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对了,安安那么纯真的女孩子大概看到刚刚那一幕恐怕也不会多想什么吧?我想,我随便编个理由,轻描淡写地就可以骗过她,比如,你男朋友喝多了吐得哪都是,所以我帮他脱了脏衣服,还倒了杯水让他醒酒,只是手没拿稳,杯子落在地上,碎了。
后来,我收拾了厨房,将啤酒瓶、饮料罐什么的都收集起来放进垃圾袋子里,声音尽量放轻,因为这间屋子里可不止我一个人,扰人清梦的事可不好,吵到邻居就更加有碍构建和谐社会了。
洗好碗筷,擦了厨具,将它们变得光可鉴人之后,我又转战客厅,茶几、电视柜、花盆……甚至是前两天我刚从花市搬回来的用以净化空气的半人高的虎皮兰的长叶子,我都擦拭得可以拿出去展览了。
最后,我开始擦地板,学着小的时候看的动画片里的一休,将抹布从客厅的东面一直推到西面,然后再推回来,当然,途中得躲开沙发、茶几什么的,总不能像一休那样撅着屁股擦个尽兴,几个来回,我已经出了一身的汗,心说,这方法倒挺适合减肥的,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有助于练就六块腹肌。
擦完客厅之后,我直接将抹布推进了卫生间……然后,没过多久我就吃痛地低叫了一声,这才发现,原来在洗脸台的下方还有一片漏网之鱼。
尖锐的玻璃碎片透过抹布划破了我的掌心,鲜红的液体瞬间冒了出来,一开始是一粒一粒的细小珠子,后来慢慢汇聚成一条血线顺着掌纹滴落在白色的瓷砖上,特扎眼。
有这样一种人,平常碰哪摔哪都是挺一挺就过了,也不觉得有多疼,但是一见着血,无论有多少,他却会立即有种世界末日的感觉,疼得跟什么似的。记得小的时候有一个玩伴,特矫情,有一次他跌了一跤,起来后并没觉得怎么着,还跟在我们身后继续撒欢似地跑,可过了一会儿之后,他感觉裤腿里面有点儿不对劲,便掀开来看,发现擦破皮的地方渗出了血丝,于是这下可了不得了,顿时他就坐在地上嚎上了,任凭我们几个小伙伴死拉活拽的,他就是不肯起来,直到他老爸来背他回家还在哭呢。
之所以想起这个,是因为此时的我忽然觉得自己大概也是个见不得血的人,因为,就在我看到我的血滴在瓷砖上的一瞬间,我蓦地就红了眼眶,然后,一屁股坐下去,我哭了,比我一直在心里笑话着的那个小时玩伴还矫情。
当然,我不会嚎出声音,也不会奢望有人会疼惜我、带我回家。
在万籁俱寂的午夜,我只能独自坐在卫生间里凉意蚀骨的地面上,用还在流血的手掌紧紧捂住嘴巴,轻声呜咽着掉泪,这就是长大的悲哀。
长大了,许多事就要学会自己承担,不依靠别人。
长大了,疼了,受伤了,一颗火热的心被人无情地掏出来扔到天边,也只能咬紧牙关硬撑着。
长大了,就可以为少时的感情用“少不更事”四个字来作结。
就像,多年的爱恋最终只换来了一句——“恶心”。
31.酒吧
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记忆中似乎有些印象,但却没有丝毫的真实感。
我记得我在走出卫生间的时候,随手扯了条毛巾缠住伤口,然后我去厨房精心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早餐。
后来我坐在餐桌旁,瞪视那些热气腾腾地冒着香味儿的食物,很久很久,以着一种怨毒的神情,都说抓住一个人的胃就等于抓住了那个人的心,我想,看来我的厨艺还是不行,否则他怎么就这么轻易地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呢?
于是我起身将早餐又统统倒掉了,打算再重做一桌,拿出我的看家本事,但是在我翻遍了冰箱却找不到半块瘦肉、一枚鸡蛋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刚刚那一桌几乎用尽了冰箱里所有的食材。
我抓起外套出了门,那时我看了下墙上的挂表,凌晨两点半。
独自走在昏黄的路灯下面,周遭安静得仿佛死寂,别说人,连个鬼影子都没有,只有上了大马路时,才偶尔有那么一、两辆车从我身边呼啸而过,车灯晃着我的眼睛,有些刺痛。
来到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偌大的卖场里只有我一个顾客,几个值班的服务员努力张着惺忪睡眼追随着我游魂似的身影。
我觉得,第一,他们是想证明我是否在梦游;第二,他们是想证明我是否有意偷盗,但在后来,他们发现我只是在认真挑选着各色食材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转过头去,再也懒得理我。
回家后我就开始着手做菜,在天露微白的时候,我将一道道色香味儿俱全的佳肴一个个地端上桌,然后,我又呆住了,我对自己说,宝都说他再也无法忍受你了,你怎么还这么没脸没皮的呢?爱情不在了就是不在了,就算做出满汉全席来他也未必会眨一下眼睛,何必呢?难道你非得缠着他,到让他恶心地吐出来才甘心么?
当这项认知冲刺在我的脑海的时候,我在这间屋子里是再也无法待下去了。于是我出了家门,迎着天边的半点曙光,约一个小时后我徒步走到了公司,然而在公司门口我呆坐了两个钟头之后才猛然记起,今天是星期六,休息。
我无奈,只好又走出办公大楼,开始了我漫无目的地游荡。不知道走了多久,直到我再也走不动的时候,我一屁股坐在了一把路边的长椅里,然后借着不远处一座喷水池飘来的阵阵凉意,我开始昏昏欲睡起来,这个时候我才想起,我已经有好几宿没合过眼了,一开始是因为就要见到宝了,兴奋得睡不着,后来是因为宝带了个女朋友回家,让我紧张了一宿,再后来就是彻底地心碎……
所以我想,我是真的累了。
身累,心累,满腔满腹的疲惫让我再也支撑不住地很快进入了梦乡。
然后,我梦见了罗遥,他拿脚踢我,对我说:“你怎么像个流浪汉似的,待这儿睡觉呢?”
我好像嘟哝了一声:“要你管?”然后不理他,继续睡。
后来我觉得他走过来对我动手动脚的,我却实在太累,就随便他怎么着,之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是再无印象了。
当我一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我看看表,粗略算了算,我起码睡了超过二十个钟头。
坐起来环顾四周,环境是陌生的,不过看起来应该是在酒店里。
我最后的记忆是路边的长椅,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就很模糊了,于是我开始努力回忆,而就在这时,我听到外面有人扭动门把的声音,紧接着就是带着一脸意味深长笑容的罗遥出现在了我的眼前,我立即恍然大悟,原来那不是在做梦,真的是罗遥将我从长椅上捡了回来。
“睡够了吗?”罗遥摇头晃脑地说:“整整二十四个小时,我对你已经不是一般的崇拜了。”
我对于他的挖苦置若罔闻,我问:“这是哪?”
“我家开的酒店。”他说:“昨天我在街上发现你的时候,本想带你回家的,可是你却一直在含糊不清地说什么‘随便去哪里都可以,但就是不能回家,不想招人烦’。”
然后他像个好奇宝宝似地凑近了,端详我的脸,猜测:“你把你家宝怎么了?还是宝把你怎么了?按理说方亦冉醉成那样,应该不能把你怎么着啊?还是你真的霸王硬上功地彻底惹恼了他?”
我横了他一眼,于是他的眼睛瞪得是更大了,好一会儿才问道:“你……你真的做了?”
“我是那样的人么?”我颇不满地反问,呃,虽然只是差了那么一点点,自我汗颜一下。
听到我这么说,罗遥看起来像是松了一口气,然后他再问:“那你干嘛还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有家也不回?”
“我……”沉吟了下,我决定实话实说,用听起来很无所谓的语调:“他说他已经无法忍受自己再喜欢男人了,他说他以前跟我在一起,只是他的少不更事,他说……”我顿了一下,深吸一口气后继续:“两个男人谈爱情,让他觉得恶心。”
罗遥沉默,深深地看了我好半晌,然后他跳起来以着轻快的语气说:“失恋不是世界末日,两个男人谈爱情也不会世界末日,快起床,去卫生间把你这身落破都洗剥干净了,哥儿们带你去一个好地方痛快地玩玩。”
于是,当夜幕降临的时候,罗遥和我走进了COOL——这座城市有名的GAY酒吧。
我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里,但是从没有来过,所以出于对真正同性恋世界的好奇,一进门我就张大了眼睛,左顾右望,还好灯光昏暗,不至于让我看起来像刘姥姥在逛大观园。
罗遥看起来像是这里的常客,见我们进来,立即有服务生上前打招呼,而直到此刻我才想起来,我从未问过罗遥的性取向。
我们找了个最靠里的位置坐下来,叫上酒水、拼盘,边喝边聊天。
我发现这里与别的酒吧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只不过清一色都是男子而已,男人们互相调笑着,举止大胆,充满挑逗,还有那目的明确的,坐在显眼处瞄来扫去地寻找合意的玩伴。
唯一让我有些受不了的却是有些男人打扮成妖艳的女人模样来吸引猎物,我不明白,既然来这里的每一位都是同性恋者,那么又有谁会在乎女人那副迥异的皮囊呢?
32.背叛
“罗遥,好久不见。”没过一会儿,就有一个男人上前搭讪了,看年纪与我们差不多大,却带着一股成熟男子的风韵,从吧台另一边径直走来,立即引起了好几个没伴儿的关注,有的还直接走到他的面前送上勾魂眼,表示对他有意思,但他却都只是礼貌地回绝了。
罗遥抬眸,看向来人,唇角扯出一丝淡笑,同他打招呼:“李总,真巧。”
“有兴趣一起喝一杯么?”李总问,眼神中赤裸裸地闪着“渴望”二字,却只换来了罗遥的意兴阑珊:“恐怕不行。”罗遥边说边作势勾住了我的胳膊,整个人贴在我的身上,意思很明显。
我直觉地想躲,但也知道此刻不是时候。
李总的脸上闪过惊讶和不甘,看向我的目光中略带了一丝研判的意味,却都只是转瞬即逝,然后他微微颔首,对罗遥告辞说:“那不打扰了,有空给我电话,我随传随到。”
这时我想起来为什么会觉得李总有些面熟了,我见过他,在杂志上,好像是某个私企老总,今年还被评为这个城市的优秀青年企业家代表来着。
李总走后又来了两拨人,有的是特地过来与罗遥打招呼,有的是见我眼生,想要认识我,于是为了避免麻烦,罗遥跟我就像连体婴似地挨在一起,四两拨千金的一一将那些人给打发掉了。
后来有两个人由服务生领来要求搭桌,这酒吧的生意好得没话说,足可见时下同性恋市场的繁荣。罗遥似乎认识他们,只是没怎么说过话,但印象不错,于是他看了我一眼征寻我的意见,我说无所谓,他便同意了。
大家都是年轻人,四个人聊聊笑笑,喝喝酒,说说荤话,没过多久便混熟了,这两个人说,他们是相约来找伴儿的,但是寻觅了一圈儿都没遇见中意的,而中意的却是有主了,其中一个人说到这时拿眼神挑我俩,意有所指,我和罗遥对看一眼,只是笑,自然不会说破。
每人几大杯啤酒下肚的时候,罗遥拿出一盒烟递给我们,我并不吸烟,因为宝讨厌烟味儿,便本打算不要的,但转念一想,反正宝现在是连我这个人都彻彻底底地厌烦了,还会在意我身上有没有烟草味道吗?于是伸手接了,罗遥本是知道我不吸烟的,所以见状意外地挑眉。
以前并不是没碰过烟,与几个哥儿们坐在一起神侃的时候,也会应景地吸上两口,所以对于烟草味儿还不至于太陌生,但这一次,我发现恐怕是因为先喝了不少酒的关系,烟到手中不到半根儿我就感觉整个身体都像是在随着口中呼出的白雾一起在空中回荡一般,轻飘飘的。
然后我就开始盯着罗遥抽烟的动作乐,没有什么原因,只是觉得开心,只是觉得罗遥从没有像此刻般好看过。
见我这样,罗遥也冲我乐,唇角微勾,充满媚惑,我的心念一动,却又瞬间感觉无限忧伤,因为我想到,宝恐怕再也不会这样对我笑了。
罗遥靠过来,将白气喷在我的脸上,我们在烟雾缭绕中醉眼相望,接着,他的眼神闪了下,倾身,像蜻蜓点水似的碰了一下我的唇。
我怔住。
见我没什么反应,他又吻了我,这一回停留的时间较长,当他再次离开我的唇的时候,拿大大的眼睛近距离的紧张地注视着我。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也知道他在试探,并且喜欢他小心翼翼地观察我的模样,这说明我正在被重视着,在我被宝弃如敝履的现在,我渴望沉浸在这种被重视的感觉里。
于是,我笑了。
于是,他也笑了。
然后,我们再无顾忌地吻在一起。
来搭桌的人早已识趣地走了,偌大的沙发里只余我们两个人。
我和罗遥拥吻着,除了宝,我从未想过吻别人,这是我第一次背叛我的爱情。
但是,我的爱情不见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都不见了,我还TMD守身给谁看?
当这个念头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渐渐占据了我所有意识的时候,我的吻开始变得激烈起来。
罗遥软在我的怀里,被我的热情融化成了一摊柔媚的水,当我的唇在他的颈项间努力的时候,他的声音沙哑地响在耳畔:“包……包磊,我们去单间吧?”
“嗯。”我含糊地应着,却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手探进他的衣服里,尽情感受着掌心下肌肤的滑腻,我很快寻到了他的敏感部位,来回抚触着,惹得他娇喘连连,压抑地低唤我的名字。
我们双双倒在沙发上,旁若无人地亲热着,本身所处的位置靠里,酒吧的光线又是忽明忽暗、缤纷交错,乐声震天响,舞池中群魔乱舞,各自忙着各自的欢愉,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人注意到我这边的春光旖旎,只是偶尔会惹得经过的路人忍不住地吹上一两声口哨而已。
我知道我在惹火,所谓酒醉三分醒,但若真的去单间,我还是犹豫了,因为我知道那意味着什么,罗遥愿意给我,而我也清楚,自己并不是什么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作为一个健康的男人,激情如此,若说还没有一丝冲动那绝对是骗人的。
二十四年来我从未尝过禁果,因为我在等那个人。即使这五年来我一直不知道他在世界的哪个角落,他还会不会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但是我一直坚信着,他还爱我,所以我就愿意等,而现在,等待已然再无意义……
33.打架
然而,就在我心猿意马的时候,只觉得后脖领子被人用力掀开了,紧接着后背竟传来了透心的凉意。
“谁?”我打了个哆嗦,酒意立马醒了大半儿,火冒三丈地从沙发上弹跳而起,边迅速抖落掉衣服里的冰块儿,边对这个破坏分子横眉怒目。
但是,在看清来人之后,我瞬间石化,用来冰酒的冰块儿在我的脚边像下饺子似也撒了一地。
宝站在我的面前,此时正拿眼睛死死地瞪住我,灯光扫在他的脸上,青红交错。
我很快恢复过来,双脚微分,尽量让自己站稳不晃,那个,酒精的作用是很顽强的,汗。
没有半丝愧疚的,我故意摆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说:“你来干嘛?打扰别人亲热是很不上道的行为,知道吗?”
宝不动不说话,身侧的拳头一直无法抑制地颤抖着,如果眼睛可以喷火,那么我想,我的身上此刻恐怕已经烧出数个大窟窿。
就这样僵持了好一会儿之后,宝忽然深吸了一口气,做出让步,压抑住满腔的愤怒,低眉顺眼地伸手来拉我,他说:“跟我回家吧?”