来,他熬不住了,他要见方淳,必须马上见到方淳,马上……

“啪!”地一声惊响,是司徒毓勾倒了凳子,自己也狼狈地扑到地上。他的身体抖得厉害,手在地上撑了好几下,却没能坐起来。

“司徒先生!”

卓青起身想去扶他,却被宋明曦拉住,李云芳显然也被司徒毓浑身发颤,满脸汗水的模样吓到,刻意摆出的冷若冰霜的面孔闪过一丝错愕和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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